证监会关于股利分配的最新要求

更新时间:2024-06-13 19:1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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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股说明书与股利分配政策相关的信息披露

1、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补充披露:

(1)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制定时考虑的因素及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细化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中需明确披露是否有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的安排,确定最低分红比例的原因,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是否有未来3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如有,应进一步披露拟定最低金额或比例、未来3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依据和可行性,否则应详细论证未有该等安排和计划的原因。

2、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股利分配政策\一节补充披露发行上市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具体计划、决策程序。主要应包括:(1)利润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的期间间隔(是否拟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4)未来3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如有);(5)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具体内容的约定。

3、保荐机构应当对发行人披露的上述事项进行核査发表意见:(1)

发 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是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和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权益。

4、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扉页作\重大事项提示\:发行人发行上

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所做出的具体回报规划、现金分红的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未来3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如有、并提示详细参阅\股利分配政策\一节的内容。

二、公司章程〔草案)与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就股利分配政策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以及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决策机制与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的形式,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是否拟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s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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