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花服饰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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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梵花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2012年2月第一届决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事务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为公司最高权利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和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并坚持诚信、尽职、勤勉的执业精神,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事务决策进行部署,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成员目前由八名发起人组成,后期调整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委员会二分之一人提名,并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任期与其在公司职务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重要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决策表决;

(二)对《公司章程》和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事项进行研究并决策;

(三)对企业工作进程进行全程调控及分配;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对全体员工负责。

第九条 第四章 工作说明

第十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分为:战略事务会议、办公会议、决策会议、研讨会、临时性专项会议。

第十一条 原则上战略事务会议每三个月一次,办公会议每月一次,决策会议根据决策事项约定时间召开,临时性专项会议根据会议内容不定期召开。

第十二条 战略事务会议基本流程:主持人为主任主席,主要负责组织战略会议,战略会议由主持人发起并进行战略阐述及汇报,全体委员进行表决商议。

第十三条 办公会议为日常会议,主要内容为协调企业每月工作的会议,会议前根据战略计划及月度计划进行汇报,围绕人、财、目标进行会议跟进及事务安排。

第十四条 决策会议为投票性会议,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召开,主要为企业制定下的方案及安排进行决策讨论及投票,由委员提出决策内容,主持人发起投票,进行决策。

第十五条 临时性专项会议不定期召开,目的在于协调企业重大事项的解决性决策会议,会议由委员发起,根据进展临时安排。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每月召开办公会,并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主席主持,主席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七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九条 相关工作组成员可列席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外来单位及嘉宾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可以根据需要,经由委员会批准后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性机构或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由此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三条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抄报所有部门。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

西安梵花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战略事务决策委员会

2012年2月1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rr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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