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顿农民工子弟学校引起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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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顿农民工子弟学校引起的深思

一、我国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

日前,我省各级行政部门针对各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子弟学校进行清理登记和和整顿规范。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大批农民工涌向城市,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民工潮”,且“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愈易明显。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元,随着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将近有2000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9.3%,即有180多万个失学儿童,在这个群体中,近50%的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已经入学儿童中有20%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自己的学业。因为他们除了要承受高昂的学费以外,还要向学校缴纳相当高的借读费。如果农民工子女不交借读费,他们就会被学校拒绝接收。虽然目前这种情况有所改观,但农民工子女择校余地仍不大。农民工子女的心理也应该是值得引起社会特别会被学校拒绝接收。虽然目前这种情况有所改观,但农民工子女择校余地仍不大。农民工子女的心理也应该是值得引起社会特别关注的。一些经过种种努力已经进入城市学校就学的农民工子女,当父母把他们送进校门时,也许问题就接踵而来。孩子是张白纸,可以画最美的图画,也可以留下道道阴影。

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大量从中西部农村流入东部城市的农民工,同时,也出现了大量随农民工父母进入城市的儿童、少年面临义务教育的问题。针对这个情况,1998年3月2日,国家教委、公安部发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指出:“流动儿童、少年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应按流入地人民政府的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接受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七条指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也可入民办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

教学班、组以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的简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第九条指出:“经流入地县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审批,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可以依法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办学经费由办学者负责筹措,流入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予积极支持。简易学校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允许其租赁坚固、适用房屋为校舍”。第十一条指出:“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学期收取借读费”。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也有“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要点。

综上可见,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些是在未考虑城市化过程中人口大量流动的情况下制定的,有些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根据近年来大量流动人口引发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从中央到地方政府虽然都及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说明各级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但至今还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农民工作为流动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相对闭塞的农村。进城农民工数目的增加,使得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越来越显著。具体来说,进城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费用高

进城农民工子女进入正规的学校学习必须向学校缴纳高昂的借读费,这是一道无形的门槛,否则他们就没有学习的机会,虽然教育部已经勒令取消“借读费”“赞助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但地方各级政府仍然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工子女征收1000-3000元不等的高额的入学费用。这成为他们进入公立学校享受优质教育的一道壁垒。

(二)农民工子弟学校硬件设施落后

从学校规模来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特点之一是规模大小不等,有的学校学

生人数几十人、几百人,有的学校则有上千学生。学校的规模过大或过小,对教学安排都将带来一定困难,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从基本设施来看,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多属于个人投资,基本设施依靠个人解决,经费来源大都来自学生学费,招生对象又是流动人口中的低收入阶层,这就决定了学校基本设施状况的紧张与简陋。由于经费有限,学校的教学设施相当简陋,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三)农民工子弟学校软件建设滞后

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制,但真正签合同的为数极少,学校的人员管理比较松散,教师的流动性大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不利于教学连贯性与完整性。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运作的特殊环境,师资水平与公办学校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四)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不高

由于受到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制约,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类学校教学中还只是偏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能力培养。学校缺乏教学设施,加之教师水平有限,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薄弱,年级越高,表现越明显。

(五)进城农民工子女心理压力大

城乡差异致使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总是把自己划为城市中地位较低的群体,再加上他们在学习和交往中经常受到的排斥和歧视,巨大的心理落差导致他们形成了不健康的心理状态,难以与城市生源的学生相融合。此外,还存在农民工子女就学渠道窄、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等问题。

四、对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进城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总体来说,导致农民工子女教育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从农民工自身方面的因素来说 1、经济贫困

由于自身的文化程度较低,大部分农民工进城后只能从事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和其他社会服务业等体力劳动,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收入只有700元左右,因此农民工很难支付孩子上学的费用。贫困是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的根本原因。

2、观念比较落后

一部分农民工希望子女通过读书的方式改变父辈贫穷落后的状况,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主张“读书无用论”,认为读书没有什么用处。

3、文化素质低下

大部分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总队的抽样调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比例为87.8%.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的具体结构分布是:文盲或半文盲劳动力占7.4%,小学文化程度占31.1%,初中程度占9.7%,中专程度占2%,大专以上程度占0.5%[5]。同时,大部分农民工缺乏教育子女的艺术,而且家里也没有营造适合孩子读书的基本环境。

(二)客观原因——从社会方面的因素来说 1、教育方面的制度性因素

造成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制度性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以城乡二元分割为特征的传统户籍制度的存在是导致流动人口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依户籍地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妨碍了流动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公办学校上学;二是“地方负责,分级办学”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造成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地方负责,分级办学”的具体实施是:中央政府主要负担由中央各部门兴办的教育机构的拨款,同时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给予一定的资助;地方财政主要负担由各级地方政府举办的教育机构的预算内拨款——在城市主要由市或较大市的区负责,在农村主要由县和乡镇负责。

2、来自社会方面的因素

农民工在城市处于一种弱势群体的地位,他们很容易产生一种自卑感,这种

自卑感会影响到他们的子女,使他们在年幼时就产生一种“低人一等”的心理。他们还常常遭到城市孩子的排斥,甚至是谩骂、羞辱和孤立,就连某些教师也会对农民工子女存有偏见。这种由于缺乏文化上的认同和精神上的不平等待遇,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这些孩子的成长,给他们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压抑和伤害。历史沉淀形成的对农民的歧视使教育公平发生偏差,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无法和城市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五、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及对策

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在当今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步骤。本人认为,应从主观和客观两大方面去认识和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一)主观方面

1、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自身的素质,增加农民工收入

首先,要普及《劳动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对农民工开展法律、文化、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其次,政府要采取措施增加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建立弱势补偿的政策机制。比如在教育、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另外,在增加农民工收入的同时也要减轻他们的负担,特别是要取消教育附加费及“借读费”、“赞助费”等歧视性收费。

2、依法强化农民工送子女入学的观念

首先,政府要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思想和政治教育,及时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纳入议事日程,对农民工开展文化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形势政策教育和自信自强的教育。最后,要加强农民工自身的法律法规学习,最重要的是要让他们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使他们认识到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他们有义务将自己的孩子送进学校接受教育,切实维护他们的子女接受教育的权

利。

(二)客观方面

1、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户籍制度的本质是与计划经济一脉相承的,它在限制人口流动和制造了城乡分割的同时,严重地加剧了城乡差别,导致了中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两重天的不和谐局面。就义务教育领域来说,正是城乡户籍壁垒的存在,造成流动到城市里的农村人口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学生同样受教育的权利。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在于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务必实现两个基本的目标:一是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建立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二是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切断户籍身份与利益之间的关联,改变户口与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公民利益挂钩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

2、不断完善教育财政体制,从实际上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经济困难 各地的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对接收进城打工子女就学较多的学校给予一定的补助。城市教育的教育经费中要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进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可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育制度,即义务教育的经费应由政府承担,从而解决城市中农民工子女由于经济困难的原因而不能接受教育的问题。

3、规范和大力扶持农民工子弟学校

中国的教育事业只靠政府这一个“轮子”推动,发展速度总是有限的。只有再加上另一个“轮子”——民办教育的推动,才会发展得更快、更好。对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两轮”推动尤显重要和有效。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兴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教育部门要建立公正合理的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给予农民工子女学校合法身份,大力支持其发展,增加农民工子女就学机会,减轻公办学校压力。

4、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教育,帮助他们形成健全的人格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不仅是文化教育,还有心理教育。因为从熟悉的农村来到陌生的城市,对于孩子们来说,心理上会发生很大的变化。首先是语言问题,他们的乡音会被城市孩子讥笑;其次是父母收入有限导致生活拮据,他们的省吃俭用会被城市小孩看成老土。这种城乡物质条件的差异,也很可能对初进城的孩子形成心理冲击;第三是他们父母在城市受到的歧视也会折射到他们身上。这种时候,往往一句不经意的话,都可能使他们脆弱、不稳定的心灵受到伤害,容易形成性格障碍,如果不加以正确的疏通引导,就会造成他们幼小心灵的扭曲。

总之,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是“三农”问题在城市的延伸,也是我国目前城市中弱势群体这一社会问题的具体反映。能否很好解决这个问题,关系着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城市的长远发展,关系着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文雅:《教育公平之我见——浅谈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2]柳真真:《对我国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问题的法律思考》 [3]百度文库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po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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