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_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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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三、教学内容 四、思考题 五、参考文献宪 法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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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我国宪法结构的特点, 掌握我国宪法结构的特点,熟 悉我国的主要宪法形式, 悉我国的主要宪法形式,了解 主要国家的宪法形式与结构。 主要国家的宪法形式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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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 教学重点:我国宪法的形式 与结构 教学难点: 教学难点:我国宪法结构的 特点宪 法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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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1)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宪法形式一、宪法形式的概念 法的形式,可理解为法律形式、法的渊源、法律渊源、 法源,主要指法由何种主体、通过何种方式创立并表现 为何种法律形式。 宪法形式不仅指基于不同效力来源所产生的特定宪法 渊源形式,也指一个国家由不同宪法渊源形式所构成的 宪法体系,以及构筑成文宪法典的各种要素的外部组合 形式等。 宪 宪法形式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和宪法的结构形式。 宪法形式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和宪法的结构形式。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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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2) 教学内容( )二、宪法的渊源形式: 宪法的渊源形式: 宪法的渊源形式即宪法的形式渊源、宪法渊源,是指宪 法基于不同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外部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成文宪法典 成文宪法典:成文宪法的躯体和主干,最主要是宪法 宪法典 渊源形式,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修正案:宪法典的修改与补充条款,附于宪法典之后,与宪法 典具有同等效力。过渡宪法:临时宪法。美国《邦联条例》、中国 《共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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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宪法性法律:它是指一国宪法的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 宪法性法律 一部法律文书中,而是由多部相互关联的法律文书表现出 来的宪法,可分为宪法本体法和宪法关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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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3) 教学内容( )宪法本体法指一国的根本制度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表现出来 的宪法,由立法机关按普通立法程序制定,其地位和效 力同于普通法律,为不成文宪法国家采用,如英国。 宪法关联法是指由普通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宪法性 法律,具体包括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代议机关议 事规则、立法法、监督法等,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典。 3、宪法惯例:它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但在实际 宪法惯例 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 习惯和传统。一般由代议机关、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 政党领袖等开创先例并为后人所效法而形成的。英国的影子内阁制、议会辩论制;美国的国会公开、法院违宪审

查、历史上的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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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4) 教学内容( )4、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 宪法判例 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 的司法判例。它可在类似案件中反复引用。 宪法解释:主要指立宪解释,是在制定和修改宪法 5、宪法解释 过程中,由特定机关对宪法条文、规范、原则、结构、 功能及其法律关系等所作的分析、说明和补充。宪法解 释与被解释的宪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6、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国际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就权利义务关系所缔结的双边或多边书面协议;国际习 惯是指世界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行为规则。 1787年美国宪法第6条。1949年德国基本法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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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5) 教学内容( )7、权威性宪法著作: 、权威性宪法著作缺乏相应的宪法规定与宪法判例时使用。美国的《联邦党人文 集》、英国的布赖斯通(Blackstone)、白芝浩(Bagehot)、戴雪 (Dicey)等。

三、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 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我国采用成文宪法,宪法典、宪法性法律等是主要渊源形式。 我国也承认宪法惯例是宪法渊源形式之一,但数量极少,在宪法渊源 形式中的作用有限。我国不实行判例法,尚未实行宪法诉讼制度,没 有宪法判例,因此也不存在作为宪法判例的宪法渊源形式。我国明确 规定国家政策是我国法的渊源形式之一,强调党的政策对宪法制定和 实施的指导作用。我国不承认一般的宪法理论著作是宪法的渊源形式, 但明确把马克思主义的宪法理论和学说作为立宪和行宪的指导思想, 对宪法实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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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6) 教学内容( )第二节 宪法结构 一、宪法结构概述: 宪法结构概述: 宪法结构,即构成宪法各要素的组合方式、结合方式, 可分为宪法的形式结构和宪法的内容结构。宪法的形 式结构,是指宪法渊源形式的不同组合方式、结合方 式,即宪法体系。一般而言,宪法的内容是由宪法概 念、宪法规范、宪法原则三个要素构成,这些要素的 不同组合方式、结合方式即宪法的内容结构。 1、宪法体系 、宪法体系:宪 法 学 成文宪法体系:以宪法典为主体,以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 释等为补充而组成的具有严格效力等级差别的形式结构体系。 不成文宪法体系:由一系列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 法解释等所组成的形式结构体系,各组成要素之间地位平行,不 存在效力等级差别,也没有形成核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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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7) 教学内容( )2、成文宪法典的形式结构: 、成文宪法典的形式结构 宪法典的体例,是指将宪法典的全部条文,划分为大小 不同、层次各异的部分,分别用相应的文字符号排列而成的 形式结构:第一,以篇(编)开首,章、节、条、款、项、 目兼具,如1791年法国宪法、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1918 年苏俄宪法等;第二,以章开首,节、条、款、项、目兼具, 大多数国家宪法采用此体例;第三,以条开首,款、项、目 兼具的体例,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采用此体例。 3、成文宪法典的内容结构 成文宪法典的内容结构: 成文宪法典的内容结构 根据调整对象的性质不同,分为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 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宪 法的创制、实施和保障等。 根据调整对象的方式不同,分为目的性条款、纲领性条 款、基本原则条款、规则模式条款、效力条款、修正条款、 过渡性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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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8) 教学内容( )二、宪法的序言: 宪法的序言: 分类: 1、分类: 即宪法的前言或引言,是独立于宪法正文之外的一部分 叙述性文字。有明示序言(如中德宪法)和非明示序言 (如美日宪法)之别。目的性序言: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1949年德国基本法 原则性序言:1958年法国宪法、1977年斯里兰卡宪法 纲领性序言:1982年中国宪法、1992年越南宪法 综合性序言:1974年南斯拉夫宪法 宪 法 学

2、产生原因:制宪者的需要;一国文化传统和立宪技 产生原因: 术的需要 效力与功能: 3、效力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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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9) 教学内容( )宪法序言的效力:一般而言,宪法序言具有宪法效力,因为它是宪法的 宪法序言的效力 有机组成部分,而大部分宪法序言的部分与总则(总纲)的内容有 重合或交叉之处,而宪法总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序言具有 宪法效力,但效力的作用方式和效果表现不完全相同。一般而言, 序言中的基本条款、基本任务条款、基本国策条款及关于宪法本身 的效力条款,属于规范性条文,具有规范性作用和效果,即具有明 确、具体的指引、评价和教育作用,它们的实施能够给国家、社会 和公民个人带来相对确定的利益和影响。而序言中的目的条款、史 实条款等则属于非规范性条款,虽然不直接具有规范性作用和效果, 但具有确认民主事实、教育和感化后人、激发民族精神等社会作用 和效果。 宪法序言的功能:宪法序言是国家的宣言书、国家的总纲领、宪法与法 宪法序言的功能 律的指导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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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宪法的正文: 宪法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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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10) 教学内容( )1、总则:立国之根本,包括基本原则条款、基本政治制 、总则: 度条款、基本经济制度条款、基本文化制度条款、意识 形态条款、国家标识制度条款等。 总则不同于序言 2、分则:总则的具体化,宪法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为 、分则: 一部宪法的实体内容。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 家机构的设置、权限和活动原则、宪法的实施与监督以 及过渡性条款(如1993年俄罗斯宪法第2部分)等内容。 3、附则:也称为“补则”或“最后规定”,通常规定宪 、附则: 法自身的最高法律效力、生效时间和生效条件、宪法的 修改和补充等内容。它不是每部宪法所必需。 1946年日 本宪法第11章、1949年德国基本法第11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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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11) 教学内容( )四、我国宪法的结构: 我国宪法的结构: 宪法体系: 1、宪法体系 我国现行宪法属于成文宪法体系,包括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和国际 惯例等。其中,宪法典处于我国宪法体系的核心地位。 宪法典的体例: 2、宪法典的体例 新中国的四部宪法典均以章开篇,兼具节、条、 款、项、目。1982年现行宪法共四章、七节、138条, 另附有31条宪法修正案。关于章、节、条的设计,均 以中文数码明示,但款、项、目的设计,有明示,也 有不明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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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12) 教学内容( )3、宪法典的内容结构: 宪法典的内容结构: 按照宪法调整对象的性质不同,我国现行宪法典 的内容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国策(序言、第一 章总纲、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 章)、国家机构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第三章七 节)。在排列上,我国现行宪法典改变了前三部宪法 典的排列顺序,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提 到“国家机构”一章之前,突出了公民的宪法地位和 作用。 按照宪法调整对象的方式不同,我国现行宪法典 包括史实性条款、纲领性条款、基本原则条款、规则 模式条款、宪法效力条款、宪法修改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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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思考题(1) 思考题1、名词解释:宪法形式、宪法典、宪法性法律、 、名词解释:宪法形式、宪法典、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宪法判例。 宪法惯例、宪法判例。 2、试述我国现行宪法的渊源形式特点。 、试述我国现行宪法的渊源形式特点。 3、试述我国宪法序言的内容及其效力。 、试述我国宪法序言的内容及其效力。宪 法 学

4、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形式的特点。 、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形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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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思考题(2

) 思考题( )5、选择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 、选择题: 源? A.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 B.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D.宪法判例宪 法 学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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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文献1、许崇德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许崇德主编: 宪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美国、法国、德国、俄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美国、法国、德国、 日本等国宪法。 斯、日本等国宪法。 3、关于宪法序言的效力: 、关于宪法序言的效力:也有学者认为,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必须根据它所包含的内容, 从具体分析中得出结论,这有三种情况:一是记载历史事实的部分完 全没有法律效力,二是确认基本原则的部分必须与宪法本文的规范结 合起来才有法律效力,三是属于规范性的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何华辉: 《比较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 43-44页。 还有学者认为,宪法序言不是规范性的东西,它只是起到一种说 明、解释或类似宣言的作用,本身没有强制性,也不像条文那样规范 具体,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浦增元:“宪法序言的基本特点”, 《政治与法律》(丛刊),1982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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