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重在惩治

更新时间:2024-03-21 19:4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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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反腐重在惩治

辩手:一辩:蒋丽 二辩:张伟林 三辩:湛荔名 四辩:许周钊

一、 立论 反方一辩陈词:

对方辩友的立论如同惊涛骇浪,但风雨过后,让我们一起来理智分析对方的几点问题:一、片面缩小“惩治”的含义。在反腐问题上,“惩治”是依法依纪对腐败现象和行为人的制裁,包括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法律制裁等形式。二、混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认为“惩治”即预防。“惩治”和“预防”,是反腐败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手段,二者有机联系。对方辩友着眼于长远预防,却放弃了眼前惩治,使得“预防”的美好理想化作“雷声大,雨点小”的代名词。在腐败情势日益复杂的今天,我们必须认清严峻形势,抓住惩治主动权。下面,我从三方面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从当前反腐的形势看,惩治比预防更关键。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比较严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时代特点决定了我们当前的反腐必须要立足惩治,只要是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严肃惩治腐败就必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第二、从反腐倡廉的内在规律看,惩治是有效预防的前提和基础。

不破不立,先破后立,反腐败只有惩治用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也才能为有效预防腐败提供良好的社会土壤。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离开了对腐败现象及时有效的惩治,各种预防方式就只会流于形式,收不到任何实效。

第三、从功效看,惩治最有说服力,最有教育力。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朱元璋严厉惩贪杀贪,使明朝很长一段时间吏治清明,官吏不敢越雷池一步。50年代初,中央坚决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在随后将近20年的时间里,全国只发生了2起省部级干部违纪事件。近年来,中央严肃查处郑筱萸、陈良宇等腐败分子,也有力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增强了人民对中央反腐斗争的信心。实践证明:坚决惩治这一手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只有高举反腐利剑,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腐败分子既倾家荡产,又身败名裂,加大腐败行为的犯罪成本,才会使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不愿腐败”,更“不敢腐败”。

综上,在反腐问题上预防固然重要,但放眼长远还得立足当前,前面,我们采取经济、行政、纪律、法律的惩治手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我们仍要抓牢惩治这个“龙头”,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信于民,才能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反腐倡

廉重在惩治。

二、攻辩问题:

三环问题设计:(只有个大概的理念,希望老师多多给予意见) 1、

反方二辩: 请问对方辩友,人有两面性吗? 正反辩友:有

反方二辩:既然有两面性,那么人性本恶的一面怎么去预防呢? 正方辩友:。。。。。。

反方二辩:现在腐败的主体难道受到的预防教育还少吗?!你难道还可以说要每个公务人员把法律法规背一遍那就没有腐败了吗?!

正方辩友:。。。。。。 2、

反方三辩:请问对方辩友,对于已经发生腐败行为的官员,你的预防措施还能发生作用吗?

正方辩友:对于已经发生腐败行为的官员,当然是要去惩治他,但我们惩治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为了预防,为了我们更多的好干部不要再去犯这样的错误,使我们的治安更加和谐啊。 反方三辩:那我想反问下对方辩友,我们的国家干部、企业中那么多高中层领导,最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腐败贪污的道

路,他们是没有接受过预防的教育吗?他们中不乏各行各业的技术精英,接受高学府的教育,不少更是我们的先进党员代表,接受了无数次党员的培训和熏陶,请问你们的预防工作在他们身上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我能不能理解为你们所谓的预防就是仅仅披着预防外衣的一个形同虚设的口号呢?

正方辩友:请对方辩友不要钻死胡同,我们所说的预防是指在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去做预防,我们不排除有这样腐败分子的存在,正是因为他们存在的意义才使得我们更加有意识去做好预防工作,保证更多的官员不要再误入歧途。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说的很好,你们不排除有这样的腐败分子的存在,也就是你们也赞同在我们的群众不是所有的都是无私完美的。那我们能不能一起探讨下腐败的根源问题呢?请问对方辩友,你认为腐败的根源是什么呢? 正方辩友:。。。。。

三、自由辩论问题

1、我方多次强调,惩治具有双重功能,既可以让腐败分子付出代价,又可以警示他人。当前社会的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就好像是一棵树长了不少虫子,这个时候需不需要想办法把虫子除掉呢?

2、防虫并不等于杀虫啊,虫子没死,照样会祸害树木。遏制腐

败现象,要讲时效、算成本。腐败现象多存在一天,群众的利益就多损失一天,对方辩友对此还视而不见吗?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所产生的社会价值难道不比有限的金钱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吗?

3、老百姓在崇敬清廉的同时,更多还是担心腐败的孳生呀!香港廉政公署有一种穷追不舍的反腐精神:“只要你贪污,就算死了也要把钱追回来。而且还要把钱生的钱也追回来”,惩处做到这样彻底,还有多少人敢腐败呢?

4、心的人靠自律也能反腐,贪心的人即使整个世界放在他面前,他也不会满足。腐败分子停止腐败行为,到底是受到了廉政短信、廉政影片的启发,还是受到了严肃惩治、加强追究这把反腐利剑的威慑呢?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对155名受贿人员的调查显示,89.5%的受贿人员认为廉政教育收效甚微。

5、重在惩治并不代表不去预防。三任腐败的交通厅长都被绳之以法,正好说明了惩治的威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从曾锦成写血书“绝不收一分钱”,到张昆桐、石发亮发表廉政宣言,预防不可谓不到位,但他们却前腐后继,连连落马,请问对方辩6、预防对他们产生了多少作用呢?

反:原来对方辩友也承认发表廉政宣言没有多大效果啊。良医治病讲究对症下药,面对当前的腐败顽疾,我们也只有实施惩治这剂猛药。政治清明的新加坡正是严格按照《反贪污法》严厉惩罚,所以政府官员才不敢腐败啊

7、周总理是我最敬佩的人。1959年底,工作人员趁他出差,对西花厅进行了装饰。总理回来后立即对此严肃批评,并撤掉了所有新添置的物品。如果没对此事进行及时惩处,能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吗?孟德斯鸠说: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会停止。这个界限在哪里?在被预防还是被惩治? 8、卫生创建的时候,一只蟑螂可值500呢!这难道不是惩治的作用吗?无惩治的威慑,预防又能有多大成效呢?再者,对卫生做的不好的单位在电视台进行曝光并责令整改,难道不是惩治吗? 正:对方辩友今天惩治的范围可真是广啊,曝光只是警告了小部分,却是预防了大多数,这不还是预防在起主要作用吗?我想问对方辩友是做好预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环境得民心,还是惩治贪官让人看到腐败众多得民心啦?

9、创卫活动中这些大多数是如何被预防住的呢?还不是害怕自己也被曝光嘛。这正是惩治具有预防功能的体现。严肃查处贪官既得党心民心,更得老百姓对反腐败的信心!

反:正是案子被侦破所造成的威慑力,想犯案的人才不敢去犯.积极破案和发了案却只一个劲地喊防贼,哪一种更让百姓有安全感呢?《士兵突击》中有个许三多,我们身边也有个三多:政策多,口号多,规定多。许三多办事雷厉风行,这个三多却是挂在嘴上说完就行。对方辩友怎样看待后者?

10、反:我们正是因为希望腐败不发生,所以才要发挥惩治的威慑力,让人不愿贪,更不敢贪。请对方辩友注意,胡总书记提出

的三个更加注重的前面还有一句话,那就是坚决惩治腐败。没有哪个腐败分子是第一次就贪污成百上千万的,如果他们在一开始腐败的时候就受到了相应的惩治,他们会在腐败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吗?

11、反:靠预防能杜绝腐败发生吗?高尚的道德也只能减少冲动啊。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纪委书记曾锦春、副市长雷渊利等158名官员卷入腐败案,难道是这些腐败分子都没有受到过廉政教育吗?难道是他们的单位都没有制定过预防腐败的制度吗? 12、反:没有严肃惩治,预防的约束作用在哪里? “事前轰轰烈烈,事后无声无息”的做秀,只会造成《工作规划》的落空,为腐败者所窃笑!当前各种反腐举措你方唱罢我登场,但这些举措又制止了多少腐败呢?

13、反:预防在前面,所以预防就最重要,照这种逻辑,散步的时候我走在您的前面,我就比您更重要了吗?通过查处大案要案,及时发现工作的漏洞,从而有针对性的加强制度建设,这不正发挥了惩处的治本功能吗?

14、反:没有惩治,不知道问题的根源在哪里,何谈预防的针对性?据10月份召开的常德市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工作会议通报,2006年以来,我市共发生了50多起集体腐败的典型案件。集体腐败就像传销一样,如果没有通过惩治来斩断利益的锁链,这种恶性发展能停止下来吗?

15、反:腐败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公务人员,就不存在对国家政策

等预防手段不清楚地地方。那为什么还是有人腐败呢?!还是由于人的贪欲本性造成的,这是客观存在的!

16、反:为什么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制假造假事件很少,是因为他们国家惩治的力度非常大,可以说大的吓人。动辄几千万美元以上的处罚让人们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同理,在我们国家制假造假比比皆是,主要原因是我们的处罚对他们的收益来说是九牛一毛,即使查处了也可以打一枪换个地方,也是我们国家制假造假屡禁不止的根本所在!

17、反:建国初期我国狠打击了一批贪污腐化分子,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管机制、及预防手段的进一步完善,至如今我国的贪污腐化呈现抬头和恶劣的趋势,这就说明我们还是要把防腐重点放在惩治上,杀一儆百,让想腐败的对象付出比他们所得到的利益高得多的成本,那谁还会去腐败呢?!

四、陈述总结 反方四辩陈词:

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我方认为:反腐倡廉重在惩治。 第一,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十七大报告指出,当前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腐败犹如洪水猛兽,仅仅靠温柔的说教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重在惩治,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2006年,中华大地掀起一场治理商业贿赂的风暴。截至2007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24879件,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没有惩治,能有如此效果吗? 第二,切实发挥制度的反腐作用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对方辩友反复告诉我们,反腐倡廉要加强制度建设。我方也认为制度非常重要,但是仅仅把制度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叫做加强了吗?没有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惩处,所谓依靠制度反对腐败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管干部吃喝的文件发了五六百个,但最终就是没管住这张嘴,原因何在?没有动真格! 第三,进一步树立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新时期反腐倡廉不再搞群众运动,但反对腐败没有群众的参与却绝对不行。让群众参与反腐首先就要增强他们对反腐败的信心。腾讯网曾做过一个调查:你认为“宣誓永不贪污”、“廉政承诺书”能有效约束贪污行为吗?参加调查的26427人中,认为完全不可能约束的占86.34%。当陈良宇等腐败分子被严肃查处后,人民群众受到极大鼓舞,甚至有网民在新华网贴出了“魑魅魍魉全斩尽,决不手软反贪腐”的豪言壮语。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多种手段的综合效应,并没有指出哪个方面最重要。但是,在教育经常但不扎实、制度齐全但执行不力、监督广泛但到位不理想的情况下,只有重在惩治,教育才会有说服力,制度才会有约束力,监督才会有威慑力,惩防体系的综合效应才会得到充分发挥。当我们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惩治措施,把每一个腐败行为都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时候,腐败现象

带来的负面影响才会消除,一大批干部才会得到教育和挽救。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们真的不希望看到有人走上惩治的审判席,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高高举起惩治这把反腐利剑,让它耀眼的正义之光警诫世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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