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R在途处理

更新时间:2023-10-17 09:4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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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R和在途物资的进一步处理(总结)

GR/IR和在途物资的进一步处理(总结)

1、GR/IR的全称、含义:

全称:Good Receipt/Invoice Receipt 即收货/收发票

含义: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材料采购”科目,始于“收货”,止于“收发票”; 2、与传统操作的区别:

a、完成使命的“GR/IR”科目一般需要进行最终的清账(F.13),理清GR/IR关系,有利于发票校验和重组;

b、月底重组(F.19即完成应付账款暂估时)借方余额计入“在途物资”(系统配置),与传统的使用方法(传统定义为已付款货在途或货已到未验收入库)不太一致;

c、GR/IR不能处理手工凭证,其操作与后勤模块MM相关,必须以后勤模块运行的方式解决; 3、“在途物资”--SAP中主要用于SAP重组时,GR/IR借方暂时结转的对方科目使用。GR/IR借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退货,如未启用QM模块的单步骤退货的161等; 会计分录为:借 GR/IR 贷 材料等存货科目

b、收货冲账,如未启用QM模块的单步骤收货的102冲销101,多步骤收货的106冲销105等;

会计分录为:借 GR/IR 贷 材料等存货科目 c、发票校验--通过更改调高采购订单行项目以达到使校验金额与应付账款一致; 会计分录为:借 GR/IR(收货时的采购订单行项目金额+差异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 贷 应付账款

4、“在途物资”的进一步处理

a、退货和收货冲账都可以在一定时点由F.13完成,其时点如下: 退货--发票校验当月产生GR/IR贷方,月底由F.13自动清理; 冲账--冲账当月由F.13自动清理;

b、发票校验产生的GR/IR借方,必须以“MR11 - 维护 GR/IR 清算科目”人为清算,清算的分录为

借 材料成本差异(如PPV-材料) 贷 GR/IR

月底以F.13对其进行清账即可;

如若不然,该GR/IR借方差异在每个月底的重组中,都会以“在途物资”的姿态出现!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nv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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