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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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建议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年01月28日 改变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民进杭州市委会

农民工职业技能的高低不仅影响到自身素质提升,还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与城乡统筹发展。

近年来,在杭州都市经济圈的发展过程中,农民工群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的作用正在日渐突出,这一群体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和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但是由于欠缺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导致人力资源优势不能充分发挥。虽然,都市经济圈内的各级地方政府在农民工职业培训上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要为杭州都市经济圈内的转型升级提供更有利的人才支撑,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民工职业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职业培训配套制度与政策不完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造成了杭州都市经济圈内的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之间的种种不对等,导致了针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体制政策投入不足。同时,由于法制建设滞后,执法力度不足,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使得农民工的培训机制运行得不到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农民工职业培训中组织和资金投入不到位。针对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四市的一些政府部门没能放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来抓,城市中一些针对城市产业工人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模式,不能够适应农民工的需求;政府部门未能对农民工培训进行及时的指导和调控;培训机构提供农民工培训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政府在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问题上存在缺位和错位。 三、农民工职业培训体系不健全。目前,四市政府都还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机构,而一些民间的培训机构其培训的内容不符合生产实际,部分培训机构设置培训科目和内容不科学,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使得新生代农民工难以转化为高质量技能人才,导致企业缺乏转型升级中必需的人才支撑;培训的师资力量薄弱,无论是质还是量都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培训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某些培训机构在培训期间偷工减料,急功近利;培训完成后缺乏相应的后续服务,没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四、农民工职业培训后的就业服务不得力。农民工的就业渠道不通畅,据统计,四市大约有70%的农民工是通过亲友介绍才找到现在的工作;职业中介网络不完善,“黑中介”遍地开花;缺乏对农民工就业后的跟踪服务,不能有效反馈培训效果和培训需求,对培训计划的准确制定造成很大的影响。

完善农民工职业培训体系的建议

一、优化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地位,通过四市市长联席会议,建立杭州都市经济圈农民工职业培训的管理协调机构,将农民工的管理全面纳入到杭州都市经济圈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绩考核体系中,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民工服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在住房安排、子女教育、社会保障、政治权利等方面,逐步实现与市区户籍居民享受相同或相近的待遇,农民工基本实现安居乐业。最终使农民工能够参与城市的政治和社会生活,融入新的城市环境。

同时,要不断健全农民工培训的法律法规体系,尽管我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企业有举办教育培训的责任和义务,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配套,或不易操作,难以落实,而且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无监督、约束、制裁。因此,四市应尽快健全有关企业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的法规规章,以刚性制度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保证企业教育培训经费有可靠的来源,保障职工受训期间享受应有的待遇,保证企业教育培训师资的质量,使企业教育培训

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加强政府部门的统筹协调,强化投入和组织力度。杭湖嘉绍四市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要将通过农民工职业培训作为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的工作置于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统筹考虑,并将主要工作职责分配到政府各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尤其要加强劳动保障和监督执法力度。

在政府牵头的基础上,各部门相互配合,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培训机制;要广泛动员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及中介机构,行会组织等农民工职业培训主体参与到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建立稳定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明晰各主体的权责,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让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民工培训机制中,形成农民工职业培训中的多元主体合作机制,营造有利于农民工职业培训的社会环境。

不断完善多种形式的培训补贴政策和激励政策,农民工职业培训要积极推行都市经济圈内通用的教育券制度,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补贴或奖励,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培训。对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单位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如对培训机构在办学经费、设备、师资等方面进行补助;给予实行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企业单位某些优惠政策,减免税收等,调动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单位的积极性。 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农民工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权参加参加全国总工会统一领导下的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在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中要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充分维护工人的培训权利,组织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参与设计培训课程,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成立以农民工为对象的社团组织;用人企业要为工会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保障工会活动和经费,不能对工会正当权利进行干预。

三、制定农民工培训发展计划,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杭州都市经济圈内政府、培训机构、企业三方合作,形成“政府推动与支持,教育机构主动培训,产业界积极参与”的合作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合作能够切实增强企业与政府信息互通,帮助政府制定切合市场需求的政策方针;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可以更有效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培训机构可以获得了资金、项目和实际的工作经验,解决培训人员的工作问题,企业也可以获得符合企业需求、高素质的工人;培训机构与政府合作,可以根据政府提供的劳动力政策方针及时调整培训方向,提高培训效率并获得政府资助。

四市政府都要在当地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培训基地,并且通过跨区域合作,深入整合四市的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机构的作用。打破地区、部门、学校的所有制界限,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开发农民工的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提高教学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率。在师资力量不足的状况下,加强都市经济圈内的区域师资共享,建立教师结构多元化机制,积极引导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习提高,适当投入资金,激励和推动学校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要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同时,要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对培训的需求,采取针对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培训策略。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上,增加远程培训、现场培训等新的培训方式,对农民工培训采取灵活时间制,全日制学习与部分时间制并举,建立农民工业余农校,夜校等教育机构。在培训内容设计和开发上,要针对性的开发项目,特别是解决转型升级中新生代农民工所急需掌握的专业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问题,要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相结合,使农民工学有所用,学用结合。 要发挥都市圈行业组织在农民工培训中的作用,研究并参与指导设计培训课程,组织编写农民工培训教材,开展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宣传活动。社区要配合农民工培训的实施,借助书刊、影视和社区活动等形式开展科学文化知识普及教育。 在完善培训内容和模式的基础上,应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可以有效的

促进就业和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解决四市农民工结构性失调的问题;促使农民工建立理性的打工观念,引导理性权衡进城及其成本得失,最终促进杭州都市经济圈的协调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推动企业主动组织培训,积极鼓励员工接受职后教育,保障劳动者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效地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四、搭建培训与就业衔接平台,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强化职业学校教学与就业一站式服务,突出产学合作和就业导向,在农民工输出地区开展的职业教育,除了要适应当地发展需要,还要多设置与第二、三产业有关的新专业,重视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培养二、三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熟练劳动力和专门人才。各类职业学校要发挥自己的特长,积极开展符合市场需求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配合政府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转移前后的培训工作。 加大力度规范市场服务与公益服务,促进农民工就业。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非法职业中介的辨别能力,提倡农民工向合法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目前,浙江省已经实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开放的政策,实行免费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对此的宣传工作应同步进行,在城市主要的车站、码头等地,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公告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地址和联络方式,方便农民工就业。其次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职业中介的行为。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的电话,建立合法职业中介公示制度,促进职业中介健康发展。再次要大力发展针对农民工就业的免费就业服务,引导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民办中介机构在不影响自身运作的前提下对农民工开展公益性服务:如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减免职业中介费,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最后,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农民工劳动力资源库和新生代农民工人才库,尽快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发布、传递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依托现代化手段,建立网络、广播、电视等多渠道信息发布平台,完善就业服务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政协九届五次会议集体提案 执笔人:徐祖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np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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