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缓寄申请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3-10-26 03:0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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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缓寄申请表(一式两份)

姓 名 联系方式 报到证开往单位 拟签约单位 学院 学号 (凭新接收单位政审、公示、体检、拟录用等相关证明办理) 申请档案缓寄理由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公章) 年 月 日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意见 说明: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档案室、研究生工作部档案室分别是是本科生、研究生的档案管理部门。 为方便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经与档案室协商研究,6月20日至21日接收2013届本科毕业生档案缓寄的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管理部,一份由毕业生保存。 同时提醒毕业生注意,请仔细阅读:

1. 档案缓寄是指档案暂缓寄送至报到证开往单位或报到证开往单位对应的档案接收单位。

2. 档案缓寄适用于原档案接收单位对档案寄送时间没有期限要求,毕业生在毕业后短期内(一般为1个月)将要确定新的工作单位。办理申请时需提供新接收单位政审、公示、体检、拟录用等相关证明。

3. 档案缓寄不等于档案留校,不等于暂缓就业。档案托管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视同户档留校,可以办理暂缓就业证明,毕业后两年内可以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4. 办理档案缓寄后,毕业生须在档案寄送地址确定时,由本人持报到证到学校办理档案寄送手续。 毕业后2个月内,本科生由学工部档案室办理档案,电话88386981,研究生由研工部档案室办理档案,电话88386904或88386550。毕业两个月后由学校档案馆保存档案,电话88386019。

特别提示:申请档案缓寄应确实存在档案寄送地址可能有变化,应谨慎申请。因毕业生申请档案缓寄,造成未能按照档案接收单位的要求及时寄送档案的,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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