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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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论文

题目:新闻报道的的深度与公民的隐私

姓名:廖振宇

学号:1005070039

年级班级:10级新闻专业

在新闻报道中,隐私权一直是受法律保护却又模糊不清的部

分。网络上十分流行的“人肉搜索”行为,其实就是一种隐私权的侵犯,却又没有相关法规加以制约。而关于隐私,则更多的是道德伦理方面的制约。

“伦理是一个原则系统,一种行为的道德或规范。它是被个

人、群体或文化确认了的价值和生活准则。它寻求指导人们的行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①

现在的新闻报道,会去追求更多新鲜,更多爆料,以满足公

民的知情欲望。但是更多的时候,仍然需要考虑到道德伦理方面,以及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需要考虑到当事人自己的感受。

正如2003年轰动美国的鹰郡性侵犯案,NBA球星科比布莱恩特涉嫌性侵犯一名18岁的女服务员。经过两次开庭之后,科比虽然不承认强奸,但不否认发生了性关系。诉讼最终转为民事案件,科比支付100万美元来平息这场风波。然而就在科比被捕的日子里,原告的有关信息、照片、闲话、谣言、玩笑以及她——凯特琳·法伯——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已经充斥于互联网。

美国主流媒介长期以来避免指出强奸案和其他性犯罪案原告的姓名。理由是,公众对原告的确认会使此类犯罪行为的受害人在最脆弱的时候遭受蔑视和羞辱。指出姓名还可能公开她们的私生活和性史,使她们面对无理的、不相干的审查。因此,性犯罪是新闻报道应该提供完全信息这一惯例的例外。美联社要求:一般不指明那些说他们已遭性攻击的人的身份,不同寻常的情况除外。也不播发能识别这

些人身份的图片或视频。成年受害人自己公布身份的是例外。对于例外情形的处理必须咨询高级主编。

然而那些公开资料的新闻人也有自己的理由: (1)新闻行业是散播新闻,而不是隐瞒新闻。

(2)编辑决策应当由制片人、主编和新闻主管做出,而不是法庭、立法机构、新闻发布室或与新闻有涉的人来干预。

(3)不公开受害者的资料就等于做了沉默的共犯,而新闻工作者需要让法律更加公正来对待事实。

无独有偶,在2011年10月23日晚,广东发生了一起强奸案,

随后深入的报道也让主人公接近崩溃。(以下内容摘自法制日报新闻原稿)

广东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的一间出租屋里,一个瘦弱女人躺在床上,脸色惨白,瑟瑟发抖,直勾勾盯着天花板,床下还有一大摊血迹。忽然,她从床上坐起,挥舞双手,嚎啕大哭。一有陌生人靠近,她就呼天抢地,狠狠地用头撞墙,似乎感受不到疼痛29岁的王娟(化名)近乎精神失常,半个月来不吃不喝,还数次试图割腕自杀。

10月23日晚上,广东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办径背社区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她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

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化名)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

草根夫妻遭遇飞来横祸

他害怕被打躲进杂物间

杨武今年31岁,安徽阜阳人,14岁丧父辍学后,一直在外打工流浪。10年前,他来到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租下一栋农民房的一楼,开了家修电器的小店。

经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带着前妻留下的两个女儿,杨武经熟人介绍与小他两岁的老乡王娟结为夫妻。两人感情深厚,很快又添了一对儿女。杨武说,他每月只挣1000多元,日子过得非常紧巴,还常受人欺负,但不敢惹事就一直忍着,好歹也勉强活着。

然而,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脆弱的平静。杨武回忆,10月23日晚上8点多,浑身酒气的西乡街道办径背社区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带着两名壮汉闯进他家里,叫嚷着“老子要弄死你们!”杨武说,杨喜利作为联防队员每日在社区巡逻,维护治安,协助警方工作,“性格暴躁,经常打人砸车,没有人敢管他”。

事发时杨武刚洗完澡,王娟也洗漱完毕,穿上睡衣,忙着做家务。由于害怕被打,杨武马上躲进杂物间,外面的家具和杂物被杨喜利用钢管一通乱砸。王娟过去制止也遭到毒打,杨喜利揪住她的头发狠狠朝桌上撞去,她越是挣扎反抗,杨喜利就打得越凶,“你们报警都没用,我是联防队员,跟警察都是哥们!”

杨武76岁的母亲称,杨喜利还对她进行了羞辱,并拿着钢管将她和杨武13岁的大女儿赶出房间很远。杨武躲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大气也不敢出。

耳闻妻子受辱凄惨哭喊

丈夫咬牙不敢哭出声来

杨武说,杨喜利以前就经常欺负他们,但夫妻俩胆小怕事,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报警求助。杨武一度以为,这次会和以往一样,被打几下,被砸些东西,等杨喜利发泄完就好了,但他错了。不到几分钟,杨喜利折返回来,用安徽话喊:“你们两个给我把风,不要让任何人进来!”随后,两名壮汉走出去,把房门关上。

“救命啊,救命啊,要打死人了!”面对王娟的哭求,杨喜利不为所动,反而搂抱着王娟开始乱摸,还说着污言秽语。王娟死命推开,

又遭来一顿毒打,“还反抗,打死你!”

躲在杂物间里,杨武听见外面劈里啪啦的厮打声、辱骂声,还有妻子凄惨的哭喊声??在这个不到50平方米的房间里,杂物间和里间门挨门,杨武的藏身处与里间床的直线距离仅约两米。杨武说,他能清楚地听到房间里发生的一切。事实上,记者探访现场发现,如果杨武稍微抬下头,客厅和里间发生什么都能尽收眼底,但杨武只是悄悄垂泪,甚至咬牙不敢哭出声来。

杨武听到,厮打持续20分钟后,杨喜利撕扯着王娟的衣服,将她拖进里间。随后,他听到床的晃动声、杨喜利淫荡的呻吟声。杨武判断,杨喜利正一边强奸自己的妻子,一边继续对其进行殴打。

杨武为防被敲诈而安装在家中的摄像头记录下部分案情经过。监控视频清晰显示,杨喜利将王娟像小鸡一样抓起,毒打十几分钟后,从后面搂抱、强吻和乱摸,跑出门外交代同伙后又将王娟拉进房间。

沉默一小时后终于报警

小声说“我老婆被强奸”

杨武感到既害怕又难过。他身高不到1米6,记者见到他时,他

穿着破烂的红色T恤,脸上毫无血色,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杨武说,自己根本不是身高近1米8的杨喜利的对手,何况对方还有凶器和两名同伙,“我想拿刀冲进去,劈死这个畜生!”杨武痛哭流涕地说,但想到家里有4个小孩要抚养,还有76岁的老母亲要赡养,“如果我杀人坐牢了,他们可怎么办?我不能家破人亡啊!”纠结中,杨武一次次选择沉默。

大约一个小时后,杨武终于鼓起勇气选择报警。据他描述,当时浑身瘫软,哆哆嗦嗦,害怕甚至压过愤怒。拨通110后,杨武只敢很小声地说:“我的老婆被强奸了。”

由于声音太小,110接线员最初将“强奸”听成“抢劫”,前后打了几次110,杨武才把事情经过说清楚,告诉警方案发的确切地点。几分钟后,警察带着联防队员赶过来。见警察冲进来,杨武也从藏身处冲出来。

杨武说,当时杨喜利赤身裸体,已经实施完强奸,正继续殴打王娟,王娟则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哭喊救命,大量鲜血流在地上。杨武先是忙着给妻子找衣服。慌乱中,杨喜利提起裤子想逃跑,杨武追上去,两人扭打在一起,这一幕正好被参与抓捕的联防队员看见。

妻子王娟遍体鳞伤,满脸是血,喃喃地说:“实在没有脸面活着

了,死掉算了。”见杨武赶过来,王娟哭着责骂他“不是男人”。杨武连忙将妻子送进医院,医生要求住院治疗,但因为拿不出钱,入院不到10个小时,他只好带着妻子回到家里。

76岁的母亲也哭着将杨武责打了一顿,骂他是“没用的丈夫,没用的儿子”,“我的儿子太老实了,对不住我那媳妇啊!”老太太长跪在地,哭求儿媳原谅。

“新闻报道历来存在尺度、界限之说,它们不只存在于一些敏感报道领域,也存在于个人生活领域。如果前者是因为个人不可抗的巨大强制,后者则主要系于新闻人自身,那些排除新闻专业主义之外的东西。”……③

以下是记者对当事人丈夫的采访 记者:

杨喜利带人冲进来的时候,你怎么躲避了?

杨武:

我不是男人,被他打怕了。他欺负我老实,我又打不过他,如果反抗,他就会往死里打。我的性格是逆来顺受,从小胆小怕事,凡事都忍让。

记者:

老婆被打、被侵犯,也能够忍让?

杨武:

刚开始以为他像往常一样,打砸一番,将妻子打一顿,他就会离开的,没有想到他做出了如此不堪的畜生事情来。

记者:

没有想到冲出去救妻子?

杨武:

我也想冲出去,但他拿着钢管和警棍,还有两个同伙,我根本打不过他们,我怕被他们打死。

记者:

为什么不报警?

杨武:

他说自己是联防队员,每天跟警察在一起,跟警察是铁哥们,我担心报警没用。再加上我还要在这里打工生活,只能忍气吞声,不然会被猛烈报复。

记者:

他拖你老婆进房间,不担心出事?

杨武:

我吓傻了,浑身哆嗦,大气都不敢出,担心他发现我。后来我听到了床摇动的声音,意识到妻子被强奸了,声音很大,我距离只有几米远。鲜血直冲脑门,这是男人最屈辱的时候,我很想冲出去拿刀砍死他。

记者:

这种耻辱你能够忍下来?

杨武:

我能有什么办法呢?(哭)只怪我没用。??②

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个懦弱的丈夫,亲眼看到一个男人强

暴了自己的妻子,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和妻子的精神已经到达了崩溃的边缘,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对他们进行如此深度的采访,让他们回忆着不该回忆的过去,这样的作法是否残忍?

已有精神失常迹象的女受害者在家中被媒体堵截,面对媒体的长枪短炮,她蜷缩在床上,用毛巾紧捂住脸,侧身避挡着镜头。好心人前来看望受辱丈夫,丈夫跪地接钱、感激涕零,画面几乎特写般地定格在了这一刻。这样的画面,所有人看到都会觉得心酸。

应该说,媒体的报道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真相得昭彰、恶行被谴责、正义被呼唤、法律程序启动,但媒体的迅猛聚集,以及从受害者那里得到的一手的、快速的、“丰富”的信息,也让人悲凉。 真实被认为是新闻的第一要素,没有真实,新闻也就失去了它的生命。当我们在一味追求着新闻的真实度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当事人的感受?真正需要反思的是现今很多记者打着“追求真实”的旗号,却从不换位思考地强迫性地采访当事人,这对当事人,是莫大的伤害。

①Conrad C. Fink:MEDIA ETHICS IN THE NEWSROOM AND BEYOND, McGRANW-HILL BOOK COMPANY 1988

②摘自法制时报2011年11月9日 ③摘自光明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lf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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