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必访?必谈”制度的一些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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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必访必谈”制度的一些思

作者:黄彩塔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4年第10期

摘要:“必访、必谈”制度在企业管理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必访、必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为保障该制度的实施效果,应该遵循对访谈内容保密、正面教育引导、实事求是、知己知彼、鼓励与诫勉相结合、思想引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规范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单位与家庭互动等原则。

关键词:必访必谈;实施;原则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员工队伍的迅速壮大,加强员工政治思想工作,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引导员工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员工队伍,显得越来越重要。推行实施“必访、必谈”制度,对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发展氛围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本文将分析该制度的积极作用,重点探讨实施该制度应该遵循的一些原则。

一、“必访、必谈”的主要内容

“必访、必谈”,是指组织内的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出现剧变,或者思想情绪产生大的波动时,其所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该员工进行访谈,帮助员工解脱困境的系列活动。“必访、必谈”的具体内容因组织而异,但有一些共性的内容。例如,员工生病住院、家庭出现大的纠纷矛盾、遭天灾人祸、婚丧嫁娶、遇到生活困难等“必访”;员工岗位有变动、工作生活遇到重大挫折、受到批评及处理、情绪低落思想出现反常、与同事发生纠纷必谈等“必谈”。 “必访、必谈”制度开始实施时,只有“三必访、三必谈”。但是,随着政治思想工作的进一步增强,工作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必访、必谈”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和广泛,一些组织相继推出“五必访、五必谈”、“六必访、六必谈”、“七必访、七必谈”、“八必访、八必谈”、“九必访、九必谈”,甚至“十必访、十必谈”制度,例如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司法所2010年就建立了“十必访、十必谈”制度。

二、实施“必访、必谈”制度的积极作用

一项制度的产生和推行,必有其产生的特定背景和积极作用。“必访、必谈”制度是一项制度化和人性化相结合的帮教机制,通过实现分类管理,突出因人、因事施导,有针对性地帮助员工解决思想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必访、必谈”制度在各组织的有效实施,可以对组织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实施“必访、必谈”制度,组织可以随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充分掌握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就能够及时化解员工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这样,可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一些员工思想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增强干部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了解,提升管理效能

在日常的工作中,由于岗位的差异,职责的不同,干部与员工相互间存在一定的隔阂。通过实施“必访、必谈”制度,消除相互间隔阂,加强了相互间的理解和信任,有效提升组织的管理效能。

(三)营造文明和谐的发展氛围,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必访、必谈”活动的关注点是员工思想情绪的变化,重点是对企业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员工自我调适,从而缓解员工心理压力,让员工身心愉悦地投入到工作中。通过切实关心员工思想和生活,促进了组织营造各谐的发展氛围,进一步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必访、必谈”制度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在“必访、必谈”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为更好地保障“必访、必谈”的实施效果,还应注意遵循如下原则。

(一)必须对访谈内容给予保密的原则

对访谈内容给予保密,严防外泄,既是对受访员工给予最基本的尊重,又是对员工隐私权的保护,是“必访、必谈”最基本原则之一。引导帮助员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美好愿望。有一些员工遇到生活有困难、发生变故时,特别是家庭出现纠纷矛盾的时候,不希望“家丑”外扬,根本不愿意让外人特别是单位组织中的同事知晓。因此,代表组织开展访谈活动的人员要特别注意保密访谈内容。否则,效果只能会大打折扣,最终事与愿违。

(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细心的政工人员会注意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是最终解决问题的立足点。因此,访谈人员与被访谈对象——员工开展访谈时,要千方百计地做到全面地、客观地,也就是实事求是地去评价发生在员工身上的事件,做到既不能偏袒护短,又不能全然打击;坚持用事实说话,既不能为渲染气氛而夸大其辞,又不能为暂时的息事宁人而轻描淡写。与此同时,还要注意方式和方法,让员工听得进、想得通,注重实效,达到访谈的目的。

(三)注重正面教育引导的原则

当员工闹不团结,违反纪律,或者政治立场错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不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出现问题等,代表组织对员工进行谈话的访谈人员,则必须坚持正面教育引导的原

则。有时候,为了博得受访谈对象的欢心,获取受访谈对象的“认同”,一些代表着组织对“问题员工”进行访谈的访谈干部,会无原则地为该“问题员工”辩解,颠倒是非,有的甚至为“帮助”受访谈对象避免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动歪脑筋,出馊主意。其实,此种做法,只能会引导“问题员工”陷入更深歧途,不但无法达到访谈的最终目的,还会使组织陷入不仁不义的旋涡,造成恶性循环,后果之严重不可估量,显然,这对组织、对问题员工均毫无益处可言。

(四)注重知己知彼的原则

对被访谈对象的全面了解是谈话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为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访谈活动的针对性,访谈者在对员工进行“必访”、“必谈”之前,首先要全面了解被访谈者的基本情况,了解被访谈者所思所想所需,做到知己知彼。这就需要提前做好员工的信息管理,例如,建立员工的个人档案,把员工的学习工作等经历、家庭、配偶情况、爱好等基本情况进行收集和归类整理,及时更新信息变化情况,努力做到基础信息资料详实,还要特别关注情况较为特殊的员工,如有酗酒、爱滋事等的员工。

(五)注重思想引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一直以来,政工干部与行为有反常、情绪出现低落的员工进行谈话时,会侧重于对该员工进行思想方面的开导,却往往会忽略实际问题的存在与解决。然而,员工出现思想波动,大多因事因人引发,因此,在加强员工思想引导的同时,还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单位组织相关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尽力为被访谈对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排除困绕员工思想的障碍,实现标本兼治。

(六)注重鼓励与诫勉相结合的原则

恰当的鼓励和及时肯定,中肯的批评与善意提醒,是每个人成长中不可或缺的生命元素。员工在成长过程中也一样需要这些元素。因此,当员工在工作绩效、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其开展谈话活动时,既不可一味地苛责批评,又不可盲目地肯定与鼓励,而是要注意做到指导与警醒、肯定与批评、鼓励与诫勉相结合,督促员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七)注重规范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要使“必访”、“必谈”不流于形式,需要对“必访”、“必谈”的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规范,例如要做好访谈记录,并对记录内容包括访谈时间、对象、事由、方法、效果等进行规范。此外,仅仅加强规范化还不够,因为一项制度是得到有效执行,还是形同虚设,跟其可操作性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还要注意结合单位、员工、环境等方面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必访、必谈”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增强其可操作性。

(八)注重单位组织与家庭互动的原则

家庭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家庭对其成员行为和思想变化的了解程度非外人可比。因此,对员工开展访谈活动,如果能够与该员工的家人做好沟通,获得该员工家人的支持与配合,做到与该员工的家庭及时互动。这样,单位组织与家庭“双管”齐下,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黄彩塔.实施“必谈、必谈”制度应遵循的一些原则[J].广西烟草,2013(05).

[2]望江司法所建立“十必访十必谈”制度[OB/OL].http:

///content/20080421000107/20100112000022,2008-04-21. (作者单位:广西中烟南宁卷烟厂)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jf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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