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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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评比办法

第一条 总则

宁波大学各学院研究生会(下简称分研会)作为全校研究生的基层组织,宁波大学研究生会(下简称校研会)对其有帮助指导学院研究生会开展工作的责任。因此,为引导分研会加强内部建设,提升组织内涵,积极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努力构建“团结、稳定、规范、创新”的校院二级研会局面,校研会决定在每年11月或 12月对各分研会的年度工作进行评比。

第二条 参选资格

各学院分研会均拥有参与“宁波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评选的资格,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分研会主席3次以上未参加校研会召集的主席联席会议的; 2.分研会主席团成员有被党、团、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 3.分研会承办活动出现重大过错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分研会未提交《宁波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评比申请表》或评比材料或年度工作总结;

5.所提交的优秀分研会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第三条 优秀研究生分会的评比标准

(一)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建设考核(30%)

具体加分细则:

1.研究生会章程(5分):

(1)总体职能(应体现研究生会的宗旨、权利和义务); (2)研究生会机构及其组织架构; (3)各机构职能及岗位设立; (4)研究生会纪律; 2.财务制度(5分): (1)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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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赞助相关制度; 3.创新工作(5分): (1)制度的创新; (2)活动的创新; (3)其他方面的创新; 4.宣传工作(5分): (1)分研会网站的宣传; (2)研会活动的新闻报道; (3)研会的会刊会报; (4)其他宣传形式。

(二)学院研究生会参与校研究生会大型活动及完成情况,参加校内各类活动的获奖情况(40%)

包括参与或承办,协办校研究生会大型活动的次数和质量。本项分数打分依据:一是根据活动承办院系的工作量及完成情况;二是积极参与校研会的活动,分数依据是各分研会对校研究生活动的参与和完成情况。

说明: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在本学年度,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参加的全校型的各种课外科技学术创新、学术、公益、文体、生活服务等活动所获得的奖项进行奖励,可以加分的活动具体表现为健康节、舞林大会、学术节等研会主办的活动。

报送节目的,不按照节目数量实行累计加分;节目入围的,按照节目数量实行累计加分。

本年度若无所列的加分项目,则不施行加分。 具体细则: 1.健康节:

(1)主动申请承办1个体育项目并顺利完成加15分。 (2)团体总分获奖加分: 名次 分数

2.舞林大会:

一等奖/第一名 二等奖/第二名 三等奖/第三名 其他 20分 15分 10分 5分 2

(1)节目参赛加10分。 (2)推荐主持人入围加8分。 (3)获奖加分: 名次 分数

3.迎新晚会:

(1)报送节目加5分,节目入围加10分。 (2)推荐主持人入围加8分。 (3)获奖加分: 名次 分数

4.毕业典礼:

积极参与组织毕业典礼加5分(校研会可按实际缺席情况酌情扣减分值)。

5.学术节:(1)主动申请承办分会场并顺利完成加20分。 (2)学院投稿率加分: 名次 分数 第一名 25分 第二名 20分 第三名 15分 一等奖/第一名 二等奖/第二名 三等奖/第三名 其他 20分 15分 10分 5分 一等奖/第一名 二等奖/第二名 三等奖/第三名 其他 20分 15分 10分 5分 其他 5分 (3)承办并顺利举行专家报告会加10分。

(4)积极组织参与院士报告会暨学术节颁奖典礼加10分(校研会可按实际缺席情况酌情扣减分值)。 6.议事厅:

(1)积极参与宁波大学研究生议事厅提案提交加10分 (2)获得宁波大学研究生议事厅优秀提案的加5分。

7.校研会网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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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是为校研会与分研会在日常活动中更好地沟通,鼓励各分研会积极投稿,加强自身宣传。

(2)按照校研会网站采纳各个分研会的新闻稿数量进行排名,加分规则如下: 名次 分数

8.“幸福来敲门”:

主动申请承办加并顺利完成加15分。

9.其他校研会活动:

(1)主动申请承办加并顺利完成加15分。 (2)主动申请与校研会协办并顺利完成加10分。 (3)报送节目加5分,节目入围加10分。

(4)除上述所列的活动外,在校研会主办的其他活动中,顺利完成校研会分配任务的加10分,主动要求分配任务的加10分。

10.在承办或协办的活动中,如有未能完成任务、出现错误等情况,在总分的基础上扣去1—10分。

第一名 12分 第二名 9分 第三名 6分 其他 4分 (三)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活动开展情况(30%)

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提交在本学年度举办或合办的各类思想教育类、学术类、文体类、生活服务类和志愿者类等活动项目列表主要表现为各分研会举办活动的组织情况,活动效果及影响力。具体评分细则: 各学院举行的活动加分细则:

项目 面向对象为全校研究生范围 学院内活动 学术沙龙 分值 +15分 +10分 +5分 注:“全校范围”的活动,是指面向全校研究生的上述各类活动,需报校研会办公室认定后备案;若该“全校范围”的活动由多个学院协同完成,则将加分由各承办学院平分;“学院内”的活动,是指面向本学院至少一个年级研究生的上述各类活动;若“学院内”的活动由多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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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协同完成,则将加分由各承办学院平分;学术沙龙每次加5分,年度考核期内累计得分不得超过20分,若学术沙龙由多个学院协同完成,则将加分由各承办学院平分。

(四)对于上述的加分项目实行累计加分。

(五)校研会办公室将评审材料报校研会和分研会秘书长(或研究生辅导员),

由分研会秘书长(或研究生辅导员)根据材料打分(满分为2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加分项。

注:分研会秘书长(或研究生辅导员)不对其所在学院进行评分。

(六)分数最终由校研会办公室审查各项活动的完成情况记录打出,原则上按

照上述规定进行加分,但可依实际完成情况酌情在所列的分值上进行扣减,并告知进行该项申请的研究生分会。

第四条 评审和奖励

(一)本评比的获奖名单由校研会办公室初审,报校研究生委员会常务会议审定,报研工部备案。

(二)奖项、名额设置:优秀研究生分会3个。

(三)本评比评比奖状、奖品和奖金另行规定。

第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研会所有。

宁波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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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j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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