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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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2020)

为贯彻落实《晋中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9〕23号)、《关于印发晋中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气防领办〔2019〕19号)、《关于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的工作方案》(市市监质监字〔2019〕9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强化环保类产品质量监管,市局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组织开展了对车用油品、民用散煤(型煤)、洗选煤、车用尿素、合成内外墙涂料环保类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通报:

一、基本情况

全年重点抽查了全市环保类产品688批次的产品。检出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率为2.3%。

二、抽检结果分析

(一)本次抽查全市合成树脂乳液内、外墙涂料8个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二)本次抽查全市民用散煤(型煤)、洗选煤一共91个批次的产品,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5%。

(三)本次抽查了全市车用汽(柴)油509个批次的产品。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1%。

(四)本次抽查了车用尿素80个批次的产品。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要采取有力措施,督查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提高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附件: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结果汇总表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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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hm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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