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卫生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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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力家园10-1#地块

卫生专篇

哈尔滨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二○一一年八月

1.1 设计依据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 2.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003年版) 9.《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

1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114-2001 1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1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 1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1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5.《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1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16.《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17.《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GB50098-98 (2001年版) 18. 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及规定。

1.2 工程概述

1.2.1 工程位置

本工程为群力家园住宅小区10-1#地块。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用地南临滇池路,西临伊春路。

1.2.2 建筑概述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02598.03平方米。10-1地块地上共有12栋建筑,地下为一层停车库,地上包括2栋多层商服建筑和10栋高层住宅建筑。其中E1#、E2#楼为地上18层住宅;E3#为地上22层住宅;S1#、S2#、S3#、E7#、E10#、E13#、E14#为地上26层住宅楼;S4#、S16#为地上2层的商服,地下为停车库。二层商服每户建筑面积均小于300平方米。小区主要功能有商服、住宅、地下车库及小区配套设施。其中高层住宅156338.82平方米, 多层商服建筑面积919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建筑37069.21平方米,停车数量为830辆;地下室为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在平时功能为车库。

本工程建筑限高高层为100米。多层2层为8.5米。

本工程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高层住宅为一类高层,耐火等级为一级。 地下车库均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耐火等级为一级。

1.3 总平面设计

1.小区内部具备环境消防车道,车道宽度大于4.00m,沿高层建筑长边满足救援要求。

2. 小区内住宅周围种植乔灌木,具有良好的室外空间环境。

1.4 建筑设计

1. 本建筑无噪声和有害气体等污染。 2. 各居室均具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3. 住宅楼梯间及前室均具有自然采光和通风,地下室楼梯及无自然采光和通风的楼梯间及前室采用机械通风和排烟。 4.所有卫生间设通风井。

5.本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温度及湿度要求,在采取相应的相关专业设计后,均满足要求。

1.5 给排水设计

1.设计依据

《二次供水卫生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 48-88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89)

《商场(店)、书店国家卫生标准》GB9670-199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 本工程生活给水由地上的生活水水箱水泵间内的变频给水泵提供。

3.生活饮用水系统为独立系统, 不与其它非饮用水系统相连。

4.生活给水系统分区原则:地下一层至八层为低区,九层至十八层

为中区,十九层至二十六层为高区。

单体18层:八层以下接管网低区,九至十八层接管网中区; 单体22层:八层以下接管网低区,九至十八层接管网中区,十九至二十二层接管网高区;

单体26层:八层以下接管网低区,九至十八层接管网中区,十九至二十六层接管网高区;

其中中区九至十二层及高区十九至二十层减压。

5.本工程二次加压供水设施设于地上的生活水水箱水泵间。 6. 生活给水箱为不锈钢模块式组合水箱, 共3个,尺寸为6000×7000×3000 毫米有效容积117.6立方米,总有效容积352.8立方米。箱顶设人孔加盖加锁。该水箱及管材采用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产品。

7. 生活水箱间四壁贴瓷砖到顶, 地面铺地砖,生活水箱间内上空无排水管道通过。

8.生活水箱溢流管及排污管经大于2.5倍管径的空气隔断排入断流水箱。生活水箱的溢流管及泄水管出口均设不锈钢丝网,防止蚊虫爬入。

9.生活水箱底距地500毫米,距结构最低点大于等于800毫米,其壁距四墙大于700毫米。

10.生活水箱周围15米内无化粪池,污水井,过水井,垃圾堆,煤堆等污染源。

11.本工程日用水量计算:

①建筑日用水量

住宅:Qd=5040人×210升/人.日=1059立方米

商服:Qd=9190平方米×7升/平方米.日=65立方米

车库:Qd=37069.21平方米×3升/平方米.次=112立方米 未预见水量10%

共计(1059+65+112)×(1+10%)=1359.6立方米 ②水箱有效容积不小于:(1359.6)×15%=204立方米 水箱总有效容积352.8立方米,满足本工程的用水量要求。

13.商服网点均设上下水设施。

14.生活给水输配水设备均选用经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认可产品。 三、采暖通风

1.设计依据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 48-88

《商场(店)、书店国家卫生标准》GB9670-199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2003 年版) 2.采暖通风系统

2.1本工程住宅、商服、地下车库采用散热器采暖,热媒温度为 85℃/60℃,供热由小区换热站提供。

2.2住宅卫生间预留排气扇位置,厨房预留排烟罩位置;公建卫生间

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新风每人按20m3/h计算。

2.3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通风系统,当汽车尾气产生的一氧化碳超标时由一氧化碳感测器自动启动排风系统进行排风,以满足卫生要求。排风量按每小时6次设计,送风量按每小时5次设计。其他通风量按如下换气次数计算:地下变电亭、配电室、水箱间、水泵房3次/h,换热站10次/h,柴油发电机房不小于5次/h。

2.4采暖热源由市热力公司集中供热管网提供。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gs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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