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doc

更新时间:2023-12-03 09:1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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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工作。

本办法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是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第三条 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省安全生产协会为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工作。

第五条 申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2、已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并持续运行1年

以上;或经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较好并在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示范作用的企业。

3、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分大于等于75分。

第六条 申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集团公司,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集团所属成员企业已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且80%以上成员企业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第七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按照申请、评审、审核与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申请企业经所在地县(市、区)和设区的市安监局同意,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资料(装订成册),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简介(主要内容:企业性质、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从业人员、企业下属单位情况等);

(3)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机构的工作职责; (4)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6)工厂平面布置图;

(7)重大危险源清单; (8)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转交省安全生产协会;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省安全生产协会收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程序选定评审单位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

(二)评审。评审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不含整改时间)内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评审完成后,评审单位应将不符合项清单及整改建议提交企业,报送当地安监部门。

评审单位将评审结果形成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交省安全生产协会;评审结果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重新评审。

(三)审核与公告。省安全生产协会收到评审单位报送的评审报告后,对评审资料进行审核。省安监局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予以公告。

(四)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省安监局颁

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和牌匾。

第八条 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后,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及时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半年内须申请复评。

第九条 省安监局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每年按照一定比例组织抽查,重点抽查企业自评报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推进情况。

第十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企业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延期,换发证书、牌匾。

第十一条企业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或者变更生产经营场所等重大事项的,应及时调整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体系,并对调整后的体系进行自我评定,形成自评报告后,及时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

第十二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安监局撤销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发布公告:

1、发现其隐瞒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资料、报告的。 2、抽查中发现有不符合二级企业评审标准要求的。 3、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且复评不合格的。 5、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6、发现企业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十三条被撤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省安监局交回证书、牌匾。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申请。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评审行业: 专业: 评审性质: 等级: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修订

一、基本情况表

申请企业 地 址 企业性质 安全管理机构 员工总数 固定资产 倒班情况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万元 □有 □没有 电 话 电 话 手 机 人 主营业务收入 倒班人数 及 方 式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特种作业人 员 人 万元 本次申请 □初次评审 □延期 □复评 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无 已经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时间: 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姓名 所在部门 职务/职称 电话 备注 组长 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成员 小组主要成员

二、企业重要信息表

1.企业概况: 2.近三年本企业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3.安全管理状况(主要管理措施及主要绩效): 4.有无特殊危险区域或限制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表

1.企业是否同意遵守评审要求,并能提供评审所必需的真实信息? □是□否 2.企业在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机构的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工厂平面布置图 ◇重大危险源清单 ◇自评报告、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3.企业自评评分: 4.企业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5.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6.企业所在县(市、区)安监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安全监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7.企业所在设区的市安监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安全监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1、“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申请行业”按本文第一条第二款的行业分类填写。“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 3、“申请性质”为“初次评审”、“延期”或“复评”。 4、“企业性质”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5、“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按“专业”、“等级”和证书颁发时间填写已经取得的所有专业的最高等级,如“冶金炼钢,二级,2011年10月31日”。 6、“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7、“重大危险源清单”附经过备案的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复印件。 8、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意见”不填。

附件2: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评审报告

申请企业: 评审单位: 评审行业: 专业: 评审性质: 等级: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修订

评审报告表

评审单位情况 评审单位 单位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姓名 组长 评审小组 成员 成员 申请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手机 单位/职务/职称 申请企业情况 电话 电话 手机 评审结果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电话 备注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评审评分(大写):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单位负责人签字: (评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评审报告首页应由评审单位填写名称并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ex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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