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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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

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一三年九月

目 录

目 录 第一卷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5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39 第二卷 4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三卷 6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

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设计部分(部分格式)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施工部分(部分格式)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76

62 66

41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59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请你单位于 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每天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3年 月 日 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招 标 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37678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

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 传真:020-83310183

2013年 月 日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3376783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61101333-1868 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 传真:020-83310183 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州市白云区 建设资金来自 广州市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1.1.5 1.2.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1)根据《供用电方案协议》,负责①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设计工作及负责设计协调服务;②新装变压器、本项目的全部设备采购安装(含后备电源柴油发电机组)、线路(含电缆沟)敷设、线路(含电缆沟)改造工程;③负责向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含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4配合用电单位办理永久用电的相关手续及完工后的临电设施拆除等内容;5办理本项目的验收手续,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包移交、包验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理结算、确保项目通过用电验收合格;⑥负责施工台式变压器的拆除及原台式变压器所带负荷用户的电缆敷设;7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工作;8办理发电机负荷试验及环保手续。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设计开工日期为发中标通知书之日;施工开工日期为发中标通知书第十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达到供电部门送电的要求。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不补偿 □补偿。 ■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踏勘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在2013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投标疑问发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招标项目答疑”专区,密码123。 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无 □不允许 ■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1.3.3 质量标准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踏勘 1.4.1 1.4.2 1.5 1.9.1 1.10.1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1.10.2 1.10.3 1.11.1 1.11.2

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1.12 偏离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有效性审查标准。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2.1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月 日 时 分 2.2.2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 12568422.56 元,其中设计部分为541223.95元;施工部分为12027198.6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68102.45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48289.1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设计费不得超过设计部分的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2)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部分的招标控制价总价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注: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批复的为准。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缴纳收据。 2.3.2 3.1.1 3.2.4 投标最高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担保 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 44001583404059333333 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0-28866000-4-0 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不允许 □允许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4 投标文件份数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含电子文件一套)。 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并提供XML投标模式文件,其中1套送交易中心备案。 4.2.2 4.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否 □是 本项目投标文件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综合评审组由 5人以上单数(含5人) 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6 6.1.1 7.1 7.2 7.4.1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评标委员会人数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履约担保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 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等市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文件。 9.1 9.2 9.3 9.4 10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企业 排名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信息为准。 11 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5.3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须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投标文件由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两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3.1.1.2投标文件设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投标人根据供用电协议及现场情况,投标时提交下述内容(设计文本文件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

(1)设计方案(须包含:设计说明书、平面图、接线图); (2)设计工期计划;

(3)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工程的设计人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设计成果资料。

(5)设计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1.1.3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3.1.1.3.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七章)。

3.1.1.3.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人员配备及其他资信证明文件。 3.1.1.3.3施工方案。

3.1.1.3.4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1.1.3.5《投标函》(格式见第七章);。 3.1.1.3.6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3.1.1.3.7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包括了施工报价和设计报价,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要求填写)。

3.1.1.3.8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人员名单》、《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3.1.1.3.9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3.1.1.3.10施工部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担保格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不计算利息),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均采用不易松散的书式装订。

(4)投标文件的规格:施工部分文件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软面书式装订。每册的书脊应列印:正(副)本、工程名称、标书名称、册数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5)设计部分技术文件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

(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3.7.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联合体协议书、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各方均盖章;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字、盖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款;

4.1.1.1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副本包封为一包;

4.1.1.2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副本包封为一包;

4.1.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4.1.3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4.1.3.1 招标人的名称;

4.1.3.2 “[工程名称]项目[施工部分或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4.1.4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志的,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施工部分及设计部分)。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七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七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前一小时,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投标文件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6)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4.2.6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4.2.7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将依法重新招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6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5.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5.2.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2.4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5.2.5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和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5.2.6开标细则

(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部分、施工部分)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本须知第4.2款规定。

(2)开标时,设计部分与施工部分同时开启,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3)首先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现场随机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

(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施工部分、设计部分),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有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总工期;f质量标准;g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名称;h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5.2.7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天。

7.3 中标通知

7.3.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约定见合同。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5.4 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7.5.6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的需要,选择签订三方合同或主合同加补充协议的方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开标记

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有无法定序号 投标人名称 密封情况 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有无递交投标担保金 总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 设计负责人 投标总报价 (元) 资审时 投标时 资审时 投标时 资审时 投标时 投标人代表 签名 招标代理代表: 招标人代表: 交易中心见证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设计部分投标2.1.1 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2.1.2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见附表1《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见附表3《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查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总分权重分配:[设计部分得分(权重20%)+施工部分得分(权重80%)。 设计部分得分:设计部分得分(权重20%) 施工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权重40%)+经济部分得分(权重60%)]占施工部分总分的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占施工部分总分的20%。 投标报价包括了施工报价和设计报价。其中设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及权重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设计部分投标设计总体方2.2.2 文件详细审查 案、设计图纸(1) 评分标准 等 。 见附表2《设计部分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施工部分投标2.2.2 文件详细审查(2)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社会信用、见附表4《施工部分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获奖情况、业绩情况等。 投标报价等。 见附表5《投标报价综合评分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开标当日(即投标截止当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 施工企业60日诚信分。 注: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信息为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文件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评审由综合评审组负责,评审组人数在第二章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设计部分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部分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设计部分评审

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组对投标文件设计部分进行评审。

3.1.1设计部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1《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1.2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2《设计部分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标准,评出设计部分得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1.3如果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作出修正。修正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3.1.4确定施工部分评标阶段投标人:通过设计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施工部分评标阶段。

3.2施工部分评审

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组依据投标文件设计部分的评审结论,对通过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施工部分评标阶段,进行施工部分评审。

3.2.1施工部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3《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2.2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4《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标准,对通过《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有效性审查的施工部分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分,评出施工部分得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3报价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设计评审组修正后的报价(如有修正); (3)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施工部分报价与其施工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施工部分报价;

(4)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具体如下: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5)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6)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对区间限价有要求的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若低于下限,评标时以规定的相应下限修正后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报价时若高于上限,评标时以其投标时的报价进行评审,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相关约定进行调整;

(7)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

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8)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9)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3.2.3投标报价的评分

3.2.3.1以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

3.2.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2.2.3施工评审汇总:评标委员会施工评审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分值权重汇总施工部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设计—施工评审汇总

3.3.1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总分权重分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评标委员会施工评审组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施工部分的技术部分得分×40%+施工部分的经济部分得分×60%)×80%+施工部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20% ]×80%+设计部分得分×2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以联合体主办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招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3.3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4.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4.3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有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招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4. 评标表格

见后附。

附表1: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 投标单位 号 评审内容 1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设计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联合体投标时无联合体各方的法定印章)或未经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设计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3 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为准); 2 2 4 5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2: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项内容 分值 优 中 设计方案能够深刻理解和满足设计任务书、设计要点、强制性规范和项目市政路网规划及供电部门的设计审查要求。总体布置合理,采用的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在使用功能上达到相互完善和补充。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5分 系统图、接线图、电缆走向图等图纸详细、清晰、完整、符合规范。基本满足要求的得8分 差 25 设计方案能够深刻理解和满足设计任务书、设计要点、强制性规范和项目市政路网规划及供电部门的设计审查要求。总体布置合理,采用的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在使用功能上达到相互完善和补充。完全满足要求的25分 系统图、接线图、电缆走向图等图纸详细、清晰、完整、符合规范。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5分 设备选型方案合理,满足安全性、经济性、工艺可行。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5分 路径方案是否综合考虑近远期规划设计方案能够深刻理解和满足设计任务书、设计要点、强制性规范和项目市政路网规划及供电部门的设计审查要求。总体布置合理,采用的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在使用功能上达到相互完善和补充。不满足要求的为0分 系统图、接线图、电缆走向图等图纸详细、清晰、完整、符合规范。不满足要求的为0分 1 设计方案(70分) 15 15 15 设备选型方案合理,满足安全性、设备选型方案合理,满足安全性、经经济性、工艺可行。基本满足要济性、工艺可行。 不满足要求的为求的得8分 0分 路径方案是否综合考虑近远期规划结合的要求,基本满足要求的路径方案是否综合考虑近远期规划结合的要求,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5分 企业类似设计业绩 设计企业综合实力(30分)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得8分 结合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为0分 8 2011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项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②设计图纸经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证明文件)。注:类似业绩是指招标公告第九、5(1)资质方能承接的电力设计工程。 1、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本项最高得14分): (1)注册电气工程师并同时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6分;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 (2)2011年1月至今担任过电力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理)或设计总负责人,每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②设计图纸经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证明文件)。 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本项最高得分8): 各专业负责人每1名为注册电气工程师得4分,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 22 3 合计 100 注:投标人的设计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表3: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号 1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 员与资格审查不一致; 4 5 4 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5 (联合体投标时无联合体各方的法定印章)或未经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6 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7 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8 要求; 9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0 1%或以上误差的;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州市1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为准);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投12 标保证金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的; 13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或《参 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不满足14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如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15 标协议;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附表

4: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项内容 分值 优 人员基本要求:高级工程师1人、电气工程师6人、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注册质量工程师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购买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前三个月的社会保证明等复印件)配备的人员完全满足上述“人员基本要求”的。得30良 中 差 1 施工组织设计(70分) 项目管理机构 30 配备的人员对比上述“人员基本要求”,缺1名的((其中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人员配备的种类不可缺少),得15分。 配备的人员对比上述“人员基本要求”,缺2名的((其中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人员配备的种类不可缺少),得5分。 配备的人员对比上述“人员基本要求”,缺3名的((其中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人员配备的种类不可缺少),得0分。 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10 应表述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方案科学、先进、可行,得10分 可行、可靠、先进、合理,针对性好,措施具体、成熟,得5分 应表述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方案可行、一般,得5分 应表述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方案一般,得3分 应表述内容有欠缺较多,不完全符合现场实际,方案一般,得0分 可行性差、不可靠、无具体措施,得0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5 较可行、较可靠、针对性好,较可行、不太可靠、措施措施较具体,得3分 不具体,得1分 质量保证措施 5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较明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可行、针对性好、各项措施落较具体、较可行、较落实,化、但对工程质量保证措实,得5分 得3分 施有认识,得1分 安全文明保证措施较明确、安全文明措施一般化、但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明确、具体、较具体、较可行、各项措施对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有可行、各项措施落实,得5分 较落实,得3分 认识,得1分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化、但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无认识,得0分 安全文明措施一般化、但对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无认识,得0分 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5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可行、合理、先进,保证措施具体,得5分 应表述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方案科学、先进、可行,得5分 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系统同步升级及较多的其他服务承诺,得5分 连续20年(2012年开始往前计算)或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得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较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行、行、较合理、措施不具体,性差、不太合理、无保证较合理、措施具体,得3分 得1分 措施,得0分 应表述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方案可行、一般,得3分 提供较好的技术培训、系统同步升级及较多的其他服务承诺,得3分 连续15年至19年(2012年开始往前计算)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得3分 应表述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方案一般,得1分 提供一般的技术培训、系统同步升级及一般的其他服务承诺,得1分 连续10年至14年(2012年开始往前计算)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得1分 应表述内容有欠缺较多,不完全符合现场实际,方案一般,得0分 不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系统同步升级及没有其他服务承诺,得0分 连续9年及以下(2012年开始往前计算)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得0分 资源配置计划 5 服务承诺及培训 5 2 社会信用(5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 5 3 获奖情况(5分) 企业综合实力(20分) 合计 2012年度获得国家级工程类奖项 2012年度全年所有类别施工类型中标金额 5 2012年度获得国家级工程奖项,每1项得分,该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注:获奖情况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2012年度全年所有类别施工类型中标金额排行中,排名1—30,得20分;排名31—60,得8分;排名61—90,得5分;90名以后,得1分; (注:中标金额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场信息交易排行,投标人自行打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页) 4 20 100 5 附表5:

投标报价综合评分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PT(元) 计算参考数据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 评标参考价(PC): 偏差((PT-PC)/PC)(%) 减分(A) 得分(I=100-A) 注:投标报价评审以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在开标前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6:

投标报价算术复核表1

投标单位: 单位:元 编号 1 2 ? n ∑ [单位工程n] 投标总报价 [单位工程1] [单位工程2] ? 算术校核项目 修正前投标 报价A 修正后投标 报价B 修正率 r=|A-B|/A*100%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时,R=0 ∑A=A1+A2+?An;∑B=B1+B2+?Bn 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

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7:

投标报价算术复核表2

编号 评委签名: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原投标报价(A) 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误差率(r=|A-B|/A*10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第二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需求书

项目总承包人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要求,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设计任务书

1、工程背景

原新市机械厂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13596㎡,新建总建筑面积约50572㎡,其中:其中地上三幢26层,地下1层,共有住宅42867m2,居民健身活动中心215 ㎡,垃圾收集站100㎡,商业等其他功能共7387㎡。容积率:3.8,建筑密度:0.24,绿化率30 %,项目总投资约2.0亿人民币。总住户数1000套。 2、设计目标及达到效果

满足原新市机械厂项目居住、商用、市政设施等用电需求,用电总负荷约4481 KW;

详见用电负荷统计清单,最终以供电部门审核的负荷为准。 3、方位图和总图 详见附件。

4、工程规划和立项文件

原新市机械厂项目

立项文件:穗发改〔2012〕115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建证〔2010〕758号。 5、道路交通规划要求

原新市机械厂项目示范小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金碧新城对面,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途经的公交车5、6路,步行到最近的公交站(小坪南站)只要一分多钟。 6、公建配套要求

原新市机械厂项目配套居民健身活动中心、垃圾站等配套设施。 7、周边环境现状

具体环境状况详见总平面图。 8、气候与地质条件 详见地质勘察报告。 9、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电力电缆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及其他电力行业设计相关规定。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但不限于)如下:

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4、《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9、《广东电网规划技术导则》

10、《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第三部份: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GB12706.3-91

11、《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Q/CSG 1 0002-2004 12、 广东电网公司关于10kV配网标准设计的指导原则和要求 13、《广东电网公司业扩工程典型设计(试行)》2009年版 1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1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1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17、《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2-2008 18、《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3-2008 19、《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044-2004 20、《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21-1997

2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2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2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98 2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25、《城市电力电缆设计行业标准》----DL/T5221-2005 26、《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92); 2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SDJ 206-87); 2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93)。 10.设计范围

从供电局批准的电源点开始,公变以一户一表电度表以前,专变以低压配电柜出线前的所有供电系统电气及土建设计内容。

(三)其他事项

1. 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详见第四部分《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推荐品牌库若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推荐品牌库为准。投标人可选用同档次或上档次品牌产品,但在使用前需报业审批同意。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按招标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及供应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考虑风险,做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3. 投标人应考虑按照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通知》(穗建筑[2001]218号)文件的要求对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围蔽设施,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有序,同时与周边坏境进行必要的隔离,保证施工人员以及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其为履行此项义务而需要的各项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4.预算包干费包括: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深埋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垃圾外运等。

5.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应符合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 当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投标人同意按有利于发包人内容进行调整。

(四)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

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建装修类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推荐品牌(优于或相当于) 重庆美心·麦森门业有限公司(美心) 浙江星月门业有限公司(星月神) 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盼盼) 步阳集团有限公司(步阳) 广州三和门窗有限公司(三和名门) 南海三山消防实业有限公司(南海三山) 佛山市桂安实业有限公司(佛山桂安) 广东胜捷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电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荷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市永安消防器材厂(东莞永安) 广州市白云南粤防火门有限公司(南粤) 广州三和门窗有限公司(三和名门) 1 住户(防盗)门 5 2 防火门 8 3 钢筋 11 广钢 韶钢 武钢 鞍钢 首钢 柳钢 马钢 湘钢 萍钢 唐钢 广州市番禺裕丰钢铁有限公司(裕丰) 石井 金羊 粤秀 海螺 华润 台泥 广东新明珠陶瓷有限公司(冠珠) 广州市东鹏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东鹏)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新中源) 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马可波罗) 广东蒙娜丽莎陶瓷有限公司(蒙娜丽莎) 中山市丹丽洁具有限公司(Dynasty) 佛山市圣德堡陶瓷有限公司(圣德堡) 佛山市大唐合盛陶瓷有限公司(大唐合盛) 广东英超陶瓷有限公司(英超) 广东新明珠陶瓷有限公司(冠珠) 广州市东鹏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东鹏)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新中源) 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马可波罗) 广东蒙娜丽莎陶瓷有限公司(蒙娜丽莎) 中山市丹丽洁具有限公司(Dynasty) 佛山市圣德堡陶瓷有限公司(圣德堡) 佛山市大唐合盛陶瓷有限公司(大唐合盛) 广东英超陶瓷有限公司(英超) 广东新明珠陶瓷有限公司(冠珠) 珠海市斗门区旭陶瓷有限公司(白兔) 佛山新东龙陶瓷有限公司(龙驹) 佛山市金环球陶瓷有限公司(环球) 佛山市溶洲建筑陶瓷二厂有限公司(溶洲) 4 水泥 6 5 地面砖 9 6 内墙瓷砖 9 7 外墙砖 5 8 铝合金门窗 7 广铝集团有限公司(前进牌) 广东坚美铝型材有限公司(坚美牌) 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凤铝)、 广东兴发铝材厂(兴发牌) 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南亚牌) 肇庆新中亚铝材有限公司(亚亚牌) 广东创高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创高) 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科顺) 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卓宝)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雨虹) 9 卷材防水材料 3 10 聚氨酯防水、水泥基防水涂膜 9 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科顺) 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卓宝)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雨虹) 广州大禹建筑防水有限公司(大禹) 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盾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蓝盾) 广州禹神建筑防水有限公司(禹能) 广州丽天防水补漏工程有限公司(丽天) 湖南神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神宇) 11 室内普通乳胶漆(工程漆) 9 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多乐士)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立邦) 广州市百狮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佐敦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佐敦)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宝莉) 广州钎联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堡狮龙﹚ 广州市诺宝涂料有限公司(诺宝) 金刚化工(广州)有限公司KCC 泉州市三立漆有限公司(三立漆) 中山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中山宏基管桩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桥丰管桩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富华管桩有限公司(富业) 12 预应力管桩 5 13 铝扣板(吊顶) 3 广州康纳天花有限公司(康纳天花) 广州市欧斯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欧斯宝)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倍丽明金属建材有限公司(倍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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