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财务检查内蒙古国航大厦财务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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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航大厦

财务部规章制度

第一节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备用金的借领

1、各销售点的备用金指定一人(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借回备用金后,由岗位主管统一分配到各收款岗位,同时让接收人签字。

3、将备用金分配情况报财务部,以便随时对备用金进行抽查。 二、备用金的管理

1、备用金只用作为宾客找零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外借或以白条抵库。

2、每班对备用金进行如数交接,发现长款要上交,短款要自赔,不得以长补短。

3、每班备用金要保证一定的零钱,以方便找零。 4、财务部设专人随时检查各营业点的备用金情况。

第二节 营业款管理制度

为保证每日营业款在前后台之间的传递、存储过程安全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银员对营业款的封存。

1、收银员在每班营业结束后,核对录入电脑系统数据与实收现金、支票、信用卡等票证是否相符,并将各类票证封入营业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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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详细填写营业款袋袋头的岗位、日期、班次、收银员姓名等项目。

(2)对于收取的现金,需按币值大小顺序排列整齐放入营业款袋内,不得穿插、不得折叠。在营业款袋现金栏不同币值处详细填列各币值张数及合计金额,并在总计处填列实封现金总额。若所收现金较多,可分袋封装,分别填写各袋现金明细并于其中一袋总计处标注各袋合计金额。投存时应将各袋首尾钉连投入保险箱。

(3)收银员收取支票时,应详细检查该支票是否符合下列(1)---(5)项要求,并按第(6)项进行操作:

A、类别为转账支票。

B、票面无污染、无折痕、无残损,已填列项目为黑色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无涂改痕迹。

C、票面大小印鉴齐全,压印清晰、边缘完整。

D、若支票已填写日期,要符合银行对于支票日期填写规范的要求。 E、在总出纳对当日营业款的正常提款日,该支票不存在过期现象。 F、若符合上述要求,收银员应在收取当场至少填列支票小写金额并做封口符;若支票加盖有限额章,填写金额不得超出规定限额。所收支票应按金额分张填入营业款袋支票栏内,并注明支票合计金额。

(4)对于以信用卡形式收取的营业款,封入款袋时应商户存根联、银行存根联二联齐全,并在款袋相应位置填列不同卡种的合计金额及信用卡类总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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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银员投款时,必须保证款袋上的合计金额与款袋内的POS单金额一致。不一致时,由出纳通知相关岗位主管,由主管对当事人进行考核。

(6)、没有客人签字的POS单,需将客人消费账单,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提供有客人签字的凭证单与POS单一并投款。销售点收银员无法提供客人签字凭证的,附情况说明一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由出纳留底,以防止客人恶意逃帐。

(7)、收银员未对预授权进行确认操作,误将预授权POS单投款,点款发现后,应通知前台主管进行确认操作。如已无法操作确认,出纳记该收银短款,由投款人全额赔偿。点款人认真审核预授权投款的现象,以防止发生不必要经济损失。如与银行对账时发现此情况,投款人按照消费金额的95%进行赔偿,点款审核人按照5%进行赔偿。

(8)在长短款栏内精确填写实投数与应投数之间的差额,不得乎略。

(9)在钉封营业款袋时,注意不得钉住内装票证。袋口要钉封牢固。

2、收银员对营业款的投存

(1)每班营业款要及时投存,不得拖延。

(2)营业款需经办收银员本人投存,不得由他人代投。 (3)距离保险箱较远的营业点投存大额营业款时,应要求安全部人员协同。(是否规定金额)

(4)投款前,要按项目详细填写《缴款袋统计表》,金额处应填写实投数,不得填写应投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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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执行投款见证人制。见证人应核对《缴款袋统计表》表与款袋中填列内容是否相符,并注视投款人将款袋投入保险箱后,在《缴款袋统计表》表见证人栏签字后方可离开。一经签字,见证人即对该款袋的投存行为负联带责任。

(6)各餐饮销售点收银员统一乘坐客梯前往前厅办公室进行投款。

二、总出纳对营业款的提取与清存

1、总出纳在每日营业后的第一个正常工作日应及时提取营业款。 (1)投币式保箱需二把钥匙共同开启,分别由总出纳与其他点款人员各执一把钥匙。提取营业款工作应由二人共同进行。

(2)发生《缴款袋统计表》表上显示记录与实投款袋不符现象,要立刻要求在场他人复核不符事实以作证明,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查明原因。

(3)在对每日《缴款袋统计表》表上显示应投营业款袋数与实投袋数核符无误后,将款袋及《缴款袋统计表》表装入封闭式容具内,携款人在前,护款人在后提回营业款。

2、总出纳对营业款的清点与储存

(1)对营业款的清点工作必须由二人共同进行,对发现假币、实投数与款袋记录不符现象需由二人共同确认,严禁单独一人进行营业款的清点工作。

(2)营业款清点完毕后,应及时将现金及支票存入银行。发生支票退票情况的,属收银员检查不严或收银员填写错误的,由收银员联系更换支票事宜;属其他情况的,由总出纳负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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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用卡应按与银行的约定定期办理汇计入账业务。 (4)应收岗交存收回的应收账款,由总出纳开具收据后,与当日营业款分别办理存储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营业款。 三、收取宴会订金程序

1、凡在大厦预定宴会、会议及特殊节日消费的,均需交纳预定订金。订金额度按照餐饮部规定:18桌以下宴会需交纳3000元订金,18桌以上宴会需交纳5000元订金,其余预定结合实际情况由餐饮部决定收取订金额度。

2、订金的交纳方式以现金为最佳,但为了满足客人的需求,现允许以信用卡刷卡方式交纳订金,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信用卡所交的订金额不予退款,直接抵宴会消费。(请宴会接待人员在

交订金时与客人说明)

(2)礼仪公司会场布置押金不建议以信用卡交押金。因为退款时因卡类的不同,退款时间也长短不一,同时跨月退款给财务对账带来不便。

3、订金的交纳工作在收银台办理。客人交订金时,必须由宴会销售人员带领。客人自行交订金时,收银员必须先联系宴会销售人员。收银员为客人开具大厦统一的收据,注明宴会日期、地点、客人的联系方式,将收据联交于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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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银员将此订金收据的记账联交至总出纳处,由总出纳收款后为收银员开具收据,将两份收据的记账联与收据联一并交至西餐收银台留存并登记。

5、宴会结束当日,客人持收据联到西餐收银台办理抵或退款手续。收银员核对无误后退款。将出纳联、客人联、留存联三联随当日营业款投帐,并在登记表上签退。收据金额抵当日营业款。

6、由于订金数额较大,收银台备用金有限,若宴会发生当日客人未办理订金抵退手续,请当班收银员在结账时告知客人,日后在正常工作日(即节假日除外)来退订金。

7、礼仪公司会场布置押金退还时,除上述手续外,还需出示由宴会人员签字确认的“协议书”,以确定装饰中未损坏大厦设施。

8、如客人将订金收据丢失,需由宴会相关人员填写《订金丢失证明》,方可予以退款。

9、原则上取消预订订金不予退还。如需退还未发生的宴会订金,需餐饮部经理在客人持有的订金收据联上签字确认,方可退款。

10、因特殊原因暂不予退款的,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向西餐厅收银员说明情况,并在收银台找到该收据记账联,注明“不予退款”字样,并签署姓名及本人联系方式。收银员应做好交接记录。同意退款时,通知人要在客人收据联上签字,收银员方可退款。

订金收据丢失证明

原收据号 宴会时间 金额 7 / 95

客人姓名 退押金时间 证明人 备注:

联系方式 第三节 借款及报销审批制度

一、借款

员工借款(现金或支票)时,须填写《借款单》,付款若以电汇或汇票的形式,经办人须填写《出款申请单》。

1、借款金额在500元(含)以下的,《借款单》或《出款申请单》上由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批。

2、借款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借款单》或《出款申请单》上需由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

二、报销

1、各部门发生需报销的费用,取得发票或收据后,由经办人(供应商挂帐付款经办人为财务人员;通过采购部购物付款经办人为采购人员;各部门自购物品经办人为部门秘书)填写《报销单》或《出款申请单》,并按财务部要求粘贴好单据,由财务部会计审核并签字后,分别由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因日常维修需工程部填写《加工制作申请单》的,分别由具体使用部门经理、大厦分管领导签字,工程部询价后,工程部具体班组主管、工程部经理在《加工制作申请单》上面签署意见,经批准的工程维修结束后,工程部秘书根据《加工制作申请单》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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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报销单》,《报销单》上需注明报修部门。分别由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四节 大厦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外出人员(包括出差、会议和培训等)需提前报报备至党政综合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

二、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标准及开支办法:

1、出差人员前往本人家庭所在地出差,住在家中或客户、关系单位等提供住宿时,单位不再给予住宿补助。

2、多人出差,必须按两人一个标准间报销;单人出差、异性出

差或其它原因无法合住的, 按一人一个标准间报销。

3、不同级别人员同出,并有条件同住一个房间,按就高级别报销。

4、出差当天往返的,不报销住宿费,出发、归来两天计算为一天。

5、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凭有效住宿费发票,按核定标准报销。 6、若有特殊情况,超范围的开支,说明理由经总经理一票一签后方可实报实销。

7、大厦总经理级及相当职务人员(E级),出差地点为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二线城市(重庆、南京、武汉、西安、成都、杭州、青岛、大连等地),每间夜住宿费在580元以内,实报实销。出差地为三线城市(银川、西宁、海口、洛阳、南通、常州、徐州、潍坊、淄博、绍兴、温州、台州、大庆、拉萨、保定、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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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秦皇岛、沧州、鄂尔多斯、东营、威海、济宁、临沂、德州、滨州、泰安等地),每间夜住宿费在500元以内实报实销。

8、大厦部门总监、经理或相当职务人员(D、A、B级),出差地点为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二线城市(重庆、南京、武汉、西安、成都、杭州、青岛、大连等地),每间夜住宿费在480元以内,实报实销。出差地为三线城市(银川、西宁、海口、洛阳、南通、常州、徐州、潍坊、淄博、绍兴、温州、台州、大庆、拉萨、保定、邯郸、秦皇岛、沧州、鄂尔多斯、东营、威海、济宁、临沂、德州、滨州、泰安等地),每间夜住宿费在400元以内实报实销。

9、其他出差人员,出差地点为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二线城市(南京、武汉、西安、成都、杭州、青岛等地),每间夜住宿费在400元以内,实报实销。出差地为三线城市(重庆、南京、武汉、西安、成都、杭州、青岛、大连等地),每间夜住宿费在380元以内,实报实销。出差地为三线城市(银川、西宁、海口、洛阳、南通、常州、徐州、潍坊、淄博、绍兴、温州、台州、大庆、拉萨、保定、邯郸、秦皇岛、沧州、鄂尔多斯、东营、威海、济宁、临沂、德州、滨州、泰安等地),每间夜住宿费在350元以内实报实销。

11、外出培训、学习和参加会议人员,由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的,可凭票实报实销,不再报销其它费用;没有统一安排的,按出差标准报销。

三、出差人员交通费的开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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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厦部门副经理级及相当职务人员(B级以上),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80元内实报实销。

2、其他人员出差(不含外出培训、学习),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在50元内实报实销。

3、外出培训、学习和参加会议人员,去、回两天市内交通费在50元内实报实销。

4、乘坐火车、飞机的最高等级标准如下: 职级 部门副经理级以上(B级以上) 火车 硬卧软卧 其他人员 “日行”“夜行” 硬席 硬卧 5、出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原则上乘坐火车,但打折机票价格与火车票价格相差较小(大于等于多少)或路途超过24小时,可以乘坐飞机。

6、不同级别人员同出,按就高级别选择交通工具。 7、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

8、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其绕道路费扣除直线交通费,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负担。绕道和在家期间不计算伙食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飞机 经济舱 11 / 95

9、火车、飞机订票费及飞机保险费不予报销,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改签机票从而产生的退票费单位不予报销, 另外个人物品的托运费不予报销。

四、出差人员伙食费的开支办法。

1、大厦总经理级及相当职务人员(E级),每人每天伙食费在90元内实报实销。

2、出差人员(不含外出培训、学习),每人每天伙食费在80元内实报实销。

3、出差人员需在出差地宴请客户,需总经理一票一签,否则不予报销。

4、外出培训、学习和参加会议人员,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的,可凭票实报实销;没有统一安排的,按每人每天80元报销。

5、外出拜访客户人员,有需实报实销的,必须在《差旅费超出报销标准审批单》中列明,否则按出差标准报销。

6、宴请当餐每人取消30元餐费补助(以宴请发票日期为准)。 7、司机长途出车,行驶里程小于260公里的,伙食补助40元/天,住宿费按出差人员标准凭票报销。

8、司机长途出车,行驶里程大于260公里的,按90元/天享受出车补助,伙食补助、住宿费同上。

五、出差人员(不含外出培训、学习及实报实销)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按自然天时间执行。

六、就特殊情况超标并且经总经理批准后需正常报销的超标费用,需经以下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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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财务部总出纳根据部门填制的报销单审核差旅费报销标准,对于超出报销标准金额的,由总出纳填写《差旅费超出报销标准审批单》,将具体超标内容及金额分别填写;

2、将填制好的《差旅费超出报销标准审批单》返回部门,由部门填写超出报销标准的原因及理由;

3、由部门将《差旅费超出报销标准审批单》报致总办,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返回财务部总出纳。

4、总出纳根据《差旅费超出报销标准审批单》审核差旅费报销单,并将此单传相关岗位审批报销。

附件2:

差旅费超出报销标准审批表 餐费 报报销人 时间 报住宿费 实超报交通费 超备注 销 实际 超出 销 际 出 销 实际 出 标准 金额 标准 标金标标金额 标准 准 额 准 准 总计超出报销标准金额: 部门经理签字: 分管副总签字: 总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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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供应商结款制度

一、各部门费用性结算:

1、若为预付款,如无收据或发票的,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报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付款;如索取到收据,则由经办人填制《出款申请单》,由财务部会计审核签字,报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与应付会计办理付款手续。

2、若为费用性报销,在索取到发票后,由经办人填制《报销单》或《出款申请单》,并按财务部的要求粘贴好有效单据,由财务部会计审核签字,按审核权限报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与应付会计办理付款手续。

二、购置性结算:

1、通过采购部购物品并即时结算的,由采购部经办人在取得发票后,填制《报销单》或《出款申请单》,并将发票及《收货单》粘贴其后,由财务部会计审核签字,按审核权限报经采购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与应付会计办理付款手续。

2、供应商挂帐跨月结算的,由财务部应付岗人员,将《收货单》供应商联与应付账款挂帐金额核对无误后,填制《报销单》或《出款申请单》,报经采购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并与供应商索取有效发票后,在每月第三周进行付款工作。

第六节 总出纳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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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一上午上班时间起三小时内、周二至周五上午上班时间起一小时内为总出纳清点营业款时间,之间不办理报销、破零钞等业务。遇特殊情况,办事人员需在室外等候办理,不得进入室内。

2、总出纳室有外人进入前,需先确认来人的身份。

3、每日下班前,将现金、印章及各种票据存入保险柜内,打乱保险柜密码。

4、当室内无人时间超过半小时,需通知安全部为总出纳室布控后方可离开。

5、特殊情况需大额存放现金时,必须报告安全部,由保安部重点监控。

6、至银行存取现金数额超过一万元时,需通知安全部人员协助护送。

7、若总出纳室需进行室内土建、线路等安装、改造工程时,遇休假期,需由财务部通知安全部派专人全程监察。

8、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及保安部。

第七节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为规范单据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涉及财务资金收发单据,由财务部统一申购,专人保管,其他

部门不得使用,包括:支票、专用收据等; 2、 3、

购入时由保管人在票据登记本上登记购入本数、号段、联次; 出纳员领用时要在票据领用本上登记领用本数、号段、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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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交回已使用票据,经专人核对后登记后统一保管; 4、

收据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跳号,应按义务发生的顺序由前至后使

用单据。 5、

支票购入时要分别在支票使用登记本上登记现金支票和转账

支票的购入日期、购入本数、起止号码、购买人、保管人及主管确认签字; 6、

使用时由出纳人员根据有效的报销单开具支票,经财务主管审

核支票上的单位名称、开票日期、支票用途、大小写金额是否完整后,方可由财务主管及财务经理分别加盖银行印鉴,并在支票使用登记本上登记。

第八节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存款的管理:

1.执行国家对银行存款的各项管理办法,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余额,搞好货币资金的调度,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2.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只供本企业业务经营范围的资金收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银行存款的结算纪律

1.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结算纪律,既有结算凭证均按结算要求规范、正确地填列。当日填列的结算凭证,当日有效(支票除外),隔日作废。

2.企业在银行的帐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的支付凭证,不准签发远期的支付凭证。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三、银行存款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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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银行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认真审核收付款的结算凭证,特别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按照结算纪律执行。发票有涂改现象一律不予受理。对于违反财经政策、财经规定及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一律拒收、拒付。经过审核后的各项银行结算凭证,应据以填制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并登记入帐。 3.各种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和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

4.及时、正确地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重视对帐工作,每月月末,由出纳向银行索取电子银行对账单,导入NC总账系统;会计根据电子《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电脑自动对账,通过NC账务系统自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经出纳签字确认后,会计主管复核签字。若发现账款不符,出纳查明原因,并报告相关领导处理。对未达账项要及时跟踪,及时入账。

5.银行存款的收付凭证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凭证齐全,会计处理,帐户登记”,做到准确及时,日清月结。

第九节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为保证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财务经理人名章;

二、财务专用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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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经理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三、财务印章是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四、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财务经理印鉴由本人保管;

五、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存,随用随锁”; 七、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八、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时 (1)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与计划、合同、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3)有无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有无法人审批签字; (4)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差错; (5)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扣款项。 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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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十、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大厦负责人、 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第十节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为严格控制并规范单位银行账户,强化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根据集团财务公司及旅业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大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责任制,制定并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财务部是资金管理的职能机构,大厦所有的资金及银行账户必须纳入财务部统一管理(工会账户除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在银行开立账户。财务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资金安全。

二、账户只限于在国有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开户,不得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如需变更账户或新开立账户,应由出纳人员填写《关于开立/变更账户的申请》,经财务经理、大厦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报上级公司批准后,由出纳人员与银行沟通办理变更手续;原账户需要注销时,应由出纳人员填写《关于注销账户的申请》,经财务经理、大厦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报上级公司批准后,由出纳人员与银行沟通办理注销手续。

三、银行账户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四、公司开立一个基本户、一个收入户、一个财务公司活期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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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财务公司定期存款专户。

五、各账户只能办理集团规定的各自对应业务,不得办理规定以外的其他收支业务。

六、通过财务公司账户网上办理付款、转款等业务,必须由财务公司指定的KEY用户操作,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如发现其他人员不按规定进行付款、转款等业务,将视同恶意行为,按财务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七、大厦财务部是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大厦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消、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银行账户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责任心,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九、对于违反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的部门和个人,将作如下处理:

1、责令限期改正,并暂停报账。

2、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对违纪部门或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遵照集团财务公司和中航旅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单位网银由财务部专人管理,财务部应利用多级授权的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及时定期升级检验,确保资金的正常运作。

十二、对于网银,实行专人专管制度最终防范资金风险。做到专key专人保管,密码不得告诉其他人,出纳配备具体基本权限的网银密码,持有此网银密码可随时上网查询账户状况,包括当日及历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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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水单单号,注明交换日期,标出兑付人民币合计金额。在从总出纳处换取现金后,签字证明外币交换工作完毕。

3、总出纳要对前台收银所交外币与《外币交换登记本》登记项目仔细核对,并检查外币兑换水单是否连号使用及是否规范填写等。

4、总出纳在收到前台收银员交付外币后,要在当天交至银行,以免汇率变动。

5、遇周六、日,为避免汇率变动,由银行人员至前台直接更换外币,具体程序如下:

(1)与银行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前台人员需为兑换当日当班的领班以上级人员。

(2)如遇周六日,当前台收银为宾客兑换外币后,需在周日银行下班前,将两日所兑外币汇总整理,留存兑换水单借方传票联。遇其他法定节假日,前台可依据备用金占用情况安排兑换时间,但假期最后一日需将外币全部兑换。

(3)电话通知银行,准确告知每种外币金额、汇率、所兑人民币金额,并核对确认总金额。

(4)通知安全部派人五分钟之后到银行为银行人员护款。 (5)当银行人员到达时,需请其出示证件以查验其身份。 (6)在前台办公室内设临时外币兑换台,不得在柜台上、宾客面前与银行人员办理外币兑换业务。

(7)在银行人员查验外币时,前台人员不得离开。所兑人民币需当面点清,并核对银行提供的电脑兑换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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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立《节假日外币兑换本》,注明日期、本次兑换人民币总金额及水单号码,在与银行人员兑换完毕后,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9)在银行人员办理完毕后,由安全部派人护送银行人员回到其工作地点。

(10)总出纳上班后,前台收银需将手工兑换水单借方传票联(含联次齐全的作废水单)与银行电脑兑换水单客户联一一相符交于总出纳处。

第十五节 日审报告制度

日审报告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使夜审报告从内容及程序上制度化,从而在全面清晰的反映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的同时,根据情节分别报送日审主管、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大厦领导,使相关问题得到及时的落实和处理。

一、一般性问题:

主要是指一些情节轻微的帐务方面的操作失误,或对相应制度理解不清等所引起的非主观性错误,此类错误发生后,可以通过交接班本,由日审主管与前台主管、收银主管沟通后直接核实具体处理,例如:

1、前台收银交易审核帐务不平,投帐不规范。

2、前台收银交易代码乱用,以致帐务与相应的凭证不符。 3、前台收银未按规定对于延房的房间提供冲帐单证明的。 4、销售点收银在打折后的帐单上无相应原因及打折人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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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销售点收银在结帐后又在原帐上冲帐,无正当原因解释。 6、销售点收银漏入菜。 7、酒水员报表不平。 二、特殊性问题:

主要是指情节严重,给酒店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其中包含主观作弊因素的问题,需以及时报送日审主管、财务经理,由领导核实后处理,例如:

1、企图通过帐务舞弊,掩饰错误,企图逃避处罚的行为。 2、直接从当日交易中,通过各种手段窃取营业款,中饱私囊。 3、由于操作或其他原因失误,漏收或少收客人帐款,,给酒店造成一定损失。

以上帐务问题主要是指情节比较严重的,需得到严惩。

第十六节 票券管理制度

一、票券的制作与领取

1、大厦各营业部门、销售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需使用有价票券时,需将该项活动的有关内容以报告形式报大厦领导签批;

2、有价票券应按需用量编号印制,编号规则为七为数序排列,空位用“0”补齐;

3、用于销售的票券必须有主券与副券两联(如各类活动门票和实物领取凭证);票券背面避免使用红色系底色,以确保印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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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券附注说明除对该项活动事项做出说明外,必须对证券有效期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客人在消费前出示此票券;票券出具票样后必须由财务部日审主管进行审核后进行印刷。

5、所有票券应由财务部门(日审岗)统一保管,有价票券由财务部收银员领取,宣传类票券由发放部门指定专人领取。日审岗专人负责票券的收发领取工作,并填制领用表。

6、日审岗处领取票券,收银主管处加盖“内蒙古国航大厦票证专用章”后方可有效,加盖印章需清晰完整。 二、票券的使用与管理

1、使用部门在给客人发放有价票券时,应由发放人登记好发放数量及日期并签字,同时领用客人应在登记簿上签收。

2、票券使用部门或岗位在领用票券时,应持票券使用登记表到财务部,财务部监督其使用情况.财务部可不定期到销售点进行抽查登记情况和票券数量。

3、客人使用后的票券,收回岗位必须及时加盖\作废\戳记。 4、原则上过期票券禁止使用;遇特殊情况,需到财务部加盖“票证延期章”方可使用。

5、如遇大型活动,必须在消费前出示票券。 6、遇票券买赠活动,赠票必须加盖“赠票”章。

7、为避免票券的重复使用,财务部日审岗要加大开餐期间的核查力度,采用实地检查开台情况、客人落座即出账单、引导客人用餐券结账(自助餐厅适用)等形式,控制餐券的规范适用。

8、活动结束后,剩余票券全部交回财务部,进行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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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客房查核制度

1、客人进离店前厅需及时通知客房中心,双方及时沟通信息,减少因信息不畅而引起的\赔偿\、“客房吧”等消费的跑帐。

2、客房中心所报《10.4.10报表》必需与实际房态相符,不可照抄电脑房态,应根据服务员所报清房记录填写。

3、当日房态中如有不一致情况,客房中心有责任配合财务人员查实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协调,财务有权对疑问房态进行实地查实。

4、客房中心应清楚掌握换房情况,前台、客房应保存好双方的“换房通知单”以备特殊情况核查。

5、客房、前厅双方遇有房态存在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财务联系,相互健全监督机制。(如:前台电脑未作开房而房中有客人,就核实责任.)

6、客房服务员每班需将个人清房记录,交至客房中心留存备查。 7、无特殊情况,客房中心不为电脑中未作入住而是由前台人员口头通知的客房提供开房服务,情况特殊应作好记录。

8、日审岗不定期的在中软中查找空房(以已制房卡但电脑未开房的情况或有异议的房间状态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抽查,要求楼层客房服务员全力配合。

第十八节 内蒙古国航大厦前台帐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一、房价变更的有关规定与流程:

房价变更指客人进店时执行房价在住店期间或离店时因某种原因发生变化的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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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台员工在客人办理入住时,要问清客人是否是协议客户,是否有相关优惠卡、券等,并根据情况确定房价。

2、如客人入住后有相关协议单位或找销售部人员提出折扣要求,前台员工只有在接到销售部经理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协议价(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后补书面通知),并从接到通知之日起变更房价,对以前的房租收入不再进行冲减,对此规定销售人员需提前告知客人,以免客人在前台发生争执。

3、如客人按柜台价入住后又找大厦相关领导或销售部要求给予折扣时,大厦相关人员必须向前台出示折扣单,在折扣单上注明原价(客人进店时柜台价)及折扣后价格,前台员工确定折扣价格在该执行人折扣权限范围内,从接到折扣单日起变更房价,对以前的房租收入不再进行冲减。

4、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从进店之日起变更房价,既对现行价与进店时柜台价产生的房差进行冲减,需由经办人员填写冲帐减免单,注明原因并请批准人签字。《冲账减免单》需由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批;如冲帐原因为协议客户价格变更,还需销售部经理签批。需强调的是,为保证对客服务,上述冲减审批必须在客人离店前办理;

5、对于特殊情况只能够电话通知变更房价时,前台员工可先执行,而后通知大堂经理做记录,并由当值EOD在次日晨会通报,以提醒和督促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减轻前台员工督办压力;财务部日审人员要加强对冲帐帐务操作的审核。

二、对于免收半日房费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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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台员工对所有免收半日房的帐务,一律开具减免单。 2、对于大厦协议客户的半日房减免,前台员工根据销售部所定协议开具免单直接执行,日审依据免单对应从系统进行相关核查。

3、对于其他任何情况的免收半日房,均需大堂经理或批准人签批,一律不允许后补审批单。大堂经理在执行免收半日房的审批权限时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由于审批不严格造成漏洞的形成,大堂经理负有连带责任;

4、大堂经理及日人员应及时核对《10.4.10报表》报表。财务部日审人员如发现除协议客户外,免收半日房没有免收审批单而已免收的要做进一步核实。

三、待结账户余额帐务的清理

待结房余额挂帐一般为散客余额挂帐,包括客人多付款和客人欠款。客人欠款一律由前厅部负责追催。客人多付款,在客人离店一周后仍未续住或办理退款手续时,前厅部做好记录后将余额结转至财务部日审处,财务部建立“宾客待结账户”。如客人要求退款或再次进店要求做押金,则出示押金收据后,由前台办理相关业务;若客人押金收据丢失,则确认客人身份后,需要经后台查账,确认此款项未退还,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第十九节 内蒙古国航大厦关于支票、电汇支现的相关规定 为规范财务操作程序,同时为消费单位负责,现对支票、电汇支现程序现象作如下规定,请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客人消费时,以支票或电汇作为押金,但实际消费金额小于押金金额的,需由经办人到财务后台办理相关余款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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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现金额在300元(含)以内的,需在“支现凭单”后附帐单,经前台主管、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后,可在前台直接支现金。

三、支现金额在300元以上经前台主管、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到财务领取支票,退回单位账户。

四、信用卡支现。原则上信用卡消费不予办理支现业务。如遇特殊情况(收银员误操作多刷金额等),先建议客人将多余金额部分办理消费卡,客人不接受时,退款金额不得超过消费金额的10%,并由前台主管、客务部经理在支现单上签字确认后执行。退款金额超过消费金额的10%,必须通过银行退款。

第二十节 《内蒙古国航大厦冲账管理制度》

一、冲账减免操作时间规定

1、结帐后,由于结帐方式发生转变涉及冲账的,运营部门要在接到相关人员通知后5日内办理“冲账减免单”,进行冲账。

2、由于操作失误未执行折扣的,在确保未给大厦带来经济损失的前提下,须在确认失误后的7日内由责任人办理“冲账减免单”冲账。

3、对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冲账减免,在冲帐减免单上须附书面说明,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逾期的,将不再执行冲账减免。 二、考核标准

1、个人工作失误,未造成酒店收入损失的,由部门内部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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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收入损失的:如责任人在实习期内,可酌情按照损失金额的20%—50%进行赔偿;如责任人已转正,应按照损失金额的50%—100%进行赔偿。剩余金额按程序签批《冲账减免单》处理。

3、销售点收银员漏入菜品,服务员未仔细核对账单,造成收入流失的,收银员与点菜服务员各承担50%的比例进行赔偿。

4、因个人失职原因造成酒店收入流失、且引起客人投诉的,责任人按全额进行赔偿。

第二十一 节 大厦外租场所、长包房各项费用收取的相关规定 一、外租场所场租需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1、原则上要求租金按半年或季度预付; 2、收取最少5000-10000元的现金押金。

如果预付房租不能严格按规定付费周期实现时,延期收取滞纳金,未按规定付费周期付费延期10天之内收取当月租金的 10%作为滞纳金;延期15天之内收取当月租金的 30 %作为滞纳金;超过15天,合同自动解除,押金全部扣除。

二、水、电费及电话费:

为便于大厦对于相关水电费等费用的收取和结算,租赁合同签订后,须传复印件至财务部、前厅部、工程部(后附大厦各外租场所水电费收取标准)。

三、酒店长包房

(一)与客人签订长包房协议后,才能办理长包房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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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包房协议中需重点规定: 1、收取5000元以上的押金; 2、押金需用现金、支票支付; 3、须上打租金,并至少半年一付, (三)相关服务操作要求、内容和标准

长包房协议签订后,要传阅相关部门并要求阅签、复印留底,市场营销部经办人将作为后期款项清收的第一责任人,前厅部在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一周将所有账单明细传至经办人并跟进客人费用结付情况,如客人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付费时,3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场营销部经理及财务部。

客人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付费超过15天时,市场营销部根据协议内容与客人确认合同解除事宜后,通知前厅部清房、财务部扣取相应款项。

四、内蒙古国航大厦外租场所水、电费收取标准 (一)电费收取标准

1、大厦外租场所已加装用电计量表的,每月用电量按电表指数收取电费;

2、其它外租场所都无法加装用电计量表,每月电费按以下标准收取:外租场所电费=0.04KW/ h*外租场所面积*8小时/日*30日/月*0.6333元/度

说明:公式中系数0.04KW/h是按有用电计量表的外租场所实际用电量/租用面积平摊所得(其中包含所租用场所的照明、设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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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用电);0.6333元/度为2015年4月开始供电局提供电费标准(如有电费调整,按供电局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水费收取标准

1、大厦除海鲜用水、及特行用水加装独立计量水表外其它各楼层装有楼层总计量水表,且水费收取分自来水费和特行用水两种。

2、水费标准:2010年自来水公司定价为自来水:5.95元/吨;特行水:20.95元/吨(如有水费调整,按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执行)。

3、大厦外租场所:桑拿、外洗车场按自来水公司规定为特行用水,每月按计量表数字执行特行用水价计算。

4、海鲜用水为自来水价,因每年用水量不大,经协商为按计量表实行年结算制。

5、其它外租场所因使用楼层总水表计量,故无法为每户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方法执行:

每楼层当月用水量执行自来水价,水费则由本楼层所有外租场所总人数(各外租场所工作人员统计数需由销售部提前统计)均摊,计算单人次用水费用。

故各外租场所水费=各外租场所总人数*单人次用水费用。

第二十二节 采购管理制度

酒店采购应控制成本、接受财务监督及其他部门的监督、稽查,全面负责酒店的采购工作。 第一条 采购工作基本要求

1、 所有采购项目均需酒店总经理签批授权、财务部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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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 采购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品质负责。

4、 采购人员须每月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公司。

5、 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

6、 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7、 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8、 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9、 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条 采购岗位职责 1、

了解各部门物品需求及各类物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掌握财务部

对各种物品的采购成本及采购资金的控制要求,熟悉了解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降低物资食品采购成本,为酒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好的各类物资及食品。 2、

了解部门和仓库各类物品的消耗情况和库存物资动态,会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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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科学地根据采购计划,对各种物品进行价格调查。 3、

搜集市场上各类物质的价格信息,作好资料的存档工作;积极

配合搞好物资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资平衡工作,及时处理呆滞物资,加速物资周转。 4、

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

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5、

主动协调与酒店内其他各部门的关系,经常倾听使用部门对物

资采购工作的意见,及进改进采购工作。 6、

协助客房仓库作好物质的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和价格不符

的产品给予退换货工作。对食品原料进库前,要严格验收,注意食品的生产期,不进保质期已过一半的食品,确保食品原料的新鲜度。 7、 8、

与有关供应商作好积极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严格执行酒店财务制度,遵纪守法,不索贿、不受贿,在平等

互利在原则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临时物品采购工作程序 1、 临时物品的采购申请:

临时采购物品必须是在营业部门运行过程中的某些突发需求(包括客人的某些需求和酒店本身产生的突发需求,例:工程维修配件等)部门申请人详细填写申购单,注明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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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临时物品的采购审批

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检查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

等必要时进行删减和增补,并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 1、 临时物品的采购实施:

采购员根据部门所下的申购单直接采购,部门急用的物品采购必须当天完成;采购员将部门所采购物品购回后,需将申购单交给相关部门补签手续。 2、 临时物品的采购验证:

采购购回物品后,仓库及部门负责人验货给予优先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交与申请部门领用。 第四条 采购物资验货流程

1、无论是供应商或是采购购回的物品必须先验收再入库,由库房根

据申购单验收货物,不允许直接将货物交与使用部门。 2、对于不符合采购申购单的货物,库房人员有权拒收,供应商或采

购人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仓管应开入库单,并将入库单客户联交采购员或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

3、仓管在验货过程中对项目质量、规格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应主动

请使用部门一起验收。

4、在验收过程中,仓管或使用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提出退

货要求,经确认实属不符的由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 5、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

共同做好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各自向上级报告协调解决。

第二十三节 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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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食品、饮料及物资采购渠道的正规,保障酒店良好、持续的经营。

1. 供货商的选择必须坚持货比三家,日常物资供货商至少一年一审; 2. 物资采购实行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三方审核制; 3. 单项金额或批量总金额达到贰万元以上的货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来确定供货商;

4. 供货商在签订供货合同前,必须出示有效证照,采购部存档复印件;

5. 水果、蔬菜:

5.1 供应商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酒店存档复印件; 5.2 提供的新鲜水果及蔬菜必须符合酒店的要求; 6. 肉类、禽类、杂碎、海鲜、水生动物类:

6.1 供应商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酒店存档复印件;

6.2 当日提供的牛、羊肉、禽类、杂碎类上应该有检疫章及提供当日的动检证明;

6.3 检疫证明须妥善保留一个月,以备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7. 香烟:只能从烟草专卖局配送中心或指定商店购买; 8. 冻品类:

8.1 供应商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动物检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酒店存档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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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e1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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