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对于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误区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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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误区调查报告

09公共事业管理班 0903040018 黎尚东

2010年1月广州市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广工作,如今已经是广州进入垃圾分类的第三个年头了,在这三年里,广州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但是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在广州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而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广州市政府以及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会如何调动群众力量一齐解决垃圾问题呢?目前,我市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严重匮乏,垃圾处理方式单一,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中心城区主要靠兴丰填埋场苦苦支撑,垃圾分类处理问题迫在眉睫。但是,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又是不是切实地为人们群众所认识呢,是什么导致广州分类政策迟迟不入民心呢。根据调查得知,市民对垃圾分类处理存在几个认识误区,也正是这些误区严重干扰了我市垃圾处理的进程,造成广大市民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误解。

误区一:垃圾分类速成论,立刻见成效。垃圾分类是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手段,其意义之大毋庸置疑。2010年4月,我市颁布了《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从法规层面全面启动了全市的垃圾分类。但是有一种观念,认为只要开始垃圾分类了,垃圾量就会大幅减少,很快就会见成效。从实际数据看,去年16个先行街道开始实行垃圾分类以来,农贸市场、中小学校和部分机团单位实施较好,确实做到了垃圾减量。但垃圾产生的主体—居民家庭的的垃圾分类工作却大打折扣,不尽理想。由于居民素质的差异、生活习惯的改变、甚至有些居民的抵触情绪等原因造成了垃圾分类效果并不理想。从日本和台湾的经验看,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要达到90%以上人的共识,需要20年左右的时间。东京从1980年开始实施垃圾分类等减量化工作,从1990年开始才遏制垃圾的正增长,然后才开始了垃圾量的持平和负增长。

因此,我市开始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扎扎实实地做好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每个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最终将会有一个好的效果。涓涓溪流才能汇成大海。

误区二:垃圾分类后不需要垃圾终处理设施了。垃圾经过分类后不需要垃圾终处理设施了,不需要建设焚烧厂了。这是一个伪命题。目前,我市垃圾分类主要分成4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按照目前废品回收站的可回收物的物品种类,其中可回收物约占垃圾总产量的比例20-30%;有害垃圾比例较小,小于1%;厨余垃圾理论上应达到40-50%,但实际上不可能达到。这与两个因素直接相关。一是参加垃圾分类的家庭百分比,二是参加垃圾分类家庭分类的准确度。经过这两个因素的折扣后,最终进入“其它垃圾”的量仍将占较大的比例。以2011年的数据为例,2011年垃圾总理为1.8万吨,其中平均每天进入垃圾终处理设施的垃圾量为1.4万吨(占总产量的74.8%),进入废品回收站的可回收物的量每天约为4000吨(占22.2%),有害垃圾量从百分比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厨余垃圾量刚刚起步,占比例约为5%。因此,经过垃圾分类,大量的垃圾仍将需要焚烧和填埋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终处理设施是无害化处理的最后保障措施,必不可少。

误区三:妖魔化焚烧处理方式。在前几年的垃圾焚烧风波中,境内外存在一种论调,将垃圾焚烧处理妖魔化,坚决抵制垃圾焚烧处理。其实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是目前垃圾减量效果最好的方式,也是一种削减污染

物排放的方式。只要控制好焚烧温度和时间,就能将二噁英的产量控制在排放标准内。同时采用先进工艺做好烟气处理,其它进入大气的排放物即可达标排放。以李坑焚烧发电厂为例,由于选用合理的炉排炉设备、采用中温次高压和烟气处理工艺,各项大气排放指标要远远严于国家标准,大多数指标达到欧盟标准。只要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加强运营管理,就必定能做到排放物的高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日本、新加坡、台湾地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建在人口密集的市区。广州在地少人多的实际条件下选用垃圾焚烧处理工艺是最为现实的做法。

误区四:垃圾的厨余成分可以100%依靠生态循环加以利用。生活垃圾从实验室的理化分析来看,有机物(即厨余垃圾)的成分约占45-55%,塑料占18-20%。这两种是含量占前两位的物质。因此,有一种论调,认为只要将生活垃圾中约占50%的厨余垃圾分出来进行堆肥或生化处理,就可大大减少进入最终设施的量。理想与现实大相径庭。首先,垃圾分类不可能做到50%的厨余垃圾全部分出来(前面第二点已有论述)。另外,采用堆肥或生化处理厨余垃圾进行生态循环利用,理念上是对的,但是实际运行起来有几个问题,一是吨处理占地较大,二是臭味难以消除,三是处理成本非常高(其产品诸如肥料、饲料等难以有市场)。国内目前尚没有成熟稳定的工艺,均处于试验摸索阶段。

误区五:垃圾分类及处理是城管委一个部门的事。在以往的工作经验中,有一种论调,垃圾分类及处理就是城管委一个部门的事。这种论调在很多部门、街道和个人中盛行。其实,垃圾分类及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个机团单位、千家万户的家庭等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市城管委只是代表市政府的牵头单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废弃物处置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议案》决议的实施方案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政策法规、资金投入、社会参与、行政引导、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提出为完成上述主要任务,实现工作目标,必须确保的相应措施。该实施方案涉及政府职能部门达30多个,涉及到各个集团单位和每一位居民。因此,垃圾分类及处理不仅仅是城管委一个部门的事,它就是我们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贯穿于我们日常的每个生活细节中。

综上所述,需加大力度普及垃圾分类及处理等有关知识,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当每个人都能正确对待垃圾分类及处理工作,把垃圾分类变为一种生活习惯,用实际行动支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广州就能早日走出“垃圾围城”的危局,并由此走上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道路。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dn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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