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的主要表现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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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的主要表现及防范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同业之间竞争也日趋激烈,各种风险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多,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的表现及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一、流动性风险的理论分析

流动性是指非现金资产和各项负债能否顺利地转化为现金资产的能力。流动性风险又称支付风险,是指信用社没有足够的现款清偿债务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使信用社信誉遭受损失而形成的风险。防范流动性风险就是为了避免这种风险转变为现实时给信用社信誉和经营所带来的损失。农村信用社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预防流动性风险是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稳健经营的首要问题。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因为信用社资金头寸不足,造成支付困难而引起的,因为信用社一旦不能满足储户的提款要求,或无力清偿到期债务,都可能使储户对其资金实力发生怀疑,从而使储户提前支取存款,转移帐户或其债务人提前收回债权,造成信用社的流动性更加紧张.现实中,信用社的流动性风险具有较大的传

染性,一旦某信用社发生流动性风险并使流动性风险变为现实,就有可能引发局部的金融风潮,从而导致信用社的破产。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一个信用社出现支付风险,其他信用社的客户也会对其开户的信用社的实力和存放资金的安全性发生怀疑,因而使局部金融风潮扩大化,对区域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造成较大的破坏。

例如:1998年,某市的城市信用社出现支付困难,顷刻便有大量的储户拥挤至该城市信用社,不久便迅速波及该地区所有的信用社,引发了挤兑风潮,对该地区信用社造成了直接冲击,一度使该地区的信用社陷入极度经营困难,并引发了该地区长达几年的金融风波。引发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农村信用社资产与负债比例的不合理,流动性负债比例较高,流动性资产比例偏低,使该信用社无法归还到期负债,从而引起信用社盈利水平下降,流动性风险增长;

第二,备付金不足,如果农村信用社的备付金率达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要求,表明流动性好,一般能满足农村信用社流动性要求,反之,则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第三,资本金不足。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的自有资金,资本金越充足负债率相对就低,满足储户流动性提款的能力则越强,反之,资本金不足,负债率高,则流动性风险就越大;

第四,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如果农村信用社盈利能力高,

能够连续盈利,则可增加信用社的自有资金,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负债率,使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的能力增强,防范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同时增强,否则,防范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就会降低;

第五,客户对现金的周期性要求变化。当城镇居民逢年过节,农户抢收抢种时,则到信用社提取现金的多,贷款的流动性需求也相对提高,造成信用社资金偏紧,流动性下降,反之,随着节日的度过、贷款的回流和农户粮棉油的变现,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存款会随之上升,资金相对富裕,流动性随之增强;

第六,经济政策的影响,当国家货币政策适度放宽时,投资需求就增大,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需求也增加,流动性将偏紧,而当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时,农村信用社的流动性需求则趋于缓和;

第七,金融机构竞争的影响。近年来金融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以及农村信用社所遭遇的所有制歧视和受“大银行难以倒闭”观念的影响,都会使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受到冲击,造成流动性困难,引发风险损失;

第八,普通老百性金融意识的逻辑演义幼稚。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在组织体制上的定性劣势以及机构名称等方面的劣势,使得农村信用社难以摆脱在外部形象上的歧视。中国老百姓金融意识的逻辑演义又过于幼稚,使得中国加入WTO以后,农村信用社在老百性心中的地位会进一步下降,从而引起国民转移存款,造成农村信用社新的流动性风险。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的主要表现

当前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的压力是客观存在的,这些流动性风险一旦成为现实,将会严重影响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活动,轻者会使农村信用社信誉受损,重者引发区域性金融危机,影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据对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情况的分析,目前信用社流动性风险压力主要表现为:

(一)负债方面:存款占比过大,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而储蓄存款占存款的比重又很大,使流动性风险更大。存款是农村信用社的最重要负债,农村信用社利用其行业特殊功能,将各种社会闲散聚集起来,形成其可支配的信贷资金,信用社的这种负责主要是被动负债,这种硬负责局面的形成,加之流动性资产比例过低,势比会造成流动性风险增大。

以某农村信用社2003年8月末为例,该社对公存款110万元,储蓄存款3395万元,其存款余额占总负债的比重达94.5%;而储蓄存款占存款的比重又达到96.86%,这样的负债结构,将会给该信用社造成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压力。

(二)资产方面,贷款质量低下,特别是不良资产占比过高,且难以清收和盘活,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据有关资料表明,1998年,全国亏损信用社已达到23446个,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40.4%。如果考虑信息统计与披露真实程度,考虑到基层信用社将不良贷款转正常贷款,基层信用社调整贷款形态等因素影响,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重肯定要高出这个比例,

巨额的不良贷款难以收回,大部分存量贷款甚至根本无法盘活,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巨大的流动性风险。虽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比例有所下降,但其贷款质量仍不容乐观,目前,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仍然不高,是形成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的核心隐患,这些不良资产的形成,一方面是企业高负债经营,效益不佳,这些企业借助企业改制使农村信用社资产架空,另一方面是农村信用社就依法收贷的力度不够,再加上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使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较弱;其次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内部内控制度不严,农村信用社信贷审批权限过于集中,而民主监督又形同虚设,在信贷投放中存在着较多的违规贷款、风险贷款和招呼贷款,加之为了争夺效益好的企业,农村信用社对个别企业有求必应,贷款过度集中,形成个别优势企业调动农村信用社的被动局面。以上种种情况,均为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埋下较多隐患。以某农村信用社2003年11月底的统计数字为例:2003年11月底,该社各项存款余额19076万元,其中企业贷款17922万元,如按形态划分,正常贷款2131万元,占企业贷款的12%,逾期贷款516万元,占企业贷款的3%,呆滞贷款6007万元,占企业贷款的33%,呆账贷款9268万元,占企业贷款的52%,该农村信用社实际不良贷款高达165339万元,其中超诉讼时效贷款11217万元,占企业贷款总额的63%。虽然这些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是,该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之高,超诉讼时效贷款数量之大,将严重制

约该信用社的经营和发展,势必给该农村信用社造成了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监管力度不够,农村信用社短期经营行为明显,缺乏对流动性风险的自我控制。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不断加强,但监管力度仍然不够,风险监管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由于监管部门主要采取非现场监管的方法,要求农村信用社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它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但如果基层农村信用社(包括联社)不能保证其报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甚至提供虚假资料,那么,监管部门的非现场监管将会失去作用,而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又确实是存在的。这种非现场监管的局限性,将使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管失去监督。从农村信用社来看,由于部分农村信用社短期经营行为明显,缺乏对流动性风险自我控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超权限放款、超比例放款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过度负债经营,使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留下了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同业之间的激烈竞争,使农村信用社控制流动性风险的难度加大。虽然,监管部门一再强调严禁农村信用社跨区域放贷,但同业之间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为了争夺有限的优质客户,他们往往会置有关规定于不顾,实行跨区操作。由于对客户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信誉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加之这些优质客户往往会在几家金融机构频繁借贷,其资金运动处于无序状态,许多突发情况都使农村信用社难以预料,这些因素也会使

农村信用社产生流动性风险。

(五)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继续贷款。2004年5月份以来,国家针对全国投资过热,信贷投放量过大的现象,适时进行了宏观经济调控,并明令禁止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上项目和已经过热的产业、行业、企业和产品新增贷款,并高度关注和从事控制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汽车、房地产、各种开发区等风险较大的领域的贷款。但是,基层个别农村信用社不顾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心存侥幸,仍然直接地或变相地向这些行业投放信贷资金,如果这些行业的某些企业遭遇国家政策的制裁,这些农村信用社势必不能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归流,从而大大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流动性风险。

三、防范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主要是因为信用社资金头寸不足,而造成资金头寸不足的原因是资产、负债管理中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金融业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如何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对于巩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成果,塑造农村信用社的形象,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保持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提高农村信用社对防范流动性风险必要性识。 金融业是高负债的行业,流动性风险的发生,将会给存款人利益、社会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安全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看不到流动性风险的存在或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漠不关心,措施不当等都是十分有害的,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农村信用社以及政府和企

业都要充分认识流动性风险的成因与危害,积极地加以预防。

2、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资产流动性的监督和现场稽核。对于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比例,资产流动比率、备付率、法定准备金率、资本充足率、贷款集中程度以及信用社存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例等涉及流动性的比率均应密切关注。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农村信用社现场稽核检查,对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机制、业务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进行实时监控,并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处理。

3、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自身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1)农村信用社要对员工进行流动性风险教育,把对流动性风险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要努力加强对不良资产比例的控制,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审贷分离制度、信贷授权授信制度,积极防范不良资产的发生,积极实施“复活工程”,做好不良资产的清收盘活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贷款等资产业务的流程控制,明确责任和收益的关系。比如:建设内部风险控制文化,降低控制风险,在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同时,改变业务硬约束,人员软约束的状况,实行三分离制度①管理与操作分离,即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从事具体业务操作,要办业务必须经过必需的业务流程;②信用社与客户分离,信用社为方便客户,可以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但客户经理不能代客户办理业务;③程序设计与业务操作分

离,即业务程序设计人员不能从事业务操作。

4、积极实行主办会计委派制度,不断完善会计度。会计信息是高层管理人员决策和监管部门非现场监管的重要依据,为此,应积极实行主办会计委派制度,明确会计人员职责、权限,提高主办会计行政地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长官意志对会计信息的扭曲,同时,也应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稽核,以有效地堵住漏洞,降低风险。

5、积极推行存贷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不仅可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也可以使农村信用社免受存款户大量提款的威胁;贷款保险是转移风险、保证信贷资产不受损失的好方式。

6、逐步建立健全金融风险补偿制度和建立快速干预机制。 风险补偿制度,实质上是指在发生某些小的风险时,及时加以化解,以防小风险积累成大风险。对于呆帐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冲销方法,也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必要的改革。

建立快速干预机制是指:第一,维护公众对信用社的信用,千方百计保证信用社存款的支付;第二,金融监管当局必须时刻准备干预,防止突发事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冲击;第三,危机处理“越快越好”,并做好“双倍损失”准备;第四,对破产信用社的处理应慎重,尽量不采取清算手段,而实行合并方式,以减少金融机构危机对社会的震荡。

8、尽快健全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

具体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以及接管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如何对接管的金融机构整顿、改组,是否有必要对金融机构发放临时性贷款,进行资金援助等。

(2)从长远看,金融机构按《公司法》组建,受《公司法》规范,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公司,有其特殊性。因此,在《公司法》的原则规定下,要具体规定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d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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