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和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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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和方案编制

内容要点:有关背景

工作指南 方案编制 几点建议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关背景

2008年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事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李克强

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开展重点污染治理工作,针对那些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污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对经过整治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的村镇,实行“以奖促治”。

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搞好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清洁能源,加强绿化美化,对经过建设生态环境达到标准的村镇,实行“以奖代补”。

200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以

奖促治”,推动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严重地区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以奖促治”工作目标

到2015年,通过国家和地方共同努力,在“以奖促治”政策引导下,力争完成6万个建

制村(约占全国建制村总数10%)的环境综合整治,建成300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5000个国家级生态村,使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村环境质量初步改善。

《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

专项资金情况

去3年,国家实行“以奖促治”政策,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0亿元,带

动地方资金投入80多亿元,支持6600多个村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2400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今明2年,中央财政还计划安排95亿元

国家推进“以奖促治”政策主要举措

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优美(生态)乡镇、生态村“以奖代补”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 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与绩效评估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南

内容要点

工作思路 示范区域 项目设计 技术模式 实施方案 成效评估

总体思路-工作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

《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

〔2010〕20号) 《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65号)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1〕5号) 《关于印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环

办〔2010〕136号)

《关于印发<“问题村”环境治理应对机制与程序>的通知》(环办函〔2010〕44号) 《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7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环发〔2011〕29号

总体思路-什么是村庄“连片”整治?

一是对地域空间相连的多个村庄通过采取措施实施综合治理,使这些村庄的区域环境质量获

得改善。 二是围绕同类环境问题或相同环境敏感目标,对地域上互不相连的多个村庄进行同步治理,

使同类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或相同的环境敏感目标得到保护。 三是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其辐射作用,解决周边村庄的环境问题。

地域空间相连村庄

同类问题或相同保护目标

通过设施辐射相连

连片治理的村庄

其他村庄

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

2009年连片整治试点

① 辽宁大伙房水库

② 湖北大东湖、洪湖 ③ 湖南湘江流域 ④ 宁夏生态移民 ⑤ 云南洱海 2010年连片整治示范

① 辽宁 ② 江苏 ③ 浙江 ④ 福建 ⑤ 湖北 ⑥ 湖南 ⑦ 宁夏 ⑧ 重庆 2011年连片整治示范

① 山东 ② ③ ④ ⑤

河南 安徽 山西 甘肃

⑥ 青海 ⑦ 新疆 ⑧ 吉林 ⑨ 广西

总体思路-工作思路

以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

在重点解决“问题村”污染问题基础上,将连片整治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和各级农村环保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通过“抓点、带线、促面”,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分批分片滚动推进,确保和扩大“以奖促治”惠民政策效果,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总体思路-基本要求

自觉自愿,树立样板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投入。

——各级地方政府主动申请,工作消极、被动“等靠要”的地区不能进行示范。

——资金分配上,集中使用、确保效果,不能遍地开花,搞平均主义。

——选择工作起步早、基础条件好、配套资金充足、辐射效果明显的地区开展示范,树立典型。

大小结合,点面结合

——确定示范区域时,根据问题涉及范围,既有几个、十几个的小连片,也有多个乡镇甚至覆盖若干县域的几十个村、上百个村的大连片。 ——“问题村”治理和连片治理同步推进。 强调配套,注重整合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是起到引导和拉动作用。

——资金配套能力作为确定连片整治示范区域的先决条件。

——省、市两级是配套资金重点,同时示范区域各县、乡、村也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配套比例,确保有充足资金。

——各级政府要注意充分整合各渠道涉农资金,集中资源办大事。 完善机制,着眼长远

——完善示范区域县级环保部门的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

——示范区域内乡镇要建立基层环保机构,配置环保人员,条件暂不具备的,要设置专职环保干部。

——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保护农村环境的职责,确保“以奖促治”政策落实。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国家选取示范省(区、市),考虑东、中、西部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工作基础、国家环保工作需求等。

——示范省(区、市)内的示范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方法方式可以多

种多样,但切忌形式主义、千篇一律,争取做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当地群众是否满意: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示范区域-选取原则

一是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范围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连片村庄; 二是需要通过连片治理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村”集中地区;

三是可以充分发挥连片整治效果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重要湖库周边地区;

四是国家南水北调、“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实

施区; 五是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基本建成农村公共基

础设施等),其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在2年以内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示范区域-典型案例:湖北示范区选取

按照示范区域的选取依据和湖北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湖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

范区域为: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该区域主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以切实解决平原湖网地区存在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主线,摸索并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新模式。 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该区域包括湖北省第一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统筹城乡环境保

护。 梁子湖流域(不含鄂州)。该区域包括梁子湖流域及其周边区域的农村,以环境保护为

突破口,切实保护好梁子湖水质,探索湖泊保护“以奖促防”新思路。 黄冈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该区域以湖北省长江经济带黄冈段开发开放为主线,大力发

展沿江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坚持绿色开发开放,全面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带。

鄂西生态文明旅游示范区。该区域以恩施州生态旅游文明示范区为重点,对少数民族聚

居区域清江流域周边农村环境进行连片综合整治。

示范区域-典型案例:重庆市示范区选取

重庆以统筹城乡示范区、三峡库区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大型饮用水库周边区域

为主,重点打造14个典型示范区。 巴南花溪河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区 九龙坡梁滩河水源涵养保护示范区 渝北特色农业园示范区

北碚江东旅游农业产业带示范区 南川大观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 合川涞滩传统农村风貌建设示范区 江北统筹城乡示范区

涪陵珍溪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示范区 万州竺溪河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区

长寿湖大型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区

开县汉丰湖三峡库区消落带重点保护示范区

丰都红岩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 万盛黑山旅游示范区

璧山凤湖仙山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区

示范区域-典型案例:辽宁省示范区域选取

围绕特大型饮用水水源地大伙房水库水质保护,2010年连片整治示范区域由大伙房水

库及输水工程周边地区、输水工程供水及受水地区构成。

为在全面完成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基础上,打造出具有一定示范效应的新农村,依据各村实际情况: 将兰山、通什、佟庄子等打造成生态村;

将坎木村、百花村、竖碑村打造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示范村;

将后安镇、汤图乡打造成环境优美乡镇,并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上采用不同工艺,在发

挥示范效应的同时,探索适合北方农村状况、运行费用低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项目设计-内容要求

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农村人口密集区的饮用水

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等与区域环境

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鼓励县级以上政府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设计综合性项目,实现“整村推进”。

项目设计-项目目标设计

项目目标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

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2010〕136号)相关要求设计。 通过连片整治,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总体上应达到“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

的要求,同时,区域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得到完善,环境监测、执法监督、污染减排等

工作向农村延伸。

技术模式-选取思路

针对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类型,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

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城镇与周边农

村污染治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尽可能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的技术模式,并注重技术集成和改进创新。

技术模式-总体要求

连片村庄人口分布较密集,且管线布设条件较好、经济技术可行,应建设集中治污设施; 村庄人口相对分散、地形条件复杂、不具备建设集中治污设施条件的连片村庄,应采用

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治理方式。 集中治污设施的规模和选址,应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论

证比选协商确定。

技术模式-生活污水处理

①治理区域范围内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

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技术; ②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

宜采用集中处理技术,其中,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③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可采用城乡统一处理技术模

式。

技术模式-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区域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交通便利的连片村庄,要采用“户分类、村收集、

镇转运、县处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技术模式,村庄配置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乡镇建设可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压缩设施,纳入县级以上垃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选取有机垃

圾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

近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垃圾分类

技术模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

①养殖区周边有足够的可以消纳废弃物的农田,应首先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污制造有

机肥,废水经处理后还田利用。采用还田综合利用技术时,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养分的需求量。

②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污时,应建设区域性有机肥厂或处理(处置)设施。经无害

化处理直接还田的粪渣应满足《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生产商品化有机肥和复混肥的应分别满足《有机肥料》(NY525-2002)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处理出水用于农田灌溉的,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的规定;

③位于各地划定的限养区的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要采用废弃物集中处理或治理达标

技术模式,养殖废水经处理后需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技术模式-村庄分类整治模式典型案例(重庆)

重庆市根据开展连片综合整治的村庄区位、产业、环境问题等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城市近郊村、场镇型村庄、农耕型村庄、畜禽养殖专业村、生态旅游型村庄的治理方案: 城市近郊型村庄

——城市近郊类行政村人口聚居度较高,经济条件好,设施运行支持能力较强,土地价格较高。以生活污染治理为主,生活污水、垃圾尽可能纳入城市污染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和运行管理。若需单独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应采用占地较小、处理效果较好的污水处理工艺。 场镇型村庄

——人口聚居度高,经济条件较好,设施运行支持能力较强,以生活污染治理为主,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人工湿地,或采用占地较小的污水处理工艺,建设污水处理站;建设垃圾收集和中转系统。

技术模式-村庄分类整治模式典型案例(重庆)

农耕型村庄

——农耕型行政村以农耕、种植为主,包括农业村、林业村等,人口聚居度较低,经济条件较差。以生活污染治理、农村新能源建设、小型饮用水源保护等为主。生活污水采用小型分散处理方式,尽可能采用无动力、无能耗、运行费低的氧化塘、人工湿地等处理技术,经处理后的污水还田利用,并大力推广农村户用化粪池工程建设。垃圾处理采用两种模式:城市近郊村,建设垃圾收运系统;城市远郊村采用垃圾分类、沤肥与填埋方式。结合沼气建设,提高废水处理率及清洁能源普及率。 畜禽养殖专业村

——实行“以地定畜”,采用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清洁能源、沼渣沼液还田模式。 生态旅游型村庄

——生态旅游型行政村包括自然生态旅游类、生态农业观光类行政村,季节性旅游人口数量大,农家乐较多,经济条件较好。以生活污染治理为主,污染治理设施外观美观,并与周边的景观协调。强化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生活污水主要采用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并增加隔油预处理。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要充分利用旅游部门、旅游业主的投入和运行管理资源。

实施方案-示范省实施方案

各示范省依据示范区域选取原则选择省内示范区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

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和《关于深化“以奖促治”工作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59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示范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签

订协议内容,编制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备案,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组织备案审查。

各示范省应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及时完成修改工作,并按照

备案后的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实施方案-示范县实施计划

示范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研究制

定项目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地形、人口、经济水平等条件,并要与当地村镇建设规

划、新农村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充分衔接,避免因土地利用变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示范县实施计划要报省级财政和环保部门备案,作为示范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县、乡镇、村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签订示范协议,明确资金来源、配套比例和各自职责。指导、监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示范省应建立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由省级人民政府与示范县(市、区)

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组织编制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建立连片整治项目库,建立稳定的技术支撑队伍,对申报项目可行性进行把关、指导项目实施和考核验收。保障项目实施和考核评价所需要的监测、监管能力和经费,督促项目所在县乡政府保障治理设施长效运行。

各地市人民政府要积极筹划和筛选项目,组织辖区内有关县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

对辖区内的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指导和监管。

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县

县级人民政府是连片整治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以及已建成项目

的运行维护工作。要通过与连片整治村庄所在乡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连片整治任务和

要求,确保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实施整村推进。组织有关乡镇协商确定集中治理设施的建设选址、规模、运行费用来源等。

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符合招投标条

件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涉及多个乡镇的连片整治项目,则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联合开展项目招投标和具体实施。 连片整治村庄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引导和组织好群众通过投工

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管理。

设施运行-管理模式

一是县(市)人民政府按市场化要求,组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适当收费; 二是县(市)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培训专职管理人员统一负责辖区内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财政补贴;

三是污水处理设施委托乡镇污水处理厂代为管理;

四是受益村庄负责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县(市)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加强技术指导,

经常性地对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定期对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设施运行-江苏省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方式

(1)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已经完成了区域供水工作的地区,可以采取在自来水费中附带收取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方式解决运行维护经费;也可以由村集体经济收入统筹解决。

(2)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区域供水工作尚未完成的地区,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主要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同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措不足部分。

(3)建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地区,一方面通过出售畜禽粪便生产出的有机肥取得一定的收益,另一方面各级政府拿出部分财政资金,通过考核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置数量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畜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单位和个人进行补贴。

成效评估

各省级政府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2010〕1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连片整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上报环境保护部。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连片整治示范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① 示范省概况 ② 示范区域情况

③ 示范内容及预期目标

④ 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

⑤ 示范成效 ⑥ 保障措施 1、示范省概况

本省概况:经济、社会、人口、行政区划分 部省协议概况

示范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以前年度示范工作进展情况

2、示范区域情况 示范区域选取原则;

拟开展连片整治的示范区域情况,主要包括示范区域涉及的市、县范围,村庄个数、受益人

口等,按照总体情况及各示范区域情况分别予以说明; 附示范区域分布图

2、示范区域情况-项目布局考虑因素

与“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结合,进一步突出三个方面:

-- 根据《关于印发<“问题村”环境治理应对机制与程序>的通知》(环办函[2010]44号)确定的“问题村”,着力解决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领导批示);

-- 按照《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二五”规划》,纳入“十二五” 总量减排范畴的建制镇和畜禽养殖场区涉及村庄。

--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

3、示范内容及预期目标

拟解决的主要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说明拟开展治理的连片村庄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问题类型、影响范围和人口规模、主要成因、治理必要性等。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预期目标 ——通过连片整治,拟达到的总体及分年度的治理目标,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状况改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等。 连片整治示范内容

重点开展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内容以工程技术示范为主,同时兼顾农村环境管理和政策机制示范,建立区域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综合示范区。

整治内容仍沿用《申报指南》,不包括测土配方施肥、卫生厕所改造、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等已有国家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但鼓励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将这些专项资金与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整合使用。 技术模式选取

参照《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农村生活污染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畜禽养殖污染最佳可行技

术导则》、《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选取适宜技术开展治理。

注:该部分内容是实施方案编制的重点,需对拟选取治理技术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内容量化表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

序号

示范区域

水源地防护设施(套)2

水源地污染源治理设施(套)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套)4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公里)5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套)6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集中处理设施(处)11

分户处理设施(套)12

13其他

垃圾箱、池(个)

垃圾

垃圾

收集

转运

转运

站(个)

车(辆)8

9

垃圾处理设施(个)10

1合

一12

7

××示范区××县

3…….

二1

××示范区××县

23

…..

4、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

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筹措方案 落实情况和具体安排计划 项目实施进度 附项目清单

附件:详细项目清单

所在地(市/县/乡镇)

所属流域区域

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预期目标

起止日期(年月)

投资需求

合计

自筹

序号村庄名称人口(人)

县级财政安排资金市级财政安排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申请专项资金

合计

××示范区XX示范县

——

一(一)1…二(一)

××示范区XX示范县

1…

4、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

各示范省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根据本地区财力状况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际需

求,在年度专项资金补助总额范围内,参照以下标准落实配套资金、确定支持村庄数量: 专项资金原则上对单个村庄平均补助金额为60万元、补助上限为100万元,对“问题

村”的补助上限为150万元(参考标准,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东、中、西部地区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为分别不低于1:1.5、1:1、1:0.5(强制要求),配套资金计算范围为省、市、县财政资金,口径为对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项目安排的地方财政资金,各地安排的其他项目资金不属配套资金范围。

5、示范预期成效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

重点分析拟建成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情况及形成的能力

围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中的成效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引导资金投向、强化资金效

益、推广实用技术等方面)进行分析。

6、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提出市、县、乡、村各级在落实实施方案各项任务中的职责分工,包括项目实施

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队伍建立,项目实施指导和考核验收,群众投工投劳等方面。 资金和项目监管。提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包括各级地方政府投入、把实施连片整

治列入年度预算、各类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等。项目和资金全程监管措施,包括示范项目所在

地建立健全项目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调度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考核验收等。

运行维护保障。实施方案中需明确示范区域拟建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方案,根据地方实

际,可选择各级财政补助、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等途径,以保障设施长期运行。 科技支撑。提出本地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加强技术指导的具体措施。

农村环境监管。包括示范区乡镇环保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建立等方面。

示范方案审查—审查依据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___省(区、市)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及示范省农

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方案;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65号);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48号); 《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下达____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预算的通知》;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

审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示范区域情况

备案示范区域是否与示范协议及示范工作方案相符。

示范区域内所选择的市县是否相对集中(或治理目标上是否有一致性)。 村庄所在地是否属于示范区域范围之内。

(二)示范内容

拟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与拟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是否存在关联性。 按照《指南》中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审查。

(三)预期目标

是否提出示范区域预期环境目标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预期目标的表述要求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村庄的预期治理目标不得低

于《指南》中规定的最低限值: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关要求(达到三类水质),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

--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70%。

--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预期治理目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重在“有效性”。 (四)预期成效

是否提出建成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情况及形成的能力等定量要求

是否按照示范协议规定的成效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引导资金投向、强化资金效益、推广实

用技术等)进行了项目预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 (五)保障措施

是否按照示范协议要求,采取有力保障措施(组织实施、项目监管、运行维护)。 后续运行维护费用筹措与长效运行机制

2010年示范方案审查中存在的问题

实施方案是单个项目汇总,未形成区域概念;

部分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内容不符合指南要求,包括村民征地补偿 、配备保洁人员工资等; 项目不属于示范区域范围,属于“搭车”项目;

部分连片整治项目较为分散,个别乡镇仅有1-2个村庄实施整治; 缺乏区域层面目标

部分项目建设内容与目标缺乏对应

项目目标不满足指南申报最低限值要求

缺少必要的环评材料等(二次污染问题)

共建的污染治理设施(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需落实征地等前期手续 建成后运行维护费用资金筹措、运行方式等不明确

四、问题和建议

几点建议

一是做好方案,统筹安排。县、乡镇应制定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规划或方案。农村环境连

片综合整治规划应与当地村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生态省市县建设规划、区域总体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作出统筹安排,明确治理目标、相关任务和资金保障措施。

二是整合资源,共同推进。县乡政府各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力。针对目

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渠道分散且“各自为政”的问题,要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为主线,通过政府统筹安排(测土配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村通等),优化资金使用。

村级公示:安徽池州市华侨村

案例:部门联合推进机制

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以行政村(含涉农居委会)为基本实施单元,以乡镇人民政府(含涉农街道办事处)为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与管理、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设施运行、维护全过程负责。

(1)重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一是审核批准示范项目《实施计划》;二是在政策、

部门协调等方面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县领导小组提供全面指导;三是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示范区县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重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是负责示范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编制示范项目《实施计划》

;二是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项目监测评价体系

和例行报告制度,为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提供各种资料报表;三是协调示范项目各有关单位工作。

(3)重庆市相关部门职责。市环保局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

的申报、资金管理、质量进度、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验收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参与项目验收等。市发展改革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

协助各部门整合资源,合力打造示范亮点。市城乡建委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协助项目设计、施工等技术指导和监督。市农委负责将大中型沼气及农村户用沼气池项目与示范区域结合;参与项目设计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负责项目设计过程中的选址指导和协调。市水利局负责将农村饮水工程项目与示范区域结合;参与项目设计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市市政委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业指导;结合示范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市林业局负责结合“森林工程”,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源地水土涵养工作的支持;参与项目设计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等。市卫生局负责结合卫生村建设,在农村改厕等项目安排中向示范区域倾斜。

(4)区县部门职责。示范区县成立区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

区县示范工程项目责任人,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项目管理单位。领导小组对所辖区县示范项目的实施和运行成效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管理机制规范乡镇在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中的管理。区县环保局是示范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项目工程报送、进度、安全、质量检查、部门协调等。设立相应科室,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对典型示范区项目建设需实行专人“驻村管理”。

案例:部门资金整合

重庆市政府制定颁布了《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推进机制》,强力整合部门资源,从行政村的风貌建设、市政设施投入、土地整理、环境治理等多个层面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村(以下简称“项目村”)的整体面貌,合力推进示范工作:市建委在“农民新村”建设、巴渝新居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资金安排中,累计新安排200个“项目村”、4000万元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市农委在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和农村户用沼气池项目安排中,累计新安排250个“项目村”、5000万元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市国土房管局在土地整治项目中,累计新安排20个“项目村”、2000万元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市水利局负责解决“项目村”饮水困难问题;市林业局在“森林工程”等项目安排中,累计新安排50个“项目村”、1000万元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集中供水的饮用水源地植被修复、维管,村民聚居点绿化工程等;市卫生局在农村改厕等项目安排中,累计新安排100个“项目村”、500万元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

辽宁省为了推动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示范区当地党委政府召集农发、林业、水

务、动监、开发、卫生等涉农部门,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主体,整合各部门技术、人员及资金,形成地方共建的合力,其中林业局通过绿化村庄工作,为30个村庄提供绿化苗木及技术指导;水务局在河道垃圾清理的基础上,为各条河流进行河道设计,并进行工程及生物防护;农发局集中在这30个村建立沼气池,并提供建设模具及技术指导;动监局提供储粪池、储尿池建设技术,并为施工提供技术指导;卫生局集中对上述村庄进行卫生改厕。通过整合力量,通力协作,加快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进程。

几点建议

三是加强监督,保质保量。加快实施已安排的“以奖促治”项目,建立项目实施专人负责制,

明确乡镇长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定期检查各地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是典型示范,提升综合效益。充分发挥“以奖促治”治理项目综合效益,要发挥对整个区

域的示范带动效应,村为乡、乡为县、县为市做好示范,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整体提升。特别

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山区,更要积极摸索实践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模式,切实提高治理成效。

案例:宁夏自治区项目实施与管理制度建设案例

实行项目法人制

——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对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全面负责,全程管理。

实行招投标制

——项目设计、工程监理和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招投标工作应委托具备工程招投标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根据项目规模、功能及项目难易程度、技术含量等,择优选定具有相关行业资质的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建设工程中如组织当地群众施工的简单土方等工程,可不进行招标,直接委托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实行工程监理制

——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做好工程进度、资金和质量控制,规范合同和信息管理。要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工程任务完成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署意见。未经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合格意见的,不得拨付工程款,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实行全程公示制 ——项目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对项目基本情况采取公示制度,征求群众和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开工前,必须在各项目区片设立固定公告牌,并通过公众媒体发布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实行审计核查制 ——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对项目竣工进行审计,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等进行专项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d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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