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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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 概(估)算编制办法

福建省水利厅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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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 第一章 编制依据、组成内容 ----------------------------------4 第二章 工程部分项目组成 -------------------------------------7 第三章 工程部分项目划分 ------------------------------------14 第四章 工程部分费用构成 ------------------------------------34 第五章 编制方法、定额采用-----------------------------------46 第六章 基础单价编制 -----------------------------------------48 第七章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56 第八章 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61 第九章 独立费用编制 -----------------------------------------67 第十章 分年度投资计划 -------------------------------------73 第十一章 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74 第十二章 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费的编制 -----------77 第十三章 概算表格 ----------------------------------------------80 第十四章 投资估算 ----------------------------------------------87 附件1 水工建筑物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89 附件2 水利水电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工程量阶段系数表--------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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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编制依据、组成内容

一、编制依据

(一)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二)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

(三)福建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四)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五)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六)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二、组成内容

(一)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水库淹没耕地及移民人数,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和工程从开工至工程开始发挥效益工期,施工总用工量,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来源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

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工程从开工至开始发挥效益工期投资和静态投资,单位千瓦投资,单位电量投资,单方水投资(供水工程),单位面积投资(灌溉工程),年物价上涨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工程建设期贷款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

(1)设计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

(3)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台班费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4)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5)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指标采用依据; (6)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7)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设计概算编制中存在的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二)、设计概算表 1、设计概算表 (1)总概算表; (2)工程部分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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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工程概算表;

(4)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5)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6)临时工程概算表; (7)独立费用概算表;

(8)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概算表; (9)分年度投资表。 (10)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11)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12)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3)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14)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15)主体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2、概算附件(单独成册,随设计概算报审) (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2)主要材料运输费用计算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4)混凝土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 (5)建筑工程单价分析计算表;

(6)安装工程材料费调差系数计算表(适用大中型工程) (7)安装工程机械使用费调差系数计算表(适用大中型工程); (8)安装工程单价分析计算表; (9)施工用风、水、电价格计算书; (10)砂石料单价计算书; (11)主要设备运杂费率计算书; (12)勘测设计费计算表; (13)独立费用计算表;

(14)工程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书;

(15)有关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和费用依据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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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部分项目组成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性质,建设项目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水利枢纽、水电站、水库工程;二类是其他水利工程。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费按专项计列。

工程部分项目由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五大部分概算组成。在五部分之后设立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两项费用,以适应设计、施工各个阶段要求。

一、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一)水利枢纽、水电站、水库工程;

本部分由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渔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组成,其中挡水工程等前九项一般称为主体建筑工程。

1、挡水工程

包括拦河挡水的各类坝(闸)工程。 2、泄洪工程

包括渲泄洪水的溢洪道、泄洪洞工程。 3、引水工程

包括为发电灌溉引水的明渠、进(取)水口、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等工程。

4、发电厂工程

包括地面、地下等各类发电厂房工程。 5、升压变电(开关)站工程 包括升压变电站、开关站等工程。 6、航运工程

包括上下游引航、船闸、升船机等工程。 7、筏道工程 8、鱼道工程 9、灌溉渠首工程

7至9三项工程根据建筑物布置,可独立列项,也可作为拦河坝工程的组成部分。

10、交通工程

包括上坝、进厂、对外等场内外永久性的公路、桥涵码头等交通工程以及对原有公路、桥涵的改建加固工程。

11、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辅助生产房屋、仓库、办公室、生产及文化福利等永久房屋建筑和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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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工程

包括动力线路、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区及生活区供水、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工程,厂坝区整理、美化设施、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筑工程、内部观测工程等。

(二)其他水利工程

本部分由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泵站工程、灌溉(供水)工程、闸坝工程、围垦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共八项组成。

1、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

包括防洪堤、防洪墙、丁坝、顺坝、河道疏竣等工程和其他附属建筑物。 2、泵站工程

扬水泵站工程或排涝站工程。 3、灌溉(供水)工程

包括明渠、暗渠、隧洞、渡槽、倒虹吸、输水管道以及渠系工程上的小水电站和其他附属建筑物。

4、闸坝工程

包括其他水利工程的各类闸坝工程。 5、围垦工程

按围垦工程具体项目列项。 6、交通工程 7、房屋建筑工程 8、其他工程

6至8三项工程与水利枢纽、水电站、水库工程项目设置一致。 二、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指构成电厂或泵站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一)水电站工程

本部分由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三项组成。

1、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水轮机、发电机、主阀、起重机、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机修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2、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主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一次拉线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3、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电梯、坝区馈电设备、厂坝区供排水、供热设备,水文泥砂监测设备、水情测报系统设备,外部观测设备,消防设备,交通设备,全厂保护网,全厂接地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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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泵站工程

本部分包括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灌溉(供水)工程和其他设备及安装三项组成。

1、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水泵、电动机、主阀、起重机、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机修设备、变压器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2、灌溉(供水)工程

包括灌溉、供水建筑上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以外的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 3、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电梯、坝区馈电设备、厂坝(闸)区供水供热设备、水文泥沙监测设备、外部观测设备、消防设备、交通设备、全厂保护网、全厂接地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指构成水电站和其他水利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设置应与建筑工程相一致,分类项目包括闸门、启闭机、拦污栅、升船机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

四、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指为永久工程施工而修建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工程或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等五项组成。如有缆机施工的建设项目,还应包括缆机平台建筑工程,在施工临时房屋建筑工程之前另列一项。

(一)施工导流工程

包括导流洞、导流明渠、施工围堰、蓄水期下游断流补偿设施、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施工交通工程

包括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临时铁路、公路、桥涵、码头、转运站、施工支洞、架空索道、施工期间的施工通航、过木设施和以水运为主的航道整治工程。

(三)施工场外、长隧洞供电工程

包括10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但不包括场内供电线路。 (四)施工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临时施工仓库、办公及生活文化福利建筑。 (五)其他临时工程

指除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临时房屋建筑、场外、长隧洞10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供电,以及缆机平台建筑工程以外的全部临时工程。

主要包括风、水、电通讯系统,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浇筑工程、土石料场、木工、钢筋、金属结构、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大型机械安装拆卸、混凝土制冷、供热系统、施工排水、场地平整、道路养护、水文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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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网、防汛工程等。

五、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本部分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试验勘测设计费和其他等五项组成。

(一)建设管理费

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常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建设场地征用费和联合试运转费。

(二)工程建设监理费 (三)生产准备费

包括生产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四)科研试验和勘测设计费

包括因工程建设需要而进行的科学研究试验费和工程勘测设计费。 (五)其他

包括工程定额测算编制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工程保险费等。 六、预备费

由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组成。 (一)基本预备费

主要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国家政策性变动而增加的投资及为解决意外事故和地质灾害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的费用。

(二)价差预备费

主要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材料、设备价格上涨和人工费标准、费用标准调整而导致投资增加的预留费用。

七、建设期贷款利息

根据工程建设资金筹措计划贷款额,按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八、静态总投资

指概算按编制期的标准及编制年的价格水平所需要的静态总投资额,即一至五部分投资与基本预备费之和。

九、工程总投资

指工程除静态总投资外,尚包括在建设期内物价上涨指数引起的费用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费用组成的动态投资。即按一至五部分投资与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之和构成工程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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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部分项目划分

工程各部分下设一、二、三级项目,各级项目根据工程需要设置,但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应按项目划分的规定不得合并。在第三级项目中,仅列示有代表性的子目。编制设计概算时,对下列项目宜作必要的再划分:

一、土方开挖工程,应将土方开挖与砂砾石开挖分列;

二、石方开挖工程,应将明挖与暗挖,平洞与斜井、竖井开挖分列; 三、土石方回填工程,应按土方回填与石方回填分列;

四、混凝土工程,原则上应按不同部位、不同强度分列,并与定额规定适用范围相符;

五、砌石工程,应将干砌石、浆砌石、抛石、铅丝笼块石分列; 六、灌浆工程,按用途及使用不同钻孔机械和不同灌浆种类分列; 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应根据设计提出的设备清单,按分项要求在第三级项目中逐一列出。

本项目划分,参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制定。概算、计划、统计、财务各专业部门应统一一致,各专业部门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工程规模大小及具体条件,进行必要的增删调整,以符合专业的要求和工程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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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部分费用构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及安装工程费、设备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还贷利息组成。详见下表。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费用构成划分表 人工费 基本直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其他费用 建 筑安装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费 用 独立费设备设备原价 运输保险费 税金 工程费用 利润 间接费 其他直接费 直接费 风雨季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其他 施工企业管理费 财务费用 其他间接费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费 运杂费 采购及保管费 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 生产准备费 用 科研勘测设计费 其他 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贷款利息 一、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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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

直接费用指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基本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

1、基本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费用;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构成。 2)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是在基本工资之外,以其它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主要包括施工津贴、夜餐津贴和节日加班津贴等。

3)工资附加费

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

(2)材料费

指用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摊销费。

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1)材料原价

指材料出厂价格或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 2)材料运杂费

指材料从供货地至工地分仓库(或材料堆放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杂费等。

3)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工具用具使用费等;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和材料检验费;材料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等。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指消耗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施工机械的折旧、维修和动力燃料费用等。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基本折旧费、修理费、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以及应计算的车船使用税、养路费和车辆保险费等。

1)基本折旧费

指施工机械在规定使用期内回收原值的台班折旧摊销费用。 2)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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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为了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修理所需的摊销费用和机械正常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料、擦试用品的费用以及保管机械所需的费用。

3)替换设备费

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设备及随机使用的工具附具等摊销费用。 4)安装拆卸费

指施工机械进出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转和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部分大型施工机械按规定单独计算安拆费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中不再计列。

5)机上人工费

指施工械械使用时机上操作所配备的人员的人工费用。 6)动力燃料费

指正常运转所需的风、水、电、油、煤和木柴等的费用。 7)车船使用税、养路费和车辆保险费

指施工机械在购置及使用时,按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应交纳的税费。 (4)其他费用

指完成某项定额工作内容所需耗用小量和临时的零星工、用料和机具所发生的摊销费用。

2、其他直接费:包括风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费等。

(1)风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风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建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以及因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施工建设场地和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 (3)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

指为工程进行正常施工在工作面内发生的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如脚手架搭拆、零散场地平整、风水电支管支线架设拆移、场内施工排水、支线道路养护、临时休息棚搭拆等。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指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的各种措施费用。 (5)其他

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竣工场地清理费,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前维护观察费等。

其中: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购置、摊销和维护费,以及支付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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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以及技术革新的研究度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以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二)、间接费

指施工企业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而进行组织与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

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 (2)差旅交通费。指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的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具、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7)劳动保护费。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保健费、防暑降温费、高空作业及进洞津贴、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等。

(8)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9)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管理用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的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部分施工辅助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费、工程图纸资料费及工程摄影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2、财务费用

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融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3、其他费用

指企业定额测定费及施工企业进退场补贴费。 (三)、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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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企业利润。 (四)、税金

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费等。

二、设备费(包含金属结构)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共四项。 (一)、设备原价

1、 国产设备原价指设备出厂价。

2、 进口设备原价指设备到岸价加进口征收的税金、手续费、商检费、港口费之和。

3、 大型机组分瓣运至工地后的拼装加工费用,包括在设备原价内。 (二)、运输保险费

指设备在运输过程的保险费用。 (三)、运杂费

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变压器充氮费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杂费。

(四)、采购及保管费

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采购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等。

2、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运行费、使用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等。

三、独立费用

独立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及其他。

(一)、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进行管理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常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建设场地征用费和联合试运转费。

1、建设单位开办费

指新组建的建设单位,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行而必须具备的物质条件所需购置交通工具、办公及生活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和用于开办工作发生的费用。

2、建设单位经常费

指建设单位从批准组建之日起至完成该工程建设管理任务之日止,需开支的经常费用。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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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耗品摊销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修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等。

3、工程建设管理费

指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包括该工程建设过程中用于筹措资金、召开董事(股东)会议、视察工程建设所发生的会议和差旅等费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所发生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咨询费、合同公证费、施工期所需的水文气象报讯费用、工程内外观测设备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测费、印花税、招标业务费、建设用车的车辆牌照使用税和保险费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派驻工地的公安、消防部门的补贴费用;工程审计、安全鉴定、施工图评审、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属管理性质开支的费用。

4、建设场地征用费

指根据设计所确定的建设场地征用所发生的费用及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等。主要包括场地上的林木、作物的赔偿,建筑物迁建及居民迁移费等。

5、联合试运转费

指水利水电工程中的水轮发电机组、泵站、闸门及启闭机等安装完毕,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联合试运转期间所消耗的燃料、动力、材料及机械使用费、工具用具及检测设备使用费,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等。 (二)、工程建设监理费

指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后,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情况,聘任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理,以及进行设备监造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监理单位为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开展而必须购置的交通工具、办公及生活设备、检验试验设备以及监理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器摊销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修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等。

(三)、生产准备费

指生产管理单位为准备正常的生产运行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生产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和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1、生产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

指生产管理单位在工程投产之前进厂进行生产筹备工作的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提前进厂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技术图书资料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以及其他属于生产筹建期间需要开支的费用。

2、生产职工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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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工程在竣工验收投产之前,生产管理单位为保证投产后生产正常运行,需对工人、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包括工资、实习费等以及其他属职工培训应开支的费用。

3、管理用具购置费

指为保证新建项目投产初期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和生活用具等费用。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和基本生活文化福利设施需要配置的家具器具。

4、备品备件购置费

指工程在投产运行初期,必须准备的各种易损或消耗性备品备件和专用材料的购置费。不包括设备价格中配备的备品备件。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指按设计规定,为保证初期生产正常运行所必须购置的不属于固定资产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仪表、生产家具等的购置费用。不包括设备价格中已包括的专用工具。

(四)、科研勘测设计费

指为工程建设所发生的科研、勘测、设计等费用。包括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不包括: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验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由勘测费和设计费开支的费用。 2、勘测设计费

指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招标设计)阶段发生的勘测费、设计费。

勘测设计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按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五)、其他 1、定额编制管理费

指为工程概预算定额的测定、编制和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由省级定额管理单位回收安排使用。

2、工程质量监督费

指为保证工程质量而进行的行业监督和检测工作等所需要的费用。 3、工程保险费

指工程建设期间,为使工程能在遭受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而对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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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一)、预备费

指在设计阶段难以预测而工程建设过程中又可能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和费用以及工程建设期内可能发生的价格和政策变动增加的投资。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

1、基本预备费

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经主管部门审批后设计变更和国家政策性变动增加的投资及为解决意外事故和地质灾害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的费用。

2、价差预备费

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材料、设备价格上涨和人工费标准、费用标准调整而引起投资增加的预留费用。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根据工程建设资金筹措计划贷款额,按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建设期内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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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编制方法、定额采用

一、编制工作主要方法:

(一)为了掌握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并收集有关资料; 1、向各设计专业了解工程概况,包括水文、工程地质、工程规模、工程枢纽布置、主要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和主要技术数据、施工导流、施工总体布置、对外交通条件、施工进度及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

2、深入现场了解枢纽建筑物及施工现场地布置情况、砂石料开采条件以及场内交通运输条件和运输方式;

3、向设计委托单位、各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的劳资、计划、基建、税务、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施工承包单位和主要设备制造厂家,收集编制概算所需的各项资料和有关规定。

(二)编写工作大纲

1、确定编制原则与采用的编制依据; 2、确定计算基础价格的基本条件与参数;

3、确定编制概算单价采用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参数; 4、明确各专业互相提供资料的内容、深度要求和时间; 5、落实编制进度及提交最后成果的时间; 6、编制人员分工安排和提出工作计划。 (三)编写概算编制大纲

在以上两项工作做完之后,应写出概算编制大纲。 (四)编制基础价格;

(五)编制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 (六)编制建筑工程等分部工程概算; (七)编制工程部分总概算; (八)编制分年度投资; (九)编制总概算和编写说明; (十)资料整理、印刷、出版; (十一)审查修改和资料归档; (十二)工作总结 二、定额的采用

(一)建筑工程 采用闽水电(1997)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二)施工机械台班费 采用闽水电(1997)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并将其第一类费用小计乘以1.45调整系数。

(三)安装工程总装机大于或等于5.0万kw的水电工程及其他大中型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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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用原水利电力部(1986)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总装机小于5.0万kw的水电工程及其他小型水利工程,采用水利部水建(1993)文颁发的《(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四)以上定额缺项的,可采用相应专业定额,或编制补充定额。 (五)编制概算采用预算定额计算时,单价应扩大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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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基础价格编制

基础价格应按概算编制年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一、人工预算单价

(一)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元/工日)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元/月)3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辅助工资(元/工日)

(1)施工津贴=津贴标准(元/人日)336530.85÷年有效工作日 (2)夜餐津贴=津贴标准(元/夜(中)班)320%

(3)节日加班津贴节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3310天÷年有效工作日335%

3、工资附加费(元/工日)

(1)职工福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3费率标准(%)

(2)工会经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3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3费率标准(%)

(4)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3费率标准(%)

(5)工伤保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3费率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3费率

(7)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3费率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二)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标准 1、有效工作时间:

年有效工作日235工日/人2年 日工作时间 8小时/工日 2、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特点,确定我省基本工资250元/人月,(其中,中级工按2/3,初级工按1/3计)。折算日工资12.77元/工日。

3、辅助工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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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项目 施工津贴 夜餐津贴 节日加班津贴 计算标准 3.5元/人2日 3元/夜(中)班 基本工资31033335%÷235 备注 4.62元/工日 0.6元/工日 0.57元/工日

4、工资附加费 序号 (1) (2) (3) (4) (5) (7) 项目 职工福利基金 工会经费 养老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合计 计算标准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费率标准(%) 14 2 18 4 1.5 2 10 51.5 (6) 职工待业保险基金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按以上标准计算,我省人工平均预算单价为28元/工日。 二、材料预算价格

(一)、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粉煤灰、木材、油料、炸药等一般必须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1、材料预算价格

一般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3(1+采购及保管费率) 2、材料原价

钢材、水泥、粉煤灰、木材、油料、炸药等材料原价,一般应按工程所在地材料来源合理流向和运输方式的材料出厂价确定。

3、材料运杂费

包括运输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杂费等。

铁路运输,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的规定计算其运杂费。 公路及水路运输,按省交通部门现行规定计算。

铁路火车运输,货物重量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运输费,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所需货物特点,一般情况下要发生空载,因此计算火车运输费时,须考虑一定的装载系数,同时还须考虑一定的比例的整车与零担。

汽车运输钢材、木材、水泥等材料一般情况下,均按所运货物实际重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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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汽柴油按有关规定考虑空载因素。

4、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率,一般材料按运到工地仓库价格的2.5%,金属材料按1.5%计算。

(二)其他材料预算价格

应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电、水、风预算价格 (一)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分为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两种、本电价计算范围仅指生产用电。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消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消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电方式、供电电源以及不同电源的电量所占比例,按国家或工程供电所在地规定的电网电价和规定的加价以及供电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电价计算公式:

基本电价

电网供电价格

=

(1-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3(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

柴油发电机组班总费用+水泵组班总费用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 =

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38h3K13K23(1—厂用电率)

+ 供电设施摊销费

÷(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

路损耗率)+供电设施摊销费

柴油发电机供电如采用循环冷却水,不用水泵,则电价计算公式为:

柴油发电机组班总费用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 =

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38h3K13K23(1—厂用电率)

÷(1-变配电设备

及配电线路损耗率) +循环冷却水费+供电设施摊销费

式中:k1—时间利用系数,取0.7-0.8;

k2—发电机出力系数,又称能量利用系数,可取0.8; 厂用电率;一般为4%-6%。 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可按4%-6%计算。

变配电设备及配电损耗率可按8%-10%计算。线路短、用电负荷集中的取小值,反之取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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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冷却水费,因耗水量较小,对电价影响不大,可直接以经验指标(0.03/元kw2h)摊入计算。

供电设施摊销费,一般情况下都采用经验指标直接摊入电价的方法计算,在缺乏资料情况时,可按0.02-0.06元/kw2h估列。

(二)施工用水价格

施工用水分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两种,生活用水应在间接费中开支或由职工自行负担。施工用水仅指生产用水。

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摊销费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组班总费用和组班总有效供水量计算。计算公式:

水泵组班总费用

+ 供水设施维修摊销

水价

=

水泵额定容量之和38h3K13K23(1-供水损耗率)

式中:k1—时间利用系数,取0.7-0.8; k2—水泵出力系数,可取0.8-0.85。

供水损耗率,可按10-20%计算,供水范围大、扬程高、采用二级以上泵站供水者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一般情况下,该项费用按经验指标摊入水价,在缺乏资料情况时,可按0.03-0.05元/m3估列。

(三)施工用风价格

施工用风价格由基本风价、供风损耗摊销费和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计算公式:

空压机组班总费用+水泵组班总费用

风价 =

空压机额定量之和38h360min3K13K23(1-供风损耗率)

+ 供风管道维修摊销费

采用循环冷却水的风价计算公式:

空压机组班总费用

风价 =

空压机额定量之和38h360min3K13K23(1-供风损耗率)

+ 循环冷却水费 + 供风管道维

修摊销费

式中:k1—时间利用系数,取0.7-0.8;

k2—空压机出力系数,可取0.7-0.85。

供风损耗率,可按10-20%计算,供风管路短的取小值,长的取大值。 循环冷却水费0.005元/m3

供风管道维修摊销费,该项费用数值甚微,一般按经验指标摊入风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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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资料情况时,可按0.005-0.007元/m3估列。

四、施工机械使用费

应按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其中第一类费用,按定额主管部门逐年发布调整系数进行调整。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补充编制台班费。使用1997年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第一类费用的小计乘以1.45的调整系数。

五、砂石料单价

水利水电工程砂石料由承包商自行采备时,砂石料单价应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生产工艺流程,计算其基本直接费。

砂石料场覆盖层清除、砂石料天然级配组成和设计级配之间的差异经平衡后的弃料处理等有关费用,均应摊销计入砂石料单价。

砂石料加工体积变化,加工、运输、堆存损耗,含泥量清除等各种因素,应根据工序流程单价系数表计入砂石料单价,不得重复计算其他系数和损耗。

向外采购的砂石料单价,按调查价格加从采购地点至工地的运杂费加损耗计算。

六、混凝土材料单价

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级配和龄期,分别计算出包括水泥、掺和料、砂石料、外加剂和水的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单价,计入相应的混凝土工程概算单价内,其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材料用量,应根据工程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也可参照水利部颁发2002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附录混凝土材料配合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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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一、建筑工程单价表列式 编制建筑工程单价表列式如下: (一)直接费 1、基本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日)3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日)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3材料预算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班)3施工机械台班费(元/台班) 2、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3其他直接费率 (二)间接费=直接费3间接费率 (三)利润=(直接费+间接费)3利润率 (四)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3计算税率 (五)单价合计=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二、安装工程单价表列式

采用以实物量形式表示的定额,编制安装工程单价表列式如下: (一)直接费 1、基本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日)3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日)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3材料预算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班)3施工机械台班费(元/台班) 2、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3其他直接费率 (二)间接费=人工费3间接费率; (三)利润=[直接费+间接费]3利润率

(四)未计价装置材料费=未计价装置性材料用量3材料预算价 (五)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未计价装置材料费)3计算税率 (六)单价合计=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税金 采用以费率形式表示的定额编制安装工程单价表列式如下: (一)直接费 1、基本直接费

人工费=设备原价3人工费率(%) 材料费=设备原价3材料费率(%)

装置性材料费=装置性材料费(%)3设备原价 机械使用费=设备原价3机械使用费率(%) 2、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3其他直接费率 (二)间接费=人工费3间接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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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得重复计入。

(一)施工导流工程

同主体建筑工程编制方法,采用设计工程量乘单价计算。 (二)施工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三)施工供电工程

依据设计的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变配电设施要求,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四)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为工程建设而兴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仓库,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人员办公及生活、文化福利所修建的房屋。

编制方法:上述两部分的房屋建筑的投资,按第一至第三部分及第四部分的施工导流工程的建安费用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工程 类别 工期 工期≤2年 工期>2年 2.5% 2.0% 堤防、围垦、枢纽、电站 供水、灌溉、扩改建 1.5% 1.0% 1.0% 0.8% 疏浚 注:输水管道的管材为外购的:工期≤2年取1.0%;工期>2年取0.8%。 (五)其他临时工程

根据不同坝型及工程类型按第一至四部分(不包括其他临时工程本身)建安工作量百分率计算。指标如下: 1、土石坝、堆石坝工程 2、混凝土坝、砌石坝、拦河闸坝等其他坝型工程 3、灌溉工程、供水工程、泵站工程、引水式电站 4、堤防、围垦工程

3-4% 4~5% 3~4% 2~3% 注:输水管道的管材为外购的:其他临时工程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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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独立费用编制

一、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进行管理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常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建设场地征用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五项。建设单位定员按下表。

建设单位定员指标表 工程类别及规模 水利水电枢纽 工程 大型(二) 中型 小Ⅰ型 总库容1~10亿m 总库容0.1-1亿m 总库容0.01-0.1亿m 333定员人数 35-70 15-35 7-15 50-64 15-60 20-30 10-20 5-10 15-30 5-15 15-30 5-15 15-20 20-35 15-20 3引水工程 线路总长100-200km 线路总长10-100km 灌溉或排涝面积>30万亩 灌区或排涝工程 灌溉或排涝面积5-30万亩 灌溉或排涝面积1-5万亩 江河整治及堤防加固工程 围垦工程 (含海堤) 河道堤防长度50-100km 河道堤防长度10-50km 1.0万亩以上 0.3-1.0万亩 抽(排)水站、水闸、船闸等单项建筑物工程 水库扩建及加固工程 大型 中型 小Ⅰ型 总库容1~10亿m 总库容0.1-1亿m 总库容0.01-0.1亿m 335-15 20-35 7-20 5-7 水电工程 小型水利水电 工程 装机容量5-30万kw 装机容量1-5.0万kw 抽(排)水站、水闸、船闸等单项建筑物一项,指不与调水、备注 灌区同时配套建设,而是单独修建时需成立建设单位的定员人数 注:上表人员不包括监理人员、材料设备采购及保管开支的管理人员。

(一) 建设单位开办费

新建项目的开办费按下表计列;续建、改扩建工程项目,按下表的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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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列。

建设单位开办费 建设单位人数 5-10人 开办费(万元) 20-40 10-20人 40-80 20-40人 80-160 40-70人 160-280 (二)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

根据建设单位定员、费用指标和经常费用计算期进行计列。 计算公式:

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费用指标(元/人2年)3定员人数3经常费用计算期(年)。

费用指标按3万元/人2年。 经常费用计算期。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总进度,从工程筹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加三个月。

工程筹建期定为0.5年。 (三)工程建设管理费

按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常费之和的百分率计列: 1、水利水电枢纽和引水工程按40%计; 2、堤防、疏浚、扩改建及加固工程按20%计。 (四)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指设计确定的建设及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永久性征地及临时占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迁建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青苗和树木等补偿费,以及建筑物迁建和居民迁移费等。

(五)联合试运转费

指水电站工程中发电机组、抽(排)水泵站工程中水泵,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

费用主要内容:联合试运转期间所消耗的燃料、动力、材料及机械使用费、工具用具购置费,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等。

费用指标:1、水电站工程按下表: 单机容量 ≤0.3 (万kw) 费用 12000 (元/台) 20000 24000 28000 32000 36000 40000 60000 ≤1 ≤2 ≤3 ≤4 ≤5 ≤6 ≤10 2、抽(排)水泵站工程:按20-25元/kw。 二、工程建设监理费

包括监理单位为保证监理工作开展而必须购置的交通工具、办公及生活设备、检验试设备以及监理人员的工资、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技术、图书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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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收费标准:建安工程监理费按建安费为基数计算,其监理费率按省物价局有关收费规定计算,详见下表。

建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标准表 序号 工程建筑安装费A(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A<500 500≤A<600 600≤A<700 700≤A<800 800≤A<900 900≤A<1000 1000≤A<2000 2000≤A<3000 3000≤A<4000 4000≤A<5000 5000≤A<6000 6000≤A<7000 7000≤A<8000 8000≤A<9000 9000≤A<10000 10000≤A<20000 20000≤A<30000 30000≤A<40000 40000≤A<50000 50000≤A<60000 60000≤A<70000 70000≤A<80000 80000≤A<90000 90000≤A<100000 A≥100000 施工阶段监理取费B(%) B>3.13 3.00<B≤3.13 2.88<B≤3.00 2.75<B≤2.88 2.63<B≤2.75 2.50<B≤2.63 2.31<B≤2.50 2.13<B≤2.31 1.94<B≤2.13 1.75<B≤1.94 1.70<B≤1.75 1.65<B≤1.70 1.60<B≤1.65 1.55<B≤1.60 1.50<B≤1.55 1.38<B≤1.50 1.25<B≤1.38 1.13<B≤1.25 1.00<B≤1.13 0.95<B≤1.00 0.90<B≤0.95 0.85<B≤0.90 0.80<B≤0.85 0.75<B≤0.80 B≤0.75 设备监理费收费标准:按设备费为基数计算,其监理费率按设备费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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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三、生产准备费

指生产、管理单位在工程完工之前,有一部分工人、技术人员提前进场、进行生产筹备所需费用,内容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改扩建与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原则上不计算此费用。 (一)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 按设备费的0.3%计算 (二)生产职工培训费: 按设备费0.5%计算 (三)管理用具购置费 按设备费0.08%计算 (四)备品备件购置费 按设备费0.5%

该设备费包括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运杂费等;电站、泵站同容量、同型号机组超过一台时,只计算一台设备费。

(五)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按设备费0.15%计算 四、科研勘测设计费 (一)科研试验费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费用,不包括①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验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研辅助费)开支项目;②应由勘测费和设计 费开支的费用。

科学研究试验费,水利水电枢纽、引水电站工程按建安费0.5%;其他水利工程按建安费0.2%。

(二)工程勘测设计费

指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发生的勘测设计费用。

勘测设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执行。 注: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测设计费,有发生时按有关规定标准分别另计。

五、其他:

(一)工程定额测算编制管理费

指工程定额测算、编制所需费用,交省水利水电定额管理机构统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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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定额测算编制管理费按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建安费1000万元以上按建安费0.08%;建安费1000万元以下按建安费0.1%。

(二)工程质量监督费

指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为保证工程质量而进行监督费,按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

1、设区市按1.8‰。 2、县(县设市)按2.0‰。 (三)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按第一到第四部分合计的4.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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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分年度投资

分年度投资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进度和合理工期而计算出的工程各年度预计完成的投资额。

一、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分年度投资完成表应根据施工总进度的安排,按各年所占完成投资的比例,摊入分年度投资表。

二、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及安装分年度投资,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设备安装进度计算各年预计完成的设备费和安装费。

三、独立费用

根据费用的性质和费用发生的时段按相应年度分别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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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编制

一、预备费 (一)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项目划分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数的百分率计算。基本预备费费率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年限、水文、气象、地质等技术条件,对各类工程进行风险分析后,综合确定。

初步设计阶段枢纽及其他水工建筑物控制在4-6%。海堤围垦工程控制8%。 (二)价差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应根据施工年限,按静态分年度投资额,按国家规定的物价指数计算。

n计算公式为:E? Fn?1?P??1?n?1N??

式中:

E-价差预备费(万元); N-建设工期(年); n-施工年度;

Fn-在建设的第n年的分年静态投资(万元); p-年平均物价指数(%)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按工程静态总投资及价差预备费之和计算贷款部分的分年度投资和合理建设工期,以及国家现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并按复利计算。

N1?n 计算公式:S???(?Fmbm?Fmbn)?m?1?m?12?S?m??1m?0?

n?1式中S-建设期贷款利息(万元) N-合理建设工期

n –施工年度(开工年、竣工年按实际工期折算) m-还息年度

Fn、Fm-在建设期内的第n、m年的投资(万元); bn、bm-各施工年份还息贷款占当年投资比例(%); I---建设期贷款利率(%) Sm---第m年的付息额度(万元)。 三、静态总投资

基本费用(一至五部分合计)与基本预备费之和构成静态总投资。 四、总投资

基本费用(一至五部分合计)、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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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和构成总投资。

编制总概算表时,在第五部分费用之后,应顺序编列以下项目: (一)基本费用(一至五部分合计) (二)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三)建设期贷款利息 (四)静态总投资 (五)总投资

注:水电站工程总投资还应包括送出工程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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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费的编制

一、移民征地补偿费:

移民征地处理补偿费按照设计提出的水库淹没范围、淹没和迁建恢复的各种设施的数量等,依据国家和省政府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补偿标准等进行逐项分析计算。

(一)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

指库区(淹没线范围的)农村移民迁移和乡村企业、事业单位迁建等所需的补偿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征地费和安置补助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农副业加工设施补偿费、小型水利电力设施补偿费、乡村企业单位补偿费、文化、教育、医疗费卫生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搬运费、其它补偿费。

(二)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

指库区内城镇、集镇的居民、工商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迁建补偿费。

费用内容:包括新址征地移民和场地平整费、公用设施恢复费、市政设施恢复费、居民迁移补偿费、工商企业迁建补偿费、行政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等。计算时将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分别列项。

(三)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

指库区内的工矿企业、铁路、公路、航运、电信、广播电视、输变电、水利设施、库周交通及文物古迹保护等设施的恢复改建补偿费等。

(四)防护工程费

指对库区内不作淹没补偿和迁建的受淹对象进行防护处理所需的工程费用。

(五)库底清理费

指库区内不属于补偿范围的清理和卫生防疫措施的费用。 (六)其它费用

包括规划设计费、实施管理费、技术培训费、监理费等。 (七)预备费

指在设计阶段难以预测而工程建设过程中又可能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工程费用,以及工程建设期内可能发生的价格和政策变动增加的投资。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

1、基本预备费

按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构成之和的百分率计算、初设阶段费率按10%计。 2、价差预备费

根据施工年限和费用构成静态投资额,一般按国家规定的物价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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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cu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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