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分公司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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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分公司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做法

2009年9月,宁波市分公司在宁波全大市推出“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小贷险”)。业务自运营以来,一直本着政府推动、商业运作的模式进行试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全市已实现发放小贷险支持的信贷业务共1432笔,贷款余额14.75亿元,小贷保证保险保费收入达3650.46万元。目前,已发生已决赔付3笔,贷款逾期确认报损7笔,已决赔款总计156万元。 一、业务开办背景及政策支持

“三农”和小企业是支撑宁波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但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融资难的现象。缺资金、融资难是全球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如何通过金融创新来缓解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难题是一个值得不断探索的命题。

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和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2008年下半年影响全球的金融危机爆发后,让融资难问题变得雪上加霜。在当时宏观经济发展下行的情况下,宁波市金融办和宁波保监局联合宁波市分公司探索保险业对金融信贷业务的支持。2009年5月,宁波市分公司正式成立课题研究小组,集中研究保证保险拓宽小额借款人融资渠道的风险,并与市金融办深入沟通,共同合作起草《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9〕181号)。2009年7月,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该《实施意见》。在此意见指导下,宁波市分公司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与太保宁波分公司和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农业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第一批四家试点银行合作,创新性地开发了具有宁波区域特色、全国首创、具有全国推广意义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及配套的小额信贷产品。

通过两年来的发展,目前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已增加至15家,除第一批试点行外,已有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农信社、上海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等银行陆续加入。为了进一步促进小贷险业务快速发展,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在2011年1月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号),对试点的重要意义做了重申,并对产品升级、流程优化、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力度推动等相关措施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目前,小贷险业务运营基本良好,实现了政府主导推动,商业化运作模式,为今后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业务数据基础。 二、业务主要内容及运营模式

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利用保证的原理支持,使得那些有真实生产资金需求、有良好信用记录与发展前景、有可靠还款来源、并符合保险公司资信审核(查)条件的小额借款人在获得相应保险保障后,能从银行获得一定数额的贷款。其以“无抵押、无担保”为授信特点,是一项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为基础的地方性创新型保险产品,许多做法为全国首创。 (一)政府通过制度创新引导,科学合理地安排银行、保险机构、借款人与政府等参与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紧密合作,有机结合。银行主要负责防控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按照正常的标准和要求严把贷款质量关进行贷款发放;保险机构主要分担借款人的非故意偿债能力

丧失风险;借款人要履行诚信守约义务;政府协调各金融机构及公安、法院等部门对业务的支持,同时提供1000万每年的超赔财政资金。

(二)在业务推广初期,主要支持宁波市的初创期小企业、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三类对象的生产经营性融资需求。

(三)合理控制借款人融资成本。借款人融资成本由银行贷款利率、保证保险费率及附加性保险费率三部分组成。试点期间,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40%的水平(今年4月份开始实行),保证保险费率和借款人意外伤害险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04%,经办金融银行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实际风险与资信状况实行差别利率,保险公司目前年费率统一为保证保险1.8%,借款人意外综合保险为年化费率0.02%。借款人融资成本一般在10%左右,低于融资性担保公司保证的贷款成本,也明显低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 (四)建立银行与保险机构风险共担机制。试点第一年,贷款银行与保险机构统一按三七比例分摊贷款本金的损失风险;从第二年贷款开始,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的风险分摊比例和方式,根据各银行风险管理质量与贷款损失实际情况作差异化调整。目前根据总公司的批复,该产品免赔率最低不超过30%,现除个别银行可自主提高自身风险承担比例外,仍以三七分摊为主。

(五)采取共保经营模式。目前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有人保和太保两家,双方对保证险业务缺乏经营的经验,而且再保安排没有先例可循,没有多年的经营数据,再保受理的难度较大,所以双方在市保监局的指导下,组建了共保体专营试点期业务。共保体的组建有利于规范产品费率,统一资信标准,集中优秀人才,提高承保能力,分散经营风险。 三、目前业务开展情况

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累计发放贷款总额14.75亿,发生有效业务数1432笔。 从支持对象类型看,初创型小企业累计承保1222笔,贷款金额13.52亿元,占比91.66%;农业种养殖户累计承保69笔,贷款金额2240万元,占比1.52%;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累计承保141笔,贷款金额1.01亿元,占比6.85%。

从贷款发放区域看,市区规模最大,贷款余额8.06亿元,余姚、慈溪、象山紧随其后,分别为2.09亿元、1.81亿元、1.61亿元,宁海最少,仅1.18万元。

从合作银行发展看,截止到9月30日各银行累计发放情况为,工商银行275笔、贷款总额2.94亿元,农业银行223笔、贷款总额2.52亿元,中国银行256笔、贷款余额2.71亿元,宁波银行253笔、贷款总额2.71亿元,浦发银行145笔、贷款总额1.84亿元,中信银行34笔,贷款总额3775万元,农信社200笔,贷款总额1.17万,建设银行起步时间较晚,仅为31笔,贷款总额4240万元等。 四、业务操作流程与风险管控机制 (一)业务操作流程

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可像一般贷款申请流程一样,向宁波市试点银行的近百个网点提出贷款申请,提交必要的资信证明材料;银行会对客户情况实地审查,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果符合小贷保证保险的三类投保对象要求,并满足银行除担保方式以外的其他资信审查标准,则将相关贷款资料通过金贝壳系统上传,转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通过初核的投保人再次进行实地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以后资料齐全提交审核(查)、审批,从调查到审批理论上一般不超过4个工作日,通过审批的客户在缴纳相应保险费后就可以在1-2个工作日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获得贷款资金。总的来说,小贷保证保险信贷业务申请的全过程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二)风险管控机制

上述高效率的流程设置并没有降低风险管控的要求。在试点初期,宁波市分公司专门制定出台了《中国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操作实施细则》,以强化风险管控,确保经营效益。综合宁波市分公司及政府部门相关制度建设,小贷保证保险业务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实行业务专管专营

由于小贷保证保险业务是宁波市分公司新涉及的保险业务,缺乏经营经验,而保证险业务涉及的是信用风险,把控要求较高,不易分散经营,故宁波市分公司从业务筹备开始就树立了专管专营的经营思路。在筹备阶段,宁波市分公司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产品线部门为主的市级专业团队专门负责此项业务的课题研究和方案设计;正式开办后,宁波市分公司联合共保体成员共同成立小额贷款保险部(现称宁波市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营管理中心),作为小贷险业务的唯一经营团队,由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共保体委员会主任)直接领导,产品线对其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协助,加强团队专业化建设,实行业务集约化发展。 2、控制小额贷款额度

试点期间,对不同对象的小额贷款借款人规定不同的单户贷款上限:农业种养殖大户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小企业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城乡创业者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10万元。经过一年期试点后,由于市场对提高保额的呼声较大,考虑宁波小企业实际融资的额度需求,结合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2010年9月总公司批准,允许产品进行部分改进,将农业种养殖大户单户发放金额高限提高到50万元;初创型小企业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城乡创业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对经营时间或实际经营者从业经验不到两年,或年销售收入不到100万的,不超过20万。

3、加强银保双方风险管控联合

要求银行对贷款实施全过程风险管控,对每笔贷款必须进行双人、实地资信审查,从客户申请受理、贷前调查、贷中分析决策到贷后跟踪管理、逾期催收等各个环节,全程严格把好小额贷款授信的质量关口;银保双方加强信息交换和工作配合机制,客户信息、授信决策、贷款逾期、追索欠款等情况进行信息共享。

4、突出保险人独立地位

保险公司负责审贷最后一关,对每笔贷款也有独立调查、审核(查)、审批的权利,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独立判断,拥有放贷的一票否决权;对贷后逾期进行严密管控,对于发生逾期但未构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拥有提前介入逾期催收工作的权利。 5、提高借款人的其他风险保障

该险种经营至今,借款人投保小贷保证保险时,必须向保险机构投保借款人意外保险。同时,对某些相当高风险的危险单位,进一步通过财产险、农业险等险种分散其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财产风险。通过不同险种的组合搭配,实现综合性风险保障结构,使得小贷保证保险与其他保险良性互动发展。 6、适度落实反担保措施

对于资信情况条件一般,偿债能力存在一定风险,经营基本正常的借款人需落实反担保措施。在《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措施需关联《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另自然人担保及主体担保需在《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追偿协议》签订担保条件。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大大降低了信贷资金的损失,尽可能化解借款人资产转移的法律风险。

7、建立业务叫停机制

根据甬政办发〔2009〕181号文件精神,宁波保监局和宁波银监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及信贷业务联合监管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当贷款逾期率达到10%或赔付率超过150%时,应立即停办此项业务;并由相关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通过此项制度的确立,项目的整体经营风险将在可控范围内。

8、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为防止借款人产生有了保险就可以“赖账”的侥幸心理,将由市金融办牵头多个政府部门建立对小额贷款借款人失信行为的联合制约机制。对于借款人骗贷、恶意拖欠贷款等失信行为,其企业和个人信息将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对恶意拖欠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在行政许可、公职录用等方面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限制。同时,市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宁波保监局和宁波银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及时查处城乡小额贷款骗贷及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借款人恶意骗贷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9、建立超赔补偿机制

试点期间,市政府对保险公司赔偿额度超出保费一定比例的超赔部分,纳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补贴范畴给予合理补偿。 五、风险控制实务介绍

(一)银行风控工作前置,把好风险管理第一关

业务开办初期,试行期间通过银行的双人尽职调查,同时在得到支行有权审批人的同意后系统报送到小贷险运营管理中心和分行风险管理部,保险公司再进行尽职调查、审核(查)、审批,分行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批。通过此项工作的前置,使得风险控制关的第一层面充分借用了银行的专业技术,进行首次有效筛选,基本确保客户资料的真实性。 (二)业务处理环节通过IT固化流转,确保业务处理的时效性和系统性

为保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有效、有序开展,小贷运营管理中心开发了金贝壳自主业务系统。整个系统分为业务入单创建、业务流转、资信调查、提交审核(查)、提交审批、银行确认、出单、归档八个承保期业务环节。通过环节的设定,对业务的处理效率和责任界定有了客观的评价。该系统对业务数据的统计和自动生成报表的功能已基本实现:可以根据时间节点、承保区域、贷款银行、行业类别、客户类别、注册资本金、拒保业务、经办尽职调查人员、续保业务提醒、贷款余额、贷款发放总额等提取有效业务数据。通过系统的自动处理和识别、统计功能,使分公司对业务发展的进度得到了有效的监控,并对业务发展的分析起到很大的作用。该系统最大的操作亮点是银行发起业务收集的资料可以统一通过金贝壳业务系统流转,通过扫描,将业务资料以附件添加的形式上传到小贷运营管理中心,节省资料双重影印及邮寄的环节,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三)尽职调查工作水平的提升,是确保业务质量的关键环节和核心环节

在近两年的业务运营过程中,尽职调查管理工作一直是部门管理的重心,在摸索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自己的调查模式。对尽职调查的要求、程序、调查意见的出具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尽职调查程序包括准入识别、行业情景分析、现场与非现场尽职的界定、实地调查、外围调查、资信调查报告撰写、提交审核等七个环节。通过标准化作业流程的设置,使尽职调查人员的工作有了具体可实施的措施和方法,设置了业务中最重要的第二道关口,又剔除了一部分可识别的信用风险。

(四)审核(查)、审批岗对风险进行再次识别,做好风险把控第三关和第四关

选择专业素质高、经验丰富、责任心极强的员工担任尽职审核(查)、尽职审批人员。通过对两个岗位的尽职要求说明、尽职程序制定岗位说明书,从而在制度上实现承保政策的实施。承保政策主要内容为:1、对借款人基本准入条件的限定;2、单笔保险金额确定的依据;3、严禁承保的行业和情形;4、限制承保的情形;5、需要提供担保的业务规定。 (五)加强贷后管理,有效防范信贷周期内的信用风险

随着业务的大力发展,贷后管理的需求日益突出。信用风险需要贷前识别、贷中分析、贷后管理、不良追偿。通过以上四个环节工作的深入,小贷险的全流程作业及风险管控才能牢牢把握。目前已在筹备设立贷后管理部,通过对作业的监督、贷后业务监测、贷后业务检查、贷款催收、理赔处理、不良追偿等工作内容对贷后管理部进行考核。以此来控制风险周期最长的一段时期的风险控制工作,为小贷险的健康发展做好强有力的后台支持。

(六)尽职调查人员和尽职审核(查)人员的考核内容中,赔付率指标纳入KPI指标,确保资信调查的尽职及审慎。 六、赔付情况及经验总结

业务开办至今已累计可能损失报案13笔,其中4笔成功追回并停止续转,1笔因为农信社没有告知借款人的借款时间,导致逾期,客户在接到还款通知后3天内将借款偿还;另8笔不良损失,报损金额750万元,其中2笔已经赔付,6笔逾期报告,已决赔款总计121万元。

通过分析,以上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企业内在原因和外部宏观环境两大方面的影响。

内因方面一是企业融资占总资产比例高,财务成本不堪重负;二是产品竞争力不强,在产业链中地位较低、利润低,销售成本高;三是企业投机现象严重,非直接生产性投资较多(如购买土地、房产),甚至呈盲目状态,回报实效慢,致使企业正常经营流动资金被占用,导致经营出现问题;四是由于人工成本上涨,设备革新加快,应收账款周期长,资金回笼慢等因素导致流动资金趋紧,严重影响企业原有盈利能力。

外因方面,一是较往年相对不景气的金融环境所致,紧缩的货币政策导致银行为追求效益不得不对部分原借款人进行收贷抽资,导致小企业资金链断裂;二是因税收等国家政策的调整,影响企业原有的净利润率;三是承兑贴现成本高,严重削弱企业盈利水平;另外其他原因为企业主要控制人的直系亲属存在赌博等不良嗜好,频繁参与民间高利贷进行赌资凑集,导致企业经营受阻,丧失偿债能力;部分银行对存量客户中以贷还贷涉及金额大且无力退出的,隐瞒不利信息并干扰保险公司对企业的调查和审批;受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充分的外围调查,尽职调查信息与实际不对称,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不利信息,不能完全了解企业的融资负债,高估其偿债能力等。

结合目前的金融环境,小企业作为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主体,在今年下半年情况异常严峻。受货币政策、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涨、销售价格提升受制等因素影响下,小企业信用风险比上半年会有所增加。鉴于宏观情形的变化,宁波市分公司总结近两年来的工作经验,对业务的承保及风险的应对做了部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加风险控制环节,落实贷后管理工作

随着小贷险业务的蓬勃发展,宁波市分公司除了对业务的贷前、贷中管理外,贷后管理的紧迫性尤为重要。信用风险的发生从贷后到还贷的过程中是瞬息万变的。针对这一情况,小贷部专门筹备了贷后管理部,主要作用和工作内容在前文已有体现,不做赘述。 (二)追加担保措施

小贷保证保险在业务运行中以“无抵押、无担保”为产品特点问世,但从信用风险防范角度来看,纯粹的无担保信用风险将被放大,采取适当的反担保措施是非常必要且直接有效的。目前宁波市分公司对需要落实担保的企业做了相关的业务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借款人的资信评级,贷款发放额达到理论总授信额度60%及以上的需要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2、对于审慎准入客户必须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担保需和银行直接签订相关的各类担保合同,反担保需要和宁波市分公司签订追偿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在借款人抵押物全额登记实现的前提下,抵押贷款余额部分有小贷险承保的,可要求银行将本次贷款的借款合同关联该抵押物最高额抵押合同,原则上借款到期日在抵押贷款到期日之前。

4、担保形式如为连带责任保证,需了解担保人的保证资质、资产负债情况、信用情况。保证人需提供近两年的财报,保证前一个月的财报,最近的企业征信记录和个人征信记录,个人资产证明

5、关联企业担保视为辅担保,主要担保必须是和借款主体在法律上和实际中均无股权分配利益关联的主体或个人,实际控制人的隐形控制企业不具备主要担保条件。 (三)审慎承保高金额贷款,锁定单笔风险总量

针对目前各大媒体报道中关于我国部分省市由于国家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以后,小企业信贷资金受到挤压,部分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造成的偿债能力丧失有所抬头的情况,宁波市分公司引起高度警惕,对企业授信金融机构较为分散、融资负债占比超过30%的企业予以重点关注,申请金额在200万及以上的不轻易承保。总体要求归纳起来为总量稳步控制、承保数量可增、单均保额下降,风险主动分散。 (四)强化“三查”环节,风险层层把关

为明确在尽职调查、尽职审核(查)、尽职审批环节的职责,宁波市分公司将完善2011版《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操作实施细则》。通过制定实施细则来告知小贷保证保险工作人员的尽职内容,强化岗位职责,做好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的相关工作。 (五)区域风险选择,确保可视范围内业务做到优质

为降低区域风险因素,宁波市分公司对南三县业务进行主动限制,特别是对南三县中的宁海县,要求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单笔保额原则上不得突破150万,力求小贷保证保险业务的区域风险降到最低。

(六)关注时事经济动态,为业务选择性退出做好技术准备

小贷保证保险是一个技术含量高、受基本面影响大,集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于一体的险种。其中宏观经济的走势对系统性风险的提示作用最为直接,为了把握好小贷保证保险业务的整体经营走势,宁波市分公司小贷从业人员对国内当前金融形势及国家总体经济情况给予持续不间断的关注和研究。小贷险运营管理中心每日晨会5则重要财经新闻播报及分析是规定内容,通过晨会学习的形式来培养小贷保证保险从业人员宏观经济敏感性和对金融的直接触感,为小贷险承保政策的调整营造共识。

七、存在问题和发展前景

(一)保险营销机制未完全建立

现阶段,保险公司更多的精力仍投入到风险选择和风险控制上,没有对潜在客户进行有效挖掘,主动营销的机制也未建立,保险公司大部分情况下处于“等客上门”的经营模式。为改变这种现状,分公司目前已下发小贷险业务考核办法,要求各支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业务资源,为小企业和“三农”客户推进小贷险,目前已收到一定的成效。

(二)业务对象结构仍不尽合理,对农业种养殖大户的支持力度应进一步加大

根据风险程度判断,有固定生产资料的自然人借款人较法人借款而言,风险更低。但是,目前大部分金融机构对于农村金融市场仍缺乏重视,固有的业务结构和营销触角无法辐射到农村市场;同时,政府和银行对于小贷险在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偏小,很多农户未了解到这一金融产品,所以小贷险支持的涉农贷款发放比例仍然偏低。下一步分公司将积极改善业务结构,提高对“三农”的信贷资源输出,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宣传力度,并计划通过农险、农房险的展业渠道实现对小贷保证保险的交叉展业。 (三)积累数据,为再保支持谋求条件

保证险业务的再保问题在短时间内虽然无法妥善解决,但分公司要做好各项数据的积累及风险管控措施的提升,来寻求再保支持。从长期来讲,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再保安排问题,积极加强与国外再保人合作,进一步分散经营风险,提升承保能力。 (四)经营人才稀缺、需坚持“培养和引进”两条腿走路

目前保证保险业务处于一个初级发展的阶段,懂得经营保证险业务的专业人才较少。对于经营贷款保证保险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除了要懂得保险知识外,还需有金融、财会、法律专业的支持,同时还需具备外围的资源。在队伍建设上,宁波市分公司的策略是以培养为主,兼顾专业人才引进。目前宁波市分公司已引进了2名有银行从业经验的人员和一名在由财政出资的融资担保公司工作的人员。通过知识管理,及时总结业务经验,形成系统性地资信调查方法和主要内容,建立培训体系,宁波市分公司逐步形成了小贷险人力资源的建设体系。

(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小贷险业务资信尽职调查过程中,有很多资料无法查阅,比如纳税情况、水电费缴纳情况等非财务数据,造成尽职调查的人力物力成本的上升。另外,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信息目前还不能向保险公司开放,还需和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协调。 (六)建立巨灾准备基金

虽然政府现在给予保险公司超赔补偿的承诺,但每年的财政政策都会调整,无法形成一种长期的制度性的补偿机制。所以为防范金融危机等系统性风险的集中爆发,避免类似AIG等保险公司被保证险业务快速拖垮的风险,应由政府牵头并联合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巨灾准备基金,保证金融系统的稳定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ao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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