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新模拟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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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模拟试卷六

名词解释 1. 商行为 2.票据权利 3.保险利益 4.重整 5.破产管理人

不定项选择

1.高某为其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5年,保费已一次缴清。两年后其子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高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

A.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B.根据高某已付保费,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予以退还 C.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返还保险费 D.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全额返还保险费

2.甲公司与乙公司决定以各自的全部资产、人员和营业合并成立一名称为“大岩”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商事登记属于什么性质?( )

A.设立登记 B.变更登记 C.重组登记 D.注销登记 3.以下哪些属于商号中禁止使用的文字? ( ) A.法轮功 B.中国民主建国会 C.公众不易理解的文字 D.美利坚合众国

4.营利是商行为的典型特征,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商行为?( ) A.王副市长将一年前购买的4000股海尔股票加价出售 B.沙教授将自己收藏多年的一本古籍加价出售 C.房产开发商A将留作自用的一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出售 D.裁缝白某决定改行,将自己的缝纫机卖出

5.百医药材有限公司为优化资源,决定将公司分立为神医、悟医和优医三个公司,由于工商登记机关的失误,该分立行为未经公告即获准登记。如果你是百医公司的债权人,你应当如何行使债权?( )

A.找工商行政管理局索赔 B.找百医公司原股东索赔 C.找分立后的公司中的任一公司索赔 D.同时找分立后的三个公司索赔

6.以下立法可以归入商法范畴的是:( )

A.公司法 B.企业破产法 C.劳动法 D.证券法 7.商法与经济法的主要区别有:( )

A.商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干预经济的活动 B.意思自治是商法的基本调整方法,经济法则主要依靠国家强制 C.商法注重商主体的营利性,经济法则注重国家经济的稳定 D.商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经济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 8.属于商主体的是:( )

A.商合伙 B.商个人 C.商辅助人 D.商法人 D.商主体的构成,一般必须是行为人积极法律行为的结果 9.我国商号选用的原则是:( )

A.商号真实主义 B.商号自由主义 C.商号折中主义 D.商号准则主义

10.甲乙拟设立“广东省广州市999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哪部分涉嫌不合规?( ) A. 广东省广州市 B. 999 C. 太空旅游 D. 有限责任 简答

1. 简述商事关系及其特征。 (6分) 2. 简述破产受理的法律效果。(7分) 3. 简述商事登记的性质及其效力。(7分) 论述

1.商法的基本原则。

2.分析我国商主体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完善。 案例分析

甲公司有一座仓库,董事会责成经理对仓库投保火灾险。(1)公司经理在对保险公司陈述时称仓库只存放金属零件和少量的润滑油,无其他易燃易爆物品。(2)保险公司考虑该仓库处在居民区,周围火源较多,为安全起见,反复说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对仓库安全的意义并将此要求记入保险

1

合同,由甲公司签章。(3)在合同生效的第二个月,保险公司意外发现甲公司往该仓库存放了2吨香蕉水(香蕉水属于易燃物品)而未向保险公司通报。(4)保险公司当即要求甲公司将香蕉水转移出去,但甲公司表示没有其他仓库存放,拒绝转移香蕉水,保险公司遂表示解除该保险合同。(5)在合同解除后的第三天,由于紧邻仓库的乙公司的餐厅用火不慎发生火灾,引发仓库着火,造成甲公司损失100万元。(6)甲公司在向乙公司求偿未果的情况下,以保险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保险公司无权单方解除为由,主张该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

请根据上述案情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在(1)中,甲公司投保时对保险公司的陈述属于保险法规定的投保方的什么义务? 2.在(2)中,将“仓库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记入保险合同并由甲公司签章,该记录属于保险合同中的什么条款?

3.在(3)中,甲公司往仓库里存放香蕉水而未向保险公司通报,违反了保险法规定的投保方的什么义务?

4.在(4)中,保险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公司未行使解除权,对火灾损失能否拒赔?为什么?

5.在(5)中,如果该保险合同有效,甲公司有哪些请求权?应如何行使?

6. 在(6)中,甲公司主张合同继续有效的理由是否符合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对于保险合同双方合同解除权的配置原则是什么?

《商法学》模拟试卷六答案

一、名词解释(15分)

1.商行为,是指商主体以营利性营业作为行为的目的而从事的行为。(3分) 2.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3分) 3.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4.重整,是指困境企业依法定程序,保护其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拯救型债务清理制度。(3分)

5.破产管理人,指破产宣告后,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同时被赋予代表破产企业开展必要的民事活动,登记债权,对相关权利进行确认的职责。(3分)

二、不定项选择题(20)

1.B 2.A 3.ABD 4.CD 5.CD 6.ABD 7.ABCD 8.ABD 9.A 10.B 三、简答题(共20分)

1.简述商事关系及其特征。(6分)

答:商事关系是指主体基于营利性目的而与他人形成的社会关系。(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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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1)商事关系是平等的商事主体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商法是私法,商事关系只能发生在平等地位的主体之间,但不同于民事关系,在商事法律关系中,至少有一方是商主体,即这是一种发生在上任之间或商人与非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3分)

(2)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营利目的建立的。营利性是商事关系的本质属性。营利是一切商事关系形成的基本动机和目的,是商事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2分)

2.简述破产受理的法律效果。(7分) 答:(1)法院组成合议庭;(1分)

(2)对债务人的约束:第一、提交义务;第二、妥善保管义务;第三、配合破产工作的义务;第四、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2分)

(3)对债权人的约束:为了实现债权人集体受偿,避免个别债权人巧取豪夺,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破产程序一旦开始,便自动冻结债权人的个别追索行为。(2分)

(4)对其他人的约束;(1分) (5)债务人财产进入保全状态;(1分)

3.简述商事登记的概念和功能。

(1)概念:商事登记,亦称商业登记,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其设立、变更或终止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为一项重要的商法制度。(2分)

(2)功能:①确认商主体从事商业从事营业活动的合法性,维护其合法权益;(2分)②方便交易相对人识别商主体的信用情况,提高交易效率,维护交易安全;(1分)③便于国家对A商主体进行必要的监管;(1分)④便于国家获取统计资料,事实必要的宏观调控。(1分)

四、论述题(30分)

1.论商法的基本原则。(15分)

答:商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商法的基本宗旨,对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的适用意义,对于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基本法律准则。具体包括:

(1)营业自由原则。自由是法的基本价值,它在商法领域的体现便是营业自由。营业自由意味着在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任何人均可自由进行营利性行为,其内涵包括:a.商事结社自由;b,投资自由;c,商事组织内部经营管理自由;d,开业和歇业自由。(3分)

(2)商主体法定原则。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现代商法大都借助强行法规则,对商事主体资格施加严格控制,从而形成商事主体法定原则,它主要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和商主体公示法定三方面的要求。(3分)

(3)商主体维持原则,亦成为企业维持原则,是指商法应尽力保证企业组织关系的稳定存续和健康发展。商法中的企业维持原则体现为以下方面:商主体资本确保规则,避免企业解体规则,实行有限责任制度和风险分散规则。(3分)

(4)保障商事交易便捷、迅速原则。商事交易追求资源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就对商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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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简便性和快捷性提出客观要求,并势必反映在商事领域中。在商法中,商事交易定型化、短期时效性、简易免责和权利证券化,是体现交易便捷、迅速原则的主要方面。(3分)

(5)维护交易安全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商事主体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商品和资金流转加快。此时,任何交易环节出现阻断,都会难免带来交易风险,而商事交易的营利本性以及追求交易的便捷和迅速,同样容易带来诸多不安全因素。因此,必须在商事交易中加入实现交易安全的价值,以求得商法诸多价值的和谐共存,并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强制主义、公式主义、外观主义和严格责任主义是商法安全交易价值的重要体现。(3分)

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主体立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已基本上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法律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商主体立法自然也如此,其存在的问题如下:

立法存在空白。商事关系极具复杂性,商主体立法难免要运用一些授权性规范。但如果所授权制定的法律并没有制定出台,没有相互衔接,就会形成法律真空,形成事实上的无法可依。我国商主体立法就存在这种现象,表面上立法如林,但实际上隐藏了许多立法的真空地带。

重复立法和交叉立法。现行立法既有按所有制划分的全民、集体、私营、合资和外资立法,又有按行业划分的工农商业的立法,不但不能覆盖所有企业,反而会造成不必要的重复规范,甚至相互矛盾,徒增立法和法律适用成本,而且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协调统一和实效性。

差别待遇突出。我国商主体立法人为地为不同“身份”的商主体制造了许多差别待遇。例如内外资企业在设立上、资本制度上的差别待遇;公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享有许多优惠政策,公有制优于私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优于集体企业,外资企业优于内资企业等。这样不但不利于市场的良性竞争,还会导致商事法律适用的复杂性。

存在大量的规范性漏洞。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如其逻辑结构不完善,无论缺乏哪个环节,都构成规范性漏洞。这种问题在现行商主体立法中相当多,主要体现为缺乏法律后果,从而使得不少法定权利称为“空头支票”,许多法定义务难以强制执行。

完善建议:

清理商主体立法的逻辑线索,逐步确立以财产责任形式为标准的单一立法逻辑,淡化商主体的“身份”观念,即是要有计划地让所有制形式和外商投资形式的企业逐步淡出。

以财产责任形式为逻辑线索的商主体立法,亦应进一步实现其现代化与合理化,才能肩负此重任。例如尽快整合调整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统一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等。

五、案例分析题(15分)

1.甲公司投保时对保险公司的陈述属于保险法规定的投保方的如实告知义务。(2分) 2.将“仓库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记入保险合同并由甲公司签章,该记录属于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2分) 3.甲公司往仓库里存放香蕉水而未向保险公司通报违反了保险法规定的投保方的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2分) 4.保险公司能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公司未行使解除权,对火灾损失也能拒赔,因为投保方违反了保险合同的保证条款。(3分) 5.如果该保险合同有效,甲公司有两个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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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以向乙公司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赔偿。但如果得到了乙公司的赔偿,按照损失补偿原则就不能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则应将其对乙公司的赔偿请求权转给保险公司代位行使。(3分) 6.甲公司主张合同继续有效的理由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2分) 保险法对于保险合同双方合同解除权的配置原则是: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3分)

《商法学》模拟试卷七

名词解释

1.商事登记 2.承兑 3.破产 4.受益人

5.票据抗辩

不定项选择

1.商法公法性最集中的表现是:( ) A.商主体法定原则 B.商事登记 C.商主体资本确定 D.商主体住所限定

2.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种类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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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立登记 B.注销登记 C.变更登记 D.分公司登记

3以下哪个商主体不具备法人资格:( ) A.有限责任合伙 B.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一人有限公司

4.商主体的构成要素包括:( ) A.成员 B.资产 C.法律人格 D.财产责任

5.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的标准是:( ) A.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严重亏损

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必能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D.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6. 书法家郝催欲开办一从事雕刻的个体企业,其所起的下列企业名称中,哪一个符合商事法的要求?

A 郝催 B 郝催雕刻公司 C 郝催之家 D 郝催雕刻店 7.关于和解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和解请求 B.和解程序必须受法院的监督 C.和解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D.和解以避免破产清算为目的

8.商事账簿是商主体为表明其( )和经营情况,依法制作的簿册。 A.组织情况 B.资金情况 C.财产状况 D.财务变动情况

9.营利是商行为的典型特征,请用商法的基本原理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商行为? A 王副市长将一年前购买的4000股海尔股票加价出售 B 沙教授将自己收藏多年的一本古籍加价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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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房产开发商A将留作自用的一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出售 D 裁缝白某决定改行,将自己的缝纫机卖出

10.( )是指记录商主体日常经营活动情况,作为依据的书面凭证,系登记商事账簿的依据。 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财务会计报告 D.财务情况说明书 简答

1. 简述商法上商的含义。(6分) 2. 简述商事名称与商标的差别(6分) 3.简述商事登记的概念和功能。(8分) 论述

1.商法中促进交易简便快捷原则的主要体现有哪些? 2. 试比较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不同特点。 案例分析

北京市市属化工厂是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登记设立的国有企业,由于长期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陷入困境。2004年4月,化工厂厂长王某决定向本企业所在地的北京市怀柔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受理后决定,由法院接受债权申报,由化工厂厂长王某召集并主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法院指定有财产担保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马某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并裁定化工厂所有的债务保证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后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份额的债权人熊某的要求,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应熊某的请求,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达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通过决议,与化工厂正式达成和解协议,并报送法院备案生效。此后因化工厂的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法院作出裁定,宣告化工厂破产,化工厂的上级主管部门遂派员进驻化工厂实施接管并进行清算。

请指出在该化工厂破产过程中有哪些地方违反破产法的规定?并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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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模拟试卷七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指商事主体或商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提出,并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法律行为。

2.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3.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性的一种事实状态。

4.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5.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法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 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 ABCD 3.A 4.ABCD 5.C 6、D 7.ABD 8.C 9.AC 10.A 三、简答题(共20分)

1.各国商事立法并未对“商”作出界定。但学理对商的认识较为一致,认为“商”或“商事”泛指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2分)法学上的“商”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属于广义的“商”。不过,法学上对商的界定,其侧重点并不在于从商的方式,即是生产环节还是流通环节,而是看是否具有商的目的,即是否以营利为目的。(2分)凡是商主体从事营利性营业活动,即为“商”。可见,商法上的“商”乃商主体从事各种营利性行为的总称。(2分)

2.第一,商业名称用于区分不同的商事主体,而商标则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1分) 第二,一个商事主体只能有一个商业名称,但可以有多个商标;(1分)

第三,商业名称只能以文字形态存在,而商标可以文字、图形、数字、字母、颜色及其组合的形态来表示;(1分)

第四,一个商事主体可以没有商标,但是必须具备商业名称;(1分)

第五,商业名称的空间效力范围以被核准机关辖区为限,而商标的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分) 3.(1)概念:商事登记,亦称商业登记,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其设立、变更或终止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为一项重要的商法制度。(2分) (2)功能

(1)确认商主体从事商业从事营业活动的合法性,维护其合法权益;(1.5分);(2)方便交易相对人识别商主体的信用情况,提高交易效率,维护交易安全(1.5分);(3)便于国家对商主体进行必要的监管(1.5分);(4)便于国家获取统计资料,事实必要的宏观调控(1.5分)。 四、论述题(30分)

1.商法中的促进交易简便快捷原则主要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一)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5分) 促进交易便捷的一个最基本的方法就是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在商法中的集中体现就是商事契约自由,包括是否缔约自由、内容自由、解约自由、方式自由等等方面。当事人对于交易的信息掌握越充分,意志越是自由,就越能够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商事法律,如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中规定了大量的任意性规范,由商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有关事项。例如公司章程中的任意记载事项、票据上的任意记载事项等等,其宗旨即在于促进交易的便捷。 (二)交易规则的定型化(5分) 这是商法为促进交易便捷而确立的第二个方法,即交易规则的定型化,包括交易方式的定型化和交易客体的定型化。所谓交易方式定型化,是指商事法律中预先规定若干类型的典型交易方式,从而使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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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交易的方式定型化。这样可使得任何主体在从事交易时均可获得同样的法律效果。例如要求销售商对商品明码标价的规定、记名票据背书转让和无记名票据交付转让的规定等等,都可以使交易更加便捷。所谓交易客体的定型化,是指商事法律对交易客体的商品化与证券化。对于有形商品,商法分门别类的规定了统一的规格或要求其使用特定的标志,使其商品化,确保交易可以迅速进行。对于无形的交易客体,商法则通过使其证券化的方式,通过证券的流通实现无形商品的交易,从而大大简化了交易的程序,如股票、债券、票据、保险单、运单、提单、仓单等证券,商法均规定了一定内容和格式,使之定型化,便于使用和流通。 (三)短期时效主义(5分) 所谓短期时效主义,是指商法对各类商事请求权规定的时效期间较一般民事请求权为短,从而可以推动商事交易纠纷的迅速解决,促进了交易的迅捷。例如《票据法》规定票据请求权的时效分别为: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之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此外,《保险法》、《海商法》中规定的时效大多也较短。商法上的短期时效,以牺牲债权人的时效利益为代价,促进了商事交易的便捷,体现了商法的价值取向。 2.

(1)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2分)

(2)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保险标的不同或答这种分类的标准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均可。(3分) (3)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标的为财产利益;具有经济性保险利益;适用损失补偿的原则;通常具有短期性。(5分)

(4)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标的是人身利益;属非经济性保险利益;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具有定额给付性质;通常具有长期性。(5分) 案例分析(共15分)

该国有企业破产程序中有以下几处不合法:

(1)化工厂厂长王某自行申请企业破产不合法。国有企业申请破产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1分) (2)由怀柔县法院受理不合法。经地级市以上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破产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分)

(3)由化工厂厂长王某召集并主持债权人会议不合法。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由受理法院召集。(1分) (4)由马某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不合法。债权人会议主席应由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而马某是有财产担保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无表决权。(2分)

(5)所有的保证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不合法。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2分)

(6)熊某提请召开债权人会议不合法。代表债权额达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才可要求召开债权人会议。(1分)

(7)达成和解协议的条件不合法。和解程序的前提是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案件,且须先由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整顿申请。(2分)

(8)债权人熊某请求和解不合法。和解的申请人应是债务人。(1分)

(9)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不合法。须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达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2分)

(10)和解协议报送法院备案不合法。和解协议生效应经法院认可并公告。(1分)

(11)由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清算活动不合法。人民法院制定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接管破产企业并主持清算活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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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a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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