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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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规划

(2011—2020年)

国家林业局 2011年1月

目 录

前 言 .............................................................................................................................. 2 第一章 “十一五”示范区建设情况 ................................................................................ 4 一、“十一五”示范区建设成效 .................................................................................... 4 二、“十一五”示范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 7 第二章 进一步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必要性 .................................................................. 9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 14 一、指导思想 ............................................................................................................. 14 二、基本原则 ............................................................................................................. 14 三、建设目标 ............................................................................................................. 15 第四章 示范区建设条件和类型 ................................................................................ 17 一、示范区建设条件 ................................................................................................. 17 二、示范区建设类型 ................................................................................................. 17 第五章 建设布局和示范内容 .................................................................................... 19 一、总体布局 ............................................................................................................. 19 二、示范内容 ............................................................................................................. 20 第六章 科技支撑 ........................................................................................................ 36 一、新品种新技术推广 ............................................................................................. 36 二、技术培训 ............................................................................................................. 36 三、示范区建设成效监测 ......................................................................................... 38 第七章 建设规模及进度安排 .................................................................................... 41 一、建设规模 ............................................................................................................. 41 二、进度安排 ............................................................................................................. 44 第八章 保障措施 ........................................................................................................ 46 一、组织保障 ............................................................................................................. 46 二、资金保障 ............................................................................................................. 47 三、政策保障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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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经过长期不懈的预防和治理,防沙治沙取得了显著成效,沙区生态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防沙治沙取得了重要进展。据最新公布的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表明,与2004年相比,2009年全国沙化土地年均减少1717平方公里,沙区生态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农牧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目前我国土地沙化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全国共有沙化土地173.1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03%,局部地区沙化土地仍在继续扩展。全国还有近31.10万平方公里土地具有明显沙化趋势。我国沙化土地主要分布于“老、少、边、穷”地区,全国1/3的少数民族人口、1/3的贫困县、1/3的贫困人口和8000公里国境线都在沙区范围之内。1300多公里铁路、3万多公里公路、5万多公里灌渠和数以千计的水库常年受到风沙危害和沙尘侵袭。土地沙化问题不仅直接威胁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生存,而且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障碍。加快推进防沙治沙工作迫在眉睫。

加快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尚有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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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防沙治沙投入不足,国家重点工程以外尚有大部分沙化土地亟待治理,沙区大多属于贫困落后地区,地方财力有限,难以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防沙治沙。二是防沙治沙的相关优惠政策亟待完善,机制需要活化,社会各方面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尚需政策机制调动。三是防沙治沙的整体质量还相对较低,防沙治沙科技支撑不够,技术推广体系薄弱,在沙化土地治理中,尚不能真正按照生态适应性规律和地域分布性规律确定植被的恢复方式和配臵方式,现有的适用技术也有待进一步组装、配套、推广。四是沙产业发展依然是防沙治沙的薄弱环节,沙产业规模较小、效益不高,沙产业产品的生产竞争能力较差。五是目前在沙区虽然布设一些重点工程,对推动防沙治沙工作起到一定作用,但这些工程都有其各自的建设方向和目的,对治沙而言,防治措施互相支撑不够,尚未形成合力。

为探索总结防沙治沙的新机制、新政策、新技术、新模式,探索总结不同地区防沙治沙的有效途径,加快推进全国防沙治沙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的要求,在认真总结示范区建设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执行期限为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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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一五”示范区建设情况

一、“十一五”示范区建设成效

1993年,国务院批准《1991-2000年全国治沙工程规划要点》,确定建设9个试验示范区共20个试验示范基地。2003年,国家林业局根据新形势下防沙治沙工作的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着手开展遴选布设一批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2006年,我局正式启动实施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截至目前,我局已先后批准建立38个示范区,其中跨区域示范区2个,地级示范区6个,县级示范区30个,涉及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30个县(市、区)(见附表2),涵盖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5种沙化土地类型区。

从2005年到2009年,国家林业局在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防沙治沙工程科目中安排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13500多万元,下达治沙造林任务120万亩。开展了综合防治型、技术模式型、政策机制型、产业发展型示范区建设,探索综合治理模式,创新防治技术,完善政策机制,探索沙产业发展的路子。2008年,示范区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预算,2009-2010两年共安排财政拨款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防沙治沙技术模式探索、示范区经验交流、技术指导、专家咨询、科技培训及成果宣传等。通过几年的建设,在科技、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因素共同支持下,示范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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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了地方政府领导对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视程度。示范区项目的启动实施引起了地方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许多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大支持力度。一些地方把示范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等不靠,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四川省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积极开展川西北防沙治沙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省财政从2007年到2010年4年间投入专项资金7000万元在川西北8个县开展沙化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湖北省老河口示范区,实行各部门齐抓共管、各种措施多管齐下的防治机制,成立了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林业、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行、农发行等单位参加的防沙治沙指挥部,建桥修路、植树造林、发展林果、改造低产田、培训农民、招商引资发展沙产业等,既改善了生态,又增加了农民收入,一举多得。

(二)加快了区域生态改善。通过示范区建设,探索出许多防沙治沙适用技术和防治模式并大力推广,极大地改善了区域生态状况。陕西省榆林示范区采取生物、农耕、化学、工程等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创造出一系列有效防治模式,建成了总长1500公里的四条大型防风固沙林带,沙区营造万亩以上的成片林165块,860万亩流沙有近740万亩得到了固定、半固定,初步形成了带片网、乔灌草相结合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有效地降低了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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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探索并推广了一系列防治模式。各地在示范区建设中注重治沙适用技术、防治模式的创新和推广,如山西省大同示范区实施了17个防沙治沙技术示范项目,取得较好效果;甘肃省民勤示范区在老虎口风沙沿线实施了多种沙障阻沙示范项目;陕西省榆林示范区推广了樟子松六位一体造林技术;四川省在示范区推广了高山柳造林治沙综合技术;河北省示范区推广了生态经济型防治模式;江西省彭泽示范区推广湿地松、速生杨等速生丰产林营造技术和沙改旱地(水田)模式,等等。此外,生根粉、地膜、保水剂等抗旱造林技术在示范区也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较好效果。

(四)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促进了各种生产要素向沙区聚集。示范区建设有效推进了地方治沙政策完善和机制创新,内蒙古通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科尔沁沙地招商引资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各界承包沙地和荒山。近几年全市每年个体承包治沙造林面积都占年度造林总面积的80%以上,承包荒山荒地治沙千亩以上的农户超过1000户,另有20多家外地客商、公司承包荒沙造林50多万亩,目前全市综合治沙以年均300万亩的速度向前推进。鄂尔多斯市自示范区启动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投入生态建设的资金达50亿元,形成了防沙治沙以国家投入为导向、地方政府投入为支撑、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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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了沙区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湖北省老河口示范区坚持走“以生态带产业、以产业促生态”的防沙治沙之路,已建成13万亩高效经济林、8万多亩速生林,2008年沙区人均纯收入达5550元。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通过立足地区特点和灌木资源优势,探索生态经济型建设模式,大力发展以人造板、造纸、生物质发电、饲料、饮食品、药品、保健品加工和生态旅游为主的沙区特色产业,2008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了24.5亿元,林沙产业带动农牧户15万户,农牧民来自林业的人均纯收入1900元。

(六)促进了示范区之间的相互借鉴共同发展。通过召开示范区建设座谈会,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成效和经验,通过加强示范区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促进示范区间交流,相互学习先进经验,共同提高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这些示范区在不同的类型区为治沙树立了样板,许多地区纷纷到示范点参观学习,对于推动全国防沙治沙工作发挥了较大的辐射作用。 二、“十一五”示范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尽管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示范区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出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示范区建设投入不足。目前,用于示范区建设的专项资金主要是中央预算内治沙基建资金,近5年来,每年投入3000万元左右,全国38个示范区涉及130多个县,每个县年均投资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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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在沙区地方财力有限,其他资金(包括外援资金)很少用于示范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示范区建设投入明显不足。

二是示范区建设的主攻方向和总体布局需要进一步明确。从全国来讲,亟待对不同沙化类型区确定示范建设的主攻方向,在不同沙化类型区合理布局防沙治沙示范区,增强示范区建设的针对性,使其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科技支撑力度较弱。示范区技术服务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滞后,一些成熟的防沙治沙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以及一些治沙新品种、新设备尚未得到有效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模式比较单一,科技含量和综合效益不高。

四是示范区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受资金不足限制,各级林业部门对示范区建设的管理水平较低,对示范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不够,示范区建设成效的监测评估等工作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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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进一步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必要性

一、推进示范区建设是贯彻《防沙治沙法》、落实国务院治沙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迫切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出台了《防沙治沙法》、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批复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召开了全国防沙治沙大会,对建立示范区提出了具体要求。《防沙治沙法》第36条规定:“国家根据防沙治沙的需要,组织设立防沙治沙重点科研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第17条要求:“在不同沙化土地类型区建设一批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积极探索防沙治沙政策和技术模式”。《全国防沙治沙规划》明确提出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项目。与此同时,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深入沙区考察并对示范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在视察湖北省老河口市示范区工作时,在充分肯定老河口市防沙治沙试点示范工作后指出:“治沙治水,绿化美化,又让农民致富,一举多得,这样的好事要多为老百姓做。”温家宝总理早在2002年就指出:“用榜样的力量推动防沙治沙工作。”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防沙治沙大会上指出:“要扶持建设一批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探索不同沙化类型区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全国防沙治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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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示范区建设是遵循自然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是从沙化类型的多样性看,我国土地沙化成因、沙化程度、分布区域、自然条件、发生发展规律等差异悬殊,需要在不同类型区探索和完善不同的防治模式,示范推广。二是从治理措施的复杂性看,防沙治沙,要针对流动沙丘(地)、具有一定水资源条件的半流动沙丘(地)、水资源缺乏地区的半流动沙丘(地)以及目前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连片沙化土地等,分别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这些不同的防治措施,都需要通过建设示范区取得突破。三是从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看,我国的沙化土地既在西部贫困地区有分布,在中部、东部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也有分布,在不同主体功能区建设防沙治沙示范区,有利于引导和推进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目标的实现。四是从工作指导的区别性看,目前各地的防沙治沙工作参差不齐,有的生态建设搞得好,但后续产业发展慢,有的防治技术较成熟,但治理机制需完善,建立示范区,就是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不同类型,建立政策机制型、技术模式型、产业发展型以及综合防治型的示范区,通过填平补齐,实现协调发展。

三、推进示范区建设是破解防沙治沙难题,丰富和完善防沙治沙思路的迫切需要

我国现有沙化土地面积173.1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03%,涉及30个省(区、市),其沙化成因、程度、分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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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条件、发生发展规律等差异悬殊,沙化类型复杂多样。当前制约我国防沙治沙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依然较多,如投入不足,政策不够完善,机制不活;技术模式单一,防沙治沙科技含量较低;沙产业发展滞后,农牧民增收缓慢,等等。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稳步推进防沙治沙工作,需要通过推进示范区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防沙治沙工作思路。一是针对生态与经济的关系问题,需要处理好改善生态与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寻求两者之间的最佳结合点,探索出一条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路子;二是针对沙化土地防治技术模式单一,综合效益不高的问题,需要探索不同沙地类型植被种类的最佳配臵模式和植被恢复的最佳方式,总结一套综合防治的“组合拳”,走一条多管齐下、综合防治的路子;三是针对沙化土地面积大,防沙治沙任务艰巨而紧迫,仅靠国家投入难以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活化机制,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快防沙治沙进程;四是针对沙产业发展滞后,沙区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的问题,需要界定沙产业开发的区域,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合理开发利用沙区资源,探索沙产业发展模式,促进防沙治沙工作。

四、推进示范区建设是系统总结推广治沙经验,以点带面推进防沙治沙事业的迫切需要

建立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旨在不同沙化土地类型区努力探索防沙治沙政策、机制、模式、方法;优化沙区林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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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充分发挥林业重点工程在防沙治沙中的内在潜力和辐射作用;促进沙产业发展,加快沙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步伐,着力解决好“三农”问题,在相对短期内实现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的良性发展,以点带面推动全国防沙治沙工作。长期以来,沙区干部群众在防沙治沙中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经验。如在科学防治方面,内蒙古在全区推广“两行一带”模式,通辽市总结推广12种沙地综合治理模式和10种抗旱造林技术;甘肃省民勤县探索出“宋和模式”;西藏山南地区、青海都兰县推广截杆造林技术;黄河故道地区营造速丰林,推广林粮复合经营模式。在机制创新方面,甘肃省张掖市非公有制林业经营户有3.1万户;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吸引50多家企业投资3亿多元,造林300万亩;通辽市每年个体承包治沙造林面积都占年度造林总面积的80%以上;湖北省老河口市对沙区种植优良品种或更新改造果树的农户,每亩补助100元。在产业开发方面,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大力发展沙柳工业原料林基地;黄河故道地区培育杨树速丰林基地,兴办木材加工企业,大力发展订单林业;甘肃省武威市、张掖市大力发展日光温室和沙地葡萄等。这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需要通过示范区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总结完善,广泛推广应用。另外,对于当前防沙治沙中存在的问题,也需要通过加强示范区建设不断地探索研究解决办法,稳步推进防沙治沙工作。

五、推进示范区建设是改善沙区生态,推动沙区科学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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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切需要

我国沙化土地面积大,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每年因土地沙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200亿元,影响近4亿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沙区生态脆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牧民生活贫困,生态环境恶化是影响沙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党的十七大作出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生态环境良好国家的奋斗目标。有必要在沙区建设一批示范区,创新防治技术、活化防治机制、完善防治政策、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示范带动沙区生态改善,推动沙区经济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在示范区建设地点选择上,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可行性,并且防沙治沙工作基础牢固,领导重视,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已往防治成效比较明显。在示范内容上,既对防沙治沙政策机制、技术模式进行探索,也对沙产业发展进行实践。通过示范区建设,为同类地区防沙治沙工作提供典型,树立样板,作出示范。因此,建设示范区,对于推进全国防沙治沙,推动沙区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总之,示范区建设是推进治沙工作的探路器,是提高防治水平的样板点,新形势下加强示范区建设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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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方针,把防沙治沙与沙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依托国家现有重点生态工程、地方生态治理项目和工作基础,整合资金,集中扶持,因地制宜,创新机制,包装提升,打造精品,确保示范区建设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示范有力,为同类地区提供样板和模式,为推进防沙治沙、建设生态文明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综合示范。把示范区的生态治理放在首位,切实做到以改善生态为示范区建设的主攻方向;通过封禁、压沙、节水、造林、种草等生态治理措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状况,提高其综合示范能力。

2、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我国土地沙化类型多样,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状况差别很大。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一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示范区建设。

3、坚持统一规划,分类突破。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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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示范区的特点分别在政策机制、技术创新、产业开发和综合治理等方面有所侧重,寻求突破,争取做到建设一个示范区,打造一个精品,增加一个亮点。

4、坚持突出特色,发展产业。依托示范区的自然、经济和社会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拓展开发领域,探索产业发展模式,努力形成新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坚持科技引路,部门协作。注重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探索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围绕示范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示范区建设中的协调和合作。

6、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针对制约防沙治沙的有关政策、机制等问题,在示范区内开展防沙治沙投入政策、补偿机制等政策机制的研究与创新,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力量,吸引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防沙治沙工作。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和加快全国示范区建设,力争用10年时间,继续加大现有示范区建设力度,择优增设一批新的示范区,完成建设任务100.33万公顷,实现示范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得到进一步优化,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防沙治沙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机制更加灵活,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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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的积极性提高。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生态文明、兴林富民理念;治沙机构和队伍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把示范区建设成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收入提高,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区,实现出政策、出经验、出模式、出效益的目的,为加快全国防沙治沙进程提供示范样板、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2、分阶段目标

——巩固提高阶段(2011-2015年)。在总结和探索示范区试点建设经验、成功模式、机制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现有示范区建设成果,继续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择优增设一批新的示范区,形成我国不同区域和建设类型的示范区建设初步格局。到2015年,完成建设任务55.18万公顷,实现示范区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40%,示范区农牧民收入水平、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得到较大提高,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深入推进阶段(2016-2020年)。全面推进和加快示范区建设步伐,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到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45.15万公顷,实现示范区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70%,在生态改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建成一批防沙治沙示范样板项目,初步实现示范区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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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示范区建设条件和类型

一、示范区建设条件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林沙发[2006]53号)规定,结合防沙治沙工作,示范区建设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在这一区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

——林业治沙机构队伍和技术推广力量较为健全; ——防沙治沙成效比较明显,基础工作扎实; ——有一定的试点示范工作经验。 二、示范区建设类型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在建设内容方面突出四个类型:

一是综合防治型:采取综合措施,实行人工治理和自然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防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学科的作用,在改善生态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技术模式型:组织科技人员针对当地防沙治沙的技术瓶颈,开展科研攻关;探索总结并大力推广防沙治沙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创新技术模式,提高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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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政策机制型:在贯彻落实防沙治沙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在投入、补偿等优惠政策上取得突破,在机制上有所创新,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沙治沙。

四是产业发展型:在严格保护和有效治理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各种实体充分利用沙区的优势资源,发展沙区特色优势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开展资源培育、生产加工、沙漠生态旅游业等项目,将防沙治沙与沙区资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发展和生态改善良性互动。

上述四种建设类型在布局时,针对每个示范区所处的沙地类型、主体功能区定位、沙区资源特色和经济社会环境,有所侧重地确定建设内容,重在创新、谋求实效,以示范辐射,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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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布局和示范内容

一、总体布局

根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所确定的沙化土地范围,结合我国沙化土地的地域分布情况,坚持区别对待、因害设防、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全国防沙治沙示范项目建设重点。

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西部以及四川、西藏等地,沙化土地面积大、类型多、危害严重,是全国防沙治沙的重点地区。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这些地区大多属限制开发区范畴,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这一地方示范区建设以生态修复和保护为主要任务,重点研究探索植被恢复、封禁保护、禁牧舍饲等保护和治理模式,同时依据限制开发区的开发原则,用好产业政策,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探索沙区产业发展与生态改善良性互动的模式。

黄淮海平原及南方沙地,面积较小,危害较轻。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大多属重点开发区域。在这些地区,在加强平原农田林网、滨海防风固沙林建设,控制与治理黄淮海平原沙地及南方沙地的基础上,重点研究探索资源培育模式和沙区特色产业开发模式,探索南方沙区产业开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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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示范内容

目前,在我国沙区实施有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工程,都是单一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有针对性很强的治理对象、治理措施和治理目的,即使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也主要是侧重于治理,而防沙治沙是包括与防沙、治沙、用沙有关的农、林、牧等各种措施在内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因此,示范区既要紧紧依托这些重点工程,又要根据示范区的建设类型,针对每个示范区所处的沙地类型、主体功能区定位、沙区资源特色和经济社会环境,有所侧重地确定建设内容,重在创新,谋求实效,以示范辐射,整体推进。

1、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

该区主体位于贺兰山以西、祁连山和阿尔金山、昆仑山以北,区内沙化土地109.06万平方公里,其中可治理沙化土地24万平方公里。本区干旱少雨,沙漠浩瀚,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天然植被破坏后难以恢复,人工造林必须在灌溉条件下才有可能成活。依水分布的小面积绿洲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场所。主要问题:沙化土地面积大、类型多,绿洲受到流沙威胁,过牧、樵采、乱垦、乱挖等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使天然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生态防护功能日益衰退。重点示范内容:

(1)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示范

示范方向:在生态脆弱地区,因保护生态需要,建立一批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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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保护区。通过采取特殊强制性的封禁措施,使那些生态区位极其重要,风沙危害大,急需治理,但用目前的常规治理措施难以奏效的生态极端恶化地区和需要进行生态保护的地区得到严格保护,消除人为干扰,缓解土地承载压力,创造生态自然修复的条件,保护和恢复植被,促进生态改善,减轻土地沙化及沙尘对周边地区的危害。

示范内容:对示范区内的农牧民可实行就地转产,吸收到保护区管护队伍中。在保护区有人为活动的边界设立醒目坚固的界标;在通往封禁保护区的主要路口设立宣传标志牌,明确保护区的基本情况、有关规定和要求等内容;封禁区保护区周边人畜活动较频繁的重点地段,架设必要的围栏,防止牲畜进入;设立管护站点,配臵管护人员。

适宜推广地区:新疆、甘肃河西地区、内蒙古西部地区。 (2)沙漠边缘及绿洲地区外围防风阻沙林示范

示范方向:保护绿洲是干旱区生态建设的根本任务,在生态环境极端恶劣的地区,利用引洪灌溉,封育、保护和营造多层次的防风固沙林体系,阻沙与防风结合,层层设防,保护沙漠绿洲。营造农田防护林时,选择适生的经济树种与生态经济型树种。

示范内容:一是在绿洲最外层的风沙前沿、戈壁荒漠和三滩荒地上引洪封育,封禁保护、恢复发展以胡杨、柽柳为主的天然荒漠植被,巩固和扩大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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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绿洲边缘和沙漠衔接部营造乔灌草、带片网、多林种、多树种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同时,在基干林带的外围建设10-15千米宽的荒漠植被保护带;

三是在绿洲内部地块条田上营造高标准的农田防护林林网; 四是在原有的防护林基础上进行更新,栽植1-2行的经济树种如核桃、杏、红枣等,实行林粮间作、林棉间作,或利用已实现农田林网化绿洲的田间机耕道营建葡萄长廊等,形成保护绿洲农田的三道绿色防护屏障,保护绿洲免受流沙掩埋与侵袭,使绿洲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适宜推广地区:干旱地区荒漠绿洲,如塔里木盆地及河西走廊地区绿洲。

(3)流沙固定及综合治理示范

示范方向: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地区风力大,加之过度樵采与放牧,植被破坏严重,沙丘活化。农田风蚀严重,有机质及细颗粒物质损失极大,弃耕地广泛发育着新月型沙丘、沙丘链、灌丛沙堆及风蚀地,在绿洲周边应建立阻沙防风林带,以保护绿洲。

示范内容:一是在绿洲流动沙丘之间低地和可以利用灌溉余水浇灌的丘间低地营造固沙林;

二是在流动沙丘上先设臵生物沙障或物理化学沙障,在沙障的保护下,营造固沙灌木林,树种以梭梭、花棒、沙拐枣、柠条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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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在绿洲内部建立乔灌结合、窄林带的农田防护林,乔木树种以二白杨、旱柳等为主;

四是在防护体系之外建立封沙育林育草带,封育促进天然植被更新,禁止樵采与放牧,封育带一般宽度为800-1000米,冬季农田有灌溉余水时进行灌溉,加速植被的恢复。建成以绿洲为中心,形成自内部到外围的“阻、固、封”相结合的沙化土地治理模式,即:绿洲内部护田林网,绿洲边缘乔灌结合的防沙林,绿洲外围沙丘地段的沙障与障内栽植固沙植物相结合的固沙带和沙丘固定带外围的封沙育林育草带。这种模式在绿洲边缘形成了“条条分割,块块包围”的防护体系,在治理沙化土地的同时,恢复土地生产力。

适宜推广地区:有沙害的绿洲地区,如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新疆准噶尔盆地、青海柴达木盆地及甘肃河西走廊等地。

(4)干旱区梭梭接种肉苁蓉示范

示范方向:肉苁蓉是沙区特有的珍贵资源,也是开发沙区制药产业的一大优势和重要依托。示范区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发展以肉苁蓉为重点的中草药种植基地,为下一步医药产业开发提供原料,这样可以较好地解决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形成政府、企业与群众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

示范内容:在干旱区适宜营造梭梭和红柳的地区人工营造梭梭林和红柳林,同时利用原有在固定、半固定沙地上生长的梭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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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红柳为接种对象,人工接种肉苁蓉,在治理沙化土地的同时增加当地群众的经济收入,为沙化土地的可持续治理提供经济支持。这种治理模式中人工营造梭梭林和红柳林的地方,前期应有灌溉措施,确保梭梭和红柳成活,灌溉多采用滴灌的形式进行。利用天然梭梭林好红柳林接种肉苁蓉的地方,需保护好地表植被,接种面积要小,地块应分散。

适宜推广地区:梭梭林天然分布区较广的新疆准噶尔盆地、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内蒙古阿拉善地区、甘肃河西走廊等地区。

(5)铁路沿线固沙及综合治理示范

示范方向:为保障铁路不受沙丘前移掩埋的侵害,在铁路沿线设臵防风阻沙林带,以防风蚀沙埋。

示范内容:一是在路基上风向、下风向区域,清除植物,整平沙丘,铺设卵石、黄土(粘土)或炉渣,形成固沙防火带;

二是在固沙防火带上风向外侧,下风向外侧区域内,整修梯田,修筑灌区,梯田设障,灌水造林;

三是在灌溉防护林带外侧一定范围内,于前一年的秋季全面扎设半隐蔽式麦草方格沙障,在沙障内营造沙拐枣、柠条等混交灌木林;

四是在无灌溉防护林带外侧上风方向的丘顶或沙丘较高位臵,设立高立式沙障;

五是在前沿阻沙带上风方向百米范围内的局部沙丘迎风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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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采取封沙、设障、栽植灌木的方法,促进植被自然繁殖,抑制风沙流动,形成固阻结合,以固为主的防护体系。

适宜推广地区:荒漠、半荒漠地带的铁路防沙,如宁夏中卫包兰铁路、兰新线三十里井-巩昌河区间、西宁-格尔木铁路、临策铁路。

(6)沙漠公路防风固沙示范

示范方向:公路防沙应“以机械固沙、保障公路畅通为基础;以生物固沙、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化学固沙为辅助措施”作为指导方针。沙漠公路及沙漠腹地生物防沙和绿化要求以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

示范内容:建立以阻沙栅栏、草方格沙障为主的“阻固”结合的机械防沙体系;采用滴灌、渗灌等先进灌溉技术,寻求和培育既耐干旱、耐沙埋又耐盐的植物,在公路两侧建立绿色走廊。

适宜推广地区:大部分沙漠和沙漠腹地公路防沙及绿化。 2、半干旱沙地类型区

该区位于贺兰山以东、长城沿线以北,以及东北平原西部地区,全区沙化土地25.32万平方公里,其中近期可治理沙化土地17.91万平方公里。本区年降水量多在300-400毫米之间,自然条件较好,天然与人工植被均可在自然降水条件下生长和恢复,区域沙化土地呈持续好转态势。主要问题:过牧、过垦、过樵行为突出,造成植被衰败,草场退化、沙化。重点示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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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区生态村综合治理示范

示范方向:针对片状流动沙丘、滩地、固定沙地和覆沙石质梁地相间,居民点、耕地、草场呈斑点状分散其间的草原地带。在村庄周边建设防护林带,保护居民点不受风沙危害。

示范内容:在具有滩地、流动沙丘、固定半固定沙丘相间的半农半牧地区和农牧交错区,以滩地为中心,开采地下水,开渠引水,平整土地,粘土压沙,保护固定半固定沙丘上的天然植被,采用灌草相结合措施固定沙丘,同时建设高产饲料基地,以草定畜作为牧业用地,形成一个以丘间滩地为中心,“防”、“治”、“用”相结合的小绿洲人工生态系统的整治模式。在实施过程中采用“生态户”方式,既适合沙区居民点分散的特点,又符合沙丘滩地、农牧用地交错分布的景观,达到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效益相统一的目的。

适宜推广地区:宁夏东南部,内蒙古南部、中部和东部农牧交错地区、陕西毛乌素沙地西部及山西晋西北等沙区。

(2)沙区生物经济圈示范

示范方向:生物经济圈由核心区和保护区组成,面积以4-10公顷为宜。主要针对在半干旱农牧交错区农牧民居住分散,呈点状分布的特点,为维护好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在改善生态的同时,配套建设功能齐全的生活设施。

示范内容:核心区面积不小于2公顷,可包括房舍、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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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果园、人工草场、水利配套设施等。配套设施周围营造乔灌结合的防护林带,一般乔木为3-4行,乔木两侧各栽植灌木2-3行。保护区位于核心区外围,其面积应为核心区1—4倍,保护区外围设臵机械围栏或生物围栏,保护区内以封沙育林育草为主。采取封闭式管理,集约化经营。

适宜推广地区:内蒙古、河北、山西、陕西、宁夏、青海等半干旱农牧交错区。

(3)毛乌素沙地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示范

示范方向:考虑到降水及气候特点,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因地制宜建立综合防治及开发利用模式,先固定流沙,然后综合进行农业利用与开发,充分利用沙地光、热、水等自然资源,组合各种技术进行沙地的治理和开发。

示范内容:一是针对以沙质荒漠化所造成的沙害和沙丘前移埋压农田及居民点等的危害,建立“带、片、网”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利用沙区内部丘间条件好的地方,采取丘间营造片林与沙丘表面设臵沙障相结合的方法固定流沙,同时加强对固定、半固定沙丘的封育与天然植被的保护;

二是对分布于河谷阶地、湖盆滩地中处于沙丘包围的农田,建立以窄林带小网格为主的防护林网,并与滩地边缘固定、半固定沙丘的封育,草灌结合固定流沙等措施组成的一个农田防护体系。与此同时,在河滩地内,将开发利用地下水、发展灌溉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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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土壤和建排灌渠等措施相配合;

三是对于面积较大,高低起伏密集的流动沙丘,采取飞播固沙和人工封育相结合的方法固定流沙,逐步形成以柠条、花棒、羊柴为主的优质灌丛饲料林草场;

四是在地表水资源较丰富的地区,通过引水拉沙,改良土壤,利用河流、湖泊或水库作水源,采用自流引水、机械抽水,将水引入沙地,拉平沙丘,拦蓄洪水,引洪漫淤,垫土压沙,将起伏的流沙沙丘改造成平坦的土地。形成先治理流沙,保护和恢复天然植被,然后进行沙化土地开发。

适宜推广地区:陕西北部、内蒙古西南部的毛乌素沙地,半干旱沙化土地较多的沙区以及覆沙黄土丘陵沟壑区、农区及农牧交错区。

(4)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示范

示范方向:调整以旱作农业为主的土地利用结构,以甸子地为中心建设基本农田和封沙育林(草),在沙丘表面栽植固沙植物与丘间栽植片林固定沙化土地相结合,积极推广节水型林业建设。

示范内容:一是在沙化扩展的波状沙地,以压缩旱作农耕地面积,退耕还林还草为主,同时建立护田林网体系,使每一个网格形成一个小生态;

二是在甸坨交错,甸子地面积较小,以牧为主的沙区,则以坨间低地的居民点和周围的农地为中心,发展灌溉农业,并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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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栽植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沙林,在外围的沙地进行封育与丘间片林营造相结合,丘表植物固沙与补播牧草相配合;

三是在甸坨交错,甸子地面积较大,以农为主的沙区,首先固定流沙,对沙化严重的农田,要退耕还林还草,对其它沙化较轻的农田,注意保护,增加投入,增加经济作物的比重,配合以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

四是针对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河流逐渐减少甚至断流的现象,在沙化土地治理时广泛采用和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型林业。

适宜推广地区:北方半干旱农牧交错区。 (5)浑善达克沙地封育飞播结合恢复植被示范

示范方向:在生态条件脆弱的半干旱地区,采用封山育林(草)、飞播造林(种草)、设臵沙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造林种草,恢复植被。

示范内容:一是对退化土地和沙化草场采用网围栏围封,实施封育管理,在封育区设立专人进行管护,必要时进行补播;

二是在流动沙丘上选用萌蘖性强的灌木树种设臵生物活沙障,促进天然植被恢复和繁殖更新;

三是在沙化土地面积相对集中连片,沙害严重地段进行飞播造林(种草),播种前对种子进行包衣,播后严禁滥开垦、滥放牧等人为破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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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推广地区:浑善达克沙地等地区。 (6)东北西部沙区生态庄园示范

示范方向:在沙地中按规划建造以网格为主,网、带、片相结合的治沙林,在固定沙地上,实行“窄林带、小网格”的农田防护林网,在网格内种粮食、经济作物、果树、蔬菜和牧草等;在半固定沙地上,实行“宽林带、大网格”,网格内种植牧草;在平坦沙地上,实行开沟造林,围井造林和大片造林,以井为中心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在流动沙地上,引进樟子松等树种,开展人工造林固沙,实行乔灌草相结合。

示范内容:网格建设和营造防风固沙林,在集中连片的固定沙地上营造500米×500米、林带宽12米,3行乔木、2行灌木、株行距为2米的林网;半固定沙地网格250米×250米,林带宽10米,2行乔木、2行灌木;在流动沙地上采取片、带结合的方式,营造防风固沙林。在建成的网格里,种植粮食、经济作物、果树、牧草等,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多种经营。

适宜推广地区:黑龙江、吉林等位于松嫩沙地的地区和内蒙古科尔沁沙地。

(7)樟子松造林示范

示范方向:樟子松耐寒、耐旱、耐瘠薄,适应性强,喜沙地环境,生长快,是速生用材、防护常绿树种。呼伦贝尔沙地、科尔沁沙地气候条件适宜樟子松生长,有引种成功的经验。利用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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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松在当地适生的生态学特点,推广栽植范围,在治沙的同时增加经济效益。

示范内容:在流动沙地上造林须先用植物或沙障将沙丘固定(1米×1米草方格),然后在草方格内造林;在固定沙地上造林须提前进行整地,春季造林需在前一年的雨季或秋季整地,秋季造林须在当年雨季前整地。造林时应适当晚植,避免早春风吹沙打;适当深植,利于防风保墒,提高造林成活率。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樟子松嫁接红松,提高经济效益。

适宜推广地区:呼伦贝尔沙地、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毛乌素沙地、山西晋西北地区等大部分沙区适合于推广此模式。西部干旱区有灌溉条件也可推广樟子松造林。

3、高原高寒沙化土地类型区

该区位于青藏高原高寒地带,多数地区海拔在3000米以上,本区地广人稀,高寒与干旱共同作用使得区域生态环境极为脆弱,植被一旦破坏极难恢复,区域内沙化土地呈扩展趋势。主要问题:毁林毁草、过度开垦、过牧、乱砍滥樵现象严重,湖泊萎缩、草地退化,区域土地沙化加剧。重点示范内容:

(1)高原地区封沙育林育草示范

示范方向:高原荒漠植被破坏后,经过封育,植被可以恢复为原有的群落,无论植物种、组成、结构、群落外貌等均与原生态无多大差异,中间不存在次生演替阶段。高原沙区植被破坏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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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已久,封沙育林是恢复本区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示范内容:将封育区进行合理布局,划分为管护区、封育区、示范区和对照区;封育区内以保护为主,采用人工更新复壮与天然更新结合,在有条件的地方造林种草。

适宜推广地区:西北戈壁、荒漠能够恢复植被的地区,川西北沙化土地分布区。

(2)高原地区截干造林治沙示范

示范方向:高原植被破坏后,因风蚀沙化形成大量的流动沙丘,其地下水位较高,但依靠自然恢复植被难度大,一般性植苗造林不宜成活,可采用截干造林方式,遏制风沙危害。

示范内容:利用流动沙丘地下水位较高的特点,因地制宜截取杨树、柳树等树种的枝条(直径3-4厘米),长约2米,在沙地上按3米×4米规格,深埋,成活率较高,防风固沙作用明显。

适宜推广地区:青海柴达木盆地边缘、西藏山南地区,川西北沙化土地分布区。

4、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湿润沙地类型区

该区主要包括太行山以东、燕山以南、淮河以北的黄淮海平原地区,沙化土地主要由河流改道或河流泛滥形成,全区沙化土地3.06万平方公里,均可进行治理。本区自然条件优越,光热和水资源丰富,区域沙化土地面积较小,危害较轻。主要问题:局部地区风沙活动仍强烈,冬春季节风沙危害仍很严重。示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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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海地区沙地治理与开发利用示范

示范方向:利用该地区优越的地理、气候条件,发展适合当地的特色林业、果树、养殖等,形成以治沙为根本,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沙化土地治理模式。

示范内容:一是建设沙区生态防护林带体系。以国道、省道、县、乡级公路为框架,以城镇村为结合点,以河沟渠为网格,建设生态防护林带。在国道、省道、县、乡级公路两侧及其辐射的周边地带建设护路防沙林;在城镇村周围,建设防护林屏障,绿化美化居住环境;沿河沟路渠建设林网,实现河堤路渠林带化、荒地荒滩片林化、村镇林场化、农田林网化的沙地改造与利用相结合的整治体系;

二是建设生态防护型用材林或经济林。在土壤瘠薄、沙化严重的区域,营造集中连片的生态防护型用材林或经济林。用材林以速生丰产的杨树为主要造林树种,经济林结合各县市的果品基地建设发展特色果树,主要有黄金梨、杏、金银花、枸杞等;对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肥沃,雨量充沛,气候温和的地方,以村间路、田间路为主要框架,营造高标准的农田防护林网,通过营造防护林网格,在网格内种植经济林;

三是推广林业复合经营。通过营造速生林,建立林内复合经营环境,发展林下多种经营。在速生片林或防护林网格内发展养殖,建成鸡、鸭、鱼、羊、猪养殖基地,把治沙当作产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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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推广地区:适用于黄淮海平原地区。 5、南方湿润沙地类型区

该区包括秦岭、淮河以南的广大地区,全区沙化土地1.86万平方公里,均可进行治理。该区自然条件好,年均气温高,降水充沛,植物生长期长,沙化土地分布零星,面积较小,危害轻。主要问题:河湖、滨海沙化土地治理力度不够,风沙危害依然存在。重点示范内容:

(1)汉江流域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示范

示范方向:针对区域沙丘零散分布,季节性景观差异大的特点,在治理时不仅仅局限于流沙的固定,更重要的是利用降水量相对较大的特点,配套灌溉系统,在营造防风固沙林的同时,改良土壤,建立恢复土地生产力的人工生态系统,以发展果树、蔬菜为主,开发利用沙化土地。

示范内容:一是采取人工造林措施,促进植被的恢复;二是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建设一批速丰林生产基地,开展包括果树种植、果树行间套种蔬菜、蔬菜种植基地建设;三是开展低效林改造;四是引导和鼓励建立一批林业龙头企业。

适宜推广地区:湿润区沙化土地的整治、开发与综合利用。 (2)江河湖海沿岸湿地松固沙造林示范

示范方向:湿地松生长在温和潮湿地区,中国南方的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江河沿岸、湖泊地区和海滨地区,这些地区与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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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产地的气候条件基本相同,试验证明湿地松在贫瘠的沙化土地上有很强的生命力,非常适合在沙化土地上生长。

示范内容:不需整地,直接栽植,合理深栽。为加快沙化土地治理,要因地制宜,合理混交,在栽植湿地松的同时,混交胡枝子。沙地湿地松造林后4年可郁闭成林,应合理间伐,保证湿地松正常生长。

适宜推广地区:适用于南方河、湖、海滨的沙化土地治理。 (3) 东南沿海地区造林治沙示范

示范方向:我国东部海域的岛屿地区,海岸曲折,海沙随着浪涌风携上岸。在海岸线内缘,是大片的流动沙丘和沙地,风沙危害严重,因此在这些地区,根据“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从风沙登陆的沿海岸,层层营造海岸基干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经济林、村庄四旁林等,使之形成防风固沙体系,发挥治理风沙危害、恢复优良生境的最佳功能。

示范内容:做好海岸基干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经济林、村庄四旁林的总体布局设计,做到农林牧副渔全面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根据时间和经费条件,确定合理的造林规模、速度和完成年限,并做好造林、育苗等的技术设计。

适宜推广地区:适用于我国东南沿海岛屿有风沙危害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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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科技支撑

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6月12日国务院沙尘暴专家座谈会上指出:防沙治沙要科学防治,要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公关研究,建立综合科技及推广体系。因此,建立有效的科技支撑体系是保障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成效的关键。示范区建设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组织专家对示范区建设中的各类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和咨询,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对示范项目的监测。 一、新品种新技术推广

新品种推广不仅包括外来新品种的引进,也包括当地适生品种的挖掘,发掘当地适生品种更为重要,它不仅适合当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也可以避免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通过与科研单位合作,不断推广应用防沙治沙新技术、新发明,形成长效的科研推广体系,在验证新技术、新发明的同时,也为探索防沙治沙新技术,扩大防沙治沙新成果奠定基础。 二、技术培训

针对示范区防沙治沙技术水平落后,技术人员缺乏的状况,建立分级技术培训制度,认真搞好人才培养工作,力争通过示范区建设为当地培养一批技术骨干,为今后生态建设提供人才储备。同时,在示范区内开展青少年对防沙治沙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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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动,把防沙治沙作为一项生态建设的头等大事常抓不懈。

建设目标。根据示范区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工作,加强对示范区工程建设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特别是广大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农牧民的培训,使他们掌握1-2项防沙治沙的基本技术,增强参与防沙治沙的能力,逐步扶持农牧民走上富裕的道路。发挥专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设计单位的作用,培育一批精干高效实用的林业技术人才。

培训内容。主要是我国生态建设政策法规培训,林业政策法规培训,防沙治沙基础理论培训及基本技术培训,规划设计培训,先进适用的防沙治沙技术和沙地经济植物栽植技术培训(包括生态防护林营造、经济林栽培、林带林网造林与更新、节水灌溉技术、苗木基地建设、林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护林防火知识、果园经营管理、治沙造林技术模式等),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普及和运用培训,监测站点建设及科研工作培训等。

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当地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生产与科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国家级、省级、县级的技术培训。培训方式采取定期举办短期培训班;建立培训奖励机制,推荐工作业绩突出的基层林业工作者进入大专院校深造;建立行之有效的科技扶持政策,科研院所、设计单位与基层单位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进行相互协作;基层单位为科研院所、设计单位的研究、设计提供便利条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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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院所、设计单位对基层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培训人员。对参加项目建设的乡镇技术人员和直接参与示范区工程建设的农牧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每年一次;对县级技术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对管理人员培训两次,分别安排在项目启动的第一年和项目建设的第五年。 三、示范区建设成效监测

为评估示范项目实施效果而开展的一项动态的连续监测活动。通过对示范区建设工程各项治理措施、治理面积进行监测、检查、统计分析,确定影响示范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的多重因素,并根据不同因素在评价中的作用或权重对工程建设成效进行总体评价,以便于总结示范区工程实践经验,科学地把握当前示范区工程建设整体状况,客观地评价工程建设质量、效益,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示范区工程建设在更大范围的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

监测内容。依据分区域示范内容,结合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体系建设,汇同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聘请有关专家,对各示范省区示范内容的分解落实情况,各示范县级单位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示范建设工程各项措施年度完成和保存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监测和评估应从不同角度、不同处理模式上量化指标,评价治沙效果、确定科学高效的治理模式,为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所有监测评估数据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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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并形成制度化,定期逐级向国家林业局防沙治沙办公室上报监测汇总数据。

监测组织管理。示范区工程建设成效监测以示范区为总体,以县为单位进行,每年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测,2015年进行中期评价,2020年对工程建设成效做出评估。工程建设成效监测和评估工作由国家林业局防沙治沙办公室负责组织。

监测实施单位。成效监测实施单位由国家、省(市、区)、县相应单位组成,各级监测机构受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业务上受上一级监测机构的指导。各监测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不进行土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监测工作需要配备必需的设备,安排必需的监测费用。

示范区国家级监测机构由国家林业局防沙治沙办负责,以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为技术依托;示范区省(市、区)级监测机构业务挂靠各省(市、区)林业勘察设计院;示范区县级沙化监测机构以县级林业站(林调队)为技术依托。

效益评价。生态效益贡献率:土地利用类型变化情况、森林覆盖率,森林生态效益、草地生态效益、保土保肥保水效益、农田防护林防护效益;经济效益贡献率:经济发展贡献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林副产品收入比例、农村产业结构、畜牧业内部结构、吸引投资变化率、节水设施贡献的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贡献率:提供就业机会、对农牧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变化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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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进一步向非种植业转移情况、农牧民生活水平提高情况、与植被、环境改善相关的旅游人数增加情况、居民生态意识提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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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设规模及进度安排

一、建设规模

建设总规模为100.33万公顷(详见附表3),其中:封禁保护面积5万公顷,封沙(山)育林(草)38.92万公顷,飞播造林3.97万公顷,人工造林21.01万公顷,经济林营造11.42万公顷,林草药间作3.20万公顷,低效林改造5.09万公顷,人工种草(改良草场)6.14万公顷,工程治沙5.57万公顷。结合人工造林种草开展节水灌溉15.37万公顷,推广使用各类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17.78万公顷。开展技术培训11.75万次。

(一)分项目示范建设规模 1、封禁保护示范

规划建设封禁保护示范面积5万公顷,区域内农牧民进入到封禁保护区管护队伍中来,变成封禁保护区管护人员。

2、生物措施示范

规划示范总规模88.06万公顷,其中:封沙(山)育林(草)38.92万公顷,飞播造林3.97万公顷,人工造林21.01万公顷,经济林营造11.42万公顷,林草药间作3.20万公顷,低效林改造5.09万公顷,人工种草6.14万公顷,结合造林推广使用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新技术17.78万公顷。

3、非生物治理示范

辅助生物措施治理流动沙丘,或科学阻滞和疏导风沙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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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内的重点风沙口、道路、水渠等流沙入侵、风沙危害严重地段,依靠单纯治沙效果不明显或不具备生物治沙条件的区域,采取工程措施、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对沙化土地进行治理。

规划示范规模5.57万公顷。 4、节水灌溉示范

营造林建设多数在降水量较小沙化土地区域,造林后如不及时进行灌溉,会导致造林成效下降甚至失败。为确保示范区建设成效,在开展生物建设的同时应同步开展节水灌溉,尤其对经济林、林草药和部分人工种草地块。节水灌溉主要解决干渠、支渠、斗渠、农渠和涵闸的建设和维修,购臵部分移动灌溉设施。

规划节水灌溉面积15.37万公顷。 (二)分治理区示范建设规模 1、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

规划建设总规模38.29万公顷(详见附表5),其中封禁保护示范面积5万公顷,生物措施示范工程建设规模28.38万公顷,非生物治理措施示范规模4.91万公顷,结合人工造林开展节水灌溉7.01万公顷,推广使用各类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5.76万公顷。

生物措施示范工程建设中:封沙(山)育林(草)14.52万公顷,飞播造林0.79万公顷,人工造林7.02万公顷,经济林营造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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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公顷,林草药间作0.59万公顷,低效林改造1.50万公顷,人工种草3.00万公顷。

2、半干旱沙地类型区

规划建设总规模48.85万公顷,其中生物措施示范工程建设规模48.35万公顷,非生物治理措施示范规模0.50万公顷,结合人工造林开展节水灌溉8.27万公顷,推广使用各类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9.72万公顷。

生物措施示范工程建设中:封沙(山)育林(草)20.45万公顷,飞播造林3.18万公顷,人工造林10.77万公顷,经济林营造6.14万公顷,林草药间作1.54万公顷,低效林改造3.31万公顷,人工种草2.97万公顷。

3、高原高寒沙化土地类型区

规划建设总规模4.68万公顷,其中生物措施示范工程建设规模4.52万公顷,非生物治理措施示范规模0.16万公顷,结合人工造林开展节水灌溉0.09万公顷,推广使用各类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0.43万公顷。

生物措施示范工程建设中:封沙(山)育林(草)3.19万公顷,人工造林0.92万公顷,经济林营造0.14万公顷,林草药间作0.03万公顷,低效林改造0.14万公顷,人工种草0.11万公顷。

4、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湿润沙地类型区

规划建设总规模6.17万公顷,其中生物措施示范工程建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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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6.17万公顷,非生物治理措施示范规模6公顷,推广使用各类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1.71万公顷。

生物措施示范工程建设中:封沙(山)育林(草)0.45万公顷,人工造林1.85万公顷,经济林营造2.98万公顷,林草药间作0.75万公顷,低效林改造0.13万公顷,人工种草0.02万公顷。

5、南方湿润沙地类型区

规划建设总规模2.34万公顷,全部为生物措施示范工程,推广使用各类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0.15万公顷。

生物措施示范工程建设中:封沙(山)育林(草)0.31万公顷,人工造林0.47万公顷,经济林营造1.20万公顷,林草药间作0.30万公顷,低效林改造0.02万公顷,种(改良)草地0.04万公顷。 二、进度安排

2011—2015年完成建设任务55.18万公顷,占示范区建设总规模的55%,其中:封禁保护面积2.75万公顷,封沙(山)育林(草)21.41万公顷,飞播造林2.18万公顷,人工造林11.56万公顷,经济林营造6.28万公顷,林草药间作1.76万公顷,低效林改造2.80万公顷,人工种草3.38万公顷,工程治沙3.06万公顷。结合人工造林开展节水灌溉8.45万公顷,推广使用各类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9.78万公顷。开展技术培训6.46万人次。

2016—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45.15万公顷,占示范区建设总规模的45%,其中:封禁保护面积2.25万公顷,封沙(山)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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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17.51万公顷,飞播造林1.79万公顷,人工造林9.46万公顷,经济林营造5.14万公顷,林草药间作1.44万公顷,低效林改造2.29万公顷,人工种草2.76万公顷,工程治沙2.51万公顷。结合人工造林开展节水灌溉6.92万公顷,推广使用各类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 8.00万公顷。开展技术培训5.2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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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国家成立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局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防沙治沙办,负责日常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示范区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示范区规划中的主要建设任务,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各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成立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事机构,由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二)创建有效推进示范区的部门协调机制。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地方作好示范区的各项工作。地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示范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护、依法行政、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依据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指导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编制实施规划,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向综合示范区倾斜。

(三)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示范区建设。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引导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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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团体,投身示范区建设,发挥各自的作用,新闻媒体要将示范区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深入开展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示范区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生态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文化丰富精神文明,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 二、资金保障

(一)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不断加大中央投入。中央投入重点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持示范区生产条件改善,包括节水灌溉设施的建设、示范项目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优良品种的引进、繁育与技术推广等相关内容建设;三是公益性建设内容,包括封禁保护区建设、封山(沙)育林(草)、飞播造林、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工程治沙等;四是用于加强示范区的项目管理,如监测、培训、信息、档案等,以及示范项目多功能性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探索,如示范区项目建设结束后,建设成果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等。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自身财力和投资可能,加大地方配套资金,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补充,不断创新机制,吸引其他投资包括信贷资金、社会融资、国际援助等。

(二)积极扶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将示范区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时要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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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推广和运用。对防沙治沙重点科技支撑项目予以扶持。建立健全防沙治沙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强化科技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技术培训,积极培育农牧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技型企业。防沙治沙科研成果要优先在示范区进行试验示范推广。设立专家顾问组,推动对口帮扶制,努力提高示范区的科技含量。

(四)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治沙,建立多元化筹集资金的机制。鼓励多种所有制成分投资参与示范区建设,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打破部门、区域和所有制的限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治沙造林,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共同建设示范区的新格局。示范区要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努力开拓防沙治沙国际合作新领域,鼓励将防沙治沙技术向其他国家进行有偿输出和转让。 三、政策保障

(一)积极争取示范区税费优惠扶持政策。根据示范区目前的状况,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相关的防沙治沙税收优惠政策,对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资阶段免征各种税收;取得一定收益后,可以免征或减征有关税收。对于示范区发展沙产业,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沙产业的意见》有关税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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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政策。

(二)制定有利于示范区建设的信贷扶持政策。国家在信贷政策方面应进一步突出示范区的特殊性,明确示范区信贷扶持政策。一是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对示范区实行长期的信贷扶持政策,拓宽政策性贷款的渠道;二是加大对示范区信贷的投放力度,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防沙治沙项目,有关银行要适当放宽条件,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并做好各项金融服务;三是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有条件、有生产能力、守信用的农户通过防沙治沙、发展多种经营实现增收致富。加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试点,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四是优先实行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以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建立林地使用权流转及活立木转让交易平台,积极稳妥地推进林地使用权流转。

(四)完善并实施示范区重点龙头企业扶持政策。鼓励示范区内参与治沙的企业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鼓励示范区内参与治沙的重点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支持示范区发展沙产业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和发行股票上市等形式多渠道融资,采取联营、合资、股份合作等方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资沙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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