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复习题及答案(简答题、论述题)

更新时间:2023-10-21 01: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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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贸易复习题及答案(简答题、论述题)

一、简答题

1.简述专利权的特点。

1.答: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特点表现在:

(1)独占性:也称为专有性,这是专利权最重要和最本质的特征,即对于同一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而不能授予几个专利。独占性还表现在只有专利权人才有权享用该项专利,其他人如欲使用必须事先获得专利权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

(2)地域性:即专利权是一种有地域限制的权利,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即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授予的国家内有效,在其他未获得该项权利的国家内无效。

(3)时间性:各国专利法均对专利的保护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规定为10年至20年,因国家不同而异。保护期限届满,原则上不得要求延长。保护期限一过,该专利即成为社会公共财产,任何国家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2.简述取得专利权的条件。

(1)新颖性:指所申请的专利在此之前从未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也没有在国内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创造性:又称为先进性,指同申请日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又被称为工业实用性,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能在工业领域内制造或者使用,并以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实用性应具备三个特征:

①可实施性:即该发明不能是纯理论的,它应该是某个技术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

②再现性:即该发明能够为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数次地反复实施,具有多次再现的可能性。

③有益性:即该发明能够产生有益的社会效果,对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或公众的利益具有积极的实际意义。

3.简述商标的作用。

(1)标示商品的来源。这是商标最主要、最基本的职能。在现实生活中,同一种商品往往由许多企业同时生产或经营,要把这些企业所生产、销售的同种商品区别开来,就必须借助商标。

(2)代表商品的质量。如果一种商品获得一定的信誉,在消费者心目中,往往形成带有该商标的产品或服务应达到的一定的质量标准的信任心理。这样,商标与其所标商品的质量之间形成了某种固定的联系,间接地代表了这种商品的内在质量。

(3)具有广告功能。商标是一种具有“显著性”特点的标志,最易为消费者所熟悉和掌握,因而商标本身就是一种一目了然的广告。企业在对其产品或服务进行广告宣传中,也总是将商标作为广告宣传的中心内容。

4.简述专有技术的基本特征。

(1)知识性:专有技术是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知识,是人类智力劳动的产物,具有非物质属性。

(2)实用性:专有技术的实用性,又称为经济性,是指它是可应用于生产实践并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的技术知识。

(3)保密性:专有技术是不公开的,知悉其技术内容的人,为数是相当有限的。

(4)可转让性:凡是专有技术必须是能以言传身教或以图纸、配方、资料等形式传授给他人的。

5.与一般的文字作品和图形作品相比,计算机软件有哪些特点?

答:计算机软件是一种编辑的作品,其性质为文字作品,但它与一般的文字作品和图形作品比较,又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目的不同。计算机软件主要用于物质生产领域,它通过控制计算机控制生产过程或经营过程;而一般的文字或图形作品则是为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2)语言不同。计算机软件语言是一种符号化、形式化语言,其表现力有一定局限;而一般的文字作品则用人类的自然语言,表现力十分丰富,没有什么局限。

(3)计算机软件除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外,还可援引多种法律如专利法等的保护。

6.简述技术许可合同的特点。

答:技术许可合同有以下特点:

(1)这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根据有关国家的规定,技术许可合同期限一般为5~15年。我国规定,技术许可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经特别批准,亦可规定为10年以上。

(2)技术许可合同是以技术知识作为标的的合同。根据其标的的不同,技术许可合同可分为专利许可合同、商标权许可合同、专有技术使用权许可合同等。但在技术贸易实践中,往往一项技术许可合同中可能包括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技术或权利,此种许可合同被称为一揽子许可合同或成捆许可合同。

(3)技术许可合同是一种内容比较复杂的合同,条款多,内容涉及面广。

7.简述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 答: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序言:包括合同的名称和编号,当事人的名称和法定地址,签约的时间和地点,说明双方签约意愿和目的的鉴于条款等。

(2)关键词或述评的定义:主要是对合同中反复使用、容易混淆的关键词和述评的含义作出明确、具体的定义。

(3)转让技术的内容与范围:是整个合同的核心部分,明确规定转让技术的类别、内容、方式和范围,确定合同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4)价格与支付:包括计价方法、合同金额和使用货币、支付工具、方法和条件等。

(5)有关专利许可的特殊条款:包括列出专利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维持专利有效性条款。

(6)有关商标的特殊条款:包括商标的使用形式和质量控制。

(7)技术保密条款:包括保密的内容、措施和期限。

(8)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规定服务与培训的目的、范围、要求,双方各自应提供的条件和履行的义务,以及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9)技术的改进和发展,包括技术的改进、技术的发展以及相互提供改进或发展技术的条款。

(10)保证条款:包括权利保证和技术保证两项内容。

(11)争议的解决与法律适用

(12)违约和救济方法

8.技术许可合同中,转让技术的内容与范围条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转让技术的内容与范围是整个合同的核心部分,也是确定合同当事人双方责任、权利和

义务的基础。在这一条款中,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许可方转让的技术或条款的类别或内容;明确是一项技术,还是几项技术或一个系列的技术;是专利、商标、还是专有技术。

(2)应对转让的方式与范围分别作出明确的规定,合理地确定授权的性质、授权的范围以及对该项技术的使用目的或用途。授权的性质,主要包括独占许可、普通许可、可转让许可、交叉许可等几种类型。授权范围包括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以及使用这些权限的时间范围和地域范围。

(3)明确规定许可方提供技术资料的范围、方式和日期。

(4)应明确规定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的内容、范围、目的、要求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9.许可方引进商标的形式有哪些?

答:引进方使用许可方商标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单独使用许可方的商标。即对许可方的商标不作任何改动,将商标直接标在引进方的产品上。这种方式虽然有利于引进方借助许可方商标的声誉迅速打开销路,但却不利于引进方独立地建立自己产品的信誉和市场。因此,有的发展中国家对于这种方式持否定态度。

(2)使用许可商标,同时注明生产国家和生产厂家。这种使用方法与上一种基本相同。

(3)联合商标。即将许可方的商标与引进方的商标并列使用。其优点在于既可以利用许可方商标的信誉打开销售渠道,又可以建立自己的产品信誉。当许可合同期满后,引进方仍可使用自己的商标,而不会对产品的销售产生太大的影响。

10.简述技术许可合同中保证条款的主要内容。 答:技术许可合同的保证条款包括两项内容:

(1)权利保证:指许可方应保证其是所转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有权进行技术转让,并且此种转让在合同规定的地域范围内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2)技术保证:包括对技术资料的保证、技术服务的保证、合同工厂安全运行和合同产品性能的保证。如果技术许可合同中含有硬件,还包括对硬件的质量和交货期的保证。

11.简述技术价格的构成。

答:技术贸易合同中的技术价格,是指技术的引进方为获得技术而向技术许可方支付费用的货币表现,也可称为酬金、使用费、转让费、补偿费等。它通常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技术许可费:指技术引进方为得到技术许可方授予其利用所转让技术的权利而支付的报酬,是技术价格中的主要部分,通常占整个技术价格的2/3,也是许可方获取利润的主要部分,主要包括产品设计、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程序、产品检测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和实施的转让费用。由于一项技术通常是研制开发者首先使用,并且可以多次转让,所以在一项具体的技术贸易合同中,许可方通常只能要求引进方对技术的研制开发费用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

(2)技术资料费:是许可方为实施技术转让而向引进方提供的项目设计资料、技术说明书、安装图纸、维修操作手册等方面资料的费用。在一般情况下,技术资料费约占技术价格的10%左右。

(3)技术服务费:

既包括许可方派人到合同现场提供安装调试、技术指导等项服务的费用,也包括许可方为培训引进人员所需的技术培训费,同时还包括许可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从事项目联络所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大约占技术价格的1/4左右。

12.简述技术提成的含义及特点。 答:提成支付是指技术引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引进技术实施后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向许可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对许可方转让技术补偿的一种支付方式。

这种支付方式的特点是:当事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仅约定提成的比例、提成的基础、提成的年限以及提成的方法,一般不规定提成费的具体数额。

二、论述题

1.试通过与一般商品贸易的比较,论述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

1.答: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法人或自然人之间,通过贸易方式,按照一定商业条件进行技术交易的活动。同一般商品贸易相比较,技术贸易具有以下五方面的特点:

(1)贸易的标的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而是无形的技术知识。一般商品贸易以物质产品作为买卖标的,这些物质产品具有明显可见的形状,可以计量,可以检测。而技术贸易的标的是一种知识产品,是技术知识与经验,是一种无形商品。各种技术资料并不是技术本身,许多存在于人类头脑里的实践知识、经验和技巧,往往难于用文字、图像等表达出来。因此,技术贸易所形成的技术转让交易不是简单的技术资料买卖,还需要进行具体的技术传授和培训;技术接受方不是购进现有的产品,而是引进科技知识和经验。

(2)技术贸易一般只转让技术的使用权,而不转让技术的所有权。在一般商品贸易中,商品经过买卖,其所有权就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可以随意处理这一商品,而卖方则不可能继续支配和使用这一商品。技术贸易则不同,在一般情况下,它转让的不是技术所有权,而只是使用权。技术转让交易的供方将技术转让给接受方,或协助其解决某个技术问题,并不因此失去对技术的所有权,自己仍可继续使用,或再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技术接受方通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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