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清退搬离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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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清退搬离通知书

【篇一:限期搬离通知书】

限期搬离通知书

***先生,因你未能于2015年11月12日前交纳你租赁的位于黄浦丽园6号2001室房屋的租金,依照

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现通知你于两日内与我方联系办理搬离手续,否则按合同约定处理。 出租人:梁思理

【篇二:限期 搬离通知书】

限期搬离通知书

因原因,特限你 于 年 月日前搬离腾空房屋。若超期,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接收人: 送达人:

年月****** 日

【篇三:限期搬迁通知书】

限期整改通知书

新城房地产开发(无锡)有限公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于200x年x月x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cpcbxxxxxx,以下简称“合同” ) ,本人作为买受人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房地产住宅项目尚锦城第bxx幢xxx单元xx层xxxx号房(以下简称“房屋” ),本人已先后通过支付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人民币???????元,并于xxxx年xx月一次性还清贷款,解除了贵公司贷款担保责

任。由于贵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2010年4月30日

前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构成严重违约。特向贵公司发出本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下: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

1.贵公司拒绝出具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和《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首先,依照无锡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在房屋交付时随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并交给住户。

但贵公司未能出具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2000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据此,“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是指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现贵公司拒绝出示上述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表明房屋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 2.贵公司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不齐全,缺少竣工验收时间,质量保修部门答复时限,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等。

3.贵公司出具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不齐全,住宅性能认定等级缺,特别在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节能形式内容中缺少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等相关数据。

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4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将付买受人使用。”

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合同约定,买受人认为,由于贵公司在交付房屋时,未能出示法定及约定的证明文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房屋存在的问题

1.验房质量标准及验房查验结果见附件。 2.空调机位无法安装

3.缺少外窗遮阳,依据贵公司出具的《住宅使用说明书》相关内容,住宅节能形式外窗遮阳形式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三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科[2005]206号

(十九)节能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到建筑、结构、材料、设备以及环境等因素,进行系统优化与技术整合。 建筑的选址、布局、朝向、间距、层高等应合理规划与设计。应积极推广应用节能门窗和中空玻璃;严禁采用非节能的玻璃幕墙、玻璃窗;外窗必须采取外遮阳措施,限制采用凸窗;公共建筑除执行以上规定外,还应限制屋顶透明中厅的面积,合理设计室内空间和高度。

综上所述,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2010年4月30日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的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为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比如外遮阳等问题,不能整改的部分以其他方式替代(比如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自2010年5月1日起,限期60日内,由贵公司进行上述问题整改,整改完成后,要求贵公司向买受人出具盖有贵公司公章的整改完成之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由卖方承担。相应赔偿会根据法律规范和合同约定和实际交付日期收取。物业费自实际交付日期起计。依据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精神,希望卖方以积极的姿态,本着优良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做好妥善解决问题的法律和契约义务及责任;乙方保留行使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由于卖方的不作为,消极作为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特此通知!

买受人:(签字)xxx 2010年 5月x 日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范本)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武国税限改〔2008〕171号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武穴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

关(签章) 二00八

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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