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汉反身代词约束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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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反身代词约束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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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反身代词约束特征分析-汉语言文学

英汉反身代词约束特征分析

□倪捷鸣钱志富

摘要:本文基于乔姆斯基约束理论第一原则提出的“照应语在管辖语域里受约束”这一观点,简要描述了语言学界对其所作的三大语法理论修正,即参数理论、逻辑形式移位理论和相对化大主语理论,并结合英汉反身代词的语法性质,运用这些理论分析了英汉反身代词不同的约束特征。

关键词:反身代词约束理论参数理论逻辑形式移位理论相对化大主语理论

一、引言

语言习得研究存在两大基本问题:逻辑问题(logicalproblem)和发展问题(developmental problem)。前者对语言习得的可能性作出了极具吸引力的推测:儿童学会母语是因为生活在母语环境中,接受大量母语输入所致。猫狗虽接触人类语言却无法学会人类语言的事实说明在语言习得方面,人类似乎天生有一种其他动物没有的潜能。针对人类特有的这一语言习得潜能,乔姆斯基(Chomsky)提出普通语法(Universal Grammar)的概念,认为人类的语言习得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受到某种与生俱来的语言机制的导引,这种天生的语言机制就是普遍语法。普遍语法又被称为“原则和参数理论(Principle and ParameterTheory)”。“原则”具有普遍性特点,存在于所有人类语言之中,为人类语言所共有。“参数”具有特殊性,不同的语言具有不同的性质,因而具有相异的参数值。以“原则和参数理论”为立足点,乔姆斯基构建了以管辖的概念为基础的一套约束理论(Binding Theory)。乔姆斯基的约束理论第一原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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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照应语在管辖范围内必须受到约束”,这一观点引发语言学界的广泛研究,他的第一原则能否解释各种语言中照应语的特点?这一原则作用于反身代词(reflexives)是否也同样存在普遍性?随着研究的深入,针对不同语言反身代词的约束特征,学者们对约束理论作出了各种修正,提出了三种语法理论:参数理论(Parameter Theory)、逻辑形式移位理论(LogicalForm Movement Theory,简称LF)和相对化大主语理论(Relativized SUBJECT Theory)。

二、约束理论

约束理论是普遍语法理论的一个模块(module),旨在探究语句中名词短语(NP)的句法关系(徐烈炯,1990:307~311)。乔姆斯基借用逻辑术语“约束”表示名词词组间的照应关系。“约束”是指句子中两个名词性成分之间在指称意义上的依赖关系。“受约束”是指“受论约束”,即被一个在论元位置(主语、宾语等的位置)上的成分所统制,而且与其共指(co-referring)(Chomsky,1980:3)。根据乔姆斯基的约束理论,句子中存在管辖范畴或管辖语域(governing category)。一个词语的管辖语域指一个包括中心语、主语和补语,可以体现一切语法功能的最小的“完整功能体”,乔姆斯基在其1981年出版的著书《论管辖与约束理论》中将其定义为最低层的句子(S)或名词短语(NP)(Chomsky,1981),即含有该照应语在内的最小名词词组或句子。同时,他将名词短语分为三大类:一是照应语(anaphor),二是指代语(pronominal),三是指称语(referringexpression)。照应语指自身没有能力指称,必须回指某个主目语的词语(主目语指在生成语法里与动词相关的某个名词的题元角色),它包括反身代词(reflexives)和相互代词(reciprocals)两大类型,相互代词在英语中只有两个,即“each other”和“one another”。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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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语指传统语法中的普通代词,如“he,she,they,you,it”等。指称语指除反身代词、相互代词及其他普通代词之外的所有名词短语,如“the boy,Jack”等。以这三类名词短语为聚焦点,他提出了三项约束原则:

第一原则:照应语在管辖范围内必须受到约束。

第二原则:指代语在管辖范围内不能受到约束。

第三原则:指称语在任何范围内都不能受到约束。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约束原则在相当程序上仅见用于对照应语如何受约束这一现象作出解释(王文斌,2000:5 5 )。倘若在管辖范围里一个照应语与一个成分统制(c-command)它的名词短语互指,那么这个照应语就受约束,否则就是自由的。根据约束第一原则,“约束”的工作定义(working definition)要求:

(1)A居前于B。

(2)A与B同标。

则A约束B。同标要求A和B在性、数和人称上保持一致。A指先行语,即约束照应语的词语,B指照应语。如“Mary hurt himself.”“Mary”与“himself”在性上不一致,因而“Mary”与“himself”不同标,“Mary”不约束“himself”。再如“I expect each other to havefun.”“each other”隐指两人,“I”与“each other”在数上不一致,因而“I”与“each other”不同标,“I”不约束“each other”。“管辖范围”的工作定义要求:若X包含Y、Y的管辖语和Y的可及“主语”的最小范围,则X为Y的管辖范围。

以“The old man overestimates himself”为例,反身代词“him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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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辖语域或管辖范围为“the oldman”这一名词词组,“himself”以“the old man”为先行语,“the old man”因此也被称为本地先行词(localantecedent)或近位先行词,意即反身代词需要本地先行词或近位先行词,而普通代词拒绝这样的先行词,“himself”与“the old man”形成互指关系,使指称更为具体明确,而普通代词“him”指称释读不受限制,可指任何人,若缺乏必要的语用情景,表意不够确切。该句分析结果如下:

[S [NP The old man]i overestimates[NP himself]i].本文所要论述的反身代词涉及乔姆斯基名词短语分类中的“照应语”与“指称语”,与普通代词有所不同。英汉反身代词的约束特征有所殊异,约束理论第一原则也因此得到各种修正。

三、英汉反身代词的语法性质

根据约束理论第一原则得知,反身代词需要本地先行词或近位先行词,普通代词拒绝这样的先行词。Oacute; Grady指出,第一原则的作用直接源于运算系统中由效率驱动的线性运行,即句子构建至反身代词时最先与先行词建立互指关系。信息度(informativeness)原则要求句子尽量提供详细信息,避免歧义。反身代词的指称更为具体、明确是因为反身代词的信息量大于普通代词,也就是说,反身代词是没有独立指称的代词,必须依赖句中的先行词才能起指称作用,且须与先行词在人称、性、数上保持一致。如“Every word is given by yourself”中的“yourself”因缺少前后语境,反身代词的指称意义便无法确定。然而,英汉两种语言中的反身代词具有殊异的语法性质,不同的语言具有不同的管辖语域参数,英汉两种语言中反身代词的约束行为(binding behaviour)也因此彼此相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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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形态分类标准分类,英语反身代词只有一种,就是由第一、第二人称的所有格和第三人称词的宾格形式加后缀“-se lf”(复数为“-selves”)构成,其基本表现形式如下所示:

英语的反身代词具有完备的屈折特征,与先行词在性、数和人称上完全一致(曾华,2009:153)。英语反身代词常用于作宾语(包括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同位语、主语补足语和介词补足语,表示一个动作反射到该动作执行者本身这一过程(used by the person speaking or writing toshow that they are affected by their own action),如:“I blame myself for what has happened.”(引自《朗文当代英语辞典》,第4版,第1087页)。英语反身代词可以作表语,说明主语的状态,主语通常是某人,反身代词往往强调人的感情、身体状况等,如“After treatment shebecomes herself again.”此时,英语反身代词不再只是某个代词的反身形式,意义发生引申,表示人的健康状态或心情。此外,反身代词还可以放在名词或代词后用作同位语表示强调(to emphasize the subject or the object),与一些介词搭配用来强调主语或动作的执行(如“by oneself:自己,单干”“for oneself:替自己,为自己”“inoneself:本身”等)。英语反身代词基本功能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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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属于主语可脱落型(pro-drop)语言,主语通常可以省略。汉语中的反身代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光杆反身代词“自己”,另一种是复合反身代词“我/你/他/她自己”。汉语反身代词不具备屈折特征,与先行词不需要在性、数上保持一致,但人称必须一致。在使用功能上,汉语反身代词可以用作主语、宾语、定语、同位语、主语补足语。此外,汉语反身代词还拥有泛指用法,表达说话人心中普遍的真理或事实,如:自己挣钱自己花,自己的事自己做等。

综上所述,英语反身代词只有复合反身代词形式(除少数固定搭配如“sense of self”以外),没有类似汉语“自己”这样的光杆反身代词。英语反身代词只能用作宾语、同位语、主语补足语和介词补足语,不能用作像汉语光杆反身代词语法功能一样的定语和主语。英语反身代词“himself/herself”与汉语的“他/她自己”有相同的语法性质,但与汉语反身代词“自己”的性质相异。其中包括:(一)一般情况下①,英汉复合式反身代词具有近位约束的语法性质,即英汉复合式反身代词必须在本小句或者带领属语的名词短语内受到约束,不能与远位先行词共指。汉语反身代词“自己”具有长距离约束的特点,可以与近位先行词或远位先行词共指。以下通过例子加以说明:

(1)彼得i认为杰克j相信自己i/j。

(2)a.彼得i认为杰克j相信他自己*i/j。

b.Peter i thinks that Jack j trusts himself *i/j.在例(1)中,反身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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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可以指远位先行词或根主语“彼得”,也可以指近位先行词或本小句主语“杰克”。汉语反身代词“自己”可以超越所在管辖语域的约束,即通常所说的长距离约束。在例(2)a中,“他自己”可指近位的“杰克”,不指远位的“彼得”,同样,在例(2)b中,反身代词“himself”,只能与近位先行词“Jack”共指,不能与远位先行词“Peter”共指。

(二)汉语光杆反身动词“自己”只能与主语共指,不能与宾语共指。英汉复合式反身代词的先行词可以是主语,也可以是宾语,以下通过例子加以说明:(3)玛丽i送给苏珊j自己i/*j的照片。

(4)a.玛丽i送给苏珊j她自己i/j的照片。

b.Maryi gave Susanj the picture of herselfi/j.在例(3)中,“自己”的先行词一定是主语,“自己”只能指主语“玛丽”,在例(4)a中,“她自己”既可指主语“玛丽”,也可指主句宾语“苏珊”。同样,在例(4)b中,“herself”可指“Mary”,也可指“Susan”。

四、三种分析反身代词的语法理论

(一)参数理论

参数化观点是由Wexler和Manzini(1987)提出,对乔姆斯基的约束理论第一原则作出了修正,即“一个照应语在其管辖语类里受到一个适当先行语的约束。这一必要条件应对所有照应语起作用”。为了解释各种语言的反身代词的语法性质,他们引用了两个相互的参数;管辖语类参数(Governing Category Parameter,简称GCP)和正位先行词参数(Proper Antecedent Parameter,简称PAP)(也可译为适当先行语参数)。根据约束理论第一原则,照应语必须在管辖语类受约束,GCP是一个具有多个值(multi-value)的参数,不用语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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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身代词采用不同的参数值,也就是选择不同的管辖语类(陈月红,2001:9)。

英语反身代词以包含反身代词和主语的最小句子为管辖语类

(包括反身代词、一个具有成分统制作用的先行词和一个主语),所以英语反身代词只容许近位约束(localbinding),不容许远位约束(long distance binding)。汉语光杆反身代词“自己”的管辖语类为反身代词和根时态(root tense)的句子,所以“自己”容许远位约束。既然汉语允许反身代词“自己”受到近距离或远距离约束,而英语反身代词却只能近距离受约束,因此就管辖语类参数而言,汉语比英语更具包容性。然而,就适当先行语参数而言,英汉反身代词均可与句子的主语互指,而英语反身代词还可与句子的宾语互指,英语比汉语更具包容性。根据GCP和PAP的这种子集/母集关系(subset/supersetrelationship),可作下图分析:

(二)逻辑形式移位理论

逻辑形式移位理论是由P i c a (1 9 8 7 )及其支持者(Battistella,1989;Cole et al.,1990)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在形态上(morphologically)存在着简单反身代词(simple reflexives)(如汉语中的“自己”等)和复合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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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代词(complex reflexives)(如英语中的“himself”和汉语中的“他自己”等)。从词素结构(morphological structure)上来讲,汉语反身代词“自己”

一种单词素式(monomorphemic)的词首X0,英语反身代词

“himself/herself”与汉语反身代词“他/她自己”是最大投射(maximal projection)的复合词素(XP)。逻辑形式移位理论认为复合反身代词XP作为一个最大投射,会移位并贴近于相邻的动词词组VP,由于VP也是一种最大投射,XP反身代词在邻近地(adjunctionsite)得到解释,以句(2)a、(2)b 为例:

彼得认为[杰克i VP相信他自己i(XP)]。

Peter thinks that [Jacki VP trusts himselfi (XP)].从以上分析得知,XP只能与位于同一句子中最近距离的主语共指。单词素反身代词X0因为不具备人称、数和性方面的名词性特征,可以经连续性词首至词首移位(headto head movement),也即在抽象逻辑层次上连续层级移位(successive-cyclic movement),上升至句首的INFL位置(INFL位置由时态tense和一致agreement两个投射组成),并在该位置得到解释,以句(1)为例:

(三)相对化大主语理论

Progovac(1992,1993)提出相对化大主语理论,被用于解释英汉反身代词受约束的差异。她认为反身代词在形态上存在简单反身代词和复合反身代词,简单反身代词是指在形态上不存在数、性及人称变化的反身代词,复合反身代词则是指在形态上存在数、性及人称变化的反身代词。反身代词的管辖语域是大主语(SUBJECT),“大主语”指句子的主语[NP IP],领属语[NP NP]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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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与主语(NP)在人称、性、数等方面的一致关系的一致词素(AGR,agreement)。大主语的概念依反身代词X-bar状态而产生相对化,不管是简单反身代词还是复合反身代词,均受相对化了的大主语的约束,在约束反身代词时需要在指代特征方面彼此匹配。也就是说,不管是汉语简单反身X0反身代词还是英汉复合反身代词Xmax反身代词,它们在接受约束时就需要X-bar的彼此兼容(compatibility)。选择什么作大主语取决于两个因素:

1.反身代词的词素结构:X0反身代词和Xmax反身代词

2.反身代词与其约束者的X-bar:反身代词与其约束者须属相同的X-bar

汉语简单反身代词X0反身代词只能接受X0范畴作为其大主语,X0反身代词必须受约束于唯一具有成分统制作用的AGR,由于句子主语与AGR同标,X0反身代词也就因此受约束于与AGR同标的句子主语。尽管汉语在形态上缺乏显性的AGR,即没有明显的屈折特征,然而汉语拥有隐性形态的AGR,具有照应性。AGR能与处于上层的另一AGR同标。当X0反身代词“自己”受约束于近位的AGR,且这一AGR在照应方面与上层的另一AGR连接在一起,AGR链(AGR chain)形成,“自己”将远位主语作为先行语,因此远位先行词或近位先行词均可约束“自己”。如:

张三i认为AGR3李四j知道AGR2王五k表扬AGR1了自己i/j/k。AGR 1是“自己”的大主语,也是近距离的约束者。因为AGR1在句子结构上处于最低位置,受到位置比它高的AGR2的约束,而AGR2通过连锁反应又受到处于句子结构最高位置AGR3的约束,因此形成AGR1-AGR2-AGR3链,“自己”与三个主语“张三”“李四”“王五”任何一个形成互指,AGR1、AGR2、AGR3彼此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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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复合反身代词对大主语的选择,只能限制于具有人称和数特征的Xmax标志语(specifier)(即[NP IP],[NP NP]),其最小的最大投射(the smallest maximalprojection)是Xmax。英汉复合反身代词只能受近距离主语的约束,因其在结构上属复合结构,只能接受属于Xmax范畴的句子成分作为其大主语。由于作为大主语的标志语能界定约束域,阻止其远距离受约束,只能接受同属于Xmax的句子成分为大主语。以下通过例子加以说明:

“ 他自己” 的大主语是近位主语“ 李四” ,“himself”的大主语是近位主语“Jack”。同时,需要指出英语AGR在定式及不定句中分别有显性及隐性的词素形式。显性A G R通过词缀表示动词和主语人称和数的一致关系,如句(6)“Peter thinks that [Jack trustshimself].”在不定式内嵌句(embedded clause)中,隐性AGR出现,如“Peter tells Jack [to trust himself].”由于内嵌句中没有显性词缀AGR,按照相对化大主语理论,会误将主句的显性AGR约束在不定式内嵌句中的复合反身代词“himself”。因此,在运用该理论时,应分清英语AGR在定式句和不定式句显性及隐性的词素形式。

五、结语

乔姆斯基在约束理论中提出了“照应语在管辖语域里受约束”这一原则,本文就这一观点,结合英汉反身代词的语法性质,简要地描述了语言学家对此所作的各种修正,即三大语法理论:参数理论、逻辑形式移位理论和相对化大主语理论,并对这些修正观点在英汉反身代词的约束特征分析的具体验证作了评述。英汉复合反身代词拥有近位约束的语法特点,汉语光杆反身代词“自己”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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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远位约束的约束特征。这些修正观点所论述的主要对象是英汉反身代词如何受约束这一问题,至于该约束理论能否就各种语言的反身代词的约束特征都作出行之有效的解释,仍待后期进一步的充实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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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6q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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