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关于XX违纪问题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4-01-07 16:0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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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违纪问题的通报

近期,铁山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区文体旅游局原副局长XX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案件。同时,对相关单位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其全面清理财务违规行为。

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必须指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

201X年4月,经区委同意,时任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XX等4人前往观摩201X年成都铁人三项世界杯比赛,出差时间为4月15日至18日。4月17日,XX等4人提前结束观摩比赛,在未请示报告或报备的情况下,前往成都武侯祠旅游。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借用公款长期不归还

201X年4月13日,时任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XX因公务差旅借支公款2万元,4月18日,公务结束后,XX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归还该公款。在财务人员多次催促和调到其他单位后,仍未归还该公款,直到纪委调查后,才于2018年4月23日全部归还该公款。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物的收发和使用未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201X年7月至8月,区文体旅游局决定由时任副局长的XX,负责收取铁山网球协会会员年费,实际收取了3400元。XX安排本局工作人员盛某保管该款,后直接用于因公支出,该款的收入和支出未入单位财务,进行会计核算。

XX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2009年因财务问题受到处分后再次因同样问题违纪应当受到处分。2018年6月,经区纪委审议并报区委批准,给予XX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案中,区纪委针对案件中发现的财务违规问题,建议区财政局组织对全区财务违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全面清理相关财务违规行为。

这起违纪案,是个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也是一起财务违纪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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