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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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核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保障。现将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提名许有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预案》。

2、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前三个季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地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18 年度、2019 年前三个季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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