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对桐乡市档案局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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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

部分

桐乡市档案局规章制度汇编

2002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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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科室工作职责·····························(1) 1.办公室·····································(1) 2.保管利用科·································(1) 3.监督指导科·································(3)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4) 1.党组书记、局长·····························(4) 2.党组成员、副局长···························(4) 3.党组成员、副局长···························(5) 4.调研员·····································(6) 5.办公室·····································(6)

主任·····································(6) 副主任···································(7) 文书、报帐员·····························(7) 驾驶员···································(8) 门卫·····································(8) 6.保管利用科·································(9)

科长·····································(9) 档案利用接待员··························(10) 科员····································(10) 7.监督指导科································(11)

科长····································(11) 科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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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工作规范····························(14) 1.学习制度··································(14) 2.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14) 3.考勤制度··································(15) 4.文秘工作制度······························(16) 5.财产管理制度······························(17) 6.财务管理制度······························(17) 7.微机房管理制度····························(18) 四、业务工作规范····························(20) 1.档案收集制度······························(20) 2.档案(资料)统计工作制度··················(21) 3.查阅档案须知······························(21) 4.档案全宗管理制度··························(23) 5.档案(资料)复印制度······················(23) 6.档案库房管理制度··························(24) 7.图书、资料、刊物管理制度··················(24) 五、会议制度································(26) 1.党组会议制度······························(26) 2.党员会议制度······························(26) 3.科室骨干会议制度··························(27) 4.干部议事会制度····························(28) 六、工作人员守则····························(30) 1.职业道德规范······························(30) 七、安全制度································(32) 1.门卫制度··································(32) 2.保密制度··································(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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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3) 4.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34) 八、作风建设································(35) 1.廉洁从政制度······························(35) 2.联系基层制度······························(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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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科室工作职责

1.办公室

一、认真做好局(馆)文书、档案、秘书工作,并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二、负责局(馆)日常事务,包括接待、联系协调、后勤杂务、车辆管理及传达室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做好各类会议、培训班的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记载好局(馆)工作大事记。

四、负责做好各类档案用品(包括档案用具、装具)的印刷、供应、管理等工作,做好出入库帐,并做到帐实相符。

五、做好档案学会日常工作,办好《桐乡档案》期刊,做好学会财务工作。

六、负责做好各类报刊杂志和资料的征订、管理工作,并对需要进馆的资料收齐后移交保管利用科进馆。

七、负责做好局(馆)财产管理工作,对购进、调出及报废的财产和物品都要登记入帐。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管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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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和接收本馆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接收一级单位和有代表性二、三级单位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接收属于本馆应接收的撤消机关、团体的档案;

(三)接收和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反映桐乡特色的各种资料,加强对历史和名人档案资料的征集。

二、对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一)对全部馆藏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 (二)做好档案库房的“六防”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做好对破损和字迹褪色档案的修复抢救工作,努力提高档案保护水平;

(四)做好对不需要继续保存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防止各种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馆内档案统计工作,对档案、资料的放进、移出、全宗和案卷数量、利用等情况及时进行统计,按时做好年报工作;

(六)做好档案保护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档案、资料的复印工作。

三、搞好档案的开放和档案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一)做好利用者来馆查阅接待工作,为利用者提供各种方便,同时做好利用实例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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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检索工具,提高利用档案的查准率、查全率,尽可能满足利用者的需要;

(三)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有关专题资料,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督指导科

一、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负责全市性档案业务建设中有关规章、制度、办法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教育、档案法规宣传工作,制定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查处违反档案法规事件。

五、负责全市机关、乡镇(街道)的档案工作统计年报。

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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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党组书记、局长

一、主持局(馆)全面工作。主要联系局办公室。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决定,积极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认真组织实施“四五”普法教育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抓好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政务公开的实施。

四、主持局党组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的学习,主持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

五、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各科室的职能作用,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单位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六、抓好局人事、财务工作,加强档案馆现代化管理建设,指导档案学会工作。

2.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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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局长做好分管工作。主要联系保管利用科,参与局办公室。

二、抓好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的规划与库房建设,档案馆业务建设和现代化管理工作。

三、抓好局机关制度建设、创建文明单位、综治(创安)工作、后勤管理和联系乡农村文化示范户建设等工作。

四、审阅分管工作的文书稿件,把好文件材料质量关,决定和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事务。

五、抓好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与业务学习。 六、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协助局长做好分管工作。主要联系监督指导科。 二、抓好档案法制宣传、档案行政执法和业务监督指导工作。

三、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机关年度“三集中”立卷及档案年检工作。依法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工作。负责代立卷的组织工作。

四、抓好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的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复查认证工作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审阅分管工作的文书稿件,把好文件材料质量关,决定和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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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调研员

一、协助局党组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参与保管利用科。

二、抓好党支部工作,组织党员政治学习,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好局机关工会工作,组织好工会活动。抓好共青团、妇女及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四、协助抓好档案馆业务建设。 五、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办公室

主任

一、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除档案业务工作以外的部分有关文件、报告、计划、总结与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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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好档案学会的管理工作,组织会员开展学术交流及其他活动。

四、抓好本机关综治(创安)和卫生的具体实施、出租房日常管理及其租金、水电费收缴等工作。

五、做好办公室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六、完成其他协作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副主任

一、协助主任抓好办公室工作。起草除档案业务工作以外的部分有关文件、报告、计划、总结与上报材料。

二、做好行政会议记录、本部门工作大事记及《桐乡档案》的组稿、出刊工作。

三、做好有关人事、工资的统计年报、调资和全市档案专业职称评定材料的把关和送审工作。

四、负责局(馆)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五、协助抓好学会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团体会员登记及会费收缴工作。

六、协助抓好综治(创安)、卫生等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完成其他协作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文书、报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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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催办、局机关年度立卷归档及文印工作。

二、做好本局财务报帐员工作。掌握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正确及时编制工资发放清单,按财务制度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票据报销手续,做好其他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档案学会秘书长工作职责,具体做好学会日常管理工作。

四、做好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及统计上报工作。 五、完成其他协作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驾驶员

一、认真做好小车驾驶工作。自觉遵守《安全交通管理条例》,加强安全意识,谨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做好出车前车辆性能检查和出车后清洁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按有关部门规定参加驾驶员业务学习和车辆年检年审工作。

三、做好文件交换,并协助文书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立卷等工作。做好局(馆)人员的考勤统计、汇总工作,参与有关会务、日常接待和后勤事务工作。

四、完成其他协作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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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尤其是夜间、双休日、节假日,传达室不得断人。机关人员下班后,及时关锁好办公楼门窗,晚上按时关闭大门。学会使用防盗报警装置,如发现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做好办公楼门厅、过道、楼梯、卫生间及院子内环境卫生及会议室、活动室、接待室的清洁打扫工作。

三、管理和做好院子内绿化工作,及时浇水、施肥、除草、除虫。

四、收发好报刊杂志、信件,如有急件要及时通知或转交本人。

五、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保管利用科

科长

一、主持保管利用科全面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保管利用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保管利用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做好档案接收、收集和征集工作,包括重点档案、名人档案及其他桐乡特色档案的征集、整理。 三、做好全宗管理工作,包括档案接收清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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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目和全宗卷管理工作。

四、做好档案馆统计工作,记录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的各类统计台帐,填报档案事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并撰写分析报告。

五、负责档案史料汇编或参考资料的编纂工作。

六、负责馆藏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编目工作。 七、做好馆藏档案开放工作。

八、完成其他协作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档案利用接待员

一、做好档案、资料的利用接待工作。

二、做好档案利用咨询辅导、档案利用信息反馈记录调查工作。

三、做好利用统计及分析、利用效益实例收集选编等工作。

四、做好进馆档案、资料的接收、清点、入库登记和保管利用工作。

五、编写专题目录(或卡片)。

六、做好库房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七、完成其他协作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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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本馆档案管理数据库、档案资料目录数据库的管理和完善工作,做好计算机输入档案目录及其辅导工作。

二、做好微机房及其馆内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三、做好档案技术保护工作和库房温湿度调控、记录及分析,库房“六防”管理,局(馆)电气设备管理,馆藏病档检查及抢救工作。

四、完成其他协作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7.监督指导科

科长

一、主持监督指导科全面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监督指导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机关年度“三集中”立卷工作,完成分工内单位档案业务指导任务,并督促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把好案卷质量关,负责代立卷的接收、分类工作。

三、做好乡镇(街道)、部门档案升省级、市级前的业务指导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指导好基层单位档案工作及达标升级、复查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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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乡镇(街道)抓好行政村、社区档案工作,指导好年度立卷,组织实施对行政村、社区档案的抽查工作。

五、负责修订有关档案检查、升级标准,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机关年度立卷年检工作。

六、做好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 七、做好本科工作范围内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浙江档案》征订工作。

八、组织举办档案人员上岗培训和社区档案人员培训班。

九、完成其它协作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科员

一、完成分工内单位档案业务指导任务,配合做好乡镇(街道)、机关“三集中”立卷的业务指导,并督促材料收集,做好代立卷的分类整理。

二、做好分工内乡镇(街道)、部门档案升级前的业务指导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指导好基层单位档案工作及达标升级、复查认证工作。

三、做好分工内行政村、社区的年度立卷指导工作,配合做好行政村、社区档案的抽查工作。

四、做好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做好档案年检、《浙江档案》征订及培训班工作。 六、、完成全市档案工作统计年报整理、汇总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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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做好案卷目录的收集整理工作。

七、完成其它协作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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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工作规范

1.学习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二、做到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并制定年度和季度学习计划。

三、坚持每周半天的机关政治学习制度。正确处理好集中学习与自学的关系,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以学习指导和促进自己的工作。

五、学习内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档案业务知识;学习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领导讲话及上级档案主管部门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政治思想和专业技术素质。

六、学习主持人为党组织负责人或局(馆)领导。学习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出勤登记、学习记录等。

2.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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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主要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根据本单位实际吸收有关同志参加。学习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年度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研讨要做好出勤登记、讨论记录等。

三、中心组成员要抓好个人自学,提倡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

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加强调查研究,原则上要求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一篇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文章或论文。

3.考勤制度

一、本局工作人员应积极出勤,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因病因事不能出勤的,应办好请假手续。请假半天以内的向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的向局领导请假。请假要有书面请假条,同时应交待安排好工作。

三、探亲假、年休假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但要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婚、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坚持每日考勤,由本人负责记录,专人负责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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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统计,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4.文秘工作制度

一、以本局(馆)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及重要文电,一般应由办公室负责拟稿,具体业务性文件(包括技术职称和本部门人事、工资等)可以由经办人拟稿,办公室负责文字把关,并递送局长或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审阅签发。

二、本局(馆)文件,包括会议带回及机关交换的文件,统一由文书(或临时代办人)负责拆封并逐件登记,做到不错登、漏登,防止文件丢失。

三、需要向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传达的文件,由领导安排时间统一组织;需要由有关业务人员阅办的文件,由文书负责传递,经办人阅办后,须在文件处理单上签上办理结果,及时交还文书。科室之间不能横传文件。

四、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须办理借阅手续;非阅文范围人员需要调阅文件时,须经领导批准。

五、文书收发人员对领导批示办理的文件,要按承办期限负责催办。传阅或办理完毕的文件,由文书及时清理归档。

六、把好局(馆)文字材料质量关。起草文字材料力求做到“认真、正确、规范、精练、整洁”。完善文稿核对办法,努力减少文字差错。

七、本部门所有需要打印的文件、资料、图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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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确需在外单位有偿打印的),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交文印室打印。非本部门需要帮助打印文件的,应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八、文印室人员必须按照统一安排,认真、负责、准确、迅速地做好打印工作,并做好打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使用褪色书写材料或字迹模糊、不易辨认的文件底稿,打字员可以拒绝打印。

十、努力提高印刷、装订质量,避免漏页、重页、破页、污页。

5.财产管理制度

一、凡新购的财产及用具,必须由专人逐件登记;凡损毁、报废的财产和用具,应验证后及时注销。

二、各类财产、设备、用具,一般应有固定存放地点,落实管理人员,并进行定期检查。

三、凡本局(馆)财产、设备、仪器、工具等,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出借手续,用后及时归还。贵重物品出借,应经领导同意。一切外借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四、凡购买各类设备物品,需事先征得领导同意,购买发票必须经领导签字,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6.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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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遵循有关制度秉公办事。

二、财务人员必须熟悉和钻研财会业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证相符和现金与帐目相符。

三、凡因召开大型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组织参观学习等活动涉及大额现金收支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人员办理现金借款和入帐手续。

四、各项经费的支出一律由局长审批。大笔开支应事先请示,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五、财务人员应定期编制收支明细报表,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工作情况,并提出资金使用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7.微机房管理制度

一、微机房内的电脑、复印机等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使用。未经领导同意,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操作。

二、科室、部门需打印或复印各类文件、通知、信函、资料、图表等,须经科室、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文件须经局领导签发)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一安排(如办公室负责人外出不在,由分管领导安排)。

三、复印数量较多(20份以上)且能够打印的资料,尽可能安排打印(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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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单位需要打字、复印的,实行有偿服务。电脑打字:A4每页4.00元;复印:A4每页0.60元,A3每页1.00元,并开具票据(利用馆藏档案复印另按规定执行)。

五、微机房专职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操作规程,勤恳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做到少出差错甚至不出差错。

六、加强安全,保密的文件、资料做到不丢失、不泄密。离开机房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机房内严禁烟火和堆放其他杂物。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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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工作规范

1.档案收集制度

一、档案收集工作指导思想:在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本馆收集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进馆,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且具有桐乡地方特色的馆藏体系。

二、档案馆应根据《档案馆工作通则》的有关要求,负责制定接收、征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落实专人,按计划开展档案及资料的收集与征集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1986年2月7日颁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本馆应接收立档单位保管10年左右的档案,接收范围为:1、本市各乡镇(街道)机关、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单位和团体及有代表性的下属单位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2、属于档案馆应接收的撤消机关、团体的档案;3、属于档案馆应接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各种档案。

四、档案馆在确定收集范围时,应通过调查研究,根据档案的实际价值确定收集对象,并编制被收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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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册,建立科学的进馆序列。

五、档案馆除按规定接收的档案外,还应将立档单位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和有关检索工具随同档案一起接收。接收时,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填写交接清单(一式两份),经手人签名盖章。

六、进馆档案应保持全宗完整性,并按规定整理上架。

2.档案(资料)统计工作制度

一、根据《档案馆工作通则》规定,档案馆负责档案(资料)的统计、保管、上报等各项统计管理工作。

二、档案馆应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对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全宗和案卷数量、利用情况的分析统计工作,并按统一规定和要求填写统计年报。

三、按上级档案业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准确及时上报本馆基本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年一月份补报上一年度的全宗变化情况。

四、切实做好档案分析统计年度归档工作。

3.查阅档案须知

一、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凭身份证、工作证或者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本馆已经开放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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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同胞和华侨如查取本人及其亲属历史证明,持本人回乡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利用本馆已经开放的档案;利用其他开放档案,应由有关机关介绍信并经局领导同意。

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本馆已经开放的档案,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并经局领导同意。

二、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必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并经本馆同意;重要档案的查阅,还须经局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三、利用者查阅档案必须详细填写《调阅档案登记表》。利用未开放的档案,要严格执行介绍信和领导审批的查阅制度。如需查阅大量档案,须事先报送计划和预约时间。

四、档案材料只能在本馆内查阅,不得携带出馆外;如需外借,须经局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五、利用档案时,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六、利用者查阅未开放的档案,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档案或者泄露内容;如需复印、照相,需经局领导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查档完毕后,利用者和接待人员应当把档案材料当面交接清楚。

八、查档时应注意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和吸烟。

九、本馆提供档案利用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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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其所捐赠的档案,本馆无偿和优先提供(《法规手册》第71页)。

4.档案全宗管理制度

一、本馆档案划分好全宗,以全宗为单位整理、编目。

二、档案以全宗为单位保管,设《全宗名册》、《馆藏档案存放一览表》,所有全宗建立全宗卷。

三、建立馆级、全宗级档案收进、移出、利用、保管等情况的统计台帐。

四、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鉴定。

5.档案(资料)复印制度

一、本馆复印机除为本部门工作服务外,可以承担因利用档案需要的对外复印服务,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复印保护费用。

二、凡复印档案资料和文件,均需凭介绍信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人内部讲话材料或绝密件,须经原发文机关或领导批准。

三、利用者如复制本馆大批档案材料(证明性材料除外),一律由本馆登记后寄往利用者所在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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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非本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领导同意,并有本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二、 库房内的档案要以全宗为单位进行系统排列存放。库房内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件。

三、案卷调阅完毕要归还原处,出借案卷要经过批准,并办理好外借登记手续。

四、做好库房“六防”工作。严禁吸烟。下班时要检查和关闭好门窗,上好门锁,并切断电源。平时要勤打扫,保持库房整洁。

五、调节、控制好库房温湿度,专人定期调换自动控制仪记录纸,在有利于档案保护的前提下,做好室内通风、降温、降湿工作。

六、对馆藏档案要定期进行安全保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库房钥匙实行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给他人使用,如遇遗失,应予全部调换。

八、如因人员变动或岗位调整,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7.图书、资料、刊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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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购、购置图书、报刊、资料等,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二、订购或购置图书、资料的范围,主要是档案业务用书和反映本市范围内的有关党史、文史及其他为配合利用需要的图书、资料、刊物等。

三、档案业务方面的内部刊物和资料(包括上级业务部门发来或赠阅的),经传阅或办理后存资料室;本市或外市、县有关部门送来的资料存资料室,供全体同志阅览。

四、馆藏资料一般不予出借。如本局(馆)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则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如有丢失,视价值大小予以经济赔偿。

五、图书、资料确定专人保管并做好登记、统计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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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制度

1.党组会议制度

一、党组的基本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二、党组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组成。

三、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集,一般每年四次。 四、党组会议主要内容: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讨论市委的决议和指示,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2.讨论决定本部门有关计划、决策、人事安排、工资福利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报请市委审定的事项。 4.指导机关党支部工作。

2.党员会议制度

一、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集全体党员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临时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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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会议的全体党员,要模范执行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认真做好笔记和会议记录。

三、党员会议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决定、决议、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落实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3.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认真过好每年两次的民主生活会。

4.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

6.围绕局(馆)工作,对党员提出任务要求。

3.科室骨干会议制度

一、科室骨干会议由局(馆)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吸收其他有关同志列席。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召集,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临时召集。

三、会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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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达学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任务和要求;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分析全市档案工作形势和局(馆)工作现状,讨论统一局(馆)工作部署、计划、任务。

3.讨论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的有关业务工作事项。 4.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并对有关问题提请会议讨论,以求统一。

5.布置阶段性工作,并提出相应要求。

6.讨论决定本机关重要制度、规定和行政、经济管理措施,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4.干部议事会制度

一、议事会由局(馆)全体干部参加。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召集。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临时组织召集。

三、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本部门贯彻实施意见。

2.布置局(馆)年度工作计划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并提出相应措施和要求。

3.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掘下阶段工作意见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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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通过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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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人员守则

1.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依法治档,推进档案法制建设。

三、注重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办事认真、准确、及时,注重质量,讲究效率。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提倡相互帮助,做到分工不分家,通力合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科学知识和档案业务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六、树立全局观念,同兄弟单位主动配合,团结协作,不扯皮,不推诿,共同搞好各项工作。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八、廉洁奉公,不徇私情,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九、模范遵守档案工作者“忠于职守、维护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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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头苦干、优质服务”的职业道德规范,据实立档,秉笔直书,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

十、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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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制度

1.门卫制度

为了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确保内部治安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门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尤其是夜间、双休日、节假日,传达室不得断人。机关人员下班后,门卫人员要及时关好过道铁栅门、走廊间窗户和门厅大门。

二、门卫人员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本机关大院要认真进行询问,经许可方能进入。严禁推销商、乞丐进入大门,干扰机关正常办公。

三、严禁易爆、易燃、有毒等危险品及载有危险品车辆进入本机关院区。

四、门卫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各类治安安全隐患,要尽快采取措施弥补或及时报告,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追查、盘问。

五、门卫人员要熟悉、掌握防盗报警装置的使用方法,如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2.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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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保密制度: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互联网上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安全消防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建立消防义务组织,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类消防器材性能,学会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

二、库房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馆内库内。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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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人员下班离岗时要切断电源,做到人离电源断。

四、及时检查火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报告领导并积极采取措施。

五、虚心接受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定期鉴定和更换消防器材及药剂。

六、监督外来人员共同遵守本制度。

4.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正确办理现金收、付手续。

二、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制度,收入的现金及时解交银行,不得留大金额现金过夜。

三、财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发票、凭证、帐册、报表、支票、印章、文件及有关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专设登记簿,认真办理领用及注销手续。

五、按票据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管理工作。在票据管理中,要做到领回票证有登记,发放票证有手续,核对票证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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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作风建设

1.廉洁从政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收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用公款报销应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不得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五、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的接待。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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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基层制度

为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坚持与联系乡挂钩联系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同福乡为本局的联系乡。本局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是:(1)帮助联系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的中心工作任务;(2)帮助联系乡开展抗旱抗洪救灾等突发性工作;(3)围绕联系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开展专题研究;(4)去联系乡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

二、建立扶村制度。决定同福乡建胜村为本局的联扶村。具体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1)了解情况,掌握现状;(2)帮助他们摆脱陈旧的传统思想束缚,树立起自信自强、奋发向上的意志;(3)研究找准壮大村级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三、完善干部夜访制度。同福乡合星村庙前埭组徐兴辉户为本局联系的文化示范户。夜访活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全年不少于2次。夜访对象以文化示范户、种养大户、个私大户、困难户等为重点。形式可采取上门夜访听取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与群众面对面夜谈释疑,沟通思想,共商对策。

实行局联系基层制度,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全体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基层,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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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联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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