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报告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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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工程项目管理

课程设计

题 目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学 院 专业班级 指导老师 京沪高铁项目管理报告

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系

2013年 9月13日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报告 ............................................................................... 2

一、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 2

1.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2

2.京沪高铁项目法人公司的组建及融资模式:................................................. 3

3.京沪高铁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5

4.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评述:.................................................................. 9

二、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承发包模式 ................................................................. 10

1. 概述.................................................................................................................. 10

2.京沪高铁项目决策阶段工作组织模式选择及实施........................................ 11

3.京沪高铁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组织模式选择及实施........................................ 11

4.京沪高铁项目施工图设计与施工组织模式选择及实施................................ 11

5. 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承发包模式评述.............................................................. 13

三、京沪高铁建设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保证 ............................. 14

1.依法依规明确各方职责,并切实履行。........................................................ 15

2.制定京沪高铁项目管理制度或办法,明确项目管理工作程序、流程和技术

与管理标准;并在实施过程中对照执行。....................................................... 18

3.各参与组织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保证................................................................ 19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报告

一、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1.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概述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经营性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试行了各种方式的投资项目责任制度。但是,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目标和权益、风险承担方式等都不明确。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96年1月制定颁发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简称《规定》)。根据《法定》要求,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规定》明确了项目法人的设立、组织形式和职责、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及考核和奖惩等要求。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目的是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原国家计委于1996年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凡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而没有实行的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也不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考虑到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环境,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通常采用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分阶段、分专业工程平行发包等方式选择参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不能扮演核心主体项目法人责任制确立了法人作为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的核心地位,它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项目法人是京沪高铁质量管理的核心主体,其重要的职责是实现项目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协调管理,扮演“协调者”和“组织者”的角色。项目各参建单位以合同为纽带,成为京沪高铁建设的供应链成员。他们是项目的重要实施者,也是项目质量责任的主体。

2.京沪高铁项目法人公司的组建及融资模式

按照铁道部与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加快铁路建设会谈纪要》,铁道部和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分别授权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其出资人代表和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对京沪高速铁路项目的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及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

京沪项目组建了京沪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市场化融资方式,吸纳民间资本、法人资本及国外投资,构建多元投资主体,拓展多种投资渠道,是一种典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7]2328号文批复京沪高速铁路完整项目总投资规模为2209.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0%,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银行贷款,并研究发行部分企业债券。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条件成熟时,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 募集资金,减少政府资本金比例。

京沪高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起人: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顾 聪 职务:总经理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陈德贤 职务:董事长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项怀诚 职务:理事长

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张惠民 职务:董事长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戊方”)

法定代表人:沈长全 职务:董事长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己方”)

法定代表人:王琪 职务:董事长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方”)

法定代表人:王周喜 职务:董事长

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辛方”)

法定代表人:冯宝椿 职务:董事长

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壬方”)

法定代表人:孙亮 职务:总经理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癸方”)

法定代表人:王永忠 职务:董事长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子方”)

法定代表人:杜长棣 职务:总经理

3.京沪高铁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方是项目管理的核心主体。由于其属于国家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管理架构大体上氛围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在国家层面成立了京沪高铁建设领导小组;第二个层面,(当时的)铁道部和京沪高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及下属部门等。

(1)京沪高铁建设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名单中,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由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兼任,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任等任副组长。此外,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银监会、海关总署等部均以副部长级别的

高层担任组员。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的副省长(副市长)也将参与其中。其主要职责是:统筹指导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收集和掌握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有关信息。

(2)京沪高铁总指挥部及有关机构职责:

高铁总指挥部概述:

总指挥部是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对投资控制管理实施统一领导,集中控制,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全程监督。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长负责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决策和管理,对投资控制负总责。

总指挥部投资控制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铁道部和京沪高速铁路沿线省市有关基本建设工程投资的政策、法规。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项目的投资控制管理规划和办法;规范内部及各参建单位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和落实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铁道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合理确定各部门;各指挥部投资控制项目和费用的监督和指导投资控制目标的落实;考核各部门、各指挥部投资控制管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投资控制管理进行考核;负责审批不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方案的I类变更设计,并将处理结果报铁道部核备初审并上报;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变化、重大方案的I类变更设计,按规定审批使用基本预备费和降造费;组织概算清理和竣工文件编制。

京沪高铁总指挥部职能部门职责:

①指挥部:

根据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和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投资控制实施细则。 督促管内承包单位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控制可能发生的合同外费用;负责审批II类变更设计并报总指挥部核备,签发责任范围内变更设计通知书;对合同乙方提出的索赔,协助总指挥部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并上报总指挥部;负责组织管内征地拆迁补偿费、大型临时设施用地(含复垦)的实施与控制;主办征(租)地、拆迁(含三电迁改、地下管线迁改、地面构筑物、附着物拆迁等)数量审核和补偿标准的确认;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规模的控制;协助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的签订等;主办管内各项目验工计价资料审核签认;协助总指挥部清理概算、编制竣工决算等工作;建立投资管理台账。

②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是总指挥部投资控制管理的牵头和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初审、招标概算和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依据铁道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向各部门和各指挥部进行概算费用交底;负责合同签订前费用来源、概算控制指标的审核;负责项目招标概算(或标底)的审查(甲供材料不含按合同清单中甲供材料价格控制);根据批复设计概算,负责本部门主办的相关项目概算费用的控制;协助变更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审查不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方案的I类变更设计概算,并将处理结果报铁道部核备;初审并上报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变化、重大方案的I类变更设计概算,根据铁道部批复和施工承发包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负责已验工项目的计价、汇总和投资控制管理,定期进行投资管理与控制分析,及时提出加强投资控制的建议意见;负责建立总指挥部项目实施过程投资管理台账,详细记载各阶段投资审批、工程招投标、执行预算、年度投资、变更设计、基本预备费和降造费使用、概算清理等内容;负责归口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使用初审工作;负责初审物资设备部提报的甲供材料设备差价调整资料并报部审批;根据批准的变更设计、甲供材料价差调整文件等,办理验工计价和合同价调整;负责组织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对各类合同索赔的调查、研究,根据总指挥部批准的处理方案对索赔处理费用提出建议意见;负责建设单位管理费预算编制和上报,协助综合部对日常办公经费按预算控制和使用;协助总指挥部领导,定期召集投资分析和费用审查会,及时办理费用审批及核备手续;负责制定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监督、考核规定;组织投资控制管理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激励约束考核建议;负责组织项目清理概算和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③工程管理部:

根据批复设计概算,负责本部门主办的相关项目概算费用的控制。 负责组织和指导征地拆迁、大临工程临时设施用地(总指挥部承办)、三电及管线迁改等协议的谈判、工作的开展和协调;负责组织征地拆迁数量和标准的审核工作;组织建立全线征地拆迁档案,组织竣工阶段地亩资料的组卷交验、土地产权移交等工作;负责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工作;归口负责变更设计管理。负责组织审查不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方案的I类变更设计,并将处理结果报铁道部核备;组织初审并上报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变化、重大方案的I类变更设计;组织各类合同索赔的调查、研究,对索赔处理方案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对索赔工程数量审核和签认;负责建筑安装工程、征地拆迁(含三电及管线迁改等)、大临工程用地等验工项目、数量的审核和签认;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费用验工的审核确认;负责设计工作质量和设计优化工作的考核;负责对本部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费用提报手续;对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负责审核技术方案和工程数量;负责建立本部门投资动态管理台账;负责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初审;负责组织各阶段设计工程数量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的审查工作;协助概算清理、竣工决算编制等工作。

④安全质量部:

根据批复设计概算,负责本部门主办的相关项目概算费用的控制。

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费用验工的审核确认;对本部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费用提报手续。参与总指挥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建立本部门投资动态管理台账;参与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初审、施工图投资检算、招标概算、工程量清单审查工作。

⑤物资设备部:

参与初步设计概算初审、施工图投资检算、招标概算和工程量清单审查工作。 负责组织工程量清单中甲供物资设备价格和数量审查;根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负责甲供物资设备、代理服务等费用的管理和控制;负责甲供设备验工项目和数量的审核和签认;负责组织总指挥部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参与铁道部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负责按合同和实际供应或结算情况,根据铁道部要求编制汇总各标段甲供物资设备价差调整所需的资料(每季度一个周期),按时提交计划财务部;了解、掌握物资设备的市场行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采购成本。负责审查I类变更设计中甲供物资设备单价和数量;负责对本部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费用提报手续;参与总指挥部使用基本预备

费、招标降造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建立本部门投资动态管理台账。对甲供物资设备费用进行适时分析,并编制对比分析资料;协助概算清理和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⑥综合部:

根据批复设计概算,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费中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费用的管理。协助计划财务部编制建设项目管理费预算,并按批准的预算控制和使用。

对本部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费用提报手续。参与总指挥部使用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的审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监察工作;负责办理公司购置小型固定资产费用等与建设项目管理费有关的项目的验工审核和签认;协助投资控制考核工作。

4.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评述

国务院成立的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 导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沿线7省、市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将建设管理工作委托给铁道部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具体负责施工组织和建设管理,下设天津、济南、蚌埠、南京、苏州5个指挥部。

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推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小业主、大咨询”管理模式。监理作为业主工作的延伸,派监理人员和业主一起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工程咨询主要开展关键技术咨询、专项咨询和外方质量代表进行质量监管。

实行“小业主、大咨询”管理模式。监理作为业主工作的延伸,派监理人员和业主一起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工程咨询主要开展关键技术咨询、专项咨询和外方质量代表进行质量监管。

“小业主、大咨询”的基建管理模式显示了积极作用,有利于发挥社会中介力量和专家的作用,使业主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中,营造专业人员充分发挥作用的环境,极大地调动了参建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程的每个环节都具备专业人才和力量,从而提高了工程管理能力和水平。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不仅使政企分开,而且把投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也分离开。它与前述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相比,其优点为:①先有法人,后有项目,不仅强化了项目法人及投资各方的自我约束意识,而且也便于多渠道、多种方式筹集铁路建设资金 ②产权关系明晰。对投资、建设、运营、还贷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便于落实投资责任,同时也克服了投资建设与生产经营相互脱节的弊端 ③接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工程建设与生产经营,可以促进

我国铁路运输企业尽早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④可以推动工程招标承包、建设监理等现代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有利于铁路建设投资、进度和质量的有效控制 ⑤有利于实现高速铁路全线营运的统一指挥调度,便于发挥京沪高速铁路的整体功能。在高速铁路建设期间,京沪高速铁路公司不可能(事实上也没有必要)拥有足够的专业管理人员来组织管理工程建设活动,它需要委托建设监理单位来监督和管理高速铁路的建设过程这样便在其建设过程中形成一个京沪高速铁路公司、工程监理公司、工程承建公司三足鼎立的组织管理体系,这样不仅有利于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而且有利于积累高速铁路建设经验,并逐步造就一支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管理队伍,不断提高我国铁路建设管理水平。在上述三足鼎立的运行机制中,京沪高速铁路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京沪高速铁路的资金筹措、验收及建成后的运营。当京沪高速铁路公司成立之后,就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建设监理单位并与之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后者负责组织设计审查和施工招标,并对施工阶段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二、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承发包模式

①概述

总体上,京沪高铁项目采取了分阶段的依次发包模式。

决策阶段,主要采取委托签署相关协议的方式,发包方涉及铁道部、京沪高铁客运专线筹备组。而接受委托方包括:参与京沪高铁预可研与可研工作的各部委研究机构、勘察设计院、科研院所、工程试验机构及施工企业等,他们可以独立或以可研工作小组联合体的形式参与前期调研、预可研及可行性研究。委托方还包括:工程咨询机构及专家团体等。

初步设计阶段,主要采取委托签署初步设计委托协议(合同)的方式,按照总体设计和专业设计要求,明确发包方与设计承包方(包括设计总体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以及具体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工期与投资要求。

施工图设计与施工阶段, 采用了与国际上类似的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周期。在设计方面,主要是招标选择设计咨询方(联合体),明确咨询方对施工图设计的审核程序、流程和责任,这是一种典型的代理型(Agency)CM模式。在施工方面,土木工程采用分标段招标、平行发包的方式,选择各标段的施工承包商及其联合体,合同中明确施工技质量、安全、环保、工期与投资控制要求,以及合同各方的责权利。在监理方面,同样采用分标段招标、平行发包的方式,选择各标段的施工监理及其联合体,合同中应明确质量、安全、环保、工期与投资等各项

监控目标,以及合同各方的责权利。

②京沪高铁项目决策阶段工作组织模式选择及实施

京沪高铁建设项目作为国家大型基础设施采用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方式,以及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多元化投资模式。由于京沪高铁建设资金资金以政府投入的资金占多数份额,所以它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应该在前期决策阶段按审批制项目进行管理。全国人大、国务院、发改委、城乡规划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环保部等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角色。

原铁道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角色。

京沪客运专线筹备组作为项目建设方代表的角色。

建立京沪客运专线可研工作小组,包括由各部委研究机构、勘察设计院、科研院所、工程试验机构、施工企业等,他们分工合作完成预可研与可研工作。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作受政府部门委托对京沪高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咨询评估,对已经编制完成的项目前期论证文件能否满足投资决策、项目审批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提出明确的评估结论和建议,为最终决策提供参考。

③京沪高铁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组织模式选择及实施

京沪高铁股份有限公司按专业平行发包给不同的勘察设计院,签署初步设计委托协议(合同)。

铁三院、铁四院、大桥设计院、电化院、通号院等参与初步设计。其中铁三院是总体设计单位,具备承接本工程合法资质,其职责主要有:保证设计图纸符合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合同要求及甲方的其他合法要求;按合同要求按时交付图纸予业主,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在应实际情况或甲方要求出具设计变更,且保证设计变更符合规范要求;参与各分部工程及重要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参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处理;对因设计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负责。

设计大致分工情况:铁三院负责北京-徐州段,铁四院负责徐州-上海段,大桥设计院负责大胜关长江大桥和济南黄河大桥;四电工程由中铁电化院和通号院设计院负责设计。

各方依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设计协议(合同)履行职责。 ④京沪高铁项目施工图设计与施工组织模式选择及实施

采用了与国际上类似的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模式。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承担业主的角色。

铁一院、铁二院和德国沃森公司组成咨询联合体负责全线技术咨询、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核以及外方质量代表相关工作,相当于CM组织的角色。

铁三院(总体单位)、铁四院、大桥设计院、电化院、通号院等作为勘察设计方。(采用续签委托施工图设计合同的方式)。

土木工程施工采用分标段招标、平行发包的方式,最终确定:南京枢纽工程和大胜关长江大桥由中铁大桥局、中铁4、11局共同承建;土建一标由中铁17局(专业联合中铁18、19局)承建;土建二标由中铁1局(专业联合中铁2、6局)承建;土建三标由中水集团(专业联合中铁16局)承建;土建四标由中铁12局(专业联合14、15局)承建;土建五标由中铁3局(专业联合5、8局)承建;土建六标由中交集团承建。

土木工程施工监理也采用分标段招标、平行发包的方式,最终确定:铁一院建立联合体负责土建一标;华铁监理联合体负责土建二标;铁城监理联合体负责土建三标;中铁二院联合体负责土建四标;铁科院联合体负责土建五标;中铁诚业监理联合体负责土建六标。

“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式发包的方式,由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电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四电”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单位,组建“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下设电气化项目分部和通信信号项目分部。

“四电”工程施工监理也采用总承包方式发包的方式,由铁科院工程咨询公司与中铁二院咨询监理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全线的“四电”施工监理工作。

⑤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承发包模式评述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采用了分阶段、分专业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或EPC;项目管理CM代理或风险模式;项目总控(PC)模式等.

决策阶段,主要采取委托签署相关协议的方式;初步设计阶段,主要采取委托签署初步设计委托协议(合同)的方式;施工图 设计与施工阶段,采用了与国际上类似的CM模式。

分阶段,分专业的平行承发包模式有以下优点:(1)有利于缩短工期。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建设工程工期。(2)有利于质量控制。整个工程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各承建单位,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3)

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大多数国家的

建筑市场中,专业性强、规模小的承建单位一般占较大的比例。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因此,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业主可在很大范围内选择承建单位,提高择优性。(4)费用用控制方面,发包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工程的不确定性低,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但如果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合同关系复杂,使建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横向协调工作。投资控制难度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1) 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2) 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3)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CM模式的特点是采用快速路捷径法(又称阶段施工法),“边设计、边发包、边施工”,从建设工程的开始阶段就雇用有施工经验的CM单位或经理参与到建设过程中来,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模式可以有效缩短工期,使工程提前投产,降低风险,较早取得效益;同时,设计一部分、竞争招标一部分、及时施工,使得变更较少。但是CM模式分期招标可能使承包费较高,而且业主对CM组织的依赖很大,在项目完成前对项目的总体造价可能不是很清楚。

三、京沪高铁建设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保证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总体目标:优质高效、一次建成世界一流的高速铁路。 世界一流包括:

世界一流的运营速度。全线持续运行速度达到350公里,确保京沪间5个小时到达。

世界一流的工程质量。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充分满足高速铁路对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和舒适性的要求,成为百年不朽的精品工程。

世界一流的技术装备。所有技术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主要行车设备实现免维修或少维修,所有技术装备和技术参数实现数字化控制、信息化管理,建成数字高速铁路。

世界一流的运输效率。列车最短追踪间隔3分钟,大量开行大编组动车组列车,实现高速条件下的大运量、高密度运输,运输效率和效益名列世界高速铁路前茅。

世界一流的运营管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速铁路运营管理机制,采用先进高效的管理手段,实现智能化运输,做到用人少、成本低、效益好。

同时它也是:质量、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工期、投资五大系统目标。而这五大系统目标中,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是最为核心的目标,应实施一体化管理。

1.依法依规明确各方职责,并切实履行。

——组织之间的职责界定

由各部委研究机构、勘察设计院、科研院所、工程试验机构、施工企业等组成的可研工作小组,他们分工合作完成预可研与可研工作。应确立可研工作小组内部各自的角色、任务和职责。保证可研阶段的调研,技术、经济、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等分析、论证评估等工作的质量,形成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工程技术方案、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经济评价等方法基本上是成熟的,关键是调研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代表性。由于京沪高铁项目需要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所以确保各项技术的整体先进性和可靠性也非常关键。

全国人大、国务院、发改委、城乡规划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环保部等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角色依法依规完成京沪高铁项目各阶段的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铁道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方管理代表在京沪高铁项目各阶段依法依规履行审核、组织与管理等工作。尤其是原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及京沪分站代表政府监督项目各参与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并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确保有效监管。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京沪客运专线筹备组)作为项目法人在京沪高铁项目各阶段依法依规以签署合同(协议)和制定管理制度(办法)等方式明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等目标与要求,以及各方的职责。同时,针对项目建设各阶段实施全过程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和有关专家团体作为决策阶段的咨询方依法依规完成前期决策可研过程及成果的评估,必须对评估工作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院负责京沪高铁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现场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可研批复文件以及合同文件等要求,同时保证现场设计服务工作能满足工程建设和施工的需要。

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负责京沪高铁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准备和建设实施等工作,保证施工工艺和施工所形成的半成品、成品及工程实体成果满足合同、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等要求。施工联合体内部应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分工。

设计咨询联合体承担全线技术咨询、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核以及外方质量代表相关工作,对各项咨询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及其成果的质量负责。设计咨询联合体内部应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分工。工程监理司及其联合体、项目部承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等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工程监理联合体内部应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分工。

物资设备供应商、供应商代理是京沪高铁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的主体,应依法承担其所供应的物资和设备的质量。检测、试验等机构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检测和试验等相关工作,保证检测、试验过程、方法的正确性,保证各项成果的质量。

——组织内部的职责分工

以中铁1局(专业联合中铁2、6局)下设“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速铁路土建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为例,分析施工企业项目部及其组织内部的职责分工。

或,以中国水电集团下设“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项目经理部”为例,分析施工企业项目部及其组织内部的职责分工。

上述各方职责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性规范和文件中大多已经明确,但仍然需要依据项目的具体特征和组织关系,通过签署合同(协议)、制定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在工程动态实施的过程中切实履行。

京沪高铁作为大型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要强化国家和政府对项目的监督和审计,同时在建设的各个阶段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一方面强化政府投资决策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遵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接受专业团体和社会的监督。

参考英国商务部Prince2(受控环境中的项目管理)方法,京沪高铁项目主要参与者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项目的发起、组织和管理者,他们最为关心的是项目的投资价值,或者说项目是否值得投资。

这一类参与者其主体为项目法人即京沪高铁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各个投资股东(公司)、纳税人等,也包括行业主管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合理的项目法人治理结构、利益风险承担机制和相对透明的运作机制是促使项目法人真正履责的根本所在。第二类为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的提供者或称为供应商,这一类参

与主体包括京沪高铁可研工作小组、勘察设计方、施工承建方、物资设备生产方和供应方,以及工程咨询、监理、检测、试验等各方,他们应提供足够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的能力,使得投资方相信项目投资论证评估结论的可靠性,以及设计、施工、物资设备生产与供应和其他的工程技术(管理)服务能得到可靠保证。但合理的界定其责权利也尤为重要,对这类主体利益的维护和保障是其提供优质服务的动力,而对这类主体违约责任的惩罚也可以防范其提供低品质或低质量的服务。第三类为项目的使用方或用户,即参与京沪高铁运营的各运输局以及乘坐京沪高铁的众多分散的旅客,项目使用方或用户关注的是使用的功能是否在各方面得到较好的满足,因而铁路运输系统的良好治理结构以及建立畅通、合理的利益申诉机制,才能保证更好地实现使用方或用户的期望和需求。

上述各类参与者对京沪高铁项目的管理可以分为几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项目管理委员会,它由上述各类参与方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委员会应从整体上指导与引导项目的发展,从整体上掌控项目的可行性、并组织对项目的评审和批准;同时,它对资源的使用拥有较为充分的决策权,并授权验证某一阶段工作的完成和结束,以及何时转入下一阶段;授权采取主要的和重要的纠正性行动,以保证做正确的决策和正确地执行。项目管理委会应保证京沪高铁在商业上的有效管理与财务状况良好,保证满足使用方或用户的期望和需求,并要求供应商能提供详细的技术说明、并保证技术质量。

第二个层次为项目经理,它包括主要参与日常项目管理的各参与方项目经理。他们主要是组织和参与项目的计划与控制工作。在计划方面主要是在整体项目框架下组织或管理好子项目计划的制定、范围和组织的分解、授权工作包;在控制方面,主要是管理好小组经理(们),监督资源的使用和项目产品的进展,与其他子项目保持联系。

同时,项目经理还要清除项目进展中的“路障”和管理风险。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三个层次为小组经理(们),他们负责完成授权的工作包,在限定的时间、成本条件下创建一个或多个符合质量(安全和环境)要

求的项目产品,他们需要对具体的操作者实行指导和监管,并对项目经理负责。

在这三个层次之外,还需要与上述各层次联系紧密的项目支持方,他们负责收集信息和监管资源,解决计划编制、变更与配置等方面的问题与风险,保证各位层次管理的协调一致性。

2.制定京沪高铁项目管理制度或办法,明确项目管理工作程序、 流程和技术与管理标准,并在实施过程中对照执行

京沪高铁项目管理制度或办法,明确项目管理工作程序、流程和技术与管理标准;并在实施过程中对照执行。

有关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

综合管理类

(1)京沪高铁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招标投标管理流程

(2)京沪高铁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合同管理流程

工程技术管理类

(1)京沪高铁项目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2)京沪高铁项目工程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类

(1)京沪高铁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考核办法

(2)京沪高铁工程咨询管理及考核办法

(3)京沪高铁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4)京沪高铁施工图交接及现场核对完善工作管理办法

(5)京沪高铁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变更设计管理流程

工程咨询管理类

(1)京沪高铁工程咨询管理及考核办法

(2)京沪高铁外方质量代表管理及考核办法

(3)京沪高铁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管理类

(1)京沪高铁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及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2)京沪高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及开工报告审批流程

(3)京沪高铁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4)京沪高铁征地拆迁管理办法及征地拆迁管理流程

(5)京沪高铁工程调度管理办法

(6)京沪高铁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7)京沪高铁工程监理管理及考核办法

物资设备管理类

(1)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2)物资设备生产(供应商)管理办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4n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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