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流行性感冒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技术审评指导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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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编号

流行性感冒病毒核酸检测试剂 注册申报资料技术审评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2)

二〇一一年七月

目 录

一、前言 ................................................. 二、范围 ................................................. 三、注册申报要求 .........................................

(一)综述资料 ....................................... (二)产品说明书 ..................................... (三)拟定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 (四)注册检测 ....................................... (五)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 (六)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 (七)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 (八)参考值(范围)确定 ............................. (九)稳定性研究资料 ................................. (十)临床试验研究 ................................... 四、名词解释 ............................................. 五、参考文献 .............................................

流行性感冒病毒核酸检测试剂 注册申报资料技术审评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2)

一、前言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流行性感冒病毒(以下简称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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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范围

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是指利用包括荧光PCR或其他的分子生物学方法在内的核酸检测技术,以特定的流感病毒基因序列为检测目标,对人咽拭子、呼吸道洗液、抽吸液或其它呼吸道分泌物样本中的流感病毒进行体外定性检测的试剂。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首次注册申报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

三、注册申报要求 (一)综述资料

流感病毒有甲、乙、丙三型,甲型最容易引起流行,乙型次之,丙型极少引起流行。依据病毒颗粒外膜血凝素(HA)和神经氨酸酶(NA)蛋白抗原性的不同,甲型流感病毒目前可分为16个H亚型(H1-H16)和9个N亚型(N1-N9)。在甲型流感病毒中,目前已有H1、H2、H3、H5、H7和H9等亚型有人感染的报道。由于编码HA和(或)NA的核苷酸序列容易发生突变,致使HA和(或)NA的抗原表位发生改变,这种抗原性的改变使人群原有的特异性免疫力失效,故甲型流感病毒常引起较大规模甚至世界性的流感流行。按照流行特点,造成人间流感流行的流感病毒可区分为季节性流感病毒和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季节性流感病毒通常在年度间发生小范围的基因变异,这种基因变异会导致微小的抗原性改变,称为抗原漂移(antigenic drift),因此,季节性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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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虽具有年度特异性且抗原性的改变使感染者不易获得持久免疫力,但传播范围通常局限于较小的人群范围,一般不会造成太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易感人群多为老年人(>65岁)和婴幼儿(<6岁)。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季节性流感病毒主要集中在甲型H3N2和H1N1亚型。近年来,新型甲型流感病毒亚型暴发流行的案例时有发生。例如,2009年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造成全球性流感大流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亚型)病毒的病例时有报道,禽类甲型H5N1亚型流感病毒被认为具有造成人间大范围流感流行的潜力。新型甲型流感病毒通常由于基因的节段性重组所致,这种大范围的基因改变易导致病毒抗原特性的重大改变,称为抗原转变(antigenic shift),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2009)即同时包含了禽流感、猪流感和人季节性流感的基因片段从而导致病毒在抗原水平发生了明显改变。由于抗原性的明显改变以及可能由此造成的病毒毒力的增强,病毒的传染性和致病严重程度都有所增加,故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可能造成更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流感病毒经空气飞沫传播,常引起发热、乏力、肌肉酸痛以及轻到中度的呼吸道症状,重者可致肺炎、心肌炎和心衰。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可用于流感的辅助诊断,甲型流感病毒各亚型检测试剂还可用于区分季节性流感病毒和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并可获得关于流感暴发的流行病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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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于突发的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其最适样本类型及感染后的最佳采样时间未经验证,因此,在同一患者分次、多部位采集样本会降低假阴性结果的可能性。

④未经验证的其它干扰或PCR抑制因子,如……等可能会导致假阴性结果(如有)。

9.【产品性能指标】 详述以下性能指标:

(1)对相应国家参考品(如有)检测的符合情况。对于甲型流感通用型核酸检测试剂,应在此列出所有验证过的各甲型亚型病毒株的信息;

(2)最低检出限(分析灵敏度):说明试剂的最低检出浓度,建议采用生物学方式表示病毒滴度,如TCID50或PFU的形式,简单介绍最低检出限的确定方法以及对最低检出限验证所采用的病毒株信息。

(3) 企业内部阳性/阴性参考品符合率,简单介绍阳性参考品的来源、浓度梯度、阴性参考品组成、来源以及浓度梯度设臵等信息。

(4) 精密度:精密度参考品的组分、浓度及评价标准。 (5) 分析特异性

①甲型流感病毒各亚型间的交叉反应验证:针对甲型流感病毒亚型检测的试剂盒,则应对较常见的除目的基因外的其他亚型进行交叉反应验证并对结果进行合理分析。

②交叉反应:易产生交叉反应的其它病原体核酸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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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建议以列表的方式表示经过交叉反应验证的病原体名称、型别、浓度等信息;

③干扰物质:样本中常见干扰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如血液、粘蛋白、脓液等;

④药物影响:治疗感冒或其它呼吸道症状患者外用或内服的常见药物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如常见抗感冒药物、糖皮质激素、抗生素、中药等,如未进行相关研究也应提供相关警示说明。

(6)对比试验研究(如有):简要介绍参比试剂(方法)的信息、所采用的统计学方法及统计分析结果。

10.【注意事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人源组份(如有)的警告,如:试剂盒内对照品(质控品)或其它可能含有人源物质的组分,虽已经通过了HBs-Ag、HIV1/2-Ab、HCV-Ab等项目的检测,但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项检测可以确保绝对安全,故仍应将这些组份作为潜在传染源对待。

(2)实验室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的管理规范执行。实验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实验过程应分区进行(试剂准备区、样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实验操作的每个阶段使用专用的仪器和设备,各区各阶段用品不得交叉使用;各区间人员流动及空气流向应有严格要求,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污染;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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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消耗品(如离心管、吸头等)应有合理的清洁和质检程序,避免RNA酶污染或扩增反应抑制物造成假阴性结果。

(三)拟定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拟定产品标准应符合《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另外,对于首次申报注册的国产试剂,应参考《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将拟申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等内容作为附录附于标准正文后,并在正文的“产品分类”项中引出该附录内容。附录中应将待测靶基因的基因位点、全序列,引物/探针序列、来源及验证情况,各种酶的来源、特性以验证情况等信息的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注册检测应主要包括以下性能指标:物理性状、试剂盒内阴/阳性对照品(质控品)的Ct值要求(包括内标)、阳性参考品符合率、阴性参考品符合率、精密度、最低检测限(分析灵敏度)等。阳性参考品主要考察对不同来源的病毒株、不同滴度情况下的检测符合性,对于甲型流感病毒核酸通用型检测试剂,在此还应考虑不同亚型的检测能力。阴性参考品则是对分析特异性(交叉反应)的验证,应主要包括易发生交叉反应的其他病原体的假阳性情况的考核。

如果拟申报试剂已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发布,则企业标准的要求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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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检测

根据《办法》要求,首次申请注册的第三类产品应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具有相应承检范围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行连续三个生产批次样品的注册检测。对于已经有国家标准品的流感病毒项目,在注册检测时应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品进行,对于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品的项目,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参考品体系并提供相应的内部参考品。

(五)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应提供主要原材料如引物、探针、企业参考品或标准品等的选择与来源、制备过程、质量分析和质控标准等的相关研究资料。若主要原材料为企业自己生产,其生产工艺必须相对稳定;如主要原材料来自市场(从其他单位购买),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对物料供应商审核的相关资料、购买合同、供货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出厂检定报告,以及该原材料到货后的质量检验资料。

1.核酸分离/纯化组分(如有)的主要组成、原理介绍及相关的验证资料。

2.RT-PCR组分的主要材料(包括引物、探针、各种酶及其它主要原料)的选择、制备、质量标准及实验研究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脱氧三磷酸核苷(dNTP)

核酸的组成成分,包括:dATP、dUTP、dGTP、dCTP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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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TP,对纯度、浓度、保存稳定性等的详细验证资料。

(2)引物

由一定数量的dNTP构成的特定序列,通常采用DNA合成仪人工合成,合成后经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或其他适宜方法纯化。需提供对序列准确性、纯度、稳定性、功能性实验等的验证资料。如为外购,应提供合成机构出具的合成产物的质检证明,如PAGE电泳结果或HPLC分析图谱。

(3) 探针

特定的带有示踪物(标记物)的已知核酸片段(寡聚核苷酸片段),能与互补核酸序列退火杂交,用于特定核酸序列的探测。合成后经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或其他适宜方法纯化,在5'-端(和/或3'-端)进行标记,如荧光素报告基团或其他发光标记物,在3'-端标记荧光素淬灭基团,并经HPLC或其他适宜方法纯化。纯度应达到HPLC纯,应提供合成机构出具的合成产物的质检证明,如HPLC分析图谱;应对探针的核酸序列及标记的荧光素或化学发光物进行核实,并作HPLC分析。

(4) PCR反应所需酶

DNA聚合酶,应具有DNA聚合酶活性,无核酸内切酶活性,具热稳定性,如:94℃保温1小时后仍保持50%活性;尿嘧啶糖基化酶(UNG),具有尿嘧啶糖基化活性,无核酸外切酶及核酸内切酶活性,应对酶活性有合理验证;逆转录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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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逆转录酶活性,无核酸内切酶活性。应提供有关保存稳定性、活性及功能实验等的验证资料。

3.对照品(质控品)的原料选择、制备、定值过程及试验资料。

4.核酸类检测试剂的包装材料和耗材应无DNase和RNase污染。

(六)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基本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配制工作液、半成品检定、分装和包装。配制工作液的各种原材料及其配比应符合要求,原材料应混合均匀,配制过程应对pH、电导率等关键参数进行有效控制。

生产工艺研究的资料应能对反应体系涉及到的基本内容,如样本类型、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校准方法、质控方法、Ct(临界)值确定等,提供确切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生产工艺介绍,可以图表方式表示。 2.反应原理介绍。

3.基因位点选择、RT-PCR方法学特性介绍。

4.确定最佳RT-PCR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包括酶浓度、引物/探针浓度、dNTP浓度、阳离子浓度等。

5.确定RT-PCR反应各阶段温度、时间及循环数的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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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基线阈值(threshold)和阈值循环数(Ct)确定的研究资料。

7.不同适用机型的反应条件如果有差异应分别详述。 另外,对于试剂盒的对照(质控)品设臵,建议企业参考以下要求执行:

(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的外部对照(质控)品应至少设臵临界阳性对照(质控)品和阴性对照(质控)品,均应参与样本核酸的平行提取,以对整个RT-PCR反应过程、试剂/设备、交叉污染等环节进行合理质量控制。企业应对各种对照(质控)品的Ct值做出明确的范围要求。注意,建议采用与实际检测样本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状的基质溶液作为阴性对照(质控)品,不推荐采用水作为阴性对照(质控)品。

(2)样本反应管应设臵合理的内对照(内标)以对管内抑制可能造成的假阴性结果进行质控。申请人应对内标的引物、探针和模板的浓度做精确验证,既要保证内标荧光通道呈明显的阳性曲线但又不能对目的基因的检测造成竞争性抑制而导致假阴性。对内标的Ct值也应有明确的范围要求。

(3)关于对照品的原料选择:内对照(内标)应采用具有蛋白外壳的病毒颗粒,如灭活的流感病毒或缺陷病毒(假病毒),外部阳性对照可以采用灭活病毒、假病毒或质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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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企业应提交原厂在产品研制阶段对试剂盒进行的所有性能验证的研究资料,包括具体研究方法、试验数据、统计方法等详细资料。对于流感病毒核酸类定性检测试剂,建议着重对以下分析性能进行研究。

1、流感病毒核酸(RNA)提取

病毒RNA提取主要有以下目的:富集靶核酸浓度、保证靶核酸序列的完整性、增加PCR模板溶液均一性、去除PCR抑制物,决定RT-PCR成败的关键环节。RNA极易受RNA酶(RNase)的降解,而临床标本和实验室环境中存在大量的RNase,因此,无论申报产品是否含有RNA分离/纯化的组分,企业都应对核酸提取的环节做详细的验证。临床标本中可能含有各式各样的PCR抑制物,因此,对于RNA提取试剂的选择,除最大量分离出目的RNA外,还应有纯化步骤,尽可能去除PCR抑制物。传统的RNA分离纯化方法(如表面活性剂加蛋白酶结合氯仿-酚抽提法)和改良方法(如硅磁性微粒吸附法)均有或多或少的优势和不足,申请人应结合申报产品的特性,合理选择RNA分离/纯化试剂,并提供详细的验证资料。

2、最低检测限(分析灵敏度) (1)最低检测限的确定

建议使用培养后病毒原液的梯度稀释液进行最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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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确定,每个梯度的病毒稀释液重复3-5份,每份进行不少于20次的重复检测,将具有90%-95%阳性检出率的病毒水平作为最低检测限。通过另制备至少5份最低检测限浓度水平的病毒稀释液对90%-95%的检出率进行确认。建议采用半数组织培养感染量(50% tissue culture infectious dose,TCID50)或空斑形成单位(plaque forming units,PFU)法进行病毒滴度的滴定,并采用上述两种方式作为病毒浓度的表示方式。在进行最低检测限的确认时,参与研究的甲型流感病毒各亚型和乙型流感病毒应至少包括不同来源的两个具有代表性的病毒株的系列稀释梯度。

(2)最低检测限的验证

申报试剂应在最低检测限或接近最低检测限的病毒浓度对每种常见待测流感病毒亚型具有时间和区域特征性的至少3个病毒株进行验证。对此,企业应能够提供用于最低检出限验证的各个病毒株的来源、型别确认及滴度确认试验等信息。用于最低检测限确定和验证的病毒株如包括疫苗株,则其应能够体现最近流感发病季的病毒特点。

3、分析特异性 (1)交叉反应

①用于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交叉反应验证的病原体种类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可能性:核酸序列具有同源性、易引起相同或相似的临床症状、采样部位正常寄生或易并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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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微生物。

②建议在病毒和细菌感染的医学相关水平进行交叉反应的验证。通常,细菌感染的水平为10 cfu/ml或更高,病毒为10 pfu/ml或更高。

③首先,应在流感病毒不同型别和亚型间进行交叉反应验证;其次,采用其它的病原微生物进行验证(见表1)。

④申请人应提供所有用于交叉反应验证的病毒和细菌的来源、种属/型别和浓度确认等试验资料。有关交叉反应验证的信息应以列表的方式在产品说明书的【产品性能指标】项中有所体现。

表1 建议用于交叉反应性研究的微生物

微生物 类型 3型 7型 1、2、3型 B型 1A型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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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病毒 腺病毒 人冠状病毒 巨细胞病毒 肠道病毒 人副流感病毒 麻疹病毒 人偏肺病毒 流行性腮腺炎病毒 呼吸道合胞病毒 鼻病毒 百日咳杆菌 肺炎衣原体 棒状杆菌* 大肠杆菌* 流感嗜血杆菌 乳杆菌* 卡他莫拉菌* 无毒结核分枝杆菌 肺炎支原体 脑膜炎奈瑟菌

四、名词解释

1.分析特异性(Analytical Specificity):测量程序只测量被测量物的能力。分析特异性用于描述检测程序在样本中有其它物质存在时只测量被测量物的能力。通常以一个被评估的潜在干扰物清单来描述,并给出在特定医学相关浓度值水平的分析干扰程度。

注:潜在干扰物包括干扰物和交叉反应物。

2.精密度(Precision):在规定条件下,相互独立的测试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精密度的程度是用统计学方法得到的测量不精密度的数字形式表示,如标准差(SD)和变异系数(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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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文献:

1.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2007年4月19日

2.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2007年4月28日

3. 《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2007年4月28日

4. Establishing the Performance Characteristics of In Vitro Diagnostic Devices for the Detection or Detection and Differentiation of Influenza Viruses, CDRH, FDA, USA, February 15, 2008

5. 彭文伟,《传染病学》,第五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 6. 李金明,《实时荧光PCR技术》,第一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

7. Robert F. Weaver, Molecular Biology,4 Edition,2008。

8. 刘艳芳、张勇建、苏明,临床病毒学检验,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9。

9. Molecular Diagnostic Methods for Infectious Diseases; Approved Guideline—Second Edition. Clinical and Laboratory Standards Institute (Formerly NCCLS), MM3-A2, Vol26 No.8, ISBN 1-56238-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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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Quantitative Molecular Methods for Infectious Diseases; Approved Guideline. NCCLS, MM6-A, Vol. 23 No.28. ISBN 1-56238-508-9.

10.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of Multiplex Nucleic

Acid Assays; Approved Guideline. Clinical and Laboratory Standards Institute (Formerly NCCLS), MM17-A, Vol.28 No.9, ISBN 1-56238-661-1. 11. 冯仁丰,《临床检验质量管理技术基础》,第二版,上海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年4月。

12.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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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3z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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