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项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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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希望学校微机室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微机教室的管理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能够顺利的上课,使各种仪器不易损坏,使各种仪器能够安全的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具体负责人负主要责任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与有关负责人签定责任书,以明确责任区域及分工,克服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一、微机室管理员为微机室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管理员发现微机教室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后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协商解决办法,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延误上报而造成损失或安全事故的由管理员负完全责任。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向学校提出问题,学校未能解决的,由学校负完全责任。

三、管理员应做好日常防范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由学校出面处理解决。

四、管理员可要求每位上机教师必须遵守微机室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违规操作的教师可有权拒绝其上机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

五、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本人负责区域,因排查隐患不周或处理不及时造成损失由管理员负责。

六、管理员要经常自觉学习有关管理常识和业务知识,以做到科学管理、维护及时、保证微机教室的正常开放。

七、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失管理员不负责。

主管校长(签名): 微机室管理员(签名):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图书室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图书室管理有序,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学校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图书编排分类方法。

3、为保证师生阅读的顺利进行,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图书阅览的准备工作。

4、结束后,图书室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对图书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图书进行整理登记,使其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对人为损坏及借阅不还的教师或学生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其赔偿。

6、图书室管理人员应负责一般图书的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7、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协助完成对新进图书的验收、登记。确保图书顺利投入使用。

8、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9、图书室管理人员应负责图书室卫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10、如不能履行以上岗位职责,或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图书丢失或被盗、损坏,耽误日常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事故的,管理员将负主要责任,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主管校长(签字): 图书室管理员(签字):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学生安全不受损害,学校与实验室管理员签定安全责任书。

1、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2、实验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有隐患的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报告或排除;对消防器材、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修,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3、实验室器材和物品必须登记入账,以备上级和学校检查。而且实验室只能由管理员一人有钥匙,但要将钥匙备份一套交总务主任保管好,防止丢失。

4、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的设施、墙体结构。

5、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管理员应负有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

6、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实验室有关规定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学校不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及物品情况进行检查。

7、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学校负责对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8、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如配备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能进行简单急救处理的药品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9、对在实验室上课的教师和学生要提醒其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操作。上课教师对本堂实验课负有安全责任,对违反操作程序且又不听劝阻的学生可以禁止其进入实验室。

本着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渎职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器材损坏,由当事责任人负完全责任。

主管校长(签字): 实验室管理员(签字):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教导处)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导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各项安全责任

(1)抓好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进,力避教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造成学生伤害等恶性事件。

(2)抓好学生教学实验安全,做好学校实验仪器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3)严禁教师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重地焚烧易燃品。 (4)认真研究做好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工作。 (5)对贵重物品存放重地等重要部门的门锁钥匙要专人掌管。

(6)及时巡查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辖区内的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7)经常检查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体育教师按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

2.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3.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即2014-2015学年度。

主管校长(签字): 教导主任(签字):

2014年9月15日 年 月 日

丹东希望学校副校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副校长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副校长安全职责

1、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校长领导下具体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负责召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每周至少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一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措施对策。

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制定安全工作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每天检查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科研、生活、学习、集会等项活动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明确各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责任人及安全职责,督促其执行。

5、审查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向校长或行政办公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6、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三、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即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

校长(签字): 副校长(签字):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政教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政教主任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政教主任安全职责

1、政教处是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政教处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学生的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

4、组织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

5、积极联络和配合法制校长的工作,开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对学校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监管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6、紧密联络家长,及时沟通信息,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学生的正当要求要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新生入学后要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8、指导各班级的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

9、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指挥人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师生的撤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三、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学期,即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

主管校长(签字): 政教主任(签字):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门卫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明确门卫人员安全职责,增强门卫人员安全意识,学校与我校门卫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1、来客先办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填写离校时间。 2、各类物资需经学校有关部门证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门。 3、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允许外来人员在校内闲逛、游玩等。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允许商品促销员进校推销商品。

4、按时开关门,人员进出一律走边门(除车辆出入外),晚上学生放学后准时关校门。

5、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出校门,必须要有班主任签名的离校证明,并登记。

5、发现有可疑之人在学校门口周围逗留,找学生衅事,应及时阻止,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处理。

6、晚上关校门之前必须巡视校园一周,做最后的安全检查。 7、节假日要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破坏或损害学校公物。

8、工作期间,不可擅自离岗,有事需向学校请假,由学校做出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

9、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校长签字): 乙方(门卫签字):

2014年9月15日

丹东希望学校安全责任书(水电工)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明确电工安全职责,增强电工安全意识,校长室特与我校电工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1、电工全权负责学校所有的电线线路,每天认真巡查校园内的电线线路设施,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2、遇有突发事件,如水路破损、电路短路等,要及时处理,并予汇报,对于引发火灾等,要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校长及时汇报;事后要有详细的书面情况汇报。

3、维护好正常教育教学需要,并从节约原则出发,对教学楼、宿舍楼等各处用电进行有效监控。

4、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电工负责线路。

5、因对线路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追究责任。

主管校长签字: 水电工签字: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食堂承包人安全责任书

食堂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管理体制,特与食堂承包人员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才能上岗。

2、进货时要由总务主任监管进货全过程。不采用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货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定点采购;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合乎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要拒绝使用;所用刀、板每次都要清洁消毒。

3、所用餐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 4、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

5、厨房、餐具、餐厅和库房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天天保持清洁。 6、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 7、炊具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餐厅、库房的防盗、防鼠、防霉等措施。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开。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即20143年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主管校长(签字): 食堂承包人(签字):

2014、9、15

丹东希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教师个人车辆校园管理协议书

为了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公共财产, 现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加强进入校区教师自备车辆的管理,丹东希望学校与自驾车来校上班的教师、门卫值班人员签定安全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进入校区的车辆车速一律不能超过每小时10公里,不得鸣喇叭。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校区。

二、如教职员工有在校停放的私家车的需求,必须到总务处申请,经学校同意,才能停放在校区,并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

三、教师自驾车进出学校时间 1、早上8:00前进入校区,并按照规定的车位停放车辆,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停放位臵。 2、中午学生活动时,自驾车不得在校移动车辆,以保障在校区内活动教师和学生的安全。

3、下午18:00以后自驾车辆方能离开学校,以避免放学师生进出学校的高峰时段。 4、自驾车不能在学校规定下课的时间内,开动发动机引擎,并移动车辆,有事情外出,必须在学校规定正常上课的时间内离校。

5、如有紧急事情必须离开学校的,须经总务处或校长室批准,有专人进行引导方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动发动机引擎,慢速离开学校。

6、外出回来进入校区必须在学校上课时段有专人引导才能进入,并慢速进入校区,停放在规定的车位。

四、门卫值班人员职责:

1、 外单位车辆确因工作原因需出入校门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查询,主动出示证件,配合门卫做好验证登记工作,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试车。

3、对教职员工停放的私家车,必须到总务处申请,并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 4、外单位车辆一般不准入校停放过夜。确需停放过夜的,必须经审核批准。 学校对车辆只提供临时停车场地,不承担保管责任。

学校签章: 门卫值班人员 驾车人

(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3e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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