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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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高效、优质、廉洁、安全,根据省(局)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投资(控股)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凡投资(控股)公司批准立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适用于本规定。

列入重点工程建设的项目,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关于下发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浙烟监(2010)37号﹞执行。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三条 各工程项目必须建立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程项目监管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工程项目实施小组(以下简称实施小组)。

领导小组的组成及监管小组、实施小组的负责人,须报投资(控股)公司批准。

第四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项目审批单位授权下开展工作。

(一)根据项目审批单位授权,对工程建设项目行使管理监督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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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审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预算控制情况、招投标活动、重大设备采购、合同审定、工程款审批等重大事项。

(三)研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四)负责向项目审批单位报告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 第五条 监管小组的主要职责。

监管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

(一)负责对实施小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行纪行规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二)负责对项目立项、工程预算、方案设计、招投标活动、合同签订等规范审批情况,以及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变更、款项支付、工程决算审计等程序执行情况,包括工程配套的物资采购过程中询价、谈判、合同履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四)负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五)视情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督和专项检查。 第六条 实施小组的主要职责。 实施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规范要求,组织规划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实施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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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完善工程会议制度、进展月报制度,严格程序管理。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成本控制,严格执行投资预算计划,认真组织招投标和采购活动。

(四)负责对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严格掌控设计变更、项目规模调整、联系单签发、隐蔽工程勘查、施工主材验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五)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合同履行、工程质量优良、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廉政。

(六)加强档案管理,对各类会议记录、纪要、文件、文字资料、图片、电子文档等及时整理汇总,归档分类保管。 第三章 管理工作制度

第七条 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财务审批管理办法》 2、《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3、《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4、《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办法》 5、《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6、《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廉政十不准》 (二)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 2、《工程项目询价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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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程序》

4、《工程项目合同调整商谈操作程序》 5、《工程项目联系单签发程序》 6、《工程项目款项支付程序》 (三)工作表单: 1、《工程项目合同审批单》 2、《工程项目用款审批单》 3、《工程项目变更审批单》 4、《工程项目行政用款审批单》 5、《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审批单》

6、《工程项目(合同)定价(供货单位选择)审批单》(四)工作指引:

1、工程项目管理程序指引(立项后、施工前阶段) 2、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程序指引 3、工程项目设计管理流程指引 4、工程项目设计管理主要任务指引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定由投资(控股)公司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4 -

附件二: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局(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职财务人员应参加工程项目实施小组(以下简称“实施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财务会计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等物资,要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理核查。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审计等都要依法设立合同。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正本壹份交专职财务人员存档备案,作为财务控制工程预算和工程付款的依据。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投资额控制,如概(预)算数调整,须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实施小组应会同设计、招标代理、监理、过程审计单位严格按投资控制额控制工程造价,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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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2n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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