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完整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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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003版)

****出版社

2004·北京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批准单位:浙 江 省 建 设 厅

浙 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施行日期:二 〇 〇 四 年 十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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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

浙建建[2004]45号

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等规定,由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市场信息价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2004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六、《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在新定额未出台前,工料机消耗量标准仍按原定额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新计价依据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并由他们负责日常解释与管理。

浙 江 省 建 设 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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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说 明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等文件组织编制的。

二、本定额遵循成本、价格、利润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市场经济规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等改革思路,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三、本定额以指令性与指导性相结合、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相互补为编制原则,按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三个不同层次制定本定额,以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规范我省建设市场的计价行为。

四、本定额的费用计算程序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属指令性的范畴,施工取费费率(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属指导性或参考性范畴。

五、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及其他有关计价的活动。本定额所指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人防、房修等工程。

六、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造价即编制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及约定工程合同价等的依据。

七、建设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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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费和措施费组成,其中措施费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及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八、本定额所编费率的费用项目分为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规费及税金四类,其中综合费用又分为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两项费用。

九、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综合费用费率为弹性区间费率,规费费率、税金费率为固定费率。

十、本定额将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规费、税金四项费用的费率合并为概算费率,适用于编制设计概算和投资估算。

白蚁预防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每平方米2元列入概算。 十一、本定额不适用于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也不适用于未经企业资质审定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十二、本定额中凡注明有“××以内”或 “××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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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和施工

取费计算规则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组成

建设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建设工程造价组成表(附表)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1、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施工技术措施费 3、脚手架费 4、施工排水、降水费 5、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 一、直接费 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施工组织措施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 6、缩短工期增加费 7、二次搬运费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费 3、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管理人员工资 二、间接费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费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9、财产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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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财务费 11、税金 12、其他 三、利润 四、税金

注:本表措施费仅列通用项目,各专业工程的措施费项目如垂直运输机械等作为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列项计算。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如下表:

人 1.基本工资 工费 3.辅助工资 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的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福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

5.劳动保护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生产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如下表:

材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料 2.材料运杂价 费 3.运输损耗费 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机保管费 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 指对建筑材料、构建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实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要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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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机 械 使 用 费 1.折旧费 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 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 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安拆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在现外运费 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件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场地或由一施工场地运至另一施工场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 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8

7.养路费及车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船使用费

(二)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施工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如下表: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费 (1)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进出场及安拆费 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费 (3)脚手架费 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水费 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5)其他施工技术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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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费用项目。

施工组织措施费用如下表: 施 工 组 织 措 施 费 (1)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一般包括施工现场的标牌设置,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现场安全保卫及保持场貌、场容整洁等发生的费用。 (3)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一般包括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编制安全措施方案等发生的费用。 (4)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场)以及在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增加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费 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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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缩短工期增加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 (7)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8)已完工程及设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备保护费 所需的费用。 (9)其他施工组织是指跟据各专业、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措施费 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二、间接费

间接费是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 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

费)。包括内容如下表: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 3.社会保障费 费 其 中 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技术经济标准的制定和定额测定费。 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等。 (1)养老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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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险费 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 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内容如下表: 企业管理费 (1)管理人员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工资 (2)办公费 劳动保护费等。 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 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4)固定资产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使用费 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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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具用具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使用费 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费 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长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经费 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费 (10)财务费 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后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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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费附加及按本省规定应缴纳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

第二节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本定额按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分列两类不同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每一计价方法的费用计算程序又以施工取费基础的不同分为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综合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项目及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的单价采用除规费、税金外的全费用单价(综合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规费、税金单独计取。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料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采用直接工程费单价(工料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规费及税金单独计取。工料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一、综合单价法计价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一 费 用 项 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其中 1.人工费 2.机械费 二 措施项目清单费 计 算 方 法 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 Σ(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14

其中 3.人工费 4.机械费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 三 四 五 六 其他项目清单费 规费 税金 建设工程造价 Σ【(1+2+3+4)×相应费率】 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一+二)×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

(2)人工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一 二 费 用 项 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1.其中人工费 措施项目清单费 计 算 方 法 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一)+(二)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 Σ(技术措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2.其中人工费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 Σ【(1+2)×相应费率】 三 四 五 六 其他项目清单费 规费 税金 建设工程造价 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1+2)×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

二、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一 费 用 项 目 直接工程费 其中 1.人工费 2.机械费 二 施工技术措施费 计 算 方 法 Σ(分部分项工程量×工料单价) Σ(措施项目工程量×工料单价) 15

其中 3.人工费 4.机械费 Σ[(1+2+3+4)×相应费率] (1+2+3+4)×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相应费率 分包项目工程造价×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七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施工组织措施费 综合费用 规费 总承包服务费 税金 建设工程造价

(2)人工费为计算基数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费 用 项 目 直接工程费 1.其中人工费 施工技术措施费 2.其中人工费 施工组织措施费 综合费用 规费 总承包服务费 税金 建设工程造价 计 算 方 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工料机单价 措施项目工程量×工料机单价 Σ(1+2)×相应费率 Σ(1+2)×相应费率 (1+2)×相应费率 分包项目工程造价×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七

第三节 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计算规则

一、建设工程施工费用按“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为计算基数的程

序计算。人工费和机械费指直接工程费及施工技术措施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人工费中不包括机上人工,机械费中不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二、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按工程定额项目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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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相应单价计算。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可根据工程定额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工业台班单价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组价,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或明确。

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的工程定额及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

班市场信息价格,可作为编制标底、施工图预算等的依据;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及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机械租赁价格等因素自主决定。

四、措施费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或措施项目清单,结合工程实际确定。本定额未包括的其他措施费项目,发承包双方可自行补充或约定。

施工技术措施费可根据相关的工程定额计算。

施工组织措施费可根据本定额计算,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等费用,工程计价时不应低于弹性区间费率的下限。

五、缩短工期增加费以工期缩短的比例计取。

工期缩短的比例=[(合同工期-定额工期)/定额工期]×100%

缩短工期比例在30%以上者,应由专家委员会审定其措施方案及相应的费用。

计取缩短工期增加费的工程不应同时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

六、本定额综合费用费率是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分别制定的。工程类别按本定额第三章“综合费用取费工程类别划分”判定。

七、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等时,应按弹性区间该类费率的中值计取;投标报价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企业可参考该弹性区间费率自主确定,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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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修缮工程综合费用费率按相应新建工程项目的三类费率乘以系数0.8计取。

八、规费应按本定额规定费率计取。

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工料单价法计价时,规费以“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综合费用”为计算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综合单价计价时,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清单费”为计算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

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规费均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

规费费率内不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九、税金应按本定额规定费率计取。税金以“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之和为计算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

十、本定额费率水平是以2003版工程预算定额基价为基础编制的,有关费用项目的费率水平应随着取费基数的变化作相应调整。

十一、本定额费率是按单位工程综合测定编制的。若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规定发生专业工程分包时,总承包单位可按分包工程造价的1%~3%向发包方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发包与总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或明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及费率。

总承包服务费一般包括:涉及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整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工程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围墙等,总承包单位不应向分包单位收取费用,分包单位也不应再向建设单位计取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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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计取分包工程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措施性项目的费用,若分包单位要求利用总承包单位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时,其费用由总分包单位自行约定。

十二、工程保险费、风险费应按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第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号 A1 施工组织措施费 A1-1 环境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0.1~0.2 A1-2 文明施工费 A1-21 其中 非市区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5~0.9 A1-22 市区一般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9~1.4 A1-23 市区临街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4~2.5 A1-3 安全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0.3~0.8 A1-4 临时设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 4.5~5.1 A1-5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A1-6 缩短工期增加费 A1-61 其中 缩短工期1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0.0~2.3 A1-62 缩短工期2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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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3 A1-7 A1-8

缩短工期3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3.4~4.5 人工费+机械费 0.9~1.3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材料二次搬运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注:专业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乘以系数0.6。 (2)建筑工程综合费用费率

定额编号 A2 A2-1 A2-11 A2-12 A2-2 A2-21 A2-22 A2-3 A2-31 A2-32 A2-4 A2-41 A2-42 A2-5 A2-51 A2-52 A2-6 A2-61 A2-62 A2-7 A2-71 A2-72

项目名称 综合费用 民用建筑工程 计算基数 一类 费率(%) 二类 三类 人工费+机械费 59~43 35~26 24~17 49~37 29~22 20~15 42~31 25~19 17~12 60~44 36~26 24~18 - - - 31~23 20~15 11~8 - - - 49~36 29~22 20~14 40~30 24~18 16~12 35~25 21~15 14~10 50~37 30~22 20~15 19~14 12~9 7~5 26~19 17~12 9~7 29~22 19~14 10~8 40~29 24~17 16~12 33~23 20~14 13~9 28~20 17~12 11~8 40~30 24~18 16~12 16~10 10~6 6~4 21~15 13~10 8~5 - - - 20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工业建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钢结构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构筑物及其他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专业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专业打桩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其他专业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人工费+机械费

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指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及土石方工程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定额所列项目以外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专业工程资质的企业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

(3)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定额项目名称 编号 A3 规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 4.39 计算基数 费率(%) 注:1.专业工程规费费率乘系数0.6。

2.由专业厂家制作或制作兼安装并按厂方价格结算的工程项目,其发生的费用不作为规费的计费基数。(成品购入件不作为规费的计费基数。)

(4)建筑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项目名计算基数 编号 称 A4 税金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费率(%) 市区 城(镇) 其他 3.513 3.448 3.320 3.413 3.348 3.220 0.100 0.100 0.100 A4-1 税费 A4-2 水利建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设基金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21

第二节 装饰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号 B1 施工组织措施费 B1-1 环境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0.08~0.1 B1-2 文明施工费 B1-21 其中 非市区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3~0.5 B1-22 市区一般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5~1.0 B1-23 市区临街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0~1.5 B1-3 安全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0.3~0.7 B1-4 临时设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 2.0~2.6 B1-5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B1-6 缩短工期增加费 B1-61 其中 缩短工期1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0.0~1.8 B1-62 缩短工期2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1.8~2.7 B1-63 缩短工期3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2.7~3.6 B1-7 材料二次搬运费 人工费+机械费 1.9~2.5 B1-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0.3~1.0 注:专业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乘以系数0.6。

22

(2)装饰工程综合费用费率

定额编号 B2 B2-1 B2-11 B2-12 B2-2 B2-21 B2-22 B2-3 B2-31 B2-32 项目名称 综合费用 一般装饰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55~41 33~25 22~16 45~33 27~20 18~13 50~37 30~22 20~15 45~33 27~20 18~13 37~27 22~16 15~11 40~30 24~18 16~12 36~27 22~16 14~11 29~21 17~13 12~9 32~24 19~14 13~10 计算基数 一类 费率(%) 二类 三类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住宅装饰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专业幕墙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人工费+机械费 注:1.专业幕墙工程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 2.幕墙的试验费未包括,设计有要求时另行计算。

(3)装饰工程规费费率

定额项目名称 编号 B3 规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 5.58 计算基数 费率(%) 注:1.专业工程规费费率乘系数0.6。 2.由专业厂家制作或制作兼安装并按厂方价格结算的工程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不作为规费的计费基数。

23

(4)装饰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项目名计算基数 编号 称 B4 税金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费率(%) 市区 城(镇) 其他 3.513 3.448 3.320 3.413 3.348 3.220 0.100 0.100 0.100 B4-1 税费 B4-2 水利建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设基金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三节 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C1 C1-1 C1-2 C1-21 C1-22 C1-23 C1-3 C1-4 C1-5 C1-6

计算基数 费率(%) 施工组织措施费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 其中 非市区工程 市区一般工程 市区临街工程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缩短工期增加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0.2~0.4 0.4~1.6 1.6~2.9 2.9~5.2 0.4~1.5 6.7~7.4 0.0~0.1 24

C1-61 C1-62 C1-63 C1-7 C1-8 其中 缩短工期10%以内 缩短工期20%以内 缩短工期30%以内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0.0~3.8 3.8~5.6 5.6~8.0 0.2~1.0 0.0~0.3 材料二次搬运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2)安装工程综合费用费率

定额编号 C2 C2-1 C2-11 C2-12 C2-2 C2-21 C2-22 C2-3 C2-31 C2-32 C2-4 C2-41 C2-42

项目名称 综合费用 机械设备、热力设备、静人工费 止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利润 人工费 85~65 52~39 33~26 95~72 58~44 37~28 114~84 69~51 45~33 94~68 56~41 38~27 70~54 42~32 28~22 80~62 48~37 32~25 85~70 51~42 34~28 73~52 44~30 29~22 58~44 35~26 23~18 68~50 40~30 28~20 79~56 47~34 32~22 - - - 计算基数 一类 费率(%) 二类 三类 工业管道及水、暖、通风、人工费 消防管道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利润 人工费 电气、智能化、自动化控人工费 制及消防电气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利润 炉窑砌筑工程 其中 企业管理费 利润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3)安装工程规费费率

定额项目名称 编号 C3

计算基数 费率(%) 规费 人工费 23.61 25

(4)安装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项目名计算基数 编号 称 C4 税金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费率(%) 市区 城(镇) 其他 3.513 3.448 3.320 3.413 3.348 3.220 0.100 0.100 0.100 C4-1 税费 C4-2 水利建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设基金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四节 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1.综合费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的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D1 D1-11 D1-12 D1-121 D1-122 D1-123 D1-13 D1-14 D1-15

计算基数 费率(%) 施工组织措施费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 其中 非市区工程 市区一般工程 市区临街工程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0.1~0.3 人工费+机械费 0.3~0.5 人工费+机械费 0.5~1.4 人工费+机械费 1.4~2.7 人工费+机械费 0.3~1.1 人工费+机械费 4.3~4.8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26

D1-16 D1-161 D1-162 D1-163 D1-17 D1-18

缩短工期增加费 其中 缩短工期10%以内 缩短工期20%以内 缩短工期3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0.0~2.0 人工费+机械费 2.0~3.1 人工费+机械费 3.1~4.0 人工费+机械费 0.2~0.3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材料二次搬运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2.综合费用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D1-2 D1-21 D1-22 D1-221 D1-222 D1-223 D1-23 D1-24 D1-25 D1-26 D1-261 D1-262 D1-263 D1-27

计算基数 费率(%) 施工组织措施费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 其中 非市区工程 市区一般工程 市区临街工程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缩短工期增加费 其中 缩短工期10%以内 缩短工期20%以内 缩短工期30%以内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0.1~0.5 0.5~0.9 0.9~2.0 2.0~3.4 0.5~1.9 6.7~7.4 0.0~0.1 0.0~3.0 3.0~5.2 5.2~7.1 0.3~0.4 27

材料二次搬运费 D1-2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人工费 0.0~0.5 注:适用于市政工程中安装部分(电气及监控安装)工程。 (2) 市政工程综合费用费率

1.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费用费率。

定额编号 D2 D2-1 D2-11 D2-12 D2-2 D2-21 D2-22 D2-3 D2-31 D2-32 D2-4 D2-41 D2-42 D2-5 D2-51 D2-52 D2-6 D2-61 D2-62

项目名称 综合费用费率 道路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44~33 24~18 20~15 51~38 31~24 20~14 25~18 15~11 10~7 28~20 17~12 11~8 - - - 35~26 21~16 14~10 39~29 22~16 17~13 45~33 28~21 17~12 21~16 13~10 8~6 - - - 32~24 20~15 12~9 31~23 19~14 12~9 33~25 19~14 14~11 38~28 24~18 14~10 18~13 11~8 7~5 - - - 27~20 17~13 10~7 26~19 16~12 10~7 计算基数 一类 费率(%) 二类 三类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桥梁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隧道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人工费+机械费 地铁(轻轨)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河道护岸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人工费+机械费 给排水、燃气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人工费+机械费

2.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费用费率。

28

定额编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号 一类 二类 三类 综合费用费率 D2-7 电气及监控安装工人工费 98~76 81~60 55~39 程 D2-71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59~46 49~36 33~23 D2-72 利润 人工费 39~30 32~24 22~16 注:路灯工程按D2-7电气及监控安装工程费率执行。

(3)市政工程规费费率

定额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编号 D3 规费 D3-1 建筑部分 直接费+综合费用 3.47 D3-2 安装部分 人工费 23.61

(4)市政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编号 市区 城(镇) 其他 D4 税金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3.513 3.448 3.320 D4-1 税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3.413 3.348 3.220 D4-2 水利建设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0.100 0.100 0.100 基金

29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五节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号 E1 施工组织措施费 E1-1 环境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0.1~0.3 E1-2 文明施工费 E1-21 其中 非市区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6~1.0 E1-22 市区一般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0~2.1 E1-23 市区临街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2.1~3.5 E1-3 安全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0.3~1.0 E1-4 临时设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 4.0~4.4 E1-5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E1-6 缩短工期增加费 E1-61 其中 缩短工期1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0.0~2.7 E1-62 缩短工期2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2.7~4.0 E1-63 缩短工期3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4.0~5.5 E1-7 材料二次搬运费 人工费+机械费 0.2~0.3 E1-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0.0~0.2

(2)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综合费用费率

30

定额编号 E2 E2-1 E2-11 E2-12 E2-2 E2-21 E2-22 E2-3 E2-31 E2-32

项目名称 综合费用 仿古建筑工程 计算基数 一类 费率(%) 二类 三类 人工费+机械费 60~46 36~28 24~18 54~41 32~25 22~16 - - - 50~36 30~22 20~14 45~33 27~20 18~13 40~29 24~18 16~11 39~30 24~18 15~12 36~27 22~16 14~11 31~24 19~14 12~10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园林景区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绿化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人工费+机械费 (3)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规费费率

定额项目名称 编号 E3

(4)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项目名计算基数 编号 称 E4 税金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费率(%) 市区 城(镇) 其他 3.320 3.220 0.100 规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 5.85 计算基数 费率(%) 3.513 3.448 3.413 3.348 0.100 0.100 E4-1 税费 E4-2 水利建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设基金

31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六节 人防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1)人防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项目名称 号 F1 F1-1 F1-2 F1-21 F1-22 F1-23 F1-3 F1-4 F1-5 F1-6 F1-61 F1-62 F1-63 F1-7 F1-8 施工组织措施费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 其中 非市区工程 市区一般工程 市区临街工程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缩短工期增加费 其中 缩短工期10%以内 缩短工期20%以内 缩短工期30%以内 计算基数 费率(%) 人工费+机械费 0.1~0.2 人工费+机械费 0.6~0.8 人工费+机械费 0.8~1.7 人工费+机械费 1.7~2.6 人工费+机械费 0.5~1.9 人工费+机械费 2.2~3.8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人工费+机械费 0.0~2.7 人工费+机械费 2.7~4.0 人工费+机械费 4.0~5.5 人工费+机械费 0.6~1.0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材料二次搬运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2)人防工程综合费用费率

定额编号 F2

项目名称 综合费用 计算基数 一类 费率(%) 二类 三类 32

F2-1 F2-11 F2-12 F2-2 F2-21 F2-22

掘开式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46~34 25~18 21~16 31~23 16~12 15~11 38~29 20~15 18~14 25~19 13~10 12~9 33~23 17~12 16~11 21~15 11~8 10~7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坑地道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中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利润 人工费+机械费 (3)人防工程规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F3

(4)人防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编项目名计算基数 号 F4 F4-1 F4-2 称 税金 税费 费率(%) 市区 城(镇) 其他 规费 计算基数 直接费+综合费用 费率(%) 4.49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3.513 3.448 3.320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3.413 3.348 3.220 水利建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0.100 0.100 0.100 设基金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七节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取费费率

劳务分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33

G1 G1-1 G1-2 G2 G3

综合费用 其中 企业管理费 利润 规费 税金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综合费用+规费 16-8 9-5 7-3 22.35 3.53 注:拆除工程参照劳务分包施工取费定额费率。 第八节 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费率

定额编项目名称 号 H 概算费率 HA HA-1 HA-2 HA-3 HA-4 HB HB-1 HC HC-1 HC-2 HC-3 HC-4 HD HD-1 HD-2 HD-3 HD-4 HD-5 HD-6 HD-7

计算基数 费率(%) 一类 二类 三类 建筑工程 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 钢结构工程 构筑物工程 装饰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机械、热力、静止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 工业管道及水暖、通风、消防管道 电气、智能化、自动化控制及消防电气 炉窑砌筑工程 市政工程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地铁(轻轨)工程 河道护岸工程 给排水、燃气工程 电气及监控安装工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27 24 22 26 24 22 20 23 22 93 102 113 63 15 22 21 - 17 15 113 21 19 18 20 20 82 90 99 - 12 18 17 - 14 12 99 34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25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人工费 106 115 130 81 18 26 25 25 - 18 130 HE HE-1 HE-2 HF HF-1 HF-2 程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 园林景区工程 人防工程 掘开式工程 坑道式工程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29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26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21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 24 24 22 19 22 19 18 15 19

第三章 综合费用取费工程类别划分

第一节 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建筑工程综合费用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如下:

类 别 工 程 1.工业建筑 单层 多层 2.民用建筑 居住建筑 高度H(m) 跨度L(m) 高度H(m) 面积S(m2) 高度H(m) 层数N 地下室层数N 公共建筑 高度H(m) 层数N 地下室层数N 特殊建筑 3.钢结构 4.专业工程 单层 多层 土石方工程 跨度L(m) 面积S(m2) 跨度L(m) 层数N H>18 L>36 H>35 S>20000 H>87 N>28 N>1 H>65 N>18 N>1 L>36 S>10000 L>45 N>18 18≥H>12 36≥L>24 35≥H>20 20000≥S>10000 87≥H>45 28≥N>14 1 65≥H>25 18≥N>6 1 36≥L>24 10000≥S>5000 45≥L>30 18≥N>6 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 H≤12 L≤24 H≤20 S≤10000 H≤45 14≥N>6 半地下室 H≤25 N≤6 L≤24 S≤5000 L≤30 N≤6 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 2.平基土方 一类 二类 三类 35

打桩工程 1.接桩二次 2.25m以上预制桩 3.36m以上钢筋砼管桩 4.45m以上灌注桩 层数N 面积S(m2) 容积Q(m3) 单炉总蒸发量Q(t/h) 变压器总量Q(kV·A) 容量Q(m3) 高度H(m) 高度H(m) 高度H(m) N>6 S>20000 Q>5000 Q>50 Q>100 H>70 H>120 Q>3000 H>25 1.接桩一次 2.25m以下预制桩 3.36m以下钢筋砼管桩 4.45m以下灌注桩 5.15m以上人工挖孔桩 6≥N>2 20000≥S>10000 5000≥Q>1000 50≥Q>10 Q>1000 100≥Q>50 70≥H>25 120≥H>70 3000≥Q>1000 25≥H>12.5 1.18m以下预制桩 2.25m以下灌注桩 3.15m以下人工挖孔桩 4.木桩、砂桩、砂石桩、旋喷桩、水泥搅拌桩、钢板桩、树根桩、砼板桩、压密注浆帽杆桩 N≤2 S≤10000 Q≤1000 Q≤10 Q≤1000 Q≤50 H≤25 H≤70 Q≤1000 H≤12.5 5.构筑物及其他 单独车库 冷库 锅炉房 变电所 水塔 烟囱 贮仓 贮油(水)池 容量Q(t)

2、分类表中的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3、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等来划分的,划分标准参“施工取费定额”或上式“工程类别划分表”,其中: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36

(4)面积;指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6)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坪1米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4、工程类别划分规定。

(1)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表准执行。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2)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3)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4)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5)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6)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7)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8)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9)双曲线冷却塔均按水塔一类,其他冷却塔均按水塔二类。 (10)专业工程也适用于市政、人防、园林工程。

第二节 装饰工程

37

(二):装饰工程综合费用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 装饰工程综合费用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如下:

类 别 工 程 1.宾馆、饭店装饰 2.住宅及其他建筑装饰工程 3.单独幕墙工程 一类 4、5星级 高级装饰 二类 3星级 中级装饰 三类 2星级及以内 一般装饰 高度50米以上的幕墙,高度30米以上的幕墙,高度30米以下的幕墙,或单项面积5000平方或单项面积3000平方或单项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米以上 米以下

2、装饰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宾馆、饭店)装饰工程类别是根据建筑装饰标准来划分的。

(2)住宅及其他建筑装饰工程类别是按高级装饰、中级装饰及一般装饰来划分的,具体装饰标准如下表:

项目 墙面 高级装饰 中级装饰 一般装饰 干挂石材、铝合金条板、镶贴贴面砖、高级涂料、勾缝、水刷石、干粘石材、高级涂料、贴壁纸、锦贴壁纸、镶贴大理石、一般涂料 缎软包、镶板墙面、幕墙、金石、木墙裙 属装饰板、造形木墙裙 高级涂料、造形吊顶、金属吊高级涂料、吊顶、壁一般涂料 顶、壁纸 纸、 天棚 楼地面 大理石、花岗岩、木地板、地磨石、块料、木地板、水泥、混凝土、塑料毯楼地面 地毯楼地面 涂料、磨石楼地面 门、窗 彩板、塑钢、铝合金、硬木、彩板、塑钢、铝合金、松木、钢木门(窗) 不锈钢门(窗) 松木门(窗)

注:(1)高级装饰:墙面、楼地面每项分别满足3个及3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为高级装饰。

(2)中级装饰:墙面、楼地面、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是2个及2个以上中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为中级装饰。

第三节 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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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装工程综合费用工程类别划分表:

类 别 工 程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一类 二类 三类 1.台重30t以上各类机械设备安装; 2.起重量20t以上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半自动机床安装; 4.工业炉设备安装; 5.直流集控、快速电梯安装或直流、集控高速电梯安装; 6.1500KW以上压缩机组(风机)泵类安装; 7.起重能力100t.m以上塔式起重机及相应轨道安装; 8.精密数控机床安装; 9.成套引进设备安装,自动加工线安装。 A、B级锅炉热力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1.Ⅱ、Ⅲ类容器现场制作、安装; 2.台重50t以上设备制作、安装; 3.容量10000m3以上金属油灌、容量5000m3以上气柜预制安装; 4.跨距20m以上或单重5t以上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5.100t以上火炬、排气筒制作、安装。 1.台重10t以上各类机械设备安装; 2.起重量5t以上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4.输送设备安装; 5.交流,半自动低速货梯安装; 6.1000KW以上压缩机组(风机)泵类安装; 7.交流、集控低速电梯安装。 C、D级锅炉热力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1.Ⅰ类容器现场制作、安装; 2.台重30t以上设备制作、安装; 3.容量5000m3以上金属油灌、容量1000m3以上气柜预制安装; 4.跨距12m以上或单重3t以上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5.100t以下火炬、排气筒制作、安装。 1.管外径630mm以下厂区(室外)煤气管网安装; 2.管外径720mm以下厂区(室外)采暖管网安装; 3.Φ300mm以上厂区(室外)供水管网安装; 4.Φ600mm以上厂区(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Ⅳ、Ⅴ类管道安装。 1.台重10t以下各类机械设备安装; 2.其他机械及附属设备安装; 3.起重量5t以下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4.1000KW以下压缩机组(风机)泵类安装。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E级锅炉安装。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工程 1.台重30t以下设备制作、安装; 2.常压容器制作; 3.容量5000m3以下金属油灌、容量1000m3以下气柜预制安装; 4.跨距12m以下或单重3t以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给排水、采暖,1.管外径630mm以上厂区(室燃气、安装工程 外)煤气管网安装; 2.管外径720mm以上厂区(室外)采暖管网安装。 1.Φ300mm以下厂区(室外)供水管网安装; 2.Φ600mm以下厂区(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1.Ⅰ、Ⅱ、Ⅲ类管道安装; 2.铝及铝合金管道安装; 1.非金属低压管道安装; 2.铸铁给排水管道安装。 39

3.钛管、镍管安装。 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净化、超净、恒温、恒湿通风管道系统安装。 微机控制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 35KV及以下变配电所电气安装、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及监控设备安装调试。 专业炉窑砌筑。 1.集中空调系统安装; 2.除尘、排毒、排烟系统制作安装。 指示记录型单独控制及显示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 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电气安装、调试及配电线路安装等。 1.一般机械通风设备及其系统、分体式空调机、窗式空调器等安装; 2.轴流通风机、排风扇和自然通风工程。 除一类、二类工程以外的其他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 1KV及以下变配电所电气、低压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及配电线路安装等。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炉窑砌筑工程 水灭火系统安装、调试。 气体火系统及泡沫灭火 系统安装、调试。 一般工业炉窑砌筑。

(三)安装工程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安装工程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来划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参照“施工取费定额”或上式“工程类别划分表”。

2.安装工程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符合以下规定者为单位工程: (1)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同建筑工程类别(不包括单独锅炉房、变电所)。

(2)新建或扩建的住宅区、厂区室外的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建筑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均为单位工程。 (3)厂区内的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煤气管道安装;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安装;龙门起重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安装;拱顶罐、球型罐制作、安装;焦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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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及热风炉砌筑等各自为单位工程。

(4)工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装工程各自为单位工程。

(5)工业建筑室内的上下水、暖气、卫生、照明等工程由建筑单位施工时,应同建筑工程类别执行。

3.安装单位工程中,有几个分部(专业)工程类别时,以最高分部(专业)类别为单位工程类别。分部(专业)工程类别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4、在单位工程内,如仅有一个分部(专业)工程时,则该分部(专业)工程即为单位工程。

5、一个类别工程中,部分子目套用其他工程子目时,按主册类别执行。 6、安装工程中的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不单独划分类别,归并在所属类别中。单独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按相应工程三类取费。 7、智能化安装工程均按一类工程取费。

第四节 市政工程

(四)市政工程综合费用工程类别划分表:

类 别 工 程 道路工程 城市高速干道 1.城市主干道、次干道; 2.10000m2以上广场、5000m2以上停车场; 3.带400m标准跑道的运动场。 1.支路、街道、居民(厂)区道路; 2.单独的人行道工程、广场及路面维修; 3.10000m2以下广场、5000m2以下停车场; 4.运动场。 1.单孔最大跨径20m以下的桥梁; 2.涵洞; 3.人行天桥。 41

一类 二类 三类 桥涵工程 1.层数三层以上的立交桥; 2.单孔最大跨径40m以上的桥梁; 3.拉索桥; 1.三层以下的立交桥、人行地道; 2.单孔最大跨径20m以上的桥梁;

4.箱涵顶进。 隧道工程 1.水底隧道; 2.垂直顶升隧道; 3.截面宽度9m以上。 3.高架路。 截面宽度6m以上。 -- 单独排洪工程。 1.日生产能力8万t以上的自来水厂; 2. 日处理能力10万t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3.日处理能力5万t以上的单独排水泵站; 4.直径600mm以上的给水管道; 5.管径10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 6.给排水构筑物。 管外径600mm以上的燃气供热管道。 路灯安装大于30根,且包含20m及以上的高杆灯安装大于4根的工程。 截面宽度6m以下。 -- 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 1.日生产能力8万t以下的自来水厂; 2. 日处理能力10万t以下的污水处理厂; 3.日处理能力5万t以下的单独排水泵站; 4.直径600mm以内的给水管道; 5.管径1000mm以内的排水管道。 管外径600mm以下的燃气供热管道。 二类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 轻轨、地铁工程 均按一类工程。 河道排洪及护岸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1.日生产能力20万t以上的 自来水厂; 2. 日处理能力20万t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3.日处理能力10万t以上的单独排水泵站; 4.直径1200mm以上的给水管道; 5.管径1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 6.顶管工程。 燃气供热工程 路灯工程 管外径900mm以上的燃气供热管道。 --

(四)市政工程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市政工程分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轻轨、地铁工程,河道排洪及护岸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供热工程,路灯工程来划分,划分标准参“施工取费定额”或上式“工程类别划分表”。

2、市政道路工程类别划分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类别划分说明如下: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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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道或供区域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道路。 3.桥涵如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4、隧道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如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5.河道排洪及护岸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如下:

河道排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单独排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6、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及设备安装。 7.燃气、供热工程

燃气、供热工程按燃气、供热管道管外径大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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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燃气或供热管道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外径管道时,按最大管外径取定类别。

燃气、供热管道包括管道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 8.其他有关说明

(1)某专业工程有多种情况的,符合其中一种情况,即为该类工程。 (2)除另有说明者外,多个专业工程一同发包时,按专业工程类别最高者作为该工程的类别。

(3)道路或桥涵工程附属的人行道、挡土墙,护坡、围墙等工程按道路或桥涵工程分类。

(4)单独附属工程按相应主体工程的三类取标准计取。

(5)与其他专业工程一同发包的路灯或交通设施工程要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6)交通设施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拦、信号灯、交通监控工程等。

第五节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综合费用工程类别划分表:

类 别 工 程 仿古建筑工程 1.单项1000m2以上或单体700m2以上仿古建筑; 2.国家级文物古迹复建和古建筑修缮; 3.高度27m以上古塔; 4.高度10m以上牌楼、牌坊。 1.单项500m2以上或单体300m2以上仿古建筑; 2.省级文物古迹复建和古建筑修缮; 3.高度15m以上古塔; 4.高度7m以上牌楼、牌坊。 1.30亩以上综合园林建筑; 2.直径20m以上或占地314m2以上的喷泉; 3.高度4m以上城市雕像; 1.单项500m2以下或单体300m2以下仿古建筑; 2.市县级古迹复建和古建筑修缮; 3.高度15m以下古塔; 4.高度7m以下牌楼、牌坊。 1.30亩以下综合园林建筑; 2.直径20m以下或占地314m2以下的喷泉; 3.高度4m以下城市雕44

一类 二类 三类 园林景区工程 1.60亩以上综合园林建筑; 2.直径40m以上或占地1257m2以上的喷泉; 3.高度8m以上城市雕像; 4.堆砌7m以上假山石、塑石、

立峰。 单独绿化工程 -- 4.缩景模型制作安装; 5.堆砌7m以下假山石、塑石、立峰。 1.国家级风景区、省级风景区绿化工程; 2.公园、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广场、街心花园、、园林小品、屋顶花园、室内花园等绿化工程。 像; 4.园林围墙、园路、园桥小品。 1.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 2.道路绿化工程; 3.片林、风景林等工程。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分仿古建筑工程,园林景区工程,单独绿化工程划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参“施工取费定额”或上式“工程类别划分表”。

2.综合园林建设:按园林建设规模划分类别,建设面积以工程立项批准文件为准。游乐场及公园式墓园类别划分同综合性园林建设。

3.在同一个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其中特征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4.园林景区内按市政标准设计的道路、广场,按市政工程相应类别划分。 5.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中的一般安装工程按三类工程取费。

第六节 人防工程

(六)人防工程综合费用工程类别划分表:

类 别 工 程 掘开式工程 1.B>18m 2.H>12m. 底层S>3000m2 3.沉井、(沉箱)工程 1.18m≥B>12m 2.H>12m 3.H>8m.底层S>3000m2 4.S>6000m2 1.B≤12m 2.H≤12m 3.S≤6000m2 4.坑地道掘开施工口部工程 5.加固改造工程 6.坑地道衬套及内部工程 1.L≤600m 2.S≤5000m2 3.B≤12m 45

一类 二类 三类 坑地道工程 1.L>1500m 1.1500m≥L>600m 2.S>15000m2 2.15000m2≥S>5000m2 3.B>18m;或f≤3、B>16m 3.18m≥B>12m

4.地道口部H>50m 或f≤3、B>8m 4.独立的缺口土石方 4.地道口部50m≥H>20m

(六)人防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人防工程分掘开式工程、坑地道工程来划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参“施工取费定额” 或上式“工程类别划分表”。其中:

(1)面积S——掘开式工程指建筑面积,坑地道工程指毛洞面积; (2)跨度B--掘开式工程指墙中心线或柱中心线之间的跨度;坑地道工程指毛洞跨度;

(3)埋深H--掘开式工程指自然地面标高至基坑底平面设计标高之间深度(不包括从基坑底部局部下浮的槽、坑深度);坑地道工程以施工竖井自然地面标高至提升罐笼罐座平面之间的距离。

(4)主轴线长度L—指坑地道工程由一个施工口至另一施工口或施工口至另一口之间主要施工运输通道轴线长度。

2.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3.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几种不同类别组成时,符合其中较高工程类别指标部分的面积若不低于工程总面积的50%,该工程可全部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若低于50%,但该部分面积又大于1500㎡,则可按其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计算。 4.坑地道工程支护(被复)后的衬套及内部工程按掘开式工程相应类别标准取费。

5.单独承包井点降水或机井降水项目,按掘开式工程四类标准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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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道口部H>50m 或f≤3、B>8m 4.独立的缺口土石方 4.地道口部50m≥H>20m

(六)人防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人防工程分掘开式工程、坑地道工程来划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参“施工取费定额” 或上式“工程类别划分表”。其中:

(1)面积S——掘开式工程指建筑面积,坑地道工程指毛洞面积; (2)跨度B--掘开式工程指墙中心线或柱中心线之间的跨度;坑地道工程指毛洞跨度;

(3)埋深H--掘开式工程指自然地面标高至基坑底平面设计标高之间深度(不包括从基坑底部局部下浮的槽、坑深度);坑地道工程以施工竖井自然地面标高至提升罐笼罐座平面之间的距离。

(4)主轴线长度L—指坑地道工程由一个施工口至另一施工口或施工口至另一口之间主要施工运输通道轴线长度。

2.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3.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几种不同类别组成时,符合其中较高工程类别指标部分的面积若不低于工程总面积的50%,该工程可全部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若低于50%,但该部分面积又大于1500㎡,则可按其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计算。 4.坑地道工程支护(被复)后的衬套及内部工程按掘开式工程相应类别标准取费。

5.单独承包井点降水或机井降水项目,按掘开式工程四类标准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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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1x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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