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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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讨论稿)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系统所属各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和检维修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

本规定应用于全省系统所属油库、加油(气)站所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高处作业活动。其它非生产性活动可参照执行。

2 参考文件

GB6095 一2001 《安全带》 GB5725 一1997 《安全网》 GB/T4200 一2008 《高温作业分级》

JGJ80 一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Q/SY1236-200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统称为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一般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分为三级:

a) 一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2-5米(含2米)高处的作业。 b) 二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5-15米(含5米)高处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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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三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15-30米(含15米)高处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高处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

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3 高处作业人

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4 高处作业申请人

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

3.5 高处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 3.6 高处作业监护人

在作业现场对高处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3.7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

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缓冲器、吊绳或它们的组合。 3.8 锚固点

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3.9 吊绳

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其上面挂安全绳或安全带。 3.10 锚固点连接器

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3.11 缓冲器

当人体坠落时,能减少人体受力,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部分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安全绳等。 3.12 安全绳

安全带上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用于将安全带和锚固点或吊绳相连接。

3.13 全身式安全带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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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吊绳上的两根安全绳。 3.14 定位系索

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3.15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3.16 临边

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

4 职责

4.1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加油站管理处、非油品仓储配送中心、投资与建设管理处、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高处作业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4.3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安全环保部门根据本规定负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并对本规定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4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所属油库、加油(气)站按要求执行高处作业管理规定,并对本规定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5 高处作业的员工要接受高处作业培训,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与高处作业的现场核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坠落防护应通过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来实现。 5.1.2 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

——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 ——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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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使用边缘限位安全绳,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

——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绳。 如果以上防范措施无法实施,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1.3 高处作业实行高处作业许可,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如涉及动火、挖掘、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1.4 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培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1.5 凡是没有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未设现场安全监督人员或现场安全监督人员未在现场以及安全方案有重大变化而未批准的,一律禁止高处作业。 5.2 消除坠落危害

5.2.1 坠落防护的第一个步骤是在高处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作业的计划阶段,评估工作场所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设计方案,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避免高处作业。

5.2.2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提供永久性楼梯和护栏。在安装永久性护栏系统时,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

5.2.3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应制定坠落保护计划。坠落保护计划参见附录C。

5.2.4项目设计人员应能够识别坠落危害,熟悉坠落防护技术、坠落保护设备的结构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专业人员应在项目规划的早期阶段,推荐合适的坠落保护措施与设备。 5.3 坠落预防

5.3.1 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和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 5.3.2 应尽量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置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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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防护措施。

5.3.3 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 5.3.4 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应设置作业平台。

5.3.5 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上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5.3.6 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禁止踏在梯子顶端工作。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m,应在中间设置支撑加固。

5.3.7 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0~700为宜。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 5.4 坠落控制

5.4.1 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预防坠落危害,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坠落危害,选择安装使用坠落保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抓绳器、吊绳、锚固点、安全网等。

5.4.2 个人坠落保护装备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吊绳、带有自锁钩的系索、抓绳器、缓冲器、缓冲安全绳或其组合。使用前,应对坠落保护装备的所有附件进行检查,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参见附录D 。 5.4.3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D 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者与其连接。

5.4.4 当在屋顶、脚手架、贮罐、塔、容器、人孔等区域内作业时,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动式梯子及升降平台等设施时,也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5.4.5 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水平吊绳可以充当机动固定点,能够在水平移动的同时提供防坠落保护。

5.4.6 垂直吊绳从顶部独立的锚固点上延伸出来,使用期间应该保持在垂直状态。安全绳应通过抓绳器装置固定到垂直吊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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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全身式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参见附录E 。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5.4.8 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最后措施。使用时应按GB 5725-1997 《安全网》 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网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 5.5 其它安全要求

5.5.1脚手架的搭架人员应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1.2 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5.5.2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档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5.5.4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5.5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要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5.6 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

5.5.7 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

5.5.8 严禁在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GB/T4200 一2008 《高温作业分级》的要求轮换作业。 5.6 高处作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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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对于二、三级和特殊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安排,提前向所在油库、加油(气)站提出高处作业计划表。油库、加油(气)站接到高处计划表后,按照高处许可证审批权限,向相应批准人转交高处作业计划表。批准人接到高处作业计划表后,应确认现场高处作业时间和赴现场审核时间,保证现场审核时间的有效性。高处作业单位接到高处作业计划反馈意见后,根据确定的时间,着手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申请。 5.6.2如果原批准人无法赴现场进行审核,应指定授权人,并在作业计划表中予以明确。特殊和三级高处作业批准人的指定授权人为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高处作业批准人的指定授权人为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一级高处作业批准人不能指定授权人。

5.6.3高处作业计划表的留存同高处作业许可证留存管理规定。高处作业计划表见附录A。

5.6.4 一级高处作业不办理高处作业计划,直接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7 高处作业许可证 5.7.1 常规作业

上罐计量、装卸油等日常高处作业,严格按照库站操作规程执行,不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7.2非常规临时作业

除日常高处作业外,在油库、加油站施工、检维修过程中,高度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场所进行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7.3 高处作业许可申请

高处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高处作业所涵盖的工作,否则高处作业许可不能得到批准,当高处作业许可涉及到多个负责人时,则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在申请表内签字。作业前由高处作业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同时提供如下相关支持资料:

——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 ——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 ——风险评估结果(如工作安全分析); ——坠落保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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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 5.7.4 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高处作业许可证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高处作业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作业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审查内容包括:

a)确认高处作业的详细内容。

b)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c)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d)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e)确认高处作业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f)其他。 5.7.5 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高处作业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与高处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b)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c)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d)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e)培训、沟通情况

f)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g)确认安全设施的提供方,并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人方可签署高处作业许可证。 5.7.6 审批权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运行的石油库工程建设和检维修高处作业由负责石油库管理的物流配送中心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运行的加油(气)站工程建设和检维修高处作业由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分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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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新建或停业的石油库、加油(气)站工程建设和检维修高处作业由负责工程项目的分公司或物流配送中心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

----一级高处作业由油库、加油(气)站负责人负责组织高处作业书面审核、现场复核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二级高处作业由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书面审核、现场复核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高处作业结束后,将关闭的《高处作业许可证》及时报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安全环保部门备案。

----特殊和三级高处作业由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业务主管领导或指定授权人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书面审核、现场复核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作业结束后,将关闭的《高处作业许可证》及时报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5.7.7 审批

5.7.7.1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和受影响相关各方均应在许可证上签字。

5.7.7.2 若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递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高处作业许可申请。 5.7.7.3当作业条件、环境、工艺等发生变更时,应执行变更管理,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由批准人重新审批。

5.7.7.4 当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和申请人的批准。 5.7.8 期限

高处作业期限批准人根据现场确认需要实际,与作业单位协商确定。 5.7.9 关闭

高处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监护人确认无任何隐患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后关闭高处作业许可证。 5.7.10 取消

5.7.10.1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应及时取消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证,并通知批准人。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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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高处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事故状态下。

5.7.10.2 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高处作业许可证立即失效。重新高处作业应办理新的高处作业许可证。 5.7.10.3 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7.10.4 高处作业许可证一旦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高处作业许可证。取消高处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高处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5.7.11 许可证管理

5.7.11.1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高处作业许可证应编号,编号由高处作业许可证批准人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录B)。

----第一联:悬挂在作业现场;

----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第三联:送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第四联:保留在批准人。

5.7.11.2 高处作业许可证分发后,不得再做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后,高处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申请人、批准方签字结束后交批准方存档,并按本规定将相关资料复印后报相关安全监督部门备案。高处作业许可证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5.7.11.3 在高处作业实施期间,申请人应时刻持有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高处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于作业现场醒目处。 5.8 安全职责 5.8.1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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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迅速撤离现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 5.8.2 作业监护人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暂停作业;

——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5.8.3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高处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识别作业风险,熟悉作业内容; ——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5.8.4 作业批准人或授权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批准或取消作业

原批准人委托授权人书面授权后仍承担高处作业的最终安全责任。

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6.1 审核要求

省公司应把高处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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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针对高处作业许可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2 偏离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高处作业管理程序在执行时与本规定发生偏离,应报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偏离应书面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3 培训和沟通

本规定由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培训,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应在全省系统范围内沟通。

7 解释

本规定由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8 实施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企业标准《高处作业管理规定》(QB/PCHLJ—02 39—2004)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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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高处作业计划表(式样)

高处作业申请单位: 作业单位 生产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人员 作业内容描述: 是否附安全作业方案 □是 □否 是否附图纸 □是 □否 级别 其它附件(危害识别): 图纸说明: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计划高处作业期限: 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符合“√”不符合“×”) □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携带工具袋 □设置围栏、警戒线、夜间警示灯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 □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要求 □配戴安全带 □30米以上作业配备通信工具 □其它措施 □在非承重物上作业时搭设承重板 □员工清楚坠落风险 □作业点照明充足 □员工进行了充分的培训 □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高处作业申请人: 年 月 日 因(□休假 □出差 □生病 □不可抗拒原因 □其它: ),我无法执行批准人职责,特指定 为这项作业的高处许可证批准人,由他履行相关职责。 高处作业的原批准人: 年 月 日 确认高处作业期限: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高处作业批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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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高处作业许可证(式样)

许可证编号:

作 业 单 位 生 产 单 位 作 业 地 点 作 业 人 员 作业内容描述: 是否附安全作业方案 □是 □否 是否附图纸 □是 □否 是否附应急预案 □是 □否 图纸说明: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有效期: 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安全措施 □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配戴安全带 □30米以上作业配备通信工具 □其它措施 坠落防护措施 锚固点: □锚固点适当 □独立工作面 □支撑力>2268 kg □锚固点充足 □高于肩部 □首次上下保护 坠落阻止器: □与救生索匹配 □有自锁装置 □在可用状态 □安装方向正确 □有操纵杆 □定期检查 垂直吊绳: □强度> 2268kg □不用来做平衡 □无刃口接触 □侧向摆动防护 □连接/断开保护 □ 安全绳: □不超过1 8米 □机械钩锁 □可手动调节 □是双重安全绳 □有缓冲装置 水平吊绳: □专业人员设计 □用索人员数量 □专门的锚固点 □有初始松弛度 □无磨损 □钢制滑扣件 弹性救生索: □培训已完成 □高于头部 □维护检查计划 □末端正确绞接 □携带工具袋 □设置围栏、警戒线、夜间警示灯 □作业点照明充足 □员工进行了充分的培训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 □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要求 □在非承重物上作业时搭设承重板 □员工清楚坠落风险 — 14 —

钩锁: □双锁式钩锁 □受压/磨损/变形/弹性检查 □制造商认可的方式连接 许可证的签批:

全身式安全带: □连接部件齐全 □完成使用培训 □定期检查 □承载连接不用尼龙 其它事项 □坠落净空 □有救援方案 □坠落摆动隐患消除 作业申请人: 年 月 日 时 本人在工作开始前,已同工作区域负责人讨论了该工作及相关的安全计划,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了检查,该工作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 本人已同工作执行单位(人员)讨论了该工作及安全计划,作业批准人: 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了检查,我对本工作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负 责。 年 月 日 时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签名

本人已阅读许可并且确认所有条件都满足,并承诺坚守现场。 受影响相关方共同签署: 本人确认收到许可证,了解工作对本部门的影响,将安排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与关注,并和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许可证的关闭 作业结束后,已经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安全隐患,许可证关闭。 许可证的取消 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

申请人: 年 月 日 时 相关方: 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申请人: 相关方: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 单位: 确认人: 单位: 确认人: 作业人员: 监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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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

坠落预防计划

1.为了作业人员能够确定工作中所存在的坠落危险,并采取有效地坠落预防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应在作业前制定坠落预防计划。

2.坠落预防计划应由作业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在作业中负责执行。计划中应针对现存及潜在的危害,制定坠落预防措施。

3.坠落预防计划一旦制定, 所有作业人员应得到充分培训,并在作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员工有责任向作业负责人反映所有可能造成伤害的不安全行为或状况。

4.坠落预防计划的任何变更都应经过批准。 坠落预防计划(示例):

作业单位: 作业项目: 1 工作区域的坠落危险有以下类型: ·高空升降机; ·脚手架、梯子; ·高空平台; ·深坑、洞口边缘; ·建筑物、设备边缘;

·其它。

2 防坠落装备至少应包括下列物品:

·全身式安全带,配有背上定位的D形环; ·单个或两个带有自锁铆钉挂钩的缓冲减震安全绳; ·挂钩; ·尼龙绳; ·抓绳器。 3 检查

所有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一旦发现有缺陷的坠落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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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停止使用,并立即销毁。 4 头部保护

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所有可能伤害头部的危险突出物,均应设置警告标识 5 急救和救援

5.1应根据现场需要,制定急救和救援措施,并事先与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联络,做好救援准备。如果现场发生坠落事故,应根据伤情选择由兼职医疗救护人员或预定的医疗机构实施救援。

5.2 作业单位应备有急救箱,急救箱位于作业人员方便获取的地方,并在作业前告知所有的作业人员。 6 救援人员注意事项

如果发生坠落事故,作业人员应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或者进行自救,以防止悬空时间过长造成窒息伤害。应对救援人员、梯子、高空升降机或其它救援设备的可用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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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

1锚固点

1.1 对于需要坠落保护或限位设施的每项任务,作业人员是否知道合适的锚固点?

1.2 所有锚固点是否能够支撑至少对于固定到上面的每个人各2268kg的负荷:或者,整体坠落保护设施是否具有至少2.0的安全系数,并经过了合格人员的监督?

1.3 用于全身安全带的所有锚固点是否超过位于肩部高度,用于自行自动收缩式吊绳系统的锚固点是否超过位于头顶? 1.4 锚固点是否独立于工作表面之外?

1.5 作业人员是否能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或者爬上爬下,而不会有坠落机会?

1.6 如果吊绳、安全绳、或自行自动收缩式吊绳没有永久性地固定到高空作业人员区域的锚固点上,那么在垂直和水平移动期间第一个向上的人员或最后一个向下的人员是否能受到保护? 2 垂直吊绳

2.1 吊绳是否按期效验和测试?是否处在有效期内? 2.2 吊绳是否具有保护磨损、腐蚀或切割边缘的措施?

2.3 当作业人员连接到吊绳上或者从它上面脱开时,系统能否提供坠落保护?

2.4 吊绳是否正确布置,使得作业人员绝对不会需要握住它来进行平衡? 2.5 与水平段综合在一起的垂直段能否提供连续坠落保护? 3 水平吊绳

3.1 整个水平吊绳是否是由合格人员设计和批准的?

3.2 用于固定吊绳的锚固点是否是专门为水平吊绳而设计的,并接受了评估?

3.3 用在水平吊绳上的五金件是否由钢制成? 3.4 绳子或钢丝绳是否没有磨损或腐蚀迹象? 3.5 绳子或钢丝绳是否具有要求的初始松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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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作业人员是否获得关于潜在坠落危害的警告通知? 4 抓绳器

4.1 抓绳器是否能与将要安装或操作的吊绳相匹配? 4.2 抓绳器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3 抓绳器是否配备有切换杠杆,这允许它变成吊绳上的一个固定锚杆? 4.4 抓绳器是否配备有锁定机构:它能防止装置的意外打开和随后从吊绳上的脱离?

4.5 是否合适地标注出抓绳器的“向上”方向,使得设备能够被正确地固定到线路上?

4.6 抓绳器是否被包括在常规维护程序中? 5 安全绳

5.1 安全绳的长度是否短到符合需要: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其长度都不会大于1.8m?

5.2 当希望能够收回安全绳的松弛部分时,是否使用了人工可调的安全绳?

5.3 如果安全绳带有缓冲器,使用者能否轻易看出缓冲器曾被伸展过? 5.4 是否需要双重安全绳? 6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6.1 工人是否受过合适的培训,能正确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6.2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是否处于常规维护和检验程序之下?

6.3 绳子端部是否合适地穿绳眼?(套环眼垫、回复编织环眼、和楔紧装配∕套环?) 7 弹簧钩

7.1 是否已经使用了双重锁定弹簧钩?

7.2 弹簧钩是否按照弹簧钩制造商批准的方式固定到D形环、吊环螺栓、或其它五金件上?

7.3 是否定期检验弹簧钩有无应力、磨损、扭曲和弹簧故障?

7.4 弹簧钩布置是否正确,保证它们绝对不会互相连接在一起?(不得将它们互相连接在一起)。 8 全身式安全带

8.1 为具体作业而选择的全身式安全带是否配备有所有必要的附着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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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坠落保护、工作定位、下降控制、营救或梯子坠落保护系统)? 8.2 是否定期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有无磨损、腐蚀、断裂、缝合? 8.3 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关于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和保管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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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

编号: 作业项目 检查人 部 件 被切割或破裂现象 摩擦损坏,特别是有金属件连接的地方 吊带安全绳 过度拉伸 由高温、腐蚀或溶剂引起的损坏 由腐蚀、发霉和紫外线的照射引起的损坏 锁或钩的变形 破裂或锻件卷曲 自动锁扣 磨损 扳扣能自由活动 弹簧的断裂、疲劳、易拉 污物(如锈蚀) D-环没有变形和损坏 D-环 破裂 锻件的搭接是否有问题 扣子和调节件 扳扣完好 螺纹磨损、破损 磨损 安全绳 过度拉伸 高温、腐蚀或溶剂接触而导致的螺纹损坏 发霉和紫外线的照射引起的损坏 检查内容 许可证编号 检查日期 是 否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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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

编号: 作业项目 检查人 部 件 被切割或破裂现象 摩擦损坏,特别是有金属件连接的地方 吊带安全绳 过度拉伸 由高温、腐蚀或溶剂引起的损坏 由腐蚀、发霉和紫外线的照射引起的损坏 锁或钩的变形 破裂或锻件卷曲 自动锁扣 磨损 扳扣能自由活动 弹簧的断裂、疲劳、易拉 污物(如锈蚀) D-环没有变形和损坏 D-环 破裂 锻件的搭接是否有问题 扣子和调节件 扳扣完好 螺纹磨损、破损 磨损 安全绳 过度拉伸 高温、腐蚀或溶剂接触而导致的螺纹损坏 发霉和紫外线的照射引起的损坏 检查内容 许可证编号 检查日期 是 否 — 21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18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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