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更新时间:2023-09-30 19:5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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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县级工商局作为基层执法部门,在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从目前情况看,县级局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中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进行改革。近期,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周村分局成立调研组,对该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县级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现状

(一)下放执法权限,立体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近年来,该局根据“小局大所”改革要求,不断下移执法重心,落实基层人员执法办案的权限与职责,在各工商所建立了两室一队,由“监管督查室”负责执法办案工作。2007年推行了相对集中办案体制,由公平交易局牵头,成立执法大队,各工商所成立执法中队,建立了统一领导、双重管理的执法体制。随着“两费”停征、新“三定”方案的出台,执法体制随之变化,各业务科室负责各自案件的办理,工商所负责本辖区职权范围内案件的办理,形成了公平交易局为中心、各业务科室为线、工商所为面的立体化的执法体系。

(二)完善协作机制,执法效能明显提高。一是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建立了案源线索转告制度、重大案件集体核审制度,形成了科、所纵向联动、科科横向联动机制。二是开

展部门联合执法。在打击假冒伪劣、查处商业贿赂、打击传销、取缔黑网吧等执法行动中,与公安、文化、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了有效的合作,公安部门在公平交易局设立了联合执法办公室,安排两名公安人员长期进驻,在实行强制手段、打击传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就无证无照清理、防范打击传销等综合整治任务,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执法信息,不断完善协作执法机制。

(三)人员配置优化,执法力量得以保证。该局始终把强化行政执法作为树立权威的有效手段,在人员力量上给予充分保障。下设8个工商所、2个直属局、5个业务科室,共15个执法单位。直属局一般有2-4名专业执法人员,业务科室保持在2-4人,都具备执法资格,农村所有一般有5-7名工作人员,其中2-3人专门从事执法工作,管辖经济户口1000户左右,每年查办案件30起左右;城区所一般有工作人员8-10人,其中4-5人专门从事执法工作,经济户口总量在1800户左右,每年的办案数量约为50起。

二、执法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掌控,目的性不强。在当前财政体制下,办案数量和罚没款数额成为考核办案单位的主要指标,各办案单位各自为战,抢抓案源,易产生多头执法的情况。由于缺乏有效的调度和统一指挥,执法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减弱了行政执法的力度,2012年,该局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453起,其中万元以上的案件67起,5万元以上的只有

2起,利用行政执法树立执法权威、震慑违法主体的作用体现不明显。

(二)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性不强。大多一线执法人员是半路出家,缺乏办案的经验和技巧,发现案源的敏锐性较差。执法人员的构成呈现出“三高三低”:有执法资格的比例高,真正会办案的比例低;执法人员的学历比较高,能达到大专学历以上,但是真正懂得办案技巧的比例低;年龄40岁以上的比例高,40岁以下的比例低。目前,该局大专以上学历的近150人,而能办案、会办案的人不到40人,全局处在执法岗位上40岁以下的15人,所占比例不足10%。由此,造成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和案源不被发现或重视,直接导致查办案件的类型单一,在所有案件中,登记类案件232起,合同案件96起,占到了70%以上,而社会影响大、案值高的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案件只有3起,食品类案件只有12起。

(三)执法方式呆板,灵活性不强。一是取证方式不灵活。在对一些大要案进行查处时,往往需要大量的外围取证工作,有时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有的甚至需要对消费者进行入户调查。受执法手段和人员素质的影响,调查取证的隐蔽性不强,过早的暴露执法目的,易引起相对人的警惕,尽早的采取一些补正措施,隐匿相关的违法证据,使案件取证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受到各方说情的压力,最终导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情况下办案被迫中断。二是审批流程呆板。办案审批程序长,要求严格刻板,缺乏机动性。而在执法实践

中,执法现场情况瞬息万变,各种突发状况随时可能出现,执法人员需要灵活应对各种突发状况,这就要求有一套灵活有完善的案件审批制度来保障案件的调查取证顺利进行,否则容易贻误战机,影响案件查办的成功率。

(四)配合意识缺乏,联动性不强。机关科室之间缺乏相互的配合,往往单兵作战,只注重自己业务范围内的案件查办,没有真正做到案件资源共享,造成大量案源浪费。机关科室与工商所之间的纵向联动不强,机关科室职能内的办案比较专业,但是发现案源的机会少;工商所在日常监管中能够发现案源,但是办案的精力和专业程度较弱,两者优势未能结合,且往往在执法中抢案源,影响执法形象。受执法利益、部门协调等方面影响,与公安部门、法院等部门的联动不够,导致执法的强制力不足,在处理一些大案要案时感觉力不从心,时有暴力抗法等事件的发生。

(五)监督检查不力,指导性不强。公平交易局受人员力量和能力等因素限制,主要精力用于完成案件查办任务上,对基层缺乏执法办案能力、技巧等方面的指导。法制科对案件只是被动答疑解惑,案后审批监督,缺乏系统的跟踪式指导,发现不规范问题的时候,已经错过执法的第一时间、第一地点,需要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去补正,降低了执法效率,严重影响了办案的质量。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统一掌控体制。分局要对各个单位执法办案进行统一统筹安排,建议公平交易局、法制科、财务科三个部门由一个领导分管,并组成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统一协调体制,统筹兼顾,把执法资源集约化。事前,由公平交易局负责,确定各单位当年度、当季度执法的重点类型和领域,对各单位的重点执法领域做好方向性的指导。在做好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同时,各办案单位也可以依职权自主查办案件。实行统筹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事中,由法制科负责,加强对执法案件的过程指导,对各类案件的办案方向、取证重点等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随时对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中遇到的问题给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掌控和引导整个执法过程。事后,由财务科负责,做好查扣、罚没物资交接和管理工作,以及罚没款的及时缴收情况,杜绝暂收款的情况。

(二)加强执法联动机制。首先是对内加强联动。加强科室与科室之间的横向联动,高效的利用有限的案源,做到案件资源的共享。加强业务科室与工商所之间的联动,经常组织工作联系和经验交流,探讨办案工作,工商所发现案源后及时上报,业务科室对案件及时进行指导或者派驻人员联合办案,借势借力,保障办案的质量和成功率。其次是加强对外联动。利用好行政资源,主动争取支持,把工商工作融入地方工作之中,积极协调兄单位,充分利用好横向职能部

门的执法力量,争取公安、卫生、安监等行政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三)完善学习培训体制。一是开展“模板式”培训。由法制科牵头,将每一类案件的办案方向、取证技巧、取证步骤等制作出一个摸板,执法人员在办理相应类型的案件时,可以摸板为依据,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办案思路,保证执法人员少走弯路,提高效率。二是开展以干代训。在办理大要案件时,安排科室、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跟班,协助办理,既可充实执法力量,又能观摩实际办案的过程,提高其执法能力。三是开展灌输式培训。对办案骨干人员,通过集中强化培训,加大各类执法知识和技巧的灌输力度,培养执法人员的辨证思维能力,调查取证和分析研究能力,以点带面,短时间内提高执法水平。

(四)建立科学奖惩机制。一是完善激励机制。将执法办案的水平作为评价个人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与单位及个人评优评先、个人增资晋级挂钩,对于新领域案件、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对执法人员要给与适当的物质奖励,建议要建立个人执法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二是落实执法监督。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执法案件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搞好执法的监督工作,纠正违法行为,制约执法行为的随意性。由法制科和监察室负责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翻阅案卷,听取报告,审查执法情况,发现执法问题,督促限期纠正。

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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