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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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

张腾飞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班,学号:090202010070)

摘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提出,并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管辖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关于两国在中国西藏地区的关系问题举行谈判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得到印方的赞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权;领土完整;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制定的背景

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政府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式写入了双方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从而使五项原则首次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条约上成为发展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

1954年6月25日至29日,周恩来总理先后访问印度和缅甸。访问中,周恩来总理分别于28日和29日同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发表联合声明,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并共同倡议将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一般国际关系的原则。1955年在印尼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引申和发展,并被吸纳进会议通过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之中。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互相尊重主权及领土完整原则:指各国应相互尊重国家固有的对内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权,互相尊重国家的领土主权,不损害它国领土的完整性。

2.互不侵犯原则:各国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侵略,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形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侵犯他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3.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国家间在相互关系中不应为实现本国利益而通过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手段干预他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

4.平等互利原则:是指各国应当彼此尊重,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不以损

害他国利益的方法谋求任何特权和攫取本国的片面利益。

5.和平共处原则:是指各国应和平地同时存在,和平地交往合作并以和平方法解决彼此之间的各种国际争端。

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全面总结概括了当代国际间关系与交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五个原则相互联系,以“相互尊重主权”为出发点,引申出各项原则;又以“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作为总目标,以其他原则为保障,从而形成了完善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相互补充发展,具备了比单一原则更丰富全面的内容。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有国际强行法性质,对国际事务具有普遍约束指导作用。

强行法在《维也纳条约公约》中被称为“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按照该公约规定,它“是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使得改变之规律”。强行法,或是国际法强行规则,是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为必须绝对遵守和严格执行的法律规范,他不得被任意选择、违背或改变。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强行法规则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还必须符合上述其他要求。

(三)它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完善了国际法原则体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和发展,是当代国际关系史上最具历史意义的事情之一。它向自19世纪以来形成的当代国际关系体系提出了挑战;他是少数西方国家垄断国际事务的强权政治失去了国际道义的基础;他开创了国家无论大小。去强弱,一律平等参与国际事务,解决国际问题的一时代;它第一次以基本准则的形式,确立了人类数千年来孜孜追求的一种理想生存状态:和平,在和平中发展,用和平的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

(四)它为国与国交往合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行为准则。

中国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最先倡导者之一,50年来,在五项原则的指导下,中国与世界上164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同200多个国家开展了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同所有邻国和周边国家建立了睦邻友好关系,同绝大多数邻国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在国际事务中,中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不谋私利,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推动国际合作、

(五)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特别是它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做出来自己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代表了广大发展中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我们知道,广大发展中国家长期遭受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者的残酷压榨和剥削,国家不能独立,人民饱受困苦。即使在独立以后,在两极格局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下,在国际事务中,政治上仍处于无权地位,经济上由于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地位受到富国剥削,南北贫富差别拉大,南北对话和合作目前仍处于僵持局面。无论在亚洲、拉丁美洲,还是在黑非洲,占世界人口的1!3至1/2的人们仍处于半温饱或贫困线上,说明这个世界是不平等和不公正的。这样的世界秩序和现状遭到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反对是理所当然的,而和平共处万项原则的提出给五、六十拜衬七已经获得政治独立或还在争取独立的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新的呀光和希望,成为有力地号召和斗争的旗帜。

(六)它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拥护。这不是偶然的。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初的出发点,就是运用国际法律准则维护弱小国家在国际社会的正当权益。可以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开始就反映出维护国际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政治色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半个世纪之后,实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所体现的国际政治理念,依然是国际社会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始终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响应的重要原因。

(七)它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武装军事干涉内政行动的重要理论依据和有效手段。

以霸权稳定论为代表的强权政治学说从西方现实主义学派的国际政治观出发,崇尚强权,矮化主权。霸权稳定论认为,主权平等原则不会给国际关系带来秩序和稳定,因为在一个缺乏世界政府的世界,国际法没有强制效力,不会得到认真遵守,主权平等原则只会使国际关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必然带来国家之间对利益和优势地位的纷争;因此,国际关系的本质不是法律关系,而是实力对比关系,国际秩序的状态只取决于国与国之间实力的较量;稳定的国际秩序必须依靠强权势力的维护才能形成,强权产生秩序,霸权造就稳定;在冷战后国际力量对比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单极秩序比多极秩序更加稳定,对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更加有利。

(八)有利于国际新秩序的建立

主权原则是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中最古老的基本原则,核心是国家拥有独立自主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集中体现了这一原则,强调任何国家不得任以何借口损害和剥夺别国的主权、侵犯和吞并别国的领土,是国际关系的基础。“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是从主权原则中引申发展而来的,是对它的保障,强调国家关系中的非暴力、非武力的原则,要求

不得干涉他国的内外事。所以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于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高飞.[D].“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如何提出来的.[D].中国报道2011.07

[2] 温伯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关系—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40周年.[D].中国社科院科院刊,2009.08

[3]程晓霞,余民才《国际法》(第四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曾令良.《国际法》.[M].中国方正出版社; 第1版 (2003年1月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yw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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