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安全奖励基金使用考核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4-18 10:5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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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安全奖励基金使用考核管理办法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安全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我矿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经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矿安全奖励基金使用办法下发,望遵照执行。 一、安全奖励基金来源渠道:

1.矿井生产吨煤提成(集团公司规定矿自留部分)。 2.上级部门的各种奖励。

二、安全奖惩由安监处负责考核,报矿安全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日常生产工作中的各类罚款,由安监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开罚款通知单,由个人向财务科交纳现金。收据交安监处,财务科单列帐户,纳入安全奖励基金中统一使用。

三、安全奖励基金用于与安全生产关系密切的巷道贯通、工作面初采初放值班、安全小分队活动及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其他单位严禁以任何形式巧立明目占用安全奖励基金。

四、对于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安监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五、基层区队安全奖励实行月度考核季度进行表彰奖励。

1.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活动结束以后无三违的个人进行奖励。

2.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活动结束以后无工程质量低劣、无文明生产不合格,无轻伤以上人身事故的班组进行奖励。

3.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活动结束后,无上级部门罚款、停产整顿、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工程质量班评估消灭C级,A级率达95%的区队进行奖励。

4.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结束以后,班组建设运行规范、工程质量班班达标,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的班组长进行奖励。

5.以抽奖形式对每季度结束以后,区队安全生产组织有效,班前会召开形式多样、教育培训效果明显、现场工程质量消灭C级、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区队长进行表彰奖励。

六、任家庄煤矿月度安全兑现奖考核办法

第一条:月度安全奖用于奖励参与矿各级安全管理的人员,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 第二条:月度安全兑现奖标准实行分档控制。 1.副总工程师1000元/人月。

2.生产、调度、动力的科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的正职800元/人月。 3.生产口科室的副职640,安监员400元/人月。 4.调度员、测工400元/人月。

5.区队安全兑现在每季度结束后,按抽奖的形式,对个人无“三违”、班组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以上、区队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个人、班组、区队进行重奖,具体奖励方式见前页。 第三条:矿当月安全无事故、井下无重伤、轻伤指标符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的要求,兑现月度安全奖,否则扣发机关相关科室及区队人员的月度安全兑现奖。

第四条:机关生产口科室机关业务责任范围内发生重伤事故或冒顶、跑车、断带、主扇停风等重大非伤亡事故,扣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的月度安全兑现奖,机关科室相关人员扣发月度安全奖50%。

第五条:矿月度安全兑现奖扣发的不再补发,纳入矿安全奖励基金。 第六条:月度安全兑现奖由安监处考核,矿长审批后发放。 七、任家庄煤矿安全质量小分队活动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双休日、中夜班和薄弱环节、薄弱岗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查隐患、堵漏洞,

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成立安全质量小分队 队 长:张永强

副队长:叶力进 张宝 高占学 刘平

组 长:郑伟 王忠寿 高为民 康泽义 胡硕军 成 员:林金川 李维军 刘 刚 蒋 俊 董文生 马 军 马占军 周 武 陆生佳 宋连选 方珍珠 张绍良 沈文华 佘 钰 屈家辉 刘建伟 张加磊 贾锡瑞 李建成 林万德 龙 江 孙 浩 王志敏 张 伟 付 郁 艾杰廉 贾学兵 王 欣 马振明

第三条:小分队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采用不定点、不定时、不定期的方法监督监察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以及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切实堵住漏洞,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小分队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小分队活动由安监处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考核,随时灵活的组织活动。

2.安全小分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填写隐患流通卡,做到有检查人、有记录、有处理意见、有整改措施,对“三违”现象要及时按“三违处罚办法”进行处理,结果报安监处存档。

3.对发现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工作场所,必须先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再进行处理。 第五条:小分队活动的考核兑现。 1.当月无事故,兑现活动奖。 2.当月发生重伤和重

大非伤亡事故,取消当月小分队活动奖。

3.当月发生轻伤,兑现活动小组人员活动奖的50%,累计计算。

4.小分队成员每月中夜班必须下井6次以上,其中全面突击检查必须达到3次,每次各专业检查作业场所的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少下一次井减发小分队人员活动奖的20%。 5.小分队活动后8小时发生事故检查人员负连带责任。

6.小分队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每月兑现按活动的次数,参加的人数进行兑现。 第六条:安监处每月在安全例会上对小分队人员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当月完成活动任务,无事故,对活动成员进行奖励。队长600元/人月,副队长500元/人月,组长450元/人月,成员200元/人月,一次不参加扣罚小分队活动奖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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