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集团公司百项整顿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3-04 12:2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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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项整顿管理制度

为了使百项整顿细则更有效达到“规范行为、提升工作、整顿四风、淘汰不合格人员”的目标,特制定本执行管理办法。

第一节 百项整顿考核管理标准

1 百项整顿日常考核管理标准 1.1 考核依据

“制度里的奖罚准则和拉闸扣分标准”为百项整顿日常考核的考核依据,如果两个考核依据的奖罚标准有冲突,都以高的为准。 1.2 考核适用范围

集团及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1.3 考核执行细则

考核形式为日常工作或移动办公中对员工行为的随时考核,具体考核权限如下: (1)上级对下级的扣分。

上级对下级扣分时,在办公平台“发起公文”的“流程模板”中发起“不良行为扣分通知单”扣分流程,同时通知被扣分当事人及其隔级领导,隔级领导根据掌握的情况决策是否扣分、扣多少分。被扣分当事人有权申诉,隔级领导为最终裁定人。

(2)监事会对员工的扣分。

监事会对某人扣分时,在办公平台“发起公文”的“流程模板”中发起“不良行为扣分通知单”扣分流程,同时通知被扣分当事人及监事会主席,扣分经过监事会主席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被扣分当事人有权申诉,监事会主席为最终裁定人。

(3)上级职能部门对本条线下级单位人员的扣分。

扣分发起人在办公平台“发起公文”的“流程模板”中发起“不良行为扣分通知单”扣分流程,同时通知部门分管副总、被扣分当事人及其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分管副总根据掌握的情况决策是否扣分、扣多少分。被扣分当事人有权申诉,分管副总为最终裁定人。

(4)拉闸扣分审批的有关规定参照拉闸管理制度里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1)凡扣分达到或超过本条线扣分总额20%员工,必须进行停职培训,具体的停职培训操作办法见控股集团《培训管理制度》里的《停职培训管理规定》。

(2)凡扣分达到本条线扣分总额的30%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于一周内及时的与相关子分公司沟通,由对应的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3)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的关联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x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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