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更新时间:2024-04-20 17:0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淮南市首届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会

总规程

一、竞赛日期 2015年5月-11月 二、竞赛地点

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三、竞赛项目 (一)高中部: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围棋、广播体操、啦啦操(8项)

(二)初中部: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围棋、跳绳、跆拳道、武术套路、啦啦操(10项)

(三)小学部: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围棋、跳绳、跆拳道、武术套路、啦啦操(10项)

四、参加单位

市属各中小学,区属各中小学及中专学校、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 1 -

五、参加办法

(一)每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如出现一个人同时代表两个以上单位参赛,大会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运动员必须是各学校在册的在校应届生,报名时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籍表)、学籍号和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所有参赛者,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运动,并进行人身保险,此条款规定由各参赛单位负责,比赛期间运动员出现伤病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大会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四)运动员资格请各单位严格审查,如发现有一人弄虚作假,经大会查实,除取消其名次、成绩外,同时从所在代表团总金牌数中扣除一枚金牌,总团体分中扣除9分,以此类推,并通报批评。

(五)各项目报名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如有特殊项目按各单项规程、规则执行。

(二)所有项目报名不足3个单位,将取消该项目比赛;单项每小项报名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 2 -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各部设总金牌数和总团体分,均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八、计分计牌办法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如报名人数不足八名,则递减一名录取,得分得牌按高线计算。

(二)集体项目(场上队员为5人以上项目)第一名计3枚金牌、26分,第二名计2.5枚金牌、22分,第三名计2枚金牌、20分,第四名计1.5枚金牌、18分,第五名计1枚金牌、16分,第六名0.5枚金牌、计14分,第七名计12分,第八名计10分。

如报名队数不足八队,则递减一名录取,得分得牌按高线计算。

(三)总金牌数:均按各部所获各项竞赛所获得的金牌数之和计算,获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如获金牌数相等,则以获银牌数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四)总团体分:均按各部所获得竞赛名次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金牌数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依银牌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九、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 3 -

十、报名及报到

请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报名时间要求,报送大会竞赛部和各单项竞委会,详见各单项规程。

十一、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调。

十二、本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属淮南市首届青少年运动会组委会。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5年3月9日

- 4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wtp.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