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检测方法

更新时间:2024-01-26 00:3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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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检测方法

1 仪器设备

热流计及其标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热流计》(JC/T 3016)的规定。 热流和温度应采用自动检测仪检测,数据存储方式应适用于计算机分析。温度测量不确定度应小于0.5℃。 2 检测程序

1 检测环境要求

检测应在采暖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检测时间宜选在最冷月且应避开气温剧烈变化的天气,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96h。检测期间室内空气温度应保持基本稳定,热流计不得受阳光直射,围护结构被测区域的外表面宜避免雨雪侵袭和阳光直射。 2检测仪器安装

1) 热流计应直接安装在被测围护结构的内表面上,且应与表面完全接触; 2) 温度传感器应在被测围护结构两侧表面安装。内表面温度传感器应靠近热流计安装,外表面温度传感器宜在与热流计相对应的位置安装。温度传感器连同0.1m长引线应与被测表面紧密接触,传感器表面的辐射系数应与被测表面基本相同。 3 检测程序

1)检测时间宜选在最冷月,且应避开气温剧烈变化的天气。对设置采暖系统的地区,冬季检测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对未设置采暖系统的地区,应在人为适当地提高室内温度后进行检测。在其它季节,可采取人工加热或制冷的方式建立室内外温差。围护结构高温侧表面温度应高于低温侧10℃以上;当传热系数小于1 W/(m2·K)时,宜高于低温侧10/U℃以上,且在检测过程中的任何时刻均不得等于或低于低温侧表面温度。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96h。检测期间,室内空气温度应保持基本稳定,受检区域外表面宜避免雨雪侵袭和阳光直射。

注:U为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单位:[W/(m2·K)]。

2)检测期间,应定时记录热流密度和内、外表面温度,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60min。可记录多次采样数据的平均值,采样间隔宜短于传感器最小时间常数的1/2。 3 检测结果计算与表示

1 采用算术平均法进行数据分析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采用算术平均法:

1)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热阻的末次计算值与24h之前的计算值相差不大于5%; 2)检测期间内第一个INT(2×DT/3)天内与最后一个同样长的天数内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热阻的计算值相差不大于5%。

注: DT为检测持续天数,INT表示取整数部分。 当采用算术平均法进行数据分析时,应按下式计算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的热阻,并应使用全天数据(24h的整数倍)进行计算:按公式1计算围护结构的热阻,并符合下列规定:

?(?R?

j?1nIj??Ej)j?qj?1n ……………………………(1)

式中:R ——围护结构的热阻 m2·K/W; ? Ij ——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第j次测量值(℃); ? Ej ——围护结构外表面温度的第j次测量值(℃);

q ——热流密度的第j次测量值(W/m2)。 j2 采用动态分析法进行数据分析

1)当采用动态分析方法时,宜使用与本标准配套的数据处理软件进行计算。 2)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U=1/(Ri+R+Re) ……………………………(2)

式中 U—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 [W/(m2·K)];

Ri—内表面换热阻,应按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中附录二附表2.2的规定采用;

Re—外表面换热阻,应按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中附录二附表2.3的规定采用。 4 检测结果评价

受检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应满足设计图纸的规定;当设计图纸未作具体规定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u9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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