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说不能乱——了解诡辩的目的

更新时间:2024-02-23 03:24: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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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说不能乱——了解诡辩的目的

报载一个案例:某君一天到晚在家弹钢琴,邻居们终日困在永无尽头的“音乐”声中。在劝说无望之下,集体将其告上法庭。在法庭辩护时,此人振振有辞地说:“我有义务培养他们高雅音乐的情操。”由于当时没有相关的法律,只能进行庭下和解。然而一出法院大门,此人直奔回家,又一口气弹到深更半夜。

“凡事都应该有个限度,这是做人的道理和责任”;“任何个人的行为都应该有一个符合社会公德的标准”……诸如此类的驳斥,我们也许能举出许多来。但这许多驳斥的话大多是在事过境迁之后才想出来的,更多的情况却是,面对那些诡辩,当事人此时此刻却只能瞠目结舌。气愤填膺的我们,连“上门砸烂他的钢琴”的心思都有。这真是“真是气死人”之后的又一种苦恼。

又据报载,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对芜湖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其东故意杀人案进行审理时,周其东全面翻供,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进行了种种辩解:“我熟悉破案手段,不可能指使他人杀人灭口”、“我是在精神恍惚的情况下做的供述”、“收受贿赂是人情往来”。

这些辩解无疑也颇具有迷惑性。

但如果我们有了充足的思维科学的知识,我们就大可不必为“干气没说的”而苦恼了,也不必为这种“恨不能……”而琢磨什么情绪化的极端想法了;也不必被那些颇具迷惑性的言辞所疑惑了。我们完全可以“君子动口不动手”,应对于当对之时,用正确的思维来破斥诸如此类的诡辩,并且辩必当理,以理服人。

基于此,我们了解、认识诡辩的目的就在于:

第一,为了有效地同诡辩做斗争。诡辩是思维的陷阱,它阻碍着人际沟通正常、顺利、有效地进行。但诡辩又因其“貌似有理”,因此它比一般的“无理搅三分”更让人难以识别。基于此,我们在掌握了正确思维的知识之后,就可以以这些知识为利器,系统地分析诡辩。也只有当我们真正做到“知己知彼”之后,才能在与各种诡辩的斗争中“恢恢乎游刃有余”,真正做到“百战不殆”,以“猛士如云唱大风”的气概,揭露诡辩、破斥诡辩、清除诡辩。

第二,增强自己正确思维的能力。破斥诡辩的过程,同时也是增强自己正确思维能力的过程。因此,知晓了诡辩“是什么”和“为什么”,我们就可以在人际沟通中,保持“清楚的头脑”,以批判性思维为前导,将自己自发的逻辑感觉,培养、锻造为自觉的逻辑意识,并经过自为的思维训练,将自觉遵守思维规律和规则的意识和素质升华为一种自由的逻辑精神。

第三,“邪说不能乱”。破斥诡辩的过程,也是一个“邪说不能乱” (《荀子•正名》)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所指向的最终目的即在于,“我们就可以在思想上得到真理而在行动上得到自由”[18],从而保证所有的人际沟通正常有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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