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座谈发言材料

更新时间:2023-08-11 23:55:01 阅读量: 外语学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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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两化”互动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通知精神,我对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如何深化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城乡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快构建共建共享长效机制的有关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作一简要发言。

一、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的运行情况

2007年底,市委在谋划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提出要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总体要求。2008年5月,我县按照市委 还权赋能、村民自治 的目标,首先在三星镇双堰村进行了试点,于当年底在全县254个村(社区)全部成立了议事会,构建了村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新机制。目前,全县共有村(居)民议事会成员6017人、平均每个村(社区)23.6人,其中党员1864人,占有31%,村组干部2024人,占33.6%。年龄结构: 40岁以下的1268人,占21.1%;40-60岁3524人,占58.6%;60岁以上的1225人,占20.3%。文化结构:大专以上354人,占5.9%;高中、中专1216人,占20.2%;初中及以下4447人,占73.9%。另外,村(居)民小组议事会成员12428人、平均每个组6.3人。从近四年运行情况看,议事会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有效,新型基层治理机制越来越显示出勃勃生机,受到广大农村党员群众普遍认同。

一是村级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凸显,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新型基层治理机制,通过理顺村两委关系,促进了村党组织领导方式的转变,村党组织的公信度、凝聚力显著增强,核心领导作用愈发突出。一方面,使村党组织从过去事无巨细的直接管理中彻底解脱出来,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真正用在想大事、定方向、管规则、重引导、强监督和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上;另一方面,能够更好地促使村党组织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的优势,经常深入群众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切实加强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村党组织在广大农村党员群众中更具威信。据统计,去年底,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民主测评,党员群众满意度达96.5%。

二是村民自治得到有效实现,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建立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后,村组议事会成员既是议事决策的主体,又是农村各项事务的具体参与者,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强的公信力。由他们组成的议事会议事决策,改变了村级事务由村 两委 几个人说了算的状况,也提高了决策的执行效率。更为重要的是,村民议事会调动了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热情,形成了 大家的事我关心,集体的事我参与 的良好氛围,为培养农民的 公民意识 ,推进基层民主向纵深发展起到了明显的助推作用。据统计,近4年来,全县村(居)民议事会共收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权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规划等意见建议8000余条,形成议题4000余件,议决3500余件,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有力

推动了各项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三是构建了化解农村矛盾的有效机制,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一方面,村民议事会搭建起运用民主协商调解农村矛盾的制度性平台。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中,很多从政策层面、以指令方式难以解决的问题、难以化解的矛盾,甚至许多长期困扰的遗留问题和镇村干部难断的 家务事 ,都在议事会这一平台上,通过协商达成谅解和一致,用大家公认的 土办法 得到妥善解决,确保了 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另一方面,村民议事会的经常有效运行增强了村级事务决策、执行的透明度和村级事务监督的广泛性、实效性。村民通过对村级事务决策的直接参与,知晓了政策规定、掌握了决策背景、消除了猜忌和误解。村民议事会成员固定联系群众,畅通了村民利益诉求表达和实现渠道,群众的负面情绪得到宣泄,农村矛盾隐患得以及时排解,城乡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四是理顺了村级各种权力主体的关系,为村民自治搭建了可持久运作的制度框架。我国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普遍存在制度创新先行和立法相对滞后的矛盾。随着成都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比较清晰的暴露了我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中基层自治制度存在的不足和迫切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对农民流动和城市化过程中的自治权的保护,对基层自治的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必要的组织、程序和细节进行规范等等。新型

基层治理机制的探索,为既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又巩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提供了比较成功的实践经验和制度范本。

我县新型基层治理机制的探索实践,受到国家、省、市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肯定,多次接待兄弟区市县参观学习,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四川党的建设》、《成都日报》、《成都商报》等媒体宣传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新型基层治理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的动力机制不足。村民议事会成立之初,议事会成员参与热情空前高涨, 感到很有面子 ,但是当 新鲜劲一过 ,特别是当新型治理机制运行步入正规,以及当议事会议决事项超越个体和小群体利益的分配与裁量时,因为没有硬性约束以及相应的物质激励措施,议事会成员的荣誉感逐渐淡化,参与积极性有所降低。为解决这一问题,去年我们在议事会成员中开展了 双评双优 活动,起了一定作用,但成效不明显。

二是民主意愿和议事能力存在差距。据统计,全县村(居)民议事会成员,50岁以上约占6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达到73.9%。整体看,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参政议事能力偏弱。

有的议事会成员集体意识、规则意识不强,有的不能正确对待分歧,有的发言不着边际,不能真正为群众当好 代言人 。

三是农民集中居住区自治组织建立问题。城市化进程中,若干个村组的农民集中居住在一个较大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当原村群众基本搬迁到各集中居住区而且新入住的集中居住区群众达到上千户的规模时,从便于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应该撤销原村建制,在该集中居住建立农村社区。然而由于以前村级自治职能与经济职能合一,农民群众的集体经济利益附着在自治组织上,出现原村即使搬迁成为了空壳村也无法撤销原村建制,新入住的居住区也无法成立建制社区选举自治组织的问题。

四是村(社区)活动场所有待改善。目前,全县254个村(社区)活动场所自建的有198个、占78%,租赁的有27个、占10.6%,临时借用的有29个、占11.4%,在建的有6个;面积在400平方米及以上的有235个、占92.5%,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有19个、占7.5%。分析其原因,一是部分村(社区)活动场所是在2005年以前修建的,虽然具备村(社区)两委干部办公和便民服务功能,但由于当时没有明确的活动场所建设要求和标准,加上资金有限,导致活动场所面积较小,主要缺少计生卫生服务站、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农业综合服务站等站(室)。二是部分村(社区)土地因天府新区建设、重大项目落户被征用后,采取租借活动场所方式用于村(社区)两委干部办公和提供便

民服务功能。由于资金有限、选址困难以及客观条件限制等因素,导致这部分村(社区)租借的活动场所面积较小。三是个别村(社区)地处老城区,一直采用租借方式用于村(社区)两委干部办公和提供便民服务功能。辖区面积本身偏小,周边建筑主要以商业和居住为主,受租金价格和客观条件限制,导致活动场所面积较小。同时,还有4个村(社区)在建的活动场所主体完工,但还存在后续工程资金不足等问题,目前还未交付使用。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完善议事会成员管理激励办法。着眼于保护议事会成员参与积极性,积极探索加强议事会成员管理、激励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着力解决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问题。同时,不断引导和培养广大基层群众参与公益事业的公共精神和提供自我服务的习惯,帮助他们克服和扭转 等、靠、要 惯习。

二是强化群众民主培训和民主锻炼。通过宣传栏、漫画册、广播、红白喜事、坝坝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村民议事会制度宣传,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成员培训机制,加强日常培训,深化思想认识;督促村级组织严格、规范落实配套制度,强化实践锻炼,提高议事行权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村级自治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坚持以市场化配臵资源为核心,以促进村(社区)群众增收为目标,以经济利

益为纽带,以理顺基层组织关系为关键,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村级自治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机制。只有当农民的经济权利与民主权利实现了分离,才能在居住地建立新的村级自治组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四是完善社区居委会工作和社区服务用房。

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是社区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也是增强社区凝聚力的基础条件,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一是下大力解决部分社区无工作和服务用房的问题。建议,由市、区两级财政投资,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标准化建设。按照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完善一平台----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十四室----社区党建活动室,社区(党组织办公室、居委会)办公室,社区警务室,社区图书阅览室,社区心理康复辅导室,社区党员远程教育室(多媒体电教室),社区多功能会议(学习)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社区残疾人康复室,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室(信访接待室),社区档案室,社区文体多功能活动室(包括青少年、老年人以及党员活动等),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室,一学校----社区市民学校。场地宽裕的社区还可以设臵小学生下午放学后的学习室,社区食堂等等。鼓励一室多用,办公场地极小化,居民活动服务场地极大化。同时,社区办公用

地一般在所管辖社区的中心地带,原则上独立于居民楼,位于居民楼内的应在一、二层。力争2—3年内实现全市每个社区都有标准规范的办公和服务用房。二是大力加强新建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建设。今后,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规划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等配套建设标准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臵标准和要求的不得颁发规划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完工后,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项目应由规划、建设、房管、民政等相关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查和验收,凡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的,一律不能通过验收,确保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与小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检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4、经费保障存在不足。长期以来,五城区社区工作经费相对紧张。2007年,市委48号文件规定一圈层城镇社区每年的工作经费最低1万元,各城区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标准。总体看,目前五城区大多数社区的工作经费与河北、杭州等地提出的工作经费人

均10元的标准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5、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还有待提高。目前社区工作人员大体由社区党组织工作者、选举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组成。文件规定我市社区工作者的补贴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1200元,从2011年起每年增长10%。但这样的补贴标准对于优秀的社区工作者仍然缺乏吸引力,在社区就业的大学生往往把社区工作当做过渡,一有机会就跳槽,人才流失严重。目前中心城区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从每人每月1320元-2900元不等。中办27号文件要求社区工作者待遇不低于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成都市2010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是30515元。

6、社区信息资源条块分割,不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造成极大资源和人力浪费的问题。当前,数十项公共服务纷纷向社区延伸,为了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很多业务开发有独立的信息系统,如劳动保障、低保救助、计生、流动人口等等,这些信息系统也大多向社区进行了延伸,但由于开发主体不同,业务系统隶属于不同的上级部门,导致一个社区要管理和录入的信息系统多达10余个,这些系统的数据多次采集多次录入,相互间不能实现交换和共享,不仅使基层工作繁巨,极大影响工作效率,而且,不少区县为了整合信息数据资源也纷纷投资开发信息数据平台,大多数因为没有建立数据标准使系统之间无法对接,也没有足够的人力进行后台的管理运行,开发出来的系统废弃不用,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这已经形成制约我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一个瓶颈。

(七)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的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划小自治单元,推行院落自治,构建熟人社会,提升居民社区意识,培养社区自治能力。社区建设要不断地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扩大居民参与的范围和程度。城市社区与传统的乡村社会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在于,乡村社会由于其长期的生产生活居住形态形成一个注重亲情关系和地缘关系的熟人社会,社会成员间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而城市社区是由完全陌生的人群共同居住。要在城市社区构建熟人社会,首先要寻找其共同的利益诉求。城市社区居民除了兴趣爱好有可能成为共同关注点以外,他们居住的院落由于共同的环境治理、安全防范、停车秩序、共有活动空间等需要成为他们共同的利益联结点。因此,要提升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一是要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划小自治单元,实施院落自治。按照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的组织架构要求,建立 社区+院落 两级管理、社区自治与院落自治相结合的新型社区治理机制。通过户代表直接选举成立院落自治组织,由自治组织自行管理院落相关事务,调解矛盾纠纷,反映居民诉求,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通过选举参与发展到活动参与,进而发展到事务自治参与, 逐步达到邻里间守望相助,疾困相帮,和谐相处。二是要培育和发展各类志愿者协会。将居民中的各种专业人才组织起来组成社区志愿者队伍为社区特殊服务需求群体提供帮助,以专业化、高效灵活的方式满足群众的多样化服务需求,通过助人互助,增进居民间亲和力和凝聚力。三是要培育和发展社区社

会组织。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资助等形式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承担起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剥离出来的社会服务职能。组织成立以兴趣爱好为纽带的各类群众团体,如腰鼓队、舞蹈队、合唱队、书法协会、棋社等,努力为群众团体的活动创造条件,让居民在接受服务和参与活动中培育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进一步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制定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规范社区服务管理站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水平。以剥离街道经济职能为切入点,强化社区服务和管理,并相应调整科室设臵,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下沉到社区。制定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凡政府职责范围内事项,不得转嫁于社区居委会;凡依法由居委会协助事项,应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居委会办理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拟由社区新开展工作事项,须报经同级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建立社区服务管理站。要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设立 一站式 服务大厅,为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采用 一站一居 或 一站多居 方式,由街道(乡镇)在社区建立服务管理站,作为承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志愿服务的综合平台,并将社区各类工作站、活动站、服务站等整合纳入。通过即办、代办等方式,实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事项在社区办结,并覆盖社区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社区服务管理站在社

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以形成工作合力。

3、完善社区居委会工作和社区服务用房。

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是社区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也是增强社区凝聚力的基础条件,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一是下大力解决部分社区无工作和服务用房的问题。建议,由市、区两级财政投资,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标准化建设。按照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完善一平台----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十四室----社区党建活动室,社区(党组织办公室、居委会)办公室,社区警务室,社区图书阅览室,社区心理康复辅导室,社区党员远程教育室(多媒体电教室),社区多功能会议(学习)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社区残疾人康复室,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室(信访接待室),社区档案室,社区文体多功能活动室(包括青少年、老年人以及党员活动等),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室,一学校----社区市民学校。场地宽裕的社区还可以设臵小学生下午放学后的学习室,社区食堂等等。鼓励一室多用,办公场地极小化,居民活动服务场地极大化。同时,社区办公用地一般在所管辖社区的中心地带,原则上独立于居民楼,位于居民楼内的应在一、二层。力争2—3年内实现全市每个社区都有标准规范的办公和服务用房。二是大力加强新建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建设。今后,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

位必须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规划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等配套建设标准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臵标准和要求的不得颁发规划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完工后,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项目应由规划、建设、房管、民政等相关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查和验收,凡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的,一律不能通过验收,确保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与小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检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4、完善社区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加强社区管理,必须解决好社区有钱办事的问题。一是要保障社区日常运行工作经费。建议适当提高社区工作经费,按照社区内居民人数最低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每名党员每年50元标准,将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市、区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长。二是要落实费随事转的原则。严格实行社区准入制度,凡依法应由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必须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需委托给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三是要支持社区多方筹集资金。鼓励社区整合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和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按照共驻共建原则,以资金、房产等形式投入社区建设,弥补社区资金不足。

5、大力加强街道、社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充实街道、社区编制及人员配备。在各区行政编制总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行政编制尽量向街道倾斜,保证辖区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城市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多出一般街道10%。事业编制数额各区根据自身实际进行调配。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按每400户配备1名专职人员,一般配备5—7人,困难群体相对集中或规模较大的社区可配9人。其他社工人员根据各系统的工作量进行配备。同时,可按照常住人口 500∶1 比例配备协管员队伍,提高街道、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二是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可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也可从机关退休和提前离岗人员、退伍军人、大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特别要加大选聘优秀大学生到社区工作的力度,力争5年内每个社区工作人员中至少有2—4名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使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待遇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同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五险,并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从优秀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力度,提高社区干部的积极性。

6、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能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整合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整合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方便实用、共建共享的原则开发建设

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工作门户,实现单点登录;建立完善的综合数据库,通过制定社区数据标准,实现与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建立以社区人口基础数据为核心、业务办理结果数据及专有业务数据为辅的社区综合数据库,实现相关部门数据交换与共享,同时为社区居民提供基于其服务需求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规范社区各类台帐,实现台帐电子化,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数据统计分析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提供社区综合数据的展示、分析与决策平台。

通过近四年的运行,总体感到:群众对议事会成员认同度较高;村级党组织不再包揽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执行和监督,得以从事无巨细的直接管理中解脱出来,立足于定方向、定规则、定大事和加强自身建设,集中精力聚民智办实事,实现了由全能型向核心型、管理型向服务型、包办型向引导型的转变,公信度、凝聚力显著提升。据统计,近四年来,全县254个村(社区)议事会议定事项8000多件,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我县新型基层治理机制的探索实践,受到有关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肯定,并先后被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四川党的建设》、《成都日报》、《成都商报》等媒体宣传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我们通过深入调研、反复修改,制定了《关于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推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的意见(试行)》,在彭镇、金桥、兴隆3个镇和全县14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开展村级治理机制改革试点。核心内容是,在保留传统组织的基础上,增设村(居)民小组议事会、村(社区)民主监事会和村(社区)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 三会 ,构建 阳光治理 新模式。

一是增设村(居)民小组议事会。组议事会成员7—11人,由本组村(居)民直接、无记名投票推荐选举产生,议事会负责人由村(居)民小组长担任。主要负责向村(居)委会和村(居)

民小组反馈社情民意,对征集到的村(居)民的意见建议进行讨论形成议案,议案报村(社区)两委审查后,提交村(居)民代表大会或村(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组务提交本组村民会决策,超出组务范围的提交村代会决策,公示后实施。

二是新设村(社区)民主监事会。合并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设立村(社区)民主监事会。监事会由3-5名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和议事会成员代表组成,党员代表担任监事会负责人,村(社区)两委成员不进入民主监事会。在镇纪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行使监督职能,对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及其他事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规范各类组织和干部行为。

三是建立村(社区)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村(社区)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是在村(居)委会下新增设的工作机构,由村(居)委会主任、1名村(居)委会委员和3名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居)民代表共5人组成,村(居)委会主任兼任负责人,对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的公共资源和集体资产进行储备和监管。主要职责是: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委托管理集体公共资源,协助解决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中的问题,协调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力。通过规范村组议事会议事规程,基层党组织在议题的提出、议题的审定、决议的执行各个环节具有否决权和引导地位,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得以突出、作用发挥更加明显。三星镇双堰村党支部书记毛国文说: 现在虽然肩上担子更重,责任更大,但处理村上棘手的问题相对以前容易

多了。

二是增添了产权制度改革的推动力。通过议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发挥,延伸和强化了群众自治功能,为 还权赋能于民 提供了保障。村组议事会成员既是参谋员、宣传员,又是工作队员,入户宣讲政策,解答群众疑惑,商议工作问题,丈量房屋、土地面积,加班加点没有怨言。群众通过自主商议、民主决议的办法,想出了很多 金点子 ,许多村组干部解决不了、处理不好的问题和矛盾迎刃而解。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产权制度改革引发的上访事件。群众高兴地说:有了议事会,群众得实惠。

三是提高了村组干部的公信力。通过完善配套制度,确保监事会作用发挥到位,不仅提高了村级事务和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度,也为干部松了绑、减了负。双堰村村民撰联赞道:村情组情民情,情情知晓;大事小事难事,事事落实。兴隆镇一位退职村干部感慨地说:监事会早成立就好了,免得我在任的时候受了那么多的窝囊气。村组干部普遍反映:有了监事会的监督,少了很多猜疑和误会,群众对干部的工作更信任、更支持。

四是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的后劲力。通过村(社区)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采取 清资核产、台账管理、盘活闲产、追查历欠 等措施,加强了村组级集体资产监管,管出了效益。三星镇双堰村发现三组一处塘堰没有履行承包合同,立即提交组议事会讨论决定转包塘堰。兴隆镇跑马梗村通过清理固定资产,完善租赁合同,增加集体收入40余万元。

成都市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课题调研报告

成都市目前有乡镇(街道办事处)315个。全市城市(镇)社区646个,其中中心城区社区316个,城区居住人口共计158万户432万人,平均每个社区5100户13672人,人口密度最大的为青羊区平均每个社区6045户16594人,人口密度最小的为高新区,平均每个社区3206户9536人。中心城区以外的城镇社区330个,居住人口69万户183万人,平均每个社区2100户5552人。全市有农村社区931个,居住105万户343万人,平均每个农村社区居住1134户3688人。有建制村1788个,居住154万户465万人,平均每个建制村居住863户2601人。(以上人口数据是常住人口数据,含户籍人口和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一、乡镇区划调整和村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为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04我市率先在全省实施了乡镇区划调整和村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乡村资源,优化城镇布局,增强县城、中心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村级组织职能转变,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为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优化布局,整合资源。2004年8月乡镇区划调整后,全市除五城区外,其余14个区(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 共撤并85个,撤并率达到26.7%。2005年4月我市进行了村组管理体制改革,建制村减幅46.9%、村民小组减幅10.98%、社区增幅60.68%。二是精简机构,减轻负担。全市精简乡镇党政办事机构205个,减幅13.96%;减少乡镇行政编制1028名,减幅12.3%;减少乡镇党政领导职数1133名,减幅37.84%;清退临时聘用人员1066名,大大降低了财政开支。目前,全市有乡镇221个,街道办事处94个。三是创新体制,转变职能。进一步理顺乡

镇行政管理体制,全市除五城区外,在其余14个区(市)县17个镇进行了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另有67个镇增挂街道办事处牌子,强化了城市管理职能,加快推进了新型城镇化进程。

二、探索建立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一)历程和现状

2007年底,市委在谋划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提出要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总体要求。2008年初,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分别从村级组织构架、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同时各地开展探索试点,在探索试点中邛崃市羊安镇仁和社区、油榨乡马岩村、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等地,不约而同地成立了新村发展议事会。同年11月,市委36号文件出台,确立了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基本框架;12月,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至年底,全市2707个村(涉农)社区全部建立村民议事会。2010年3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出台了新型村级治理机制4个配套制度;2010年9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

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基本用意是从制度上理顺村级组织职能关系,构建在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各种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村级治理机制。基本思路是:以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为突破,按照 三分离、两完善、一加强 (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

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组织的领导)的原则,构建村级治理框架。基本目标是: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村级自治事务最高决策机构,村民议事会为常设决策机构,村委会为执行机构,集体经济组织为独立市场法人,各种其它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充满生机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主要做法是:

一是成立村民议事会作为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通过成立村民议事会,作为常设议事决策机构,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事务的决策权和监督权。为了适应现行成都农村状况,议事会制度有村、组两个层面,兼顾代表性与会议效率之间的平衡。为了保证议事会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成员从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为了保证议事会成员的广泛性,要求村民议事会一般不少于21人,村民小组议事会一般不少于5人。为了保证村民议事会成员的代表性,村民议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席位制,每个村民小组有2名以上村议事会成员。特别是为避免议事会成为 干部会 ,提高议事会的公信力,村、组干部不得超过议事会成员的50%。为了加强议事会成员与群众的联系,所有议事会成员都有大约10户的固定联系户。为了落实监督权,从村民议事会成员中选举5—7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党员议事会成员担任。

二是调整和规范村委会的职能。在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下,村委会的职责得到规范和限制:一是对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二是承接政府委托和购买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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