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佛山市南海区地铁金融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7页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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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08号

佛山市南海区地铁金融城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广州地铁(佛山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佛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二零一零年二月

佛山市南海区地铁金融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 论

1.1 项目由来

佛山市南海区地铁金融城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A30街区(五胜河以北地块),占地面积45131平方米,总建设面积358877平方米。

佛山市南海区地铁金融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一个集酒店、住宅、办公、商业、交通设施为一体的大型地铁上盖物业项目。广佛地铁斜穿本项目地块,在东北角设有地铁高新区站(另外立项和环评)。本项目建筑包括地下室(2层)、地面商业裙楼(地上4层,局部5层)以及地上高层塔楼(41层住宅楼4栋共923户,办公和酒店综合楼2栋,其中西塔41层,北塔34层)。裙楼一层东侧设有公交周转站场一个。

项目由广州地铁(佛山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约18亿元。

项目已于2008年12月启动,目前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预计2011年12月竣工,工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佛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通过实地考察、现状调查、资料分析、工程咨询等,在掌握一手资料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导则要求对项目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佛山市南海区地铁金融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1.2 评价标准

1.2.1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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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佛府[2007]154号),评价区环境空气区划为二类区,大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以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摘录 单位:mg/Nm3

污染因子 取值时间 年平均 SO2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环境质量标准 浓度限值 0.06 0.15 0.50 0.08 0.12 0.24 0.20 0.30 0.10 0.15 NO2 TSP PM10 (2)地表水质量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平洲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佛山水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和《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佛山水道水域功能为Ⅳ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除pH外,其余均为mg/L

参 数 pH DO CODCr BOD5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NH3-N) 石油类 总磷(P) LAS 氰化物

3

Ⅳ类 6~9 ≥3 ≤30 ≤6 ≤10 ≤1.5 ≤0.5 ≤0.3 ≤0.3 ≤0.2 佛山市南海区地铁金融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参 数 粪大肠菌群 Ⅳ类 ≤20000 (3)声环境质量标准

该项目位于桂城街道办A30地块,北邻城市主干道海八路,西邻城市主干道桂澜路,东面为宝翠北路,南面为五胜河。本区域规划为广州金融开发区。根据南海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区划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和4a类标准。具体标准详见表1-3。

表1-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摘录 单位:LAeq(dB) 类别 2 4a (4)振动标准 项目振动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1988)中相关值,见

适用区域 项目所在地 城市主干道路两侧区域 昼间 60 70 夜间 50 55 表1-4。

表1-4 城市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摘录 单位: dB

适用区域 商业区(1-5层) 住宅、办公区 昼间 75 70 夜间 72 67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时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装修使用油漆排放废气、施工机械废气。 营运期废气有:住宅区居民厨房燃用天然气产生废气;备用发电机燃烧柴油时产生的烟气;停车场汽车和公交周转场汽车排放尾气;酒店厨房排放的油烟;装修期间排放油漆废气;垃圾转运站恶臭等。

①居民厨房燃用天然气产生的烟气污染物及装修期间的油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如表1-5);

表1-5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

污染物 固放排放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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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高度 (m) 扬尘(颗粒物) 施工期 装修(非甲烷总烃) 营运期柴油发电机烟气 营运期居民燃气排放烟气 NOx SO2 NOx CO >20 --- >130 --- 最高允许排放浓3度(mg/m) --- --- 120 500 120 1000 (mg/m) 1.0 4.0 --- --- --- --- 3 ②备用发电机燃烧柴油时产生的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5。

③本项目停车场位于负一层、负一层夹层和负二层,停车场汽车尾气和摩托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的有关规定,进入项目停车场内的车辆主要以第一类车为主(第一类车指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2.5t的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的车辆,通常所指的是轿车),亦有少量第二类车(第二类车指除第一类车以外的所有轻型车辆)。车辆Ⅰ型试验排放限值见表1-6。

表1-6 车辆Ⅰ型试验排放限值

阶段 Ⅲ 类别 级别 第一类车 第二Ⅰ 类车 Ⅱ Ⅲ Ⅳ 基准质量限值(g/km) (RM) CO HC NOx HC+ NOx PM 单位:kg 汽油 柴油 汽油 柴油 汽油 柴油 汽油 柴油 柴油 --- 全部 2.30 0.64 0.20 — 0.15 0.50 — 0.56 0.050 RM≤1305 2.30 0.64 0.20 — 1305<RM4.17 0.80 0.25 — ≤1760 1760<RM 5.22 0.95 0.29 — 0.15 0.50 — 0.18 0.65 — 0.21 0.78 — 0.08 0.25 — 0.08 0.25 — 0.10 0.33 — 0.56 0.050 0.72 0.070 0.86 0.100 0.30 0.025 0.30 0.025 0.39 0.040 第一--- 全部 1.00 0.50 0.10 — 类车 第二Ⅰ RM≤1305 1.00 0.50 0.10 — 类车 Ⅱ 1305<RM≤1760 1.81 0.63 0.13 —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sk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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