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综合诊疗的相关制度与规范

更新时间:2023-11-11 22:2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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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及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以下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与程序。

一、疑难危重患者的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与程序

1、患者入院一周诊断不明或特殊需要,如病情疑难、危重、复杂,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急、危重症患者除外)。科室应提前一天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务部。原则上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先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2、医务部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被邀请专家积极配合医务部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参加,并向医务部通知确认)。

3、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4、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5、医务部人员参与会诊负责协调,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6、会诊后管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疑难、危重讨论记录本中,科主任审阅签字;严格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管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交代会诊意见,需特殊检查或治疗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二、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与程序

1、为了提高肿瘤治愈率和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使肿瘤诊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医院特制定恶性肿瘤多学科专家会诊制度。

2、会诊是由肿瘤科及相关临床医疗、医技科室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相关诊疗指南对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3、门诊医师发现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病历,引导病人到肿瘤内科就诊。肿瘤内科医师请相关医疗、医技科室医师会诊,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病人如需手术治疗,则收住手术相关科室。门诊病人会诊应由门诊部负责协调安排,详细记录会诊内容,并请会诊医师签字。

4、住院过程中发现的肿瘤患者或肿瘤患者入院完成各项常规检查及针对性检查之后,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根据会诊情况明确适宜的住院治疗科室或病房。会诊记录应详细记录在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5、对于诊断及治疗方案明确,无需多科会诊的病例,需本专业主任医师审核方案后方可执行。

6、恶性肿瘤病例及最终治疗方案均需报肿瘤科备案,每月由肿瘤科报送医务部存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rk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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