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私挖滥采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3-03-27 12:4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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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近年来, 随着煤炭市场价格的暴涨, 在利益的驱动下,凡地下有煤资源的村庄, 一些不法分子不分白天黑夜, 男女老幼, 大肆盗采国家资源, 部分地区出现了 “夫妻井、 老板矿、 后门井、 关系矿”, 致使一些地方矿业秩序极度混乱。生态环境遭到严惩破坏。 对此, 我所配合当地政府多次组织矿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采取了 一些非常有力的打击措施。如: 专业队伍昼夜巡查; 主要交通路口 设哨卡; 支村两委联防等。 XX 年 10 月 份以来, 共炸毁填埋私开坑口 个; 没收非法开采工具件; 查让非法采矿人员名; 查扣运输非法煤产品车辆辆; 收缴罚款元。 打击取谛私开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受煤炭市场暴利等多方面因素, 辖区内私开矿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现象严重, 私挖滥采愈演愈烈。

作为一名基层国土所所长, 上述现象令我痛心不已,通过总结多 年来矿政管理经验, 仔细分析当 前社会经济状况。 认为彻底取谛私开矿势在必行, 但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 提高认识。 领导被比作“火车头”, “火车全凭车头带”, 领导重视与否, 直接关系着下属和群众的态度, 领导如果能亲临现场, 身先士卒, 将极大地鼓舞执法者的士气, 起到表率作用。 地方政府领导应打消私开矿的发展能繁荣地方经济的错误思想, 要坚定取缔私开矿时刻不能放松的决心, 还应深刻认识到取缔私开矿需要全社会参与, 需要全民参战, 决非个别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

二、 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 明确责任。 在过去的整治活动中, 县、 镇两级政府也组织成立了 由公检法、 国土资源、 电力等部门组成的专项领导组, 但真正在执法过程中尽职尽责, 奋勇当先的只有国土资源系统的执法人员, 部分村民暴力抗法、 围攻谩骂执法人员时有发生, 部分村干部, 党员也参与私挖乱采, 到目 前为止, 都没有被依法追究其责任,气焰十分嚣张, 因此我认为: 综合协调各执法、 执纪部门,使之成为浑然一体的执法整体, 优势互补共同努力, 在强大的执法力量面前, 私开矿自然无让处藏身, 否之, 加大执法力度永远是一句空话。

三、 广泛发动群众, 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任何事情, 都应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我们在取缔私开矿的同时, 还应大搞普法宣传, 实地以案说法, 使广大干、 群充分学习好《矿产资源法》 的有关规定, 深刻领会其实质精神, 用法律来约束自己, 同时鼓励群众监督。 参与制止私挖滥采行动, 积极举报违法事实, 争取让村民在政策感召下, 主动拆除设备, 填实井口 。

四、 保证力度, 执法到位, 加强责任追究制。 在以往的工作中, 由于我们执法执纪工作的疲软, 农村黑势力的作祟, 使得私挖滥采行为猖獗, 屡禁不止, 如果不能确保执法力度, 做到执法到位, 就不能期望取得实效, 对那些顶风作案, 民愤甚大, 屡教不改的私开矿矿主必须严惩不怠, 情节严重者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那些“后门井、 关系矿”更不能有庇护之心, 否则将功亏一溃。 对我们执法队伍中出现和欺报、 瞒报, 通风报信者同样要深追细究, 不能姑息。我相信, 在如此密不通风的恢恢法网当中, 私开矿必将彻底灭绝。

但是, 要实现矿业秩序的长治久安, 绝非易事, 除了抓好关键环节, 还应从这几方面努力:

1、 建立县、 乡 、 村环环紧扣的查处私开矿工作机制;

2、 对已发现的私开矿深挖细追, 追究责任, 并建立坑口 监护责任制, 但重在落实;

3、 整顿矿产品流通领域, 彻底铲除私开矿生存的土壤;

4、坚持即时取缔和搞好防范相结合, 严防死灰复燃。

篇2

为有效遏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护,促进我乡矿业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我乡 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严峻形势。 乡党委、 政府高度重视, 按照国家、 省、 市、 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重拳出击, 实施严厉专项打击, 现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及时启动专项行动

结合本乡实际, 全面安排部署以煤炭资源为主的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 成立了 由乡 党委副书记、 乡长任组长, 联系村(社区) 领导、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武装部长任副组长, 国土所、 安监办、 派出所、 林业站、 供电所、工商分局等单位为成员 的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小组, 村委会的村级干部直接包保村民小组, 村、 组干部形成合力, 做到采煤点→村小组→村委会→乡 党委、 政府的多层次的信息监控网络, 并实行信息举报制度, 落实信息举报奖励机制。

二、 统一部署, 突出重点, 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专项行动期间, 主要工作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 坚决杜绝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全面查处对私挖乱采小煤点或矿硐全部予以炸封、 砌封; 一是及时查处矿业权人持过期失效勘查许可证继续勘查或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继续

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 逐一进行排查、 复核; 二是采取有力措施, 坚决制止私挖乱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 健全工作机构, 部门联合行动, 重拳打击私挖滥采。 各部门相互合作, 齐抓共管, 采取措施, 狠抓打击私挖滥采及破坏煤炭资源查处打击力度。 全面调查清理, 多措并举结合, 大力开展打击煤炭私挖滥采专项整治; 三是共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 38 次, 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了 制止和查处; 四是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没收非法矿产品, 违法案件查处率达 100%; 五是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和经常性进行巡查、 检查。 对全乡 有煤的三个村(社区) 进行巡查和整治, 检查私挖滥采片区(累计) 7 片, 形成了 打击私挖滥采长期坚持不放松, 高压态势不放松的工作格局, 做到定期与不定期巡查整治、 全民参与。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 将有效遏制我乡 非法开采、 存储、 交易、 运输煤炭资源违法行为。

三、 主要做法

1、 落实煤炭私挖滥采信息监控网络, 提供、 核实信息。

2、 对所掌握的私挖滥采监控地点进行巡查。

3、 对未封和未封严实的私挖滥采井口 进行封闭。 一是用炸药物品进行炸封; 二是用锄头等挖塌封闭; 三是找当事人进行砌封。

4、 对所有私挖滥采井口 进行全面检查, 并拍照记录, 建立档案。

5、 找私挖滥采违法人员谈话。

6、 对屡教不改、 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 采取有的放矢、 重点打击的方法, 坚决立案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四、 下步工作建议

(一) 不断加大矿产资源法律、 法规的宣传力度。 准确把握舆论导向, 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 通过展板、 报刊、广播、 发放宣传单、 粘贴标语等多种形式, 向群众特别是农村村民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 对非法采矿、 运输等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清理和排查, 发现一起, 及时查处一起。

(三) 有效维护正常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 采取行政、 经济、法律等手段, 对私挖乱采煤炭资源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四) 要加强执法力量。 建议组建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的联合执法队伍, 解决目 前联合执法行动中多数为临时抽调人员,情况不清、 工作无连贯性等诸多问题。 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调整充实, 以解决其人手不足及管理上存在漏洞等问题。同时, 增强国土资源所力量, 并配备必要的执法交通工具和专项经费。

五、 下步工作和努力方向:

(一)、 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提高警惕, 保持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加大打击力 度和巡回检查力度; 组织强大力量, 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对辖区内的各有煤矿点及砂石点, 加强巡查力度和密度;

(二)、 对无证开采和私挖滥采的, 采取强有力措施, 严肃处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当事人, 对屡教不改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非法煤井口 坚决予以炸封取缔, 做到发现一起, 处理一起, 主动出击, 严厉打击无证开采和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行为, 对无证开采和私挖滥采行为毫不留情予以打击, 绝不手软, 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防止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私挖滥采出现反弹现象;

(三)、 在今后工作中, 进一步加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群防群治工作, 充分发挥村委会、 村民小组干部及国土巡查人员作用, 做到及时发现, 及时制止, 及时上报、 汇报;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此次执法工作, 积极宣传矿政管理法律法规, 让更多的群众了 解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的危害性。

(四)、 强化执法监管,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以、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的成效为契机, 监督与管理并重, 继续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特别是非法无证开采、 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突出我乡 以煤炭和非金属矿种为主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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