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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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拓用地空间,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国发[2008]1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55号)、《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等文件精神。确定选取了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作为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为确保该项目能在全面分析项目特点、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以及技术要求等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订本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根据土利用总厅规划,将若干块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

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l,政府主导,共同推进。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国土搭台、 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方式推进实施,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 国土部门牵头组织,发改、住建、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及项 目所在乡镇政府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调配合,以项目区实施 为核心,共同推进工作。

2.统筹规划,增减平衡。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并合理组织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适度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建新区 占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提 高,并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水利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在封闭运行的 项目区内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农用地不减少、耕地数量和 质量不降低等增减动态平衡。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状况,结合地方生态、文

化、民俗等特点,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项目区应优先选择政府领导重视、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具有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的乡镇先行开展工作。根据自身的条件,调控实施进度,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方针,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的负担,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这些地区的示范,循序渐进,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4.尊重民意,保障权益。项目区选点布局要开展论证征求意见并实地踏勘,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及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拆迁补偿安置等,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程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的社会稳定。

5.生态优先,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 实行生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危旧 房改造以及自治区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促进城镇与农村及矿 区工人村、建新与拆旧、自然形态与规划形态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挂钩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

建新地块数量和规模。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民的土地 面积不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建新地块中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 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应大于 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入制、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等有关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地权属代表参与工 程监理,监督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具体实施机构应依 法组织厂矿设施、房屋拆除,并按照批复的拆旧区整理复垦规划 设计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复垦。

根据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通过开展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集中各项涉农资金统筹开展老旧、空闲、 粗放农村建设用地或废弃独立工矿用地等的拆迁安置以及整理 复垦,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 量。结合项目区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土地灾毁防治和 地质灾害防治,对农村道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建设, 改善农村或矿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三、挂钩工作具备的基础和主要条件

通过对建设用地供需情况以及乡村空闲废弃建设用地整理 复垦潜力的摸底了解和意愿调查,我区已经具备开展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条件:

(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区城镇化建设步

伐加快,对照《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新增

建设用地指标和实际需要,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缓解发展用地指标问题,逐步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目标。 (二)当地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区拆旧地块所在的长洲镇龙华村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对该项工予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希望尽快启动项目。项目实施费用列入政府年度预算,开展前期投入资金有保证。

(三)群众积极性较高。拟申报的项目拆旧地块不涉及农民 安置,土地权属人均表示同意将本区域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拆旧地块。

(四)土地整理潜力较大。已选定的拆旧区现状地类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区内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水电排泄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村民对集中居住、统一规划新村、统一布局基础设施的愿望较为强烈。拆旧地块地形平坦,土壤未受污染,气候、水分和土质等条件均适宜复垦为旱地,种植蔬菜、玉米等农作物,土地整理潜力较大。

(五)建新地块土地开发条件成熟.拟申报项目区建新地块 所在区域的市政配套基础实施基本到位,开发条件基本成熟,土 地征收环境良好,自治区下达挂钩周转指标后,可尽快组织土地 征收和出让,既可保障部分城市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又可确保项

目拆旧地块拆迁安置建新及整理复垦建设资金的落实。 I

四、项目区基本情况。

根据梧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涉及拆旧地块总面2.19公顷,预计可整理复垦出农用地2.18公顷。

(一)拆旧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区内拆旧区范围是长洲镇龙华村泗恩洲岛上全部农村居民点,用地权属涉及泗恩1组、2组、3组等3个村民小组,涉及人口484人107户,拟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4854平方米,根据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权属界线清楚,符合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的选定条件,拆旧总面积2.19公顷,预计可整理复垦出农用地2.18公顷。 (二)建新地块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新区选址初步拟定于兴龙办事处平浪村内,位于马梧高速公路西侧,用地面积2.16公顷,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地块现状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面积1.55公顷、林地面积.53公顷,园地面积0.08公顷,土地权属属平浪村集体所有。建新地块在梧州市长洲不锈钢产业园内,该产业园规划占地3000亩,计划引进企业40家,目前园内的一家热轧企业已建成投产,预计年加工不锈钢达100吨,产值超200亿元,税收达8亿元。

由于梧州市年度计划用地指标有限,难以满足产业园的用地需求,大量企业用地无法落实,为缓解园区内用地紧张的局面,帮助企业解决用地难的问题,特将本项目城镇建新区地块安排在园内。

五、拟申请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及归还计划

本批次项目区拟向自治区申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 指标2.18公顷,以实施拆旧地块整理复垦农用地指标归还。项目区实施期限为三年,即从上级批复立项实施开始三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指标归还分别为:第一年归还周转指标的30%,第二年归还周转指标的30%,第三年归还周转指标的40%,挂钩周转指标计划2013年12月前全部完成。 l 六、资金筹措计划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有国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衔接筹集;(2)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有项目投融资建设单位筹集;(3)农村基础建设、文化建设、农田水利等涉农资金,有项目投融资建设公司与发改、建设、交通、财政、农业、环保等部门衔接筹集;(4)城镇建新地块有偿供地所得收益。(5)水库移民专项资金。 (二)资金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土地整 治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预算除安排规定

科目外要合理安排拆迁补偿费、工作协调经费等必要的费用。资 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严格按 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接受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与检 查。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挂钩项目的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 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凡挤占、挪用和截留的,要依法依规严肃 处理,以保障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完成项目建设各项 目标任务。

七、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根据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筹措及建新地块用地 需求的实际情况,我区拟采取“先建后拆、边建边拆”的方式实 施,即建新地块土地开发和拆旧地块整理复垦工作同步进行。具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2011年1月; 2.规划设计,2011年12月前完成。 (二)建新地块开发

1.权属调查,2011年3月前完成; 2.征收报批,2011年5月前完成; 3.征地补偿,2011年1 0月前完成; 4.组织供地,2011年12月。 (三)拆旧地块整理复垦

2013年10月完成整理复垦,201 3年12月底全部完成验

收。

(四)挂钩周转指标归还

项目区实施期限为三年,即从上级批复立项实施开始三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及指标归还工作,指标归还计划分别为:第一年归还周转指标的30%,第二年归还周转指标的30%,第三年归还周转指标的40%,挂钩周转指标计划2013年12月前全部完成。 (五)权属调整和登记造册

项目竣工验收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批 准,收回整理复垦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使用证书。乡 (镇)人民政府按照经确认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时进行土地权 属调整,调整完成后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开展变更登记发证 工作,并登记造册、归档入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1.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 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成立了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国土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府办、国土、 发改、住建、农业、水利,林业、财政、交通、人社局、以及各 乡镇政府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长洲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 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挂 钧工作相关政策,从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中落实挂钩项目专 项资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的

组织协调,组织项目的审核、论证和自查等,确保项目有组织 地实施。

2、成立项目区所在乡镇工作协调小组,人员由项目区所在乡 镇政府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有组织号召能力的 村民代表组成。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群众宣传、工程监督、矛盾纠 纷调解等工作,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 性,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编制专项规划和项目区实施规划。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调查,在摸清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权 属、等级,分析全区农村建设用地和独立工矿整理复垦潜力及城 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见 的基础上,依据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委托资质部门编制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分别统筹指导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和各个项目区的组织实施。

(三)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项目区经自治区批复立项后,编制项目区实施工作方案,按 “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原则,制定项目设计和实施 作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三位

体”监督体系,并组成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督导组, 各项目区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 改正,对推进不力的要追究责任。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具体承担 安施工作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依法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切 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资金的审批、使用,并及时公开、公示,使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 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管力度,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程监 督。做到按规程检查验收。

主题词:土地 城乡建设 增减挂钩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至,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0日印发

体”监督体系,并组成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督导组, 各项目区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 改正,对推进不力的要追究责任。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具体承担 安施工作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依法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切 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资金的审批、使用,并及时公开、公示,使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 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管力度,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程监 督。做到按规程检查验收。

主题词:土地 城乡建设 增减挂钩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至,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0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q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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