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价格的计算

更新时间:2023-10-03 20:1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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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 施工用电价格的计算

1.计算公式

(1)外购电电价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电方式及不同电源的电量所占比例,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电网电价和规定的加价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基本电价电网供电价格=(1?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1?35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 +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变配电设备除外)式中: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4%~6%; 35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5%~8%;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0.02~0.03元/(kW·h)

(2)自发电电价

a.采用循环冷却水,计算公式为:

柴油发电机组(台)时费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发电机出力系数?(1-厂用电率) ?(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单位循环冷却水费b.采用专用水泵供给冷却水,计算公式为:

柴油发电机组(台)时费+水泵组(台)时费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发电机出力系数?(1-厂用电率)

?(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式中

K- 发电机出力系数, 一般取 0.8~0.85 厂用电率取 3%~5%

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取 3%~5% 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取 4%~7% 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取 0.04 ~0.05 元/( kW.h) 单位循环冷却水费取 0.05 ~0.07 元/( kW.h)

外购电与自发电的电量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同一工程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供电方式

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 供电时,综合电价应根据供电比例加权平均计算。以外购电供电为主的工程,自发电的电量比例一般不宜超过5%,如仅为保安备用,可忽略不计。

2.计算示例

湖南某工程施工用电采用从国家电网购电占97%,自备柴油发电机(160kw2台,总台时费为681.97元)供电占3%。计算工程施工用电价格。

计算:

根据物价局颁《关于提高湖南省电网电价的通知》(湘价2011]187号文)基本电价为0.846元/kw.h

电网购电电价=基本电价÷(1-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1-35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0.846/(1-5%)/ (1-6%)+0.04=0.98元/kw.h

自发电电价=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发电机出力系数)÷(1-厂用电率) ÷(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单位循环冷却水摊销费+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681.97/(160*2*0.85)/(1-4%)/(1-6%)+0.04+0.05=2.87元/kw.h 施工用电综合电价=0.98*97%+2.87*3%=1.04元/kw.h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pw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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