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填表说明

更新时间:2024-03-17 10: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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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填表说明

为规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的填写,现将有关网上信息填报的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申请人应填写的表格及相关栏目

(一)网上基本信息填写(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资格种类”栏:本科毕业生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选择“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选择省”栏:选择“四川省” (3)“选择市”栏:选择“内江市”

(4)“任教学科”栏: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对应的中学课程名称(标准全称)。如“汉语言文学”专业可选择中学对应的课程“语文”。

(5)“认定机构”栏:本科毕业生选择:“内江市教育局”,专科毕业生选择:“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如申请“小学教育资格”、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只有学前教育专业才能申请),认定机构均选择“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6)“确认点”栏:选择“内江师范学院”。

(7)“姓名”栏:以学籍姓名为准,且应与身份证姓名完全一致。 (8)“证件类型”栏:身份证。

(9)“身份证号码”栏:以学籍注册的身份证号码为准。 (10)“出生日期”栏: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11)“民族”栏:与身份证上民族一致。

(12)“政治面貌”栏:是党派成员则填写,无党派人员则留空不填写。

(13)“普通话水平”栏:选择申报学科所要求等级,如申报了“数学”,按要求普通话须达乙级,则选择“二级乙等”。

(14)“是否在校生”栏:选“是”。 (15)毕业日期:2015年6月30日

(16)“最高学历”栏:本科毕业生选择“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选择“大学专科”。 (17)“最高学位”栏:本科毕业生选择“学士”;专科毕业生选择“无学位”。 (18)“毕业学校”栏:选择“内江师范学院”。

(19)“所学专业”栏:选择本人在校学习的专业名称(标准全称)。(注:我校本科各专业大部分在“类别二”选择,专科专业大部分在“类别三”选择)

(20)“专业类别”栏:师范生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生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21)“学习形式”栏:选择“普通全日制” (22)“工作单位”栏:填写“无”。 (23)“现从事职业”栏:选择“学生”。 (24)“专业技术职务”栏:选择“无”。

(25)“电子邮箱地址”栏:务必准确填写,可供找回密码使用。

(26)“户籍所在地”栏:统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不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通讯地址”栏:统一填写“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27)“出生地”栏:填写“××省××市(县)”。 (28)“邮编”栏:统一填写“641112”。

(29)“联系电话”栏:考虑到学生毕业后各在他方,填写一个最能方便联系的电话(含区号)。 (30)“照片文件”栏:教务处网站上提供了每位毕业生数码照片(未在学校拍数码相的毕业生,网上没有照片),且规格与上传照片要求一致,只需登录如下网址即可下载使用

(http://210.41.176.18/jwc/photo/2015/请输入个人身份证号.jpg)。如有修改了身份证号的毕业生,只能用修改前的错误身份证号才能进入下载。

(二)个人简历

第一横行从初级中学毕业后填写,例:(时间)19990901—20020701,(单位)四川安岳县明亮中学,(职务)高中学生,(证明人)王健。(个人简历至少要填写两条)

(三)《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资料下载栏中下载空白表格)

(1)“申请人姓名”栏: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姓名”栏完全一致。 (2)“工作单位”栏:空着不填写。

(3)“常住地址”栏:暂填“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4)“邮编”栏:暂填“641112”。

(5)“电话”栏: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联系电话”栏一致。

(6)“身份证号码”栏: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身份证号码”栏完全一致。 (7)“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栏: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资格种类”栏和“申请任教学课(课程)”栏完全一致。

二、班主任应填写的表格及相关栏目

(一)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请各班班主任负责填写该表第4—11栏,填写前先认真看清表格下面有关说明。

1、“工作、政治思想表现”栏:填写政治思想、学习两方面。政治思想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参加政治学习及政治活动、要求进步及效果等情况;学习表现主要包括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效果等情况。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栏:主要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包括学院内部一些公益活动情况。学生干部包括职责范围内组织的活动情况。

3、“遵守社会公德情况”栏:填写是否按《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社会公德,若有见义勇为等正面典型事迹或反面典型事例,据实简要注明。

4、“有无行政处分记录”栏:有则填写具体的处分事件;无则填写“无”。 5、“有无犯罪记录”栏:有则填写具体的犯罪事件;无则填写“无”。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有上面几栏中未包括的情况需说明的,则填写在此栏;无需说明的,则空着不填写。

7、“鉴定单位(全称)”栏:统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 8、“鉴定单位地址”栏:统一填写“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9、“电话”栏:统一填写“0832—2340599”。 10、“邮编”栏:统一填写“641112”。

11、表格中最后的“(单位)填写人(签名)、公章”栏:班主任签字,加盖各二级学院总支章,日期栏统一填写2015年4月20日。

(二)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各班班主任填写该表最后一页中前三栏,即:

1、“学生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栏:无特殊情况的学生,均统一填写“合格”。

2、“身体和健康状况”栏:待学生体检后,根据体检证明按健康、正常、一般几种情况,据实填写其中一种;若有疾病的,需注明。

3、“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栏:对于本科生,填写“修完本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对于专科生,填写“修完专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的认定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通

知要求办理。

2、各班班主任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相关栏目填好后,统一交各二级学院书记,由各二级学院支部书记负责各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的核实,核实无误后,加盖支部章。

3、申请人及相关经办人应严肃认真、准确无误的按照学校安排和要求填写材料并完成一系列材料的准备工作。申报初级、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学生4月13日至15日,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生4月21至24日内,务必以班为单位统一交送教务处注册中心曹旭老师(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四种表装订在一起,申请表装在前),以便进行网上确认。

4、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是教育部认定教师资格的唯一网站,认定机构和网站管理员是教育部或教育局的管理人员。请同学们按时自行申报,严禁替他人申报,如错过申报期限或申报信息错误,后果自负,学校无权补报或更改申报结果。

未尽事宜,届时安排通知。

教务处 2015年3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ph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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