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HSE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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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1.1 工程名称:中石油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400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装

置。

1.2 建设地点:.... 2、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

2.1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公司。 2.2 设计单位:中国....有限公司

2.3 质量监督单位: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4 监理单位: 2.5 PC承包单位: 3、 项目组成内容 3.1工程规模:

建设规模为...。工程建设投资:...万元,项目组成:渣油加氢脱硫装置区

由反应区、管桥区、造价人才网分馏区、原料预处理区、循环氢脱硫区、压缩机区

产汽系统以及公用工程部分组成。 3.2工程特点:

3.2.1炼油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万吨/年,为大型的炼油工程。工程规模大,炼油工艺装置及系统配套齐全,一次性建成投产,建设起点高。 3.2.2工艺装置规模较大,工艺技术成熟、先进。

本装置规模为400万吨/年,属国内目前最大的渣油加氢脱硫装置之一。生产装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能确保产品质量,降低装置能耗。 3.2.3 工程区域分布范围较广,工程监理施工接口多。

渣油加氢脱硫装置区由反应区、管桥区、分馏区、原料预处理区、循环氢脱硫区、压缩机区产汽系统以及公用工程部分组成,工程除项目本身的施工接口外,还有与系统配套工程的施工接口,因此施工接口相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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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主要设备是在高温、高压及有氢气和硫化氢存在的条件下运行的,故其设计、制造和材料的选用等要求都很高,对生产操作的控制也极严格。 3.2.5 设备数量较多,部分为超限设备。管道材质种类较多,材质特殊。 本装置的核心设备和重要设备包括反应器、进料加热炉、热高压分离器、冷高压分离器、热低压分离器、冷低压分离器、闪蒸罐、常压分馏塔、脱硫塔(包括循环氢、酸性氢、富氢气、氢提浓释放气脱硫塔)、循环氢压缩机、新氢压缩机、氢提浓设施等,这些设备或工艺管道的介质属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物质。而装置中的反应器、常压分馏塔、脱硫塔、压缩机组等设备属超限设备,超限设备现场要动用大型吊车进行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监管要求严格。 本装置工艺管线设计温度、压力高,高温高压及临氢管线多,材质特殊。装置管道分为高压、中压、低压三种,高压管道和阀门主要采用进口材料,中、低压管道采用国产材料,而材质又有不锈钢、合金钢、碳钢等,合金管道和特殊材质管道,焊接工艺技术、焊接质量要求高。

3.2.6 大型压缩机组、机泵完成单机试运是生产装置办理中交应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要实现高水平的单机试运才能保证装置顺利投产,因此,必须做到设计、采购、施工及生产准备等各环节的密切配合。

3.2.7 本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施工,协调工作量大,投资、进度控制难度较大。

交叉施工既有专业之间的交叉,又有工序之间的交叉和多层作业的交叉,施工的工序要求严格,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接口、施工先后顺序的安排及协调,是交叉施工协调的难点。交叉施工协调的主要包括大件设备吊装及运输、厂房建设、钢结构安装的交叉,基坑开挖与相邻建构筑物的交叉等,如果协调不当,将造成工期的拖延和工程造价的增加,同时也会产生安全隐患。

3.2.8 大型设备基础混凝土浇筑量大,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难度大。 3.2.9 石油化工工程的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场所多,HSE管理要求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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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依据

1、《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12)

2、..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HSE管理程序及管理规定》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列》

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2、《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技术规范》(SH/T3536-2002) 13、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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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HSE管理方针目标

3.1 HSE管理目标

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无职业病发生、无群体性投诉、无工程隐患”的目标,确保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对外界有影响的各类污染事件。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直线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全员HSE 管理的理念。 3.2 HSE管理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3.3 HSE监理原则

3.3.1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方位管理。

3.3.2承包商在合同实施期间,必须指定HSE责任人,并制定HSE管理规章制度。

3.3.3承包商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场上岗作业。

3.3.4承包商必须接受业主和监理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3.5承包商必须自觉接受政府监督、监理部监管,按标准履行合同赋予的职责及对本工程的承诺。

3.3.6严格控制,坚决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的“三违”行为,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4 HSE管理承诺

在我们的所有监理活动中,我们都把HSE放在首位,恪守有关法律法规,使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得到持续改进。从最高管理者到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做好安全、环境与健康 (HSE)工作。我们将及时收集全体员工、业主、承包商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HSE管理体系,定期通报HSE业绩状况。

3.5 HSE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3.5.1 HSE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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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所有人员将高度重视HSE管理,致力于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在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的全过程推行HSE管理。为此,成立以下HSE管理机构(见下图):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总监代表 HSE监 理 工 程 师 土建专业工程师 设备专业工程师工艺专业工程师钢结构安装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设备监理员工艺监理员无损检测和焊接工程 师 电气专业工程师仪表专业工程师计划工程师 文控工 程 师

....监理....炼油项目监理部HSE组织机构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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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监理人员HSE职责 3.5.2.1总监理工程师

3.5.2.1.1总监是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 3.5.2.1.2建立健全HSE责任制。

3.5.2.1.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和运行制度,并就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的有效运行承担责任。

3.5.2.1.4进行项目开工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有权拒绝签发开工令。

3.5.2.1.5对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施工操作,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3.5.2.1.6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向业主及有关部门上报。 3.5.2.1.7组织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核实事故报告并报送业主。 3.5.2.1.8督促和协调安全生产及处理其他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3.5.2.2 HSE工程师

3.5.2.2.1在总监的直接领导下,在监理部分管安全监理工作,并就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向总监负责。

3.5.2.2.2负责编制HSE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管理办法,并就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

3.5.2.2.3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发现现场的各种隐患,对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2.2.4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施工操作,有权签发监理通知或HSE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有权申请总监签发停工令。

3.5.2.2.5代表监理部参与外方的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收集和汇总检查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并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上报。

3.5.2.2.6编报HSE月报、安全监理总结。 3.5.2.2.7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5.2.3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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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并向总监负责。

3.5.2.3.2负责本专业的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方采取措施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报告。

3.5.2.3.3审核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同时,审核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文件,当安全文件不全时,不同意开工报告上报。

3.5.2.3.4监理日志中应记录每日的安全检查情况、指出了哪些安全问题,告知了施工单位的哪些人员、施工单位落实情况等。同时参与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5.2.3.5与HSE工程师加强内部的沟通和协调。 3.5.2.4监理员

3.5.2.4.1完成监理工程师交给的安全工作。

3.5.2.4.2对本人分管范围的安全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立即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指出,要求其纠正,并做书面记录。

3.5.2.4.3当施工单位对指出的安全问题不纠正时,报告监理工程师,请求发出书面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对有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工点禁止进入下道工序,并进行整改。

3.5.2.4.4当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拒不执行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3.5.2.4.5监理日志中应记录每日的安全检查情况、指出了哪些安全问题,告知了施工单位的哪些人员、施工单位落实情况等等。

3.5.2.5文控员

3.5.2.5.1负责与安全有关的资料和文件的收集整理、登记、分发、传阅,并建立HSE管理档案。

3.5.2.6总监代表

3.5.2.6 .1 协助总监抓好项目HSE工作。组织编写HSE监理细则,组织施工现场HSE周例检,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3.5.2.6 .2做好监理部人员的HSE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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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HSE控制的重点和难点

1、装置内施工场点多,HSE控制存在分散性特点。

2、交叉施工的协调难度大。施工的接口、施工先后顺序的安排及协调,是交叉施工协调的难点。施工作业呈条块状分布,工作界面与厂区内多家EPC分包商交界,技术接口及协调工作量较大,交叉作业频繁。

3、高压加氢反应器是装置中的关键设备,由中国一重在项目现场组装,安装单位整体吊装,设备重量在411吨至834吨之间,设备运输是本工程的难点之一。

4、大型及超限设备吊装工作量较大,超限设备的吊装需动用大型车辆和吊车,尤其是加氢裂化反应器、循环氢脱硫塔、汽提塔等设备的安装,直径大、重量重、安装高度高,循环氢脱硫塔等设备需要分段运输、现场分段组焊,整体吊装,焊接技术难度大,给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增加了控制风险,是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控制的重点。同时,超限设备的到货顺序和时间影响整个大型吊装工作的实施,超限设备如到货时间滞后,可能会打乱吊装工作的统筹计划。因此,必须落实超限设备的到货、合理安排大型吊车进场实施吊装作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装置的塔、罐、冷换设备及大部分管线安装均在高大框架结构上或离地面较高,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处于高处作业状态,存在高处坠落伤害的危险性。加强高处作业防护及保障措施落实是安装施工过程中的重点。

6、现场焊接工程量大,用电设备多,用电负荷大。因设备质量不佳、绝缘性能不良或运行不当、安装不规范、安全间距不足、违章操作等均可能引发触电危险。当出现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情况,还可能引发电气火灾。因此强化临时用电管理显得非常重要。

7、根据炼油工程的特点,按照云南石化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需加强对挖掘、动火、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受限空间、射线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检查、监督与控制。

针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种种因素,从对承包商和人员资质及其安全保证体系审查,到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批准,施工机具的核查验证,施工的条件检查确认,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办理,直至整个施工过程及每一个作业环节的把关,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HSE程序文件及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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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检查、监督,使之真正落到实处。

4.1 安全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1严肃、严格、认真执行中石油HSE管理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HSE管理方针。

4.1.2树立“零”的目标,各类事故为零;财产损失为零;环境污染为零;工时损失为零。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始终以“零”的思维模式去要求、去工作,深入开展严格的“零”教育。

4.1.3建立切实可行的HSE管理体系,严密的组织网络,使HSE管理上下不断线,不出现空白点。

4.1.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发现隐患整改落实到人,消项汇报、签字的硬措施。做到以小时安全保日安全,以日安全保周安全,以周安全保月安全,最终确保“零”目标。

4.1.5如现场出现“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作业环境”时,应立报告总监,不能过夜处理。

4.2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4.2.1环境保护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制定项目环保施和分项工程的环保方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污染环境的技术问题,减少对环境干扰。

4.2.2环境保护目标

认真贵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域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积极开展尘、泥土、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外运泥浆、弃土、生活污水和施工水。检查污水排放情况是否按照业主指定地点排放的,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4.2.3环境保护措施

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和环境不受污染。定期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事项及环境参数进行监测,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环境监督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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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工作流程

5.1 HSE监理工作流程

5.1.1文件控制流程:承包商应有效地控制HSE管理文件,确保文件与HSE活动相适应。制定内部文件传递和借阅程序,保证文件管理的有序进行和文件的完整性。

5.1.2 风险评价:实施前对项目的固有危险性、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直接作业的危险性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在施工方案审查过程中提出对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或可控程度。

5.1.3隐患治理:承包商应积极配合,组织开展HSE检查,查出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将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1.4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采取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的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加强HSE教育,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

5.1.5 持续改进:要求承包商定期开展内部审核活动,不断提高HSE管理水平,定期开展HSE管理体系评审,不断完善本单位的HSE实施程序。

5.1.6承包商HSE管理

5.1.6.1施工前,承包商应组织各个分包单位及其员工进行HSE教育,建立施工现场各级组织的HSE管理体系,并直接在本公司项目监理部的统一管理下落实整个项目的HSE目标;具体落实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状况,审查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按要求对施工项目的固有危险进行分析评价,制定应急方案;制定和实施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管理措施;办理各种特殊作业许可证;书面通知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具体施工作业的时间、地点、项目内容、具体责任人、HSE管理要求等。

5.1.6.2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承包商的HSE落实情况;检查施工人员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章守纪情况,提出纠正、处理意见;检查施工人员应急及处理能力;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5.1.7应急管理:在开工前针对防火、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中毒、机械伤害、塌方、洪水等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承包商应成立应急小组,制定应急程序,准备应急物资,并进行应急演练,保证每个员工都熟悉应急程序。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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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参与事故处置的部门和人员、紧急服务信息、有关图纸资料、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应急救援及控制措施、有害物料的潜在危险及应急措施、人员撤离及危险区隔离计划、应急培训计划和演练要求等。

5.2 HSE控制程序

5.2.1施工前的安全监理工作

5.2.1.1建立健全监理部HSE组织机构。 5.2.1.2施工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备案。 5.2.1.3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5.2.1.4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5.2.1.5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2.1.6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针对现场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5.2.1.7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5.2.1.8督促承包商编制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 5.2.1.9人员从业资格控制: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报监理审查。

5.2.1.10督促、检查入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 5.2.1.11督促检查开工前的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 5.2.1.12审查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 5.2.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5.2.2.1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责令承包商限期整改,及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5.2.2.2通过例会或专题会议,分析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制定处理措施,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5.2.2.3督促、监督承包商做好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部署。 5.2.2.4要求承包商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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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5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承包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逐级上报。

5.3 HSE控制流程图:

督促承包商建立HSE体系

监理单位审查CASE计划、JSA分析及HSE措施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HSE管理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STA交底 (承包商) HSE整改(承包商) HSE异常 监理施工现场HSE监督检查合格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甲方、监理单位) 审核并签署有关HSE文件 (监理单位) 监理工作总结(HSE控制) (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HSE控制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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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应对措施及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6.1施工阶段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的分析、评价 6.1.1渣油加氢脱硫项目危害分析和识别影响清单

序号 施工内容 重大风险源 线缆破损、绝缘不良、设备漏电导致触电事故 接线错误导致设备损毁 1 临时用电 操作不当、监管不严导致人员伤亡 未使用漏电保护装置、未接地导致漏电 无临边防护和监护不到位造成人员或设备坠落 无防塌陷措施造成坍塌 2 土方开挖 未及时处理土方造成污染 未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放坡、基坑内未及时实施降水 支腿不平稳导致设备倾倒损毁 钢绳断裂落物伤人 3 钻孔灌注桩施工 污水溢出造成环境污染 焊接过程引起火警 构件堆放不合理,垮塌 构件吊装过程中不栓系晃绳 4 钢结构安装 组装作业时未搭设作业平台,人员上下不方便且无立足点 未设置生命绳,无法系挂安全带 易燃易爆环境,无措施违规动火 气瓶无防晒措施,易爆炸伤人 动火作业 5 动火监护不当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到位 脚手架搭、拆 6 搭设、拆除没有执行规定程序造成架体失稳 材料、扣件质量问题导致承载力不够 高空焊接无接火措施、火星飞溅 13

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检查不到位 安全网、安全带等使用不当导致人员坠落 管件、工具等落物伤人 搭设存在无方案或方案不能指导施工 脚手架搭设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或脚手板未铺满 搭设、拆除人员无资质或未经培训 安全网、防护栏、走道板不全导致人员坠落 安全帽、安全带等使用不当导致人员伤亡 7 高处作业 交叉作业造成人身伤害 落物伤人 易燃易爆环境违章动火引起火警 气瓶安全装置不全、失效及使用不当造成事故 8 焊接作业 焊接火星烧损设备、设施、物料 高空跌落、落物伤人 焊接不牢失稳伤人、损坏设备 无证作业造成操作失误 机械设备自身安全性问题 地基未处理、支腿不正确导致机械失稳、倾翻 吊具、吊带、钢绳检查不到位导致断裂 9 空间狭小、交叉作业无协调造成碰撞 无证操作、无人监管、指挥不当 警示、围护不足无关人员进入引起误伤 安装面积大、脚手架搭设困难 零星、修补类作业,人员、物件坠落 10 建筑施工 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高空坠落 施工材料、废料处置不当造成污染 切割、焊接过程引起火警 11 模板工程 施工中砸伤、钢筋扎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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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 物件捆扎不牢、物件滑落损坏、伤人

模板爆模、混凝土漏泄污染 高空跌落、落物伤人 管架坍塌伤人 违章作业、不遵守操作规程 无证焊接、防护不当引发火警 12 设备管道安装 机械伤害 高空坠落 设备损坏 未采取加盲板措施,阻断有害能量 使用的照明或电气设备电压超过12V的安全标准 13 受限空间作业 监护人员不到位或擅自离岗 空间内通风状况不好,或未采取有效通风措施 超时作业,未及时进行气体检测 车辆超速、超载引发事故 货物绑扎不牢造成落物伤人、物件丢失 14 交通运输 废物运输防护不当造成污染 雨天及恶劣天气和夜间行车引发事故 总包商、施工单位体系运行问题 分包、转包过多造成管理失控 15 安全管理 监管不力出现安全管理盲点 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无证作业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监管与投用脱节 违章作业、不遵守操作规程 无证焊接、防护不当引发火警 机械伤害 16 电气安装 高空坠落 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安装及配送电作业 设备损坏 15

6.1.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序危险源号 类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生产(工作)主要活部位 动 危险源及其风险 L 3 1 3 1 1 3 3 1 1 3 3 3 E 6 6 6 2 6 6 6 6 6 6 6 6 C D 危险等备注 级(级) 2 3 3 4 4 3 3 3 3 3 4 3 在临空面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和有效使用防护用品滑倒或踩空坠落 安全绳、安全带等高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断裂导致人员坠落 作业人员疲劳作业或长时间暴晒致中署晕倒坠落伤亡 遇恶劣气候仍然高处作业作业人员滑倒或踩空坠落 在陡坡和临空面作业人员身体条件不适宜高处作业发病晕倒 建筑施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不畅通,堆放有与操作施工现场 工作业 无关的物件作业人员行走时坠落 作业面没有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坠落 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坠物砸伤作业人员 警戒、监护不到位,或无防护设施人员误入作业区或在下方通行时被坠物砸伤 作业面上堆放的材料及杂物未清理干净掉落砸伤作业人员 在基坑内作业时,没有防护,边坡滚物砸伤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失手或抛掷物件砸伤其它作业人员 15 270 15 7 15 7 7 90 126 30 42 126 15 126 15 15 7 3 7 90 90 126 54 126 16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坍塌 机械伤害 火灾 其它伤害 触电 钢筋作业时,周围人员未保障有效距离而伤人 抽烟的烟头引燃植被而未及时扑灭造成森林火灾 烧毁各种清理的植被时防护措施不当引起火灾 作业人员跌伤、扭伤、刀具砍伤 作业人员未使用或未有效使用防护用品,作业中产生的粉尘对作业人员健康伤害 建筑施开关、线路裸露或受潮、浸水漏电造成触电伤施工现场 工作业 害 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漏电造成触电伤害 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要求搭设,乱拉乱接被施工人员作业器具挂断漏电造成触电伤害 雨季施工雷电击伤作业人员 机械转动部分的绞入、碾压和拖带造成人员伤害 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机械连人从陡坡翻下造成人员伤害 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人员站在机械旋转半径内斗铲撞碰人员 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人员靠近作业机械履带及转动部分碾压或碰撞人员 作业间歇机械设备未停放在安全位置或未按要求进行停放,操作人员离开后设备滑动从边坡翻下造成设备损坏及其它人员伤亡 底层立杆未架设在坚实的基础上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未按设计要求搭设,层间距过大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1 1 3 3 3 3 3 3 1 3 1 1 3 1 3 3 3 3 1 6 6 6 6 6 1 6 6 6 6 3 10 10 15 15 7 3 7 45 45 21 54 126 4 4 4 4 3 2 2 2 5 2 3 3 2 4 15 270 15 270 15 270 15 15 15 270 15 15 90 90 机械施施工现场 工 15 270 15 45 40 720 40 720 1 1 脚手架施工现场 搭设 17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设备 安装 起重伤害 施工现场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未按要求脚手架每升高5米必须设置连接件并连接牢固而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脚手架接头连接方法不当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使用薄壁脚手架管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扣件质量差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脚手架上堆放的钢管材料等太多或集中堆放而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装卸起吊时,钢丝绳、吊钩等吊具断裂,造成吊件坠落伤人或钢丝绳崩弹伤人 吊运时,吊点位置不合理而造成机械损伤或倾倒 机械故障造成误动作 没有起重工或吊件绑扎不牢,吊运过程中吊件滑落伤人 吊运中吊件稳固措施不当,用手直接稳固吊件,造成挤压、碰、擦等伤害 手拉葫芦制动失效,被吊物跌落受伤害 机械本身出现故障,带病运行导致操作失灵 操作中没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操作判断失误,造成挤压、碰撞、擦等伤害 机械本身出现故障,导致操作失灵 由于过度疲劳,导致操作失误 使用方法不当,造成伤害,如卷扬机、钢锯等 使用电锯切割母线时,电锯摔出伤人 母线对接时,因惯性较大而撞伤手指等 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造成伤害 自己违章作业,或不小心,使自己受到手锤或其他物体的打击 3 3 3 3 3 3 3 1 3 3 3 3 3 3 3 6 3 3 3 3 10 10 10 10 10 6 3 3 3 3 2 2 3 3 3 3 3 3 3 6 40 720 40 720 40 720 40 720 40 720 15 270 7 15 63 45 1 1 1 1 1 2 4 4 3 4 4 4 3 4 4 2 4 4 4 4 15 135 7 7 7 63 42 42 15 135 7 63 7 63 15 270 7 63 7 63 7 63 3 54 1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触电 灼烫 高处坠落 施工现场 设备 安装 触电 施工现场 设备 自己违章作业,或不小心,使别人受到手锤或其他物体的打击 意外的受到高处坠落物的打击 行车上部件或其他修理工具等坠落 工作平台上工具、材料等物件坠落摔伤或伤人 组装对接时,大锤锤头脱出伤人 装卸时被物件砸伤、碰伤,运输时车载物件滑落砸伤 未采取安全措施,如安全网、安全带等 已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但措施失效。如安全网破裂,安全带断裂等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发生晃动、垮塌造成人员坠落 后退时踩空,从架子上坠落 站在设备上作业从高处滑落 装卸车时踩空,从车上坠落 在工作平台上、脚手架上踩空、踩滑等而坠落 用力时扳手滑脱,造成坠落或碰伤、擦伤 没有保护措施,被电焊飞溅、割炬或高温物件烫伤 使用割炬时,回火造成伤害 虽有保护措施,但劳保用品质量差,被电焊飞溅或高温物件烫伤 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而触电 带电作业时意外触电 所使用电器设备如切割机、电钻等的电源线被损伤而触电 停电设备突然来电触电 操作时与带电体安全距离不够而触电 3 1 1 3 3 3 6 3 3 1 3 3 3 3 6 3 3 3 3 3 3 6 6 3 3 3 3 6 6 6 6 6 2 2 3 3 6 3 6 2 6 2 2 3 3 15 15 3 7 3 7 7 54 45 45 27 63 54 252 126 4 4 4 4 4 4 2 3 2 4 4 4 4 4 3 4 4 4 3 3 3 2 15 270 7 7 7 7 7 3 3 3 7 7 15 42 42 42 63 63 108 27 54 42 126 90 15 90 15 270 19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其它伤害 火灾 安装 车辆伤害 所使用用电设备电源线破损而触电 电缆破损,未被发现而触电 电缆破损,虽发现 ,但轻信能够避免而触电 电焊时手套潮湿 在易燃物、可燃物附近焊电焊或用割炬切割金属 油泄露发生火灾 设备主体未接地,零线电压漂移较高时造成火灾 在滤油区域使用明火发生火灾 电源线老化引起短路发生火灾 电源线接头接触不良打火发生火灾 乙炔气泄露,遇到明火燃烧发生火灾 使用电炉取暖或煮食物 油漆着火发生火灾 机械行进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刹车、方向盘失灵),造成人员伤害。 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害。 作业者在作业过程中,由于不小心而造成的碰、擦、扭、砸等伤害。 机械噪声、振动、高温等造成作业者职业性伤害。 设备本身存在有毒材料,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3 3 3 3 6 3 1 3 3 3 6 3 1 3 3 6 6 6 3 3 3 3 6 2 3 2 10 6 2 1 2 6 6 6 6 6 15 135 15 135 15 135 7 63 3 7 15 7 7 7 7 7 7 7 7 1 1 1 108 42 45 42 210 126 84 21 14 126 126 36 36 36 3 3 3 4 4 4 4 4 2 3 3 4 5 3 3 4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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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针对项目危险源分析、识别所实施的风险应对措施及控制要求 6.2.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6.2.1.1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6.2.1.2施工区域实施全封闭管理,建立隔离围挡,设置好“七图一牌”。 6.2.1.3施工现场材料要有序堆放并标识,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并定期处理。 6.2.1.4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固废物、噪声等。

6.2.1.5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影响的建、构筑物、管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2.1.6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季节,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2.1.7现场油料、设备有防跑、冒、滴、漏的措施。 6.2.1.8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2.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6.2.2.1施工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有入库检查记录。

6.2.2.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登记造册。

6.2.2.3督促总包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2.2.4检查机具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违章违规行为。

6.2.2.5检查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戴使用情况,确保规范使用。 6.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控制要点及措施

6.2.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005

6.2.3.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6.2.3.3在供电线路附近施工应注意:

6.2.3.3.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安全距离内直接进行施工,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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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3.2对外侧有电力线路的工程,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勘查,电力线路与建筑物外侧边线之间必须保持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应采取 防护措施。

6.2.3.3.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规范的规定。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2.3.3.4施工现场开挖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 5m。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倒。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6.2.4 施工现场配电要求

6.2.4.1施工现场配电应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的要求。

6.2.4.2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车辆碾压。

6.2.4.3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6.2.4.4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6.2.4.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从2m高度至地下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2.4.6施工现场应分级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电箱或移动电箱,以此来实现三级配电,动力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总电配箱设置应靠近电源,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6.2.4.7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起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2.4.8在总配电箱内,应装设动力、照明总漏电保护器,各用电设备开关箱和移动电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以此来二级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

6.2.4.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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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10施工现场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接地电阻每月进行测试不得少于一次。

6.2.4.11现场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环境照明、手持照明等应使用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6.2.4.12施工中应选用Ⅱ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漏电保护器。

6.3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及措施 6.3.1土方施工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6.3.1.1基槽(坑)开挖的安全技术措施

6.3.1.1.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6.3.1.1.2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建筑物边沿或下面进行作业。

6.3.1.1.3深基槽(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6.3.1.1.4基坑内作业环境的安全问题也非常重要,所以要在坑内为施工人员设置安全可靠的立足点,也要为垂直作业情况下设置隔离防护。

6.3.1.1.5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3.1.1.6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槽(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的侧压力。

6.3.1.1.7为了确保施工场内有足够的采光,所以应该根据采光情况在坑内设置照明。

6.3.1.1.8为防止基槽(坑)底的土被扰动,基槽(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0-300m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6.3.2人工开挖

6.3.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工程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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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实施监护的情况下采取人工开挖。

6.3.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凶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除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3.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停息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6.3.2.4挖土过程中遇有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辩认的异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6.3.2.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二道牢固护身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

6.3.2.6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横向间距不应小于2-3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6.3.2.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6.3.3机械开挖

6.3.3.1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司机必须持证作业。

6.3.3.2机械挖土时,应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体滑坡。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

6.3.3.3机械挖土启动机械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铰接等部分,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6.3.3.4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或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6.3.3.5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在挖土机履带与基坑边平行2m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6.3.3.6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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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7向汽车上卸土就应在车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6.3.3.8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6.3.3.9车辆进出口穿过道路时,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砼加固。

6.3.4深基坑开挖

6.3.4.1基坑开挖过程的控制要求:

1)基坑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分段开挖。每段开挖完后尽快支撑。 2)基坑的开挖,应首先撑好对撑,再挖斜撑范围内的土方,最后挖除坑内的其余土方。对长度大于20m的斜撑,应先挖中间再挖两端。

3)基坑开挖过程中严禁超挖,分层开挖的每一层开挖面标高不得低于该层支撑的底面或设计基坑底标高。

4)基坑纵向放坡不得大于安全坡度,并进行必要的人工修坡。应对暴露时间较长或可能受暴雨冲刷的纵坡采用坡面保护措施,严防纵向滑坡。

5)开挖过程中应及时封堵或疏导墙体上的渗漏点。 6)坑底开挖与底板施工。

a.设计坑底标高以上30cm的土方,应采用人工开挖。 b.坑底应设集水坑,以及时排除坑底积水。

c.在开挖到底后,必须在设计规定时间内浇筑混凝土垫层。 d.必须在设计规定的时间内浇筑钢筋混凝土底板。 6.3.4.2支撑安装和制作

1)在开挖每一层的每小段的过程中,当开挖出一道支撑的位置时,即在支撑两端墙面上测定出该道支撑两端与或围檩的接触点,以保证支撑与墙面垂直且位置准确。在地面上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和及时提供开挖面上所需要的支撑及其配件,支撑在使用前应进行试装配。

2)支撑就位后应及时准确施加预应力。所施加的支撑预应力的大小应按设计图纸确定,每根支撑施加的预应力值要记录。

3)为防止支撑施加预应力后和围檩不能均匀接触而导致偏心受压,首次施加预应力后立即在空隙处以速凝的细石混凝土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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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3深基坑工程监测

基坑工程监测是基坑施工的必要部分,目的是为了准确了解土层的实际情况,对基坑周围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

6.3.4.4深基坑施工的其他安全问题 1)基坑周边的安全

材料堆放、大型机械设备停放都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还应设置不低于1.2m高的固定防护栏杆。

2)行人支撑上的护栏

面积较大的基坑,工人往往在支护结构的水平支撑上行走,应合理选择部份支撑,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作为坑内架空便道。其他支撑上一律不得行人,并采取措施将其封堵。

3)基坑内扶梯的合理设置

基坑内必须合理设置上、下人的扶梯或其他形式的通道,结构应尽可能是平稳的踏步式,以便宜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工具或少量材料。

6.4模板工程支撑系统安装、拆卸过程的安全控制要点及措施

6.4.1模板支撑搭设人员必须有架子工特种作业证,支撑系统的基座必须处理牢固,设在模板支架立杆底部或顶部的可调底座或底托,其丝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伸出长度不得超过200mm。

6.4.2结构梁下模板支架的立杆纵距应沿梁轴线方向布置,立杆横距应以梁底中心线为中心向两侧对称布置,且最外侧立杆距梁侧边距离不得大于150mm。

6.4.3模板支架搭设时梁下横向水平杆应伸入梁两侧板的模板支架内不少于两根立杆,并与立杆扣接。

6.4.4当模板支架高度≥8m 或高宽比≥4 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在水平加强层位置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

6.4.5扣件式模板支架顶部支撑点距离支架顶层横杆的高度不应大于400mm;碗扣式模板支架顶部支撑点距离支架顶层横杆的高度不应大于500mm。

6.4.6钢管扣件式模板支架的立杆、水平杆、扫地杆、扣件及杆件接头的搭设应满足《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的有关要求,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禁止搭接。

6.4.7钢管扣件模板支架体系的剪刀撑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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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1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6 排立杆应设置一道竖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4.7.2高于4m 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6 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4 步设置水平剪刀撑;

6.4.8钢管扣件模板支架体系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水平加强层 6.4.8.1模板支架高度≥8m 或高宽比≥4 时,顶部和底部(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加强层。

6.4.8.2底部和顶部加强层的间距≥16m 时,每隔8~12m 增设一道水平加强层。

6.4.8.3水平加强层做法:用水平斜杆以“之”字形将水平剪刀撑连接,水平斜杆宽度不小于3m。

6.4.9碗扣式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 时,应在四周拐角处设置专用斜杆或四面设置八字斜杆,并且每两排设置一组通高专用斜杆。

6.4.10碗扣式模板支架四周外围应按以下规定设置斜杆:支架高度在4m-12m时,按不少于1/3的外立面框格设置;支架高度12m-20m时,按不少于1/2的外立面框格设置。

6.4.11碗扣式模板支架架体立杆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同一断面上有接头的立杆数量不应超过立杆总数的50%。

6.4.12模板拆除的安全保障

6.4.12.1大模板的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顺序的原则;

6.4.12.2拆除有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先拆除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的穿墙螺栓及其他连接件,松动地脚螺栓,使模板后倾与墙体脱离开;

6.4.12.3任何情况下,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模板的方法拆除模板;

6.4.12.4拆除的穿墙螺栓、连接件及拆模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放置,不得随意散放在操作平台上,以免吊装时坠落伤人;

6.4.12.6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穿墙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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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吊运时应垂直起吊,严禁使用吊车撕撤模板或斜吊。

6.4.13模板工程的主要控制措施:防“几何可变,节点破坏,地基沉降,立杆失稳,风载偏移,严重超载”。 6.5脚手架施工安全控制要点及措施

6.5.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照规范、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和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6.5.2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由符合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6.5.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6.5.4脚手架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必须按照 “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要求”有关条文要求执行。

6.5.5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6.5.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短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6.5.7搭设作业,应按以上要求作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 6.5.7.1在架上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衡,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夹)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8m,垂直距离不大于1.5m。位于立杆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杆联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杆。

6.5.7.2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6.5.7.3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6.5.7.4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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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5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

6.5.7.6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6.5.8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6.5.8.1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6.5.8.2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影响作业的安全和发生掉物伤人。

6.5.8.3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根,或一手把持在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地猛身体失去平衡或把东西甩出。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6.5.8.4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用稳定可靠的垫高办法,且垫高不要超过50cm;超过50cm时,应按搭设规定升高铺板层。在升高作业面时,应相应加高防护设施。

6.5.8.5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正在作业中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请注意”、“请让一让”的信号。材料要轻搁稳放,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它匆忙防卸料方式。

6.5.8.6严禁在架面上打闹、退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抢行、跑跳,相互避让时应注意身体不要失衡。

6.5.8.7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铺铁皮接着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点着易燃物。并应有防火措施。一旦着火时,及时予以扑灭。 6.5.9脚手架拆除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制订详细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在统一指挥下,按照确定的方案进行拆除作业,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辅件后构件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的顺序、一件一件地松开联结、取出并随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邻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后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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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拆卸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它较长、较重、有两端联结的部件时,必须要两人或多人一组进行。禁止单人进行拆卸作业,防止把持杆件不稳、失衡而发生事故。拆除水水杆件时,松开联结后,水平托持取下。拆除杆时,在把稳上端后,再松开下端联结取下。

(3)多人或多组进行拆卸作业时,应加强指挥,并相互询问和协调作业步骤,严禁不按程序进行的任意拆卸。

(4)因拆除上部或一侧的附墙拉结而使架子稳时,应加设临时撑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动影响作业安全。

(5)拆卸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拆卸作业区内。

(6)严禁将拆卸下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时运出拆卸区域,保持现场文明。

6.6射线检测作业控制要点及措施

射线防护的三要素是距离、时间和屏蔽,或者说射线防护的主要方法是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

时间防护是:在辐射场内的人员所受照射的累积剂量与时间成正比,因此,在照射率不变的情况下,缩短照射时间便可减少所接受的剂量,或者人们在限定的时间内工作,就可能使他们所受到的射线剂量在最高允许剂量以下,确保人身安全(仅在非常情况下采用此法),从而达到防护目的。 时间防护的要点是尽量减少人体与射线的接触时间(缩短人体受照射的时间)。

距离防护是:外部辐射防护的一种有效方法,采用距离防护的射线基本原理是首先将辐射源是作为点源的情况下,辐射场中某点的照射量、吸收剂量均与该点和源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我们把这种规律称为平方反比定律,即辐射强度随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变化(在源辐射强度一定的情况下,剂量率或照射量与离源的距离平方成反比)。增加射线源与人体之间的距离便可减少剂量率或照射量,或者说在一定距离以外工作,使人们所受到的射线剂量在最高允许剂量以下,就能保证人身安全。从而达到防护目的。距离防护的要点是尽量增大人体与射线源的距离。

屏蔽防护是:射线包括穿透物质时强度会减弱,一定厚度的屏蔽物质能减弱射线的强度,在辐射源与人体之间设置足够厚的屏蔽物(屏蔽材料),便可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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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水平,使人们在工作所受到的剂量降低最高允许剂量以下,确保人身安全,达到防护目的。屏蔽防护的要点是在射线源与人体之间放置一种能有效吸收射线的屏蔽材料。

6.6.1进行探伤作业前,应先办理射线作业许可证,并进行告示。 6.6.2将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

6.6.3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低于40μGy·h-1。在其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标牌。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该范围边界,可采用绳索、链条和类似的方法或安排监督人员实施人工管理。

6.6.4监督区位于控制区外,允许有关人员在此区活动,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其边界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2.5μGy·h-1,边界线应有“当心,电离辐射!”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

6.6.5进行探伤作业时,必须考虑γ射线探伤机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受照剂量低于年剂量限值,并应达到可以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

6.6.6督促射线作业人员按射线作业规程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并配带计量器。

6.7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控制要点及措施: 6.7.1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 6.7.1.1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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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2)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6.7.2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1)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缘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卸下物件。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6.7.3高空落物的原因分析与安全防范措施 6.7.3.1高空落物原因分析: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折断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切割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6.7.3.2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安全控制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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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6.8工艺安装过程控制要点及措施 6.8.1组对安全

6.8.1.1组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所有施工机械和工具,对损坏的应修好后再用,应按其操作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6.8.1.2用砂轮修口时或帮助焊工消除焊渣及清理切割后的氧化物时,必须带好防护罩,同时,并应注意砂轮切线方向不得有人。

6.8.1.3组对用吊带应经过检验,确认能满足负荷要求。

6.8.1.4组对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人员不准站在管口对面,严禁用手扶管口。

6.8.1.5采用外卡具对口时,要握紧转轴半圈,以防止松脱伤人。 6.8.1.6用内对口器对口时,对口器前行管的出口端严禁站人。

6.8.1.7用三角架对口时,脚架支腿不准有变形,脚板必须垫实,脚架张开角度要适宜。

6.8.1.8拧螺栓时,不要用力过猛,不准在活扳手上加套管。

6.8.1.9使用带丝套扣时,操作时两人用力应均匀,防止把手转动时伤人。 6.8.1.10安装管子时,要检查管子的支座是否卡牢或焊牢。

6.8.1.11管段预制时,要清除管内杂物,预制完毕后,管子两端要堵好临时盲板(或焊上堵头),严禁把工具、撬棍、管件、螺栓等存放在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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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焊接作业安全

6.8.2.1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电焊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6.8.2.2电焊面罩应严密不漏光,焊接前应佩带好防护用品。

6.8.2.3要严格遵守电气安装技术规程。除电焊机二次开关以下的电气线路外,其它电气线路电焊工不许改动或操作。

6.8.2.4对所有电焊设备都应在日常使用前进行故障检查。有故障的设备应从运行中撤离。这些设备才能在修复后重新投入使用。

6.8.2.5电焊机必须有接地线。电焊机一次接线处应加保护罩,电线应经常保持绝缘良好。

6.8.2.6带有接头或距焊把3米以内修复过绝缘的电缆不许使用。 6.8.2.7焊机外接电缆(引线)应吊在高处,避免移动设备的挂扯。若不能挂起,电缆应铺设在通道的一侧;在缆线横穿道路的地方,应可能挂起来,若置于地下,应加保护管。

6.8.2.8在管沟下或沟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先检查沟壁和管线支垫情况,如有管沟塌方危险或滚管可能,应采取措施以保证安全后,才能作业。

6.8.2.9焊接时要按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去除焊渣时,要防止焊渣伤眼或进入耳朵。在泥水中进行焊接时,要采取绝缘措施,同时注意焊把短路。

6.8.2.10电焊时应避免弧光直射周围工作人员,多名焊工同时作业时,焊工之间要用隔板隔开,防止弧光互射,伤害眼睛。

6.8.2.11禁止雷雨天施焊,焊接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物质,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施工时,应按“动火许可程序”作业。

6.8.2.12乙炔气瓶使用前直立15分钟后方可使用,禁止用紫铜材质的连接管连接乙炔瓶管口。

6.8.2.13放置氧气瓶、乙炔气瓶不能在输电线路的垂直下方;氧气瓶、乙炔气瓶距明火发生地点不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少于5米。

6.8.2.14夏季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加遮护,不得在烈日下暴晒和受高温热源辐射;冬季作业时,如发现调节器、胶管冻结时,不准用明火烘烤,应用不含油脂的蒸汽或热水暖化。

6.8.2.15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1—0.2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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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余压。

6.8.3防腐作业安全

6.8.3.1从事防腐漆等作业易发生过敏的施工人员,在施工前需要作过敏性试验,过敏者不许参加该施工作业。

6.8.3.2使用防腐漆之前,必须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

6.8.3.3进行防腐作业时,必须正确穿带劳动保护用品,如:戴手套、口罩等;毒性大的要戴防毒面具。

6.8.3.4在从事防腐漆作业的地点,通风要良好,操作者要间歇性施工作业。 6.8.3.5在从事防腐漆施工作业的现场,要严禁烟火,避免火灾发生。 6.8.4试压安全

6.8.4.1管道试压前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线试压,要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

6.8.4.2管道试压应遵守设计和规范要求(介质、压力、停压时间等)。 6.8.4.3参加试压的人员应具有一定试压经验,在作业前要进行相关培训,试压前进行专门技术交底和HSE方面的教育。

6.8.4.4参加试压的人员应熟悉、了解试压方案和规范要求,试压前应通知所有人员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6.8.4.5参加试压的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统一步调,并进行专业分工,做到各负其责。

6.8.4.6试压用的所有设备、管件及仪器仪表,在试压前进行检验并确认合格,仪器经过地方计量部门的检验。

6.8.4.7试压用的阀门要有合格证,并经过试压合格。应缓慢、平稳升压。 6.8.4.8检查所有吸气软管、焊接管件、接头和阀门的正确压力等级。软管无论承受压力等级如何,都不得用于连接高压泵和试压头。

6.8.4.9在试压前要按规定划禁区范围,并树立警告标志和路障,在通行道路处和要害部位要标明有试压内容的警示牌。

6.8.4.10在试压开始,未经许可人员禁止入内。在试压管道周围,与试压作业没有直接关系得作业应停止工作。在管道开始升压时,所有不需要直接参与试压操作人员(检漏、拧紧垫圈、操作泵、记录数据等)的行动要加以限制,尽可能不要进入试压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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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11在升压过程中不得沿管道两侧6米划化禁区范围内检查,要设专人看护,试压的危险区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禁止车辆、行人进入危险区域。

6.8.4.12在试压期间,发现泄漏或爆管时,应进行泄压修复,不可带压修复或带压紧固任何管件螺栓。

6.8.4.13夜间试压,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6.8.5 管道吊装作业

管道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参照起重作业安全措施执行。 6.9起重作业控制要点及措施

6.9.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司索工等均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6.9.2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6.9.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证,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6.9.4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6.9.5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 查验收。 6.9.6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6.9.7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6.9.8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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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6.9.10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6.9.1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技术负责人应在场指导。

6.9.1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6.9.13在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9.14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作业,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6.10受限空间作业检查控制要点及措施

6.10.1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进行分析。

6.10.2所有与受限空间、设备有联系有气体、液体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

6.10.3设备内作业,外部应设警示牌,防止误封人孔造成事故。

6.10.4设备内部焊接作业,焊机的焊把线必须完好,照明电压要小于12V。 6.10.5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合人员作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气。

6.10.6进入电气设备作业时要切断电源,电源处应挂“禁止合闸”标志牌,上锁,并设专人监护。

6.10.7进入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设备,要进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分析,浓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并附有分析报告,必要时设备要进行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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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吹扫。

6.10.8检查确认进入设备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当使用防爆工具。 6.10.9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6.10.10已检查确认受限空间内氧气浓度达到作业条件。 6.10.11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

6.10.12监护人已到位,并且在人员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6.10.13受限空间作业已按要求开具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6.11桩机施工检查控制要点及措施

6.11.1桩机设备在施工时,应严格按相关工作流程操作,施工期间也应经常检查、观测其工作状态,并按施工方案确定的桩位顺序进行施工。开工前,施工方技术人员应向全体桩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11.2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严格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施工,施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岗位。

6.11.3操作人员应熟悉牢记桩机设备功能作用、技术指标、使用条件等内容,操作应准确平缓,严禁超负荷、机械带病及野蛮操作施工。

6.11.4在正式施工前,应对装配完毕的桩机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空负荷联合试运转查看,看各部件(位)动作是否正确平稳,无异常响声,控制仪表反映是否灵敏,电气线路工作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修复。

6.11.5桩位间移动时,要注意已成孔的桩基坑,防止设备、人员坠入或造成基坑塌陷,必须督促施工方采取硬防护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6.11.6为保持设备平稳、保护液压系统不受冲击破坏,液压系统不能满行程操作。

6.11.7遇地层阻力较大时,注意观察电流值指标或减慢沉桩(成孔)速度,或停机处理后再施工,避免电动机超功率工作烧毁保险丝或电机;遇地层阻力突然降低时(如洞穴),应停机待查。

6.11.8遇雷雨、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必须采取加设缆风绳、放倒机架等措施停稳桩机、关闭电气控制开关,防止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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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9施工中遇停电、操作失控等紧急情况,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设备倒塌并及时切断电源开关。

6.11.10桩机施工有几种常见的机械动作如吊桩(钢筋笼)、回转、行走、沉孔、压桩等,不宜同时进行2种及以上的机械动作。

6.12钢结构安装安全控制要点及措施

6.12.1施工现场设安全工长进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与管理,对现场施工人员、现场机械设备及现场用电进行统一管理。要求参加施工的特工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施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电工、电气焊工应穿绝缘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6.12.2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工具、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6.12.3操作面应有可靠的架台,护身,经检查无误,进行操作。构件绑扎方法正确,吊点处应有防滑措施,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在安全地方,禁止随便放置。

6.12.4起吊钢构件时,提升或下降要平稳,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专人指挥,信号清楚、响亮、明确,严禁违章操作。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其质量,确实安全可靠后方可卸扣。每天工作必须达到安全部位,方可收工。

6.12.5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闸箱、电焊机,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器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焊机使用严格安全操作规程,一次线不得超过2米,二次线不能破皮裸露。

6.12.6安全设施有专人按规定统一设置,其他人不得随意拆动。因工作需要须拆动时,要经过有关人员允许,事后要及时恢复,安全员要认真检查。

6.12.7搞好安全用电,所有用电设备的拆除及现场照明均由专业电工担任,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6.12.8重点把好高空作业关,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及打闹,手持工具应系好安全挂绳,避免直线垂直交叉作业。

6.12.9 吊装作业范围内设安全警戒线,非操作人员禁止入内。 6.13施工防火控制

6.13.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消防措施和消防管理制度。 6.13.2施工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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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6.13.4必须按规定设置动力和照明线路,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 6.13.5工地使用的气瓶应按规定进行分类保管,气瓶间距不小于5m,离开明火不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6.13.6气瓶应设防震圈。 6.14环境保护控制:

6.14.1施工单位作业现场的休息室、工具房和设备、器材,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要求摆放整齐有序,各种标志、标识正确醒目;

6.14.2施工作业现场道路平整畅通,用电线路布置符合要求,水源设置合理,排水通畅无阻。

6.14.3高处作业、射线检测作业、吊装、土方开挖应设置警戒区,有标识牌。

6.14.4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保管,有警示标识牌,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6.14.5作业区噪音超过85分贝时,除作业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外,其余人员应撤离现场。

6.14.6防腐用油漆、绝缘脂和产生粉尘的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污染,喷砂除锈要有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6.14.7施工用清洗剂、废油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以保护地下水源不受污染。

6.14.8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设存放点,按时回收处理.

6.14.9施工中对于化学品等严重污染废物应按《危险品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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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p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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